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暴力工作方案(精选7篇)

预防校园暴力工作方案(精选7篇)

  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当决定做某个项目时,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预防校园暴力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预防校园暴力工作方案1

  按照三教文87号文件要求,市一高领导高度重视,接到市教育局的通知后,学校马上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年级、各处室深入排查,做好预防工作,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雷建卢校长为组长、李廷好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谭广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健全制度、有章可依。

  由政教处负责起草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各年级按照制度开展工作。

  三、具体措施。

  1.要加强教育。要加强对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力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法制教育会、班会、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等教育学生珍爱同学友谊,远离校园欺凌,明白校园欺凌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各任课教师要把防校园欺凌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去。

  2.要加强预防。要组织各级部、各班级对存在的校园欺凌隐患的可能施暴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要有针对性的处理好。要加强学生在校时间的点名考勤工作,不让学生流入社会。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班主任要联系家长及时发现和疏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