社会公平观方法论文
社会公平观方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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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平观方法论文 篇1
马克思社会公平观作为人类社会公平思想史上的一次伟大的飞跃,不仅仅体现在提出了消灭阶级的“大公平观”,由此而实现了对人类社会旧有的社会公平观念的革命性变革,而且也体现在提出了认识社会公平观问题上的科学方法论,从而为我们正确认识社会公平问题确立了基本的指导原则。
(一)公平观问题上的方法论原则之一
马克思认为,公平分配的权利仅指经济活动的主体在对生产成果进行分配时能够找到同一衡量尺度时的平等权利。因此,一定历史时期的公平的判别标准在于能否找到同一的尺度进行衡量。
在马克思看来,尽管公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在同一时期的不同社会集团那里往往具有不同的内容,但无论哪种公平都是以某种尺度为依据的。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作为商品占有者关系基础上的等价交换关系,能不能按照商品的价值进行等价交换是资产阶级公平观的衡量尺度。而且,等价交换对出卖劳动力的工人来说也绝不是不公平的,因为资本家是“按照商品交换的各个永恒规律行事的”。亦即,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交换中,公平的尺度是等价交换原则,符合这一原则的交换就是公平的,否则就是不公平的。在谈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时,马克思说:
“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一一来计量”。这表明,社会主义社会分配中的公平也是以某一尺度即以“劳动”为依据的,符合“按劳”这一尺度的分配就是公平的,否则就是不公平的。总之,由于“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因此,对于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来说,按需分配是公平的;对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来说,按劳分配是公平的;而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说,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是唯一公平的。
(二)公平观问题上的方法论原则之二
马克思反对抽象的“公平分配”原则,认为公平的尺度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经济关系中是不一样的,没有一个适用于各个社会的统一的公平尺度。要想进一步认识不同公平尺度背后的实质,必须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去考察公平问题,确立公平尺度的正当性。
首先,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了指导研究分配问题的一个根本的方法论原则,即不能从抽象的公平、平等出发,而要从生产方式、首先从所有制出发来研究分配问题。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生产条件的分配”实质上是指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归谁所有,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问题。因此,生产方式的产生决定了分配方式的产生,“随着历史上一定社会的生产和交换的方式和方法的产生,随着这一社会的历史前提的产生,同时也产生了产品分配的方式和方法”。而且,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了分配方式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就在于: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如果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所以,与生产方式相比,作为社会公平指示器的分配方式,处于相对次要的位置,“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因此,是生产方式而不是分配方式决定了公平的性质,公平由生产方式而不是由分配方式决定。
其次,既然公平是由生产方式来决定的,因此,判断公平尺度正当性的标准就是其是否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是否能够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全面发展。由于“生产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的正义性在于: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这种经济交易作为当事人的意志行为,作为他们的共同意志的表示,作为可以由国家强加给立约双方的契约,表现在法律形式上,这些法律形式作为单纯的形式,是不能决定这个内容本身的。这些形式只是表示这个内容。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奴隶制是非正义的;在商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也是非正义的。”。 因此,马克思才说“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马克思把资产者断言的分配公平视为社会公平并非因为其是资本家的断言,而是因为资本家断言的分配公平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相一致,因为资本家断言的分配公平与当时的生产方式相适应,还能起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作用,因而尽管它实际上是偏在资本家一边,但它的存在却具有历史的正当性,因而也是正义的。
