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第1篇:考勤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内部运作、保*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总部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3。1。 考勤:对上班作息制度的考核。

3。2。 记录: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据的文件。

3。3。 假期:国家规定的假日(含双休日)、有薪假期及其他无全薪假期(病、事、工伤、产、计划生育、哺乳假等)

3。4。 加班:工作时间以内未能完成的工作必须延续至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并经领导确定的时间段。

3。5。 培训:指集团统一组织的培训、自费脱产培训及其他占用工作时间的培训。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中心 4。1。1。 负责汇总考勤记录。 4。1。2。 负责日常考勤的监督。

4。1。3。 负责对违规员工的批评与处罚。 4。1。4。 负责依据考勤记录对员工进行考评。 4。2。

总裁办公室

4。2。1。 负责对考勤系统的维护。 4。2。2。 负责对考勤信息的更新。 4。3。

5。 工作程序

5。1集团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5:30。(其中,午餐时间为12:00-13:30,因工作需要,午餐时间也可不在此时间范围内,但原则上午餐时间均应控制在1。5小时之内)。

5。2本集团遵从国家有关的各种节假日规定: 5。2。1每周公休假2日; 5。2。2元旦,放假1日; 5。2。3春节,放假3日; 5。2。4*劳动节,放假3日;

各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

4。3。1 负责对所在部门员工考勤管理的监督。

5。2。5*节,放假3日;

5。2。6*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日;

5。2。7少数民族特定的节日,按照市*的规定放假; 5。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假日等。

5。3全国公民放假的节日,如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法定节日放假期间员工待遇不受影响。

5。4前面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或集团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可以变更或延长工作时间,变更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待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 5。5事假

5。5。1事假必须事先申请,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事假的,可用电话、函件、口信等形式向部门领导或人力资源中心领导请假,事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补假手续。 5。5。2集团员工事假须先经过中心总经理的签字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员工事假期间不发*。

5。5。3集团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助理总经理事假须经过分管领导的同意,副总裁、事假须征得集团总裁或董事长同意。事假期间不发*。

5。5。4集团部门助理总经理以上级别(包括助理总经理)的员工每月可享有一天的有薪事假, 有薪事假应当月使用,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隔月不用逾期作废。请事假须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5。5事假期间,如遇法定假日,不按事假计算。

5。6病假

5。6。1病假必须持有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方能确定为病假(急诊除外)。 5。6。2连续病假期间的节假日,不作为病假计算。

5。6。3员工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200天以上者,应作为长期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6。4医疗期: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根据下列规定享受医疗期:

5。6。5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遵其规定执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集团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5。6。6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6。7相应待遇:

5。6。7。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连续休假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病假期间*按以下办法发放:

核奖金之和)的70%计算。

5。6。7。4员工病假期间的*将不低于所在地市的最低*标准的80%。

5。6。7。5员工医疗期满还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集团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集团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收入作为医疗补助费。

5。7工伤假

5。7。1员工因工致伤或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并经人力资源中心确认,可按工伤假考勤,工伤医疗期限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12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限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5。7。2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限内停发*,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收入。工伤医疗期限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5。7。3因工负伤,伤愈复发,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中心等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5。8婚假

5。8。1员工因婚请假,需凭结婚*书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准假手续。

5。8。2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给予婚假3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再给予晚婚假7天;一方到达年龄,一方享受;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晚婚假。婚假原则上须在结婚的当年或下一年度一次*休完。 5。8。3再婚者,一律给婚假3天。

5。8。4配偶方在外地居住,员工需去外地结婚者,酌情给予路程假。 5。8。5婚假期间*照发,路费不予报销。 5。9 丧假

5。9。1员工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和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兄弟姐妹死亡,给丧假1天;如需赴外地奔丧者,酌情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假期*照发。 5。10 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5。10。1员工计划生育假、产假及其管理,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5。11 探亲假

5。11。1在本集团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不在同一城市,并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给予探亲假。 5。11。2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一次30天,车船费报销。

5。11。3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一次20天,如两年全休可给45天,车船费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四年给假一次,一次20天,车船费在本人标准*30%以内的自理,超过部分报销。

5。11。4上述假期指与亲人团聚时间,另根据实际需要给路程假。符合探亲假休假条件的员工,其探亲假休假年度为自员工进集团之日起计算的实际年度,原则上不跨年度使用,逾期不予累计。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探亲假期间*照发。 5。11。5探亲假管理:

5。11。5。1员工探亲,须提前30天填写探亲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财务管理中心凭人力资源中心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5。11。5。2员工探亲往返路费,集团只按直接往返路线(国内部分)报销*和轮船票,级别在硬卧和三等舱以下。上述路费超过火车硬卧或轮船三等舱以上的部分以及国外路费,一律由员工自己负担。

5。11。5。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应服从组织安排。

5。12 加班

5。12。1员工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经过中心总经理及分管领导批准确认,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12。2集团员工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加班*。

5。12。3集团部门助理总经理以上员工(含助理总经理)无加班*。但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期间有安全保卫值班任务或其他特殊任务的,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

5。12。4集团员工加班*的计算:平日加班按本人平均日*或平均小时*的150%;休息日加班按本人平均日*或平均小时*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本人平均日*或平均小时*的300%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日 工 资=月实得*/20。92×70% 小时*=月实得*/167。4×70%

5。12。4 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若遇国内外出差、考察者,一律享受出差、出国待遇,不再另行计发加班*。 5。13 有薪休假

5。13。1在上海尔地产工作满一年者,按下列规定可享有有薪休假: 5。13。1。1累计工龄满一年且不满三年者,每年5日; 5。13。1。2累计工龄满三年且不满五年者,每年7日; 5。13。1。3累计工龄满五年且不满十年者,每年10日; 5。13。1。4累计工龄满十年以上者,每年15日。

5。13。1。7休假期限包括公休日,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5。13。2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二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当年不再享有当年有薪假期;当年有薪假期使用后再请病、事假者,超过上述规定的,次年不再享有有薪休假待遇。

5。13。3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轮流休假。若工作需要,休假员工应随时销假,未休假期待日后补足。若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补假的,其假期有效*可延续至下一年度3月31日,逾期自动作废。

5。13。4 年度有薪休假与年度探亲假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使用,以孰长原则执行。 5。13。5 享有年度休假者,应在每年一月份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年度休假申请计划,经公司统筹安排确认后,员工不得随意更改休假计划。 5。14 培训与考试

5。14。1员工参加集团统一组织的培训或考试的,*照发。

5。14。2员工经集团批准参加自费脱产培训或在工作时间需要考试的,具体情况参照集团员工培训制度执行。

5。14。3其它脱产培训或在工作时间内的考试按事假处理。 5。15 迟到早退

5。15。1所有人员原则上须到集团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填写<外出工作申请单>,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至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人员处登记,擅自外出或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情节严重的按旷工处理。

5。15。2除特殊原因另行通知上下班时间外,9:00后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罚20元,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一小时以下,每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一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一律按半日旷工处理;因个人原因忘记带卡或刷卡,应向总经理报到,并当日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由总经理签署的*。

5。15。3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者,扣发1日*,达到8次以上者,扣发2天*并给予口头*告处分。

5。15。4一年内因迟到或早退共计扣发5日*或者累计迟到或早退20次及以上者给予书面*告处分;累计一年内受到两次书面*告者,解除劳动合同。

5。15。5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考勤情况,对违纪员工作出处罚决定,并开出<违纪处罚通知单>分别交违纪者及其所在部门,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16 旷工

5。16。1凡出现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5。16。1。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 5。16。1。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5。16。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5。16。1。4被*部门拘留;

5。16。1。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5。16。2旷工处分

5。16。2。1旷工三天以下,按实际旷工天数2倍扣发*并给予口头*告处分; 5。16。2。2无故旷工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扣发半月*并给予书面*告处分; 5。16。2。3无故旷工七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并给予严重*告。 5。16。2。4无故旷工十四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分。

5。16。2。5如部门中员工有不明原因缺勤情况,中心总经理应及时了解情况,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16。2。6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出现异常考勤(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的员工要及时进行谈话教育、监督;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助理总经理以上人员中出现异常考勤(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谈话教育、监督。 5。17 考勤刷卡制度

5。17。1集团员工每天进入集团须在门禁处刷卡以作考勤记录。

5。17。2集团员工考勤,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包括上班、下班考勤刷卡),如发现替代行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当天旷工处理,并每人扣罚200元/次。由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违纪处罚通知单>分别交违纪者及其所在部门,并由人力资源中心

