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党员具体标准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2023-11-11浏览:分享人:宋芳*手机版

党员标准就是*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它由入党资格、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以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三部分组成。坚持党员标准~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与先进*~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重要条件~也是**有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重要标志。

合格党员的标准党员标准

1、**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关*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2、**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主义奋斗终身。

3、**支部党员永远是劳动*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纪律

1、*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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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经纪律: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财务~经济政策和制度。

4、群众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服务的宗旨。

5、保密纪律:指党和国家规定的*经济、*事和科学成果等不得公开的,必须严守秘密.

党员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挽不称职的干部。

5、行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和辨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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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怎样理解合格党员的标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于“做合格党员”的提法~在一些党员的第一印象里存有疑问:合格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还有大张旗鼓倡导的必要吗?在一些地方的媒体报道中~就有“争做合格党员”的标题。显然~对于为什么要提“合格党员”~还需要继续说清楚~以期获得党员同志最大的认同和支持。

*对党员标准有不同表述。最基本的标准是入党的基本条件~即“年满*岁的*工人、农民、*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内容就是*规定的党员的八项基本义务~其中包括学习党的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个人利益服从党和*的利益、遵守党纪国法、对党忠诚维护团结、勇于同消极*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等。当然~不能否定*规定的党员的八项基本权利也是党员标准~比如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批评建议权不仅是权利~其实也具有义务*。而且~马克思明确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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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义务共同构成了合格党员标准的基本内容。

从以上列举的内容上~我们就可以初步看出~合格党员的标准并不低。更重要的是~*还明确表述了党员必须出身于各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这一合格的定*何其高远。并且~*在党员义务章节中还用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表述。由此可见~先进*是党员标准的基本底*~也就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只是规定了党员原则*的义务权利~而具体的义务权利由系列党内法规予以具体规定。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8条规范~实质上是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高尚道德情*”的标准~其中包含了*主义理想、*特*社会主义信念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包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甚至包含了优良家风~最后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和纯洁*上。这是对*的具体化~体现了鲜明的道德宣示*~无疑也是党员的高标准~需通过自律自*自省来实现。

合格党员的标准总是与时俱进和具体的。中办印发的“两学一做”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四讲四有”标准~即讲*、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不同层次的党员其合格*的标准也有不同的高度。2023年6月~**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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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2023年10月~**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进一步对好干部标准作出凝练概括。2023年1月~**要求县委书记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6月~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要求他们做“*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

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做合格党员乃至优秀党员~一个根本的办法就是增强“*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保持高度一致~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做贡献。

为保*党的先进*和党员的先进*~以*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内法规除了规定了党员义务权利等党员正面标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还划出了合格党员的行为底线。新《条例》充分吸收了*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修改比例达到80%-90%~具体规定了18条*纪律、17条组织纪律、25条廉洁纪律、8条群众纪律、13条工作纪律和4条生活纪律~共85条负面清单~从严从实筑牢了党员的行为底线~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特点。

正面标准、行为底线共同构成了合格党员的标准体系~其合格的要求核心是保持先进*。这不是一般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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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最低的合格标准~而是先进*的标准。作为党员~丝毫

不能懈怠~唯有时刻清醒~才能合格~进而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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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标准的购房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在签定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要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它如付款方式、产权保*等都应详细、具体地加以说明。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购房者不按期付款;开发商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最好”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对策: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陷阱八:以偏盖全

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对策: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

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

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是很普遍的,特别是一些卖得很好的楼盘都是如此。

对策: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

◆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购房人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将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签合同一般要注意哪些事项

知道的人在买商品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文件。虽然说《文本》是*机关制订的,已经很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采用《文本》签订合同能尽可能的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都会对比《文本》根据自己的需求来修改些内容,一般,在购房时有些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下。

基本的“五*”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有了预售*许可*,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使用*、建设工程开发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共五*。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的关键。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相关*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预售许可*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书,要注意这些*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的房屋使用交付。

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重点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

第3篇:标准合同格式

标准合同格式

一、标题:二号,黑体,居中,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

二、合同主体:在*乙双方中注明顾问单位,例如:*方:郑州纯粹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

三、正文:四号,仿宋_gb2312,1.5倍行间距

一级标题:第一条+空格+标题例如:第一条合同范围二级标题:1、+内容例如:1、乙方有权要求……三级标题:(1)+内容例如:(1)乙方有权要求……

四、页码:页面底端,居中

五、签章:

*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号:*号: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时间:时间:

六、最后一页无正文时,在页面顶端标注:(此页无正文)

合作协议样本

××(单位)××(单位)

(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合作协议

(或关于××的合作协议)

(一号黑体、加粗、居中)

年月日

(小二黑体、居中)

××(单位)××(单位)(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合作协议(样本)(二号黑体、加粗、居中)(或关于××的合作协议)

(合同名称与下文间隔一行)*方:××(单位)乙方:××(单位)(四号黑体)

第一章××××(正文内容字体为四号仿宋,1.5倍行间距,“第×章”字体为四号仿宋加粗,“第一章”与后文间隔2个字符)

第一条××××(第×条与后文间隔2个字符)

1.××××

(1)××××

(签字栏与上文间隔两行)

*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合同文本格式要求

一、页面格式与编码

1、页面设置

页边距为上下2.5厘米、左右3厘米,标准字符间距,行间距为多倍

1.25。

2、页码编辑

正文开始设置页码,页码起始数字为1,形式为普通阿拉伯数字,置于页面底端居中。

二、字体与字号

1、封面部分

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签约双方、签约时间

1.1、合同编号为黑体、四号、文本左对齐

1.2、空两行书写合同名称,仿宋字体,一号,加粗,居中

1.3、空7-8行,余下内容用三号楷体字,与合同名称居中对齐

2、主体部分

2.1、段前空一行书写合同名称,黑体,二号,居中,段前段后各24磅

2.2、下书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黑体,小三号,文体左对齐

2.3、合同正文文本为宋体,小四字体,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为多倍行距1.25

3、表格与说明

3.1、每张表格都应有表题,表题前后各空一行,采用宋体,小四号,加粗,置于表格上方居中位置

3.2、表格中文字为宋体5号,居中

3.3、在表格正下方空一行书写表格说明,采用宋体,五号

3.4、同一表格应尽量放在一页

4、结尾与落款

4.1、合同正文结束后,空两行,书写(以下无正文)字样,小四号,首行缩进两字符

4.2、依据合同具体情况书写落款,采用宋体,小四号字,分别在页面两侧为双方当事人预留大致相等的签字(盖章)空间。

5、附件、附录

合同结尾处需要加附件、附录的,应另起一页

5.1、附件起始页书写合同附件,上下各空一行,采用仿宋字体,二号,加粗,居中

5.2、附件、附录需编号,形式为附件/附录+阿拉伯数字,附件编号采用仿宋体,三号,加粗,文本左对齐

5.3、附件、附录标题为宋体,小三号,加粗,置于附件文本/表格上方正中位置。

三、条款分层

1、第一层为条,如第一条

2、第二层为1.

3、第三层为⑴

4、如合同条文层次较多,可再加一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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