并且当一种公平观与生产方式之间具有适应性和一致性,哪怕是那些处于不利境遇的人也会认同其正义性,正如恩格斯所说,“当一种生产方式处在自身发展的上升阶段的时候,甚至在和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分配分式下吃了亏的那些人也会欢迎这种生产方式”。处于上升阶段的生产方式可以促进物质财富等社会“基本善”的普遍增加,可以产生更多的发展机会,使那些处于这种生产方式中不利境遇的人也能够获得增益,从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只有当公平标准与生产方式之间不相适应、不相一致,已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阻碍时,才会失去其存在的历史正当性,而为新的社会公平标准所取代。
社会公平观方法论文 篇2
摘要:本文通过理论分析社会阶层心理差异以及社会公平对各阶级影响的方式,研究了社会阶层心理学视角下的公平实现问题,以期能够从心理上有效缓解社会上的阶级矛盾问题,保证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的发展。
关键词:社会阶层;心理学;公平
一、引言
社会阶层心理学主要包括了劳动心理学、健康心理学等部分组成。然而,我国相关工作人员对于社会阶层的公平理论的研究相对较少,在对其研究过程中也很难从社会认知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要想做好社会阶层心理学视角下的.公平研究工作,就应该通过理论整合、分析、应用等多方面的角度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将社会阶层心理学视角下的公平关系体现出来。
二、社会阶层心理学概述
心理学在社会阶层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社会阶层具有独立性的特点,而社会阶层心理学将社会高低阶层的心理差异体现出来,这些差距的出现加剧了阶层固定,同时将新时期的思潮体现出来,从而保证社会高低阶层具有公平、合理的关系。
(一)社会阶层
社会阶层主要通过社会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而形成的,在社会层次结构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社会阶层可以有效的将社会经济的客观资源体现出来,并将其中的差异性特点而造成的社会地位差异进行明确[1]。另外,社会阶层主要包括了客观和主观两部分组成,其中的客观社会阶层主要以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为基础,并通过综合体的形式体系出来。而主观的社会阶层可以感知到对应社会等级,并对不同的社会等级价值体现出来。
(二)社会阶层心理学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社会阶层对于心理学的独特价值正在逐渐体现出来,通过国内外专业技术人员不断的研究,已经有大量的心理学独特价值体现出来,这对社会阶层的心理学发展来说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社会阶层心理学又包含着以下几点特征:
1.内涵的独特性:社会阶层心理学可以有效的将社会分类形式体现出来[2]。社会阶层中的等级形式与社会阶层的权力相比还存在不足,并通过特定组织、情境的形式制定出对应的社会阶层空间条件。如果社会阶层特定表现形式弱化,那么整个阶层对社会人物就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2.功能广泛性:社会阶层可以有效的的将社会阶层心理学的广泛性功能体现出来,并做好社会人物心理、生理、行为等方面的控制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将低层社会与高层社会的公平关系体现出来。社会阶层从生理的特点来讲,可以有效的社会阶层的健康情况、长寿情况体现出来。社会阶层从心理的特点来说,可以满足高层人们的幸福感,提高人们生活的满意陈幅度,减少高层人们的幸福程度;
3.社会阶层影响的深刻性:社会阶层中的高低阶层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而这些差距并不是偶然形成的,则是通过社会不断的发展形成的一种心理学特点。心理学在社会阶层中的应用可以有效的将人们独立性表达出来,强调工薪阶层对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让其意识到自己的地位,保证工薪阶层在发展期间形成适应环境、坚忍不拔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将低层社会与高层社会的公平关系体现出来[3]。
三、社会阶层心理学视角下的公平研究
(一)不同阶层感知公平差异的研究
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提升对社会视角的认知,并将社会阶层的公平阶层体现出来。对于贫富差距来说,还可以通过低层群体的控制形式来提升社会阶层的公平性,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人们感受到社会阶层的公平性[4]。社会阶层心理学常用的处理形式主要通过指标将社会公平关系体现出来,其中的指标主要由公正理论和实现社会理论这两部分组成,其中的公平理论的应用可以有效的社会公平的关系体现出来,并做好社会阶层公平的分配工作。
(二)社会公平对不同阶层的影响作用
要想改善我国的贫富差距,提升设计阶层的公平关系,就要保证低层可以通过顺畅流动的形式发展下去,这对低层社会阶层目标的实现来说提供了很大的帮助[5]。另外,在目标设定过程中,还可以有效的提升社会阶层的目标可能性,提升社会阶层的公平关系。对于社会高层来说,提高社会阶层世界信念,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低层社会自尊心,并保证社会低层在發展过程中具有合理性的特点。
四、结语
本文在社会阶层心理学视角下,对公平进行了简单的研究,文中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希望我国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相关研究的深入性,从而保证我国社会经济可以稳定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胡小勇,李静,芦学璋,郭永玉.社会阶层的心理学研究:社会认知视角[J].心理科学,2023,(06):1509-1517.
[2]李宇,王沛,孙连荣.中国人社会认知研究的沿革、趋势与理论建构[J].心理科学进展,2023,(11):1691-1707.
[3]王慧.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探析[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中旬),2023,(0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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