备案。

5。17。3因外出联系工作而不能上班或下班考勤刷卡的,以<外出工作申请单>代*勤刷卡记录。

5。18员工休假需填写<假期申请表>。

5。19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和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5。20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6。 支持*文件 无

7。 相关记录及表格 7。1 <外出工作申请单> 7。2 <违纪处罚通知单> 7。3 <假期申请表>

外出工作申请单

违纪处罚通知单

假 期 申 请 表

注:此表需在主管领导同意后交人力资源中心留存。

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第2篇: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工作,健全公司经营管理制度体系,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城乡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事业部全体员工(含*鼎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青岛恒安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三条 公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

第三章 考 勤

第四条 公司正常考勤周期为:以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五条 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青岛外埠项目为考勤登记簿),出勤员工每天须保*到岗与离岗两个打卡(或考勤登记)记录。打卡记录(或考勤登记)是员工每月统计出勤以及支付薪酬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督导与相关考勤表单的汇总整理工作。

(一)员工因公外出,不能在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或考勤登记)的,除仍须打卡(或考勤登记)外,应在办公室及时填写<外出登记表>说明外出事由,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交考勤员,记为出勤。

(二)员工因忘记打卡(或考勤登记),致使上班迟打卡(或考勤登记)或下班未打卡(或考勤登记)的,须及时在办公室登记<非正常出勤登记表>注明忘打卡(或考勤登记),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交考勤员,可记为出勤。

(三)所有请休假均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 由本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到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

(1)公司党政一把手领导请休假要互相告知,如离京须同时报请集团领导批准;

(2)公司副总请休假由公司党政一把手批准;

(3)部门经理请休假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无部门主管领导需由公司党政一把手领导批准;

(4)员工请休假3天以下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含)以上者,由公司领导批准。

批准后的<请假申请表>统一交办公室备存。

(四) 如遇特殊情况,如急病或突发事件不能及时提交<请假申请表>,请假人需在请休假当日电话请示上级主管同时通知办公室,上班后当日补交<请假申请表>。

第七条 每月考勤管理周期结束后,办公室将统计考勤情况,汇总<未打卡说明表>、<外出登记表>、<请休假申请表>等。

第八条 考勤按照工作日计算,最小休假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

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以1个工作日计算。

第九条 公司党政一把手领导实施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章 缺 勤

第十条 迟到、早退:

(一)员工在上班时间一小时以内到岗视为迟到,离下班时间一小时以内离岗视为早退。

(二)在一个月内迟到两次(含)以内,且未超过半小时,填写<未打卡说明表>说明有正当理由,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同意后可免予扣罚。当月迟到半小时以内自第三次起,或迟到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及早退时,分别按以下标准扣罚:

第十一条 旷工:

(一)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脱岗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脱岗一小时以上、两小时以内的,按旷工0。5日计算,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脱岗两小时以上的,按旷工1日计算。

(三)旷工按当日*的1。5倍扣除,补贴按实际旷工天数扣除。

(四)无故旷工3天,全年绩效奖金不予发放;全年累计旷工5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五章 加 班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如因特殊、紧急、突发的临时*工作,确需加班完成的,报公司同意后可适当安排加班。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安排加班前,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后,计为加班。不履行加班申请手续者,加班时间一律不计。

第十四条 加班需以公司安排为核准依据,加班存休时间可进行累计,有存休记录的员工,一律由本人提出调休申请,由部门视工作情况安排员工调休,存休亦可用于冲抵病、事假,调休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履行事假审批程序到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若部门提出调休安排的意见,员工本人不同意调休的,视为放弃当期存休;凡属个人原因没有提出书面调休申请,视为放期当期存休。

第十六条 特殊岗位(如司机等)工作时间服从工作需要,不享受加班待遇,法定节假日可适当进行加班记录。

第六章各种假期待遇

第十七条 事假*

员工休假期间,按休假天数扣发日*,扣除后其月*不得低于

*市最低*标准的70%。

第*条 病假*

医疗期内,员工休病假,按休假天数扣发日*,扣除后其月*不得低于*市最低*标准的80%。

医疗期满或员工长期休病假痊愈后,须提供医疗保险定点三级*等医院可以工作的诊断说明书,方可重新上班。病情较为严重的,可视情况实行1至3个月的试工期,通过施工期*可以正常工作的,试工期内和正式工作后的*,按实际工作岗位发放。

