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庸俗之人自有自我的伟大之处

——题记

初识余华,“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让我认识了一生坎坷而又幸运的福贵;“我们不是生活在大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让我看到了灰暗时代下不可名状的恐惧,体会到要在绝望中渴求光明,在阴沟里仰望星空。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接连几天,耳边一直回响着这铿锵有力的声音,连同手指敲桌子的声音。这便是许三观每次卖血之后的必做之事。文革前后,百姓思想未能完全摆脱落后,大量封建残余仍充斥着人们的脑海。“卖血前先喝水,这样血液就会稀稠”这看似荒诞不经的语言却伴随了许三观的一生。

许三观作为故事的主人公有着十分悲惨的背景,从小在四叔和爷爷的抚养下成人。在乡下,他结识了阿方和阿龙,这样,许三观卖血正式拉开帷幕。许三观生活在乡下,但生活并不太平,经历了一系列困难,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去卖血,为了陪儿子打伤的人去卖血。为了给受伤的初恋情人送礼去卖血,为了在饥荒年代让全家人吃上饭去买血,为了救不是亲生大儿子,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许三观对儿子的爱不只是言语,而是用实际行动去表达。书中写到一乐被请去为何小勇叫魂,却迟迟不肯开口,直到许三观让他叫,他才张口喊出了:“爹,别走”许三观那样一个就社会小市民阶层的男人,摒弃世俗的眼光,冲破血缘的束缚,坚定不移的向所有人宣告:许一乐就是他许三观的儿子,这让我不禁泪目,感慨万千。后来,在一乐生了重病,远在上海,许三观一站一站的卖血,险些丢了性命。一口盐,一碗水,一颗爱子之心,无不让我心酸流泪。他,普普通通,灵魂却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与善良。

许三观最初的观念渗透着祖辈的信仰——卖血是身体强壮的代名词,到最后,卖血成了许三观生命的记忆,是辅佐命运和延续生活的保障。也许是生于幸福安定的和平年代,我始终理解不了卖血,可在读到书的末尾,我理解了:如果你不能把持潮流的走向,就只好在随波逐流中让自己努力的“活着”,许三观就是如此。在时代的洪流中,他沉浮着,时而依顺低头,时而抗争自救,用心血和生命保全着一个小小家庭的完整许三观,他也许不是一个体贴的丈夫,称职的父亲,当时他担起了当丈夫的责任,扛起了当父亲的重任。

从《活着》走进《许三观卖血记》,两部小说着实让人心痛。《活着》的痛就像一把电钻,慢慢钻进胸膛,然后再撒一点盐,让你疼到窒息;《许三观卖血记》的痛就像一把十分锋利的刀,插入你的胸膛然后迅速拔出,给你包扎一下,打一针止痛药,再给你点上一根烟,让你疼的上瘾。书中的人物形象都是独立的个体,通过描述人物来展现一个时代的冷暖。

这故事娓娓道来,如一股涓涓细流流向远方。如果他有颜色,那一定是灰色,掺杂发干的血的红,有深有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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