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全文)
第1篇:环境保护税法(全文)
环境保护税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共和国领域和中华*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六条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第八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第九条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报同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第十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二)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三)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四)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第三章税收减免
第十二条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五)*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五项免税规定,由*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四章征收管理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条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第十九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和完整*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复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数据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核的数据资料调整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第二十一条依照本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核定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由税务机关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从事海洋工程向中华*共和国管辖海域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固体废物,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具体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会同*海洋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级**应当鼓励纳税人加大环境保护建设投入,对纳税人用于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投资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污染当量,是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指标或者计量单位。同一介质相同污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
(二)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应排放的污染物量的统计平均值。
(三)物料衡算,是指根据物质质量守恒原理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生产的产品和产生的废物等进行测算的一种方法。
第二十六条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第二*条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篇:保护环境方法给
使用布袋 尽量乘坐公共汽车 双面使用纸张 节约粮食 拒绝使用一次*用品
消费肉类要适度 随手关闭水龙头 一水多用 尽量购买本地产品 随手关灯,节约用电
16、拒绝过分包装 17、使用节约型水具 18、拒绝使用珍贵木材制品 19、拒绝使用一次*筷子 20、尽量利用太阳能
21、尽量使用可再生物品 22、使用节能型灯具 23、简化房屋装修 24、修旧利废 25、不随意取土 26、多用肥皂,少用洗涤剂 27、不乱占耕地 28、不焚烧秸杆 29、不干扰野生动物的自由生活 30、不恫吓、投喂公共饲养区的动物
31、不吃田鸡,保蛙护农 32、提倡观鸟,反对关鸟 33、不捡拾野禽蛋 34、拒食野生动物 35、不使用发胶 36、减卡救树 37、不穿野兽毛皮制作的服装 38、不在*河湖泊钓鱼 39、少用罐装食品、饮品 40、不用圣诞树
41、不在野外烧荒 42、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 43不乱扔*头 44、不乱采摘、食用野莱 45、认识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 46、不鼓励制作、购买动植物标本 47、不把野生动物当宠物饲养
48、观察身边的小动物、鸟类,并为之提供方便的生存条件 49、不参与残害动物的活动 50、不鼓励买动物放生
51、不围观街头耍猴者 52、动物有难时热心救一把,动物自由时切莫帮倒忙 53、不虐待动物 54、见到诱捕动物的索套、夹子、乱网果断拆除 55、在室内、院内养花种草 56、在房前屋后栽树 57、节省纸张,回收废纸 58、垃圾分类回收 59、旧物捐给贫困者 60、回收废电池
61、回收废金属 62、回收废塑料 63、回收废玻璃 64、尽量避免产生有毒垃圾 65、使用无**箱 66、少用纸尿布 67、少用农* 68、少用化肥,尽量用农家肥 69、少用室内杀虫剂 70、不滥烧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
71、自己不吸*,奉劝别人少吸* 72、少吃口香糖 73、不追求计算机的快速更新换代 74、集约使用物品 75、优先购买绿*产品 76、私车定时查尾气 77、使用无铅汽油 78、不向*河湖海倾倒垃圾 79、选用大瓶、大袋装食品 80、了解家乡水体分布和污染状况
81、支持环保募捐 82、反对奢侈,简朴生活 83、支持有环保倾向的股票 84、组织义务劳动,清理街道、海滩 85、避免旅游污染 86、参与环保宣传 87、做环保志愿者 88、认识草原危机 89、认识荒漠化 90、认识、保护森林
91、认识、保护海洋 92、爱护古树名木 93、保护文物古迹 94、及时举报破坏环境和生态的行为 95、关注新闻媒体有关环保的报道 96、控制人口,规劝超生者 97、利用每一个绿*纪念日宣传环境意识 98、阅读和传阅环保书籍、报刊 99、了解绿*食品的标志和含义 100、认识环保标志。
第3篇:保护环境
??我们生长在一个幸福时代,可周围的环境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地球正面临着危机,如果不保护环境,人类将面临灾难。???????常在电视新闻里看到说:我们人类自己乱砍树木,破坏草原,使水土不能保持,破坏大气,使得空气质量越来越差,最终,绿洲正一步一步地变成沙漠,难道非要等到整个世界都变成沙漠,人类才会醒悟吗?现在地球上的水资源短缺,越来越多的人喝水都成了很大的问题,而大批工厂却在向河流、湖泊……排放了大量的污水,使水变得又黑又臭,河面上不时还漂浮着垃圾,走过的人无不捂着鼻子。??????抬头看天上,总是灰蒙蒙的,那是工厂又粗又高的*囱里冒出来的一团团黑*捣的鬼,往日的蓝天白云已经不常在了。走在街上,经常可以闻到汽车排出的油*味,使我们周围的环境都受到了污染。人类是地球的主人,但也是地球的破坏者。??????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主人,不能再让环境继续污染下去了。为了在新世纪里创造一个优美宜人的环境,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保护我们的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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