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篇)
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篇)
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边海防学院(昆明校区)幼儿园委托,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名。人员身份为编制外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幼儿教师2名,限女性,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幼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福利待遇
1.购买五险一金;
2.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带薪寒暑假;
3.配备免费五十平米宿舍;
4.月薪4000元(含五险一金)。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录用后与云南惠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作地点及报名、联系方式
1、工作地点: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附件《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边海防学院(昆明校区)幼儿园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党员证(若为党员)、重要奖项等证件、材料制压缩包发送至38326815@qq.com邮件压缩包命名格式按照(姓名+岗位)命名,报名信息以邮箱收到材料为准,可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报名。
xxx
20xx年x月x日
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xx〕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0名(其中高中学校24名、中职学校17名、县城中小学42名、县直幼儿园16名、特殊教育3名、乡镇中学34名、乡镇小学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和平县教育系统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xx年8月1日。截至20xx年7月10日在职在岗的县内临聘教学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xx年、20xx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sydwzl.com/gdhyhpjyzp20xx/(和平县教育系统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2.报名时间:8月3日——8月5日(共3天) 。
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4.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5.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应聘信息。
三、考试及面试前资格复审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且面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手机短信)。
(一)笔试
1.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和素养。考试命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出题。
2.笔试时间:20xx年8月1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并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每个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样表见附件3)。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xx〕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8月6日带证书原件到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8.我县临聘教师加分政策:
截至20xx年7月10日,在职在岗的县内聘请临时教学人员,思想表现良好,教学成绩在学校统一教学检查中中等以上,报名成功后于8月6日带《和平县临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4)到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未提供《和平县临聘教师加分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合格者,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分,每年教龄加0.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3分(连续教龄)。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和平县教育局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材料提交时间以信息通知为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实行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以笔试的客观题成绩高分者确定进入体检。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面试结果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本次聘用的人员,分配到县城学校及各镇中小学任教,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所安排的单位、乡镇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线下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附件5扫描注册登记)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所有考试的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为避免入场时人员聚集,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应无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游史,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进入考场前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粤康码、行程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5687062(和平县教育局监察部门)。
(四)本公告由和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5633786(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附件:1和平县教育系统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
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3
xxx幼儿园于20xx年10月开办,隶属于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有着先进的管理理念及优质的教研团队,现由于工作需要,需招聘非在编教师、教辅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政治素质好,热爱幼教工作,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3、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二、招聘岗位:
非在编教师、教辅人员若干名
三、具体要求:
1、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证(持艺术、体育类特长相关证书者优先考虑)。
2、年龄35岁以下,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面试项目及要求:
(1)片段教学(现场抽题并进行片段展示)。
(2)教学技能(弹、唱、跳、画展示)。
四、工资待遇
按文件规定发放,含五险一金
五、工作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幼儿园总园:集美区龙亭二里14号。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幼儿园亭北分园:集美区福鼎山东路2号。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幼儿园润德分园:集美区诚毅北路252号(中交和美小区旁)。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如实填写简历,并将简历发至电子邮箱:xxxx,材料审核通过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简历详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叶老师(教学负责人):xxxxx
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
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办发〔xxxx〕5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xxxx〕254号)和《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工作流程》(平人社通〔xxxx〕25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计划为崆峒区5所城区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崆峒区5所城区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50名,详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截止报名之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计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提供虚假的证件及材料的。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xxxx年8月3日8∶00至8月5日18∶00,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登录报名系统内阅读),报名人员须提交上传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xxxx年及xxxx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xxxx年及xxxx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上传笔试或面试成绩单。
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专业参考《xxxx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295x413像素。
4、网上资格审查。8月3日8∶00至8月6日18∶00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更改: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xxxx年8月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注:1、已报名参加xxxx年平凉市崆峒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且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
2、报名后先按照本次所报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3、未进入拟聘用人员的再按照所报第一批教育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不在参与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面试等程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相关内容,合成一套卷,满分100分(与xxxx年平凉市崆峒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同卷同时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划定合格线,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随时关注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和“崆峒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
3、携带证件。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所需文具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拟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通过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末尾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划定合格线,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两份(自行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彩照2张。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3、面试采取试讲与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不再增加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1:1确定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中划定的合格线岗位,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不参与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面试等程序)。
(七)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崆峒区人社局上报市人社局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兑现工资待遇。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考生应随时关注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按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考生在考前应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由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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