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管理人员实际在事业部工作年限,给予3到12个月的医疗期: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期间*待遇不低于基本薪酬的50%;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3年但不足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期间*待遇不低于基本薪酬的60%;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但不足10年的,医疗期为9个月,期间*待遇不低于基本薪酬的70%;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医疗期为12个月,期间*待遇不低于基本薪酬的80%。

本款所指本单位工作年限包括员工因工作需要,在经上级单位决定调入事业部前,在全系统内其他岗位工作的时间。

第十九条 事假、病假

事假、病假,两者以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每超过21天的,免发当年一个月的绩效薪酬。

第二十条 产假*

生育津贴为女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薪酬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第二十一条 婚假、丧假、探亲假

员工休婚假、丧假、探亲假的,在规定假期内按出勤的*标准发放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第二十二条 年休假*

员工休年假,按视同出勤的*标准发放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第二十三条 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福利待遇不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登记后,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加班*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提前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认定为加班。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倒休,安排倒休的,不再支付加班*;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倒休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个别岗位员工可结合实际情况实行**工作制。

第二十五条 值班费

周末休息日100元/日,法定节假日(不含春节)200元/日,春节法定假日300元/日。

第二十六条 薪酬的日常管理

(一)员工旷工的,按日扣发基本薪酬。旷工1日以内,扣发当月

绩效薪酬的30%,累计旷工2日,扣发当月绩效薪酬的60%,累计旷工3日及以上,扣发当月全部绩效薪酬。

(二)待岗人员基本生活费的发放标准比照*市最低*标准发放。

(三)员工被外单位借用,或借用外单位员工,借用期内薪酬待遇由双方单位协商确定。

第七章 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员工必须亲自打卡(或考勤登记),凡代人打卡(或考勤登记)者,经查明属实,给予每次100元的处罚。

第二*条 凡在考勤统计中,发现考勤卡(或考勤登记簿)没有打卡(或考勤登记)记录,又没有请假单或未打卡说明相关记录的,一律视为旷工。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2023年5月10日起试行实施,试行期间如有不尽之处,统一汇总完善修正。

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最终修改和废除权由公司党委联席会决定,办公室负责制度的解释说明。

附件:一、<未打卡说明表>

二、<请假申请表>

三、<加班审批表>

四、<调休申请表>

五、<考勤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第3篇: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外勤人员管理制度细则

为了加强外勤人员管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司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特重申并修改外勤人员出差审批、考勤管理及申报、财务费用报销等相关制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 出差审批流程

1、 分公司主任出差需提前填写[分公司出差审批表",经当地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

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2、 二级分公司经理出差需提前向一级分公司经理报备,经一级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

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一级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一级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3、 一级分公司经理出差,若已有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向大区经理报备,若无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

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大区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4、 大区经理出差需提前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

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 地区讲师出差应提前填写[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和tcti负责人审批报备后方可

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和tcti负责人共同签字确

认缺一不可,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tcti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出差审批流程中的[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和[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均为财务报销的依

据,报销时需一并提供给财务中心,缺一不可。

二、 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流程

1、外勤人员考勤规定按照<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外勤人员考勤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 分公司经理需上报所有分公司人员考勤(包括经理、主任、讲师、专员等)

(2) 二级分公司经理将当月分公司考勤情况上报给一级分公司经理,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

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3) 一级分公司经理于每月3号前将二级分公司和一级分公司所有人员考勤情况统一上报给人力

资源中心,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二级公司需由二级公司经理和一级公司经理共同签字确认,一级公司由一级公司经理签字确认。

2、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惩罚条例

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情况应做到及时、准确,若不能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确认后进行修改,人力资源中心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为依据,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办法如下:

首次上报不及时不准确者给予口头*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5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全年累计三次(含)给予书面*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全年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400元。罚款将在当月*中扣除。

三、 财务费用报销流程

外勤人员财务费用报销签批流程及*审核情况按照财务中心报销流程执行,关于考勤报销依据由人

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主任及地方讲师报销需后附[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和[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以及相应的*;分公司经理报销需后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以及相应*。

此规范自2023年09月01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中心所有。

相关表单:(详见群共享文件)

1、<分公司出差审批表>

2、<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3、<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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