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事档案查询指南
广东人事档案查询指南
人事档案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东人事档案查询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广东人事档案查询指南
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需查询本人人事档案可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按以下步骤查询:
1、登陆https://www.gzpi.gov.cn中国广州人事网;
2、点击“高校毕业生”栏目;
3、进入“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www.gzbys.gov.cn)界面;
4、在“数据查询”栏中点击“档案查询”;
5、在“档案查询”界面中输入本人姓名,点击“查询”即可。
二、档案接收提取须知
(一)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
1、接收单位是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市属人才交流中心的,统一由学校转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再转递到接收单位;
2、接收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由单位或个人委托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保管。
(二)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学校转递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三)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四)凡在我中心办理未就业登记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待就业期内可享受最长24个月免费档案保管。
(五)没有办理未就业登记的毕业生,档案存在我中心,作自动委托保管档案,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的问题》(粤价[2004]194号)文规定收取20元/月保存人事档案费。
(六)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取人事档案需凭《提取档案证明》(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或部门出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及《身份证》办理。委托他人提取档案的,还需出具《提取档案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七)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直接转递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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