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不动产证怎么办理

福州不动产证怎么办理

  不动产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福州不动产证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材料

  1、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2003年9月1日后批准的预售商品房项目);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

  4、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申请表(或购房证明书);

  5、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申请登记表(已办理了预告登记的商品房);

  6、身份证件;

  7、若有抵押贷款提供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报告(并加盖贷款银行章)。

  办理流程

  受理

  ⑴经实勘,不动产须符合前期审批条件、未拆、改、扩、违建。查验申请主体及申请材料,并询问申请人;

  ①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单

  ②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等不动产权利的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进行公告。

  审核

  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做进一步审查;

  登簿

  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即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申请人缴费并领取不动产权证。

  办理地点: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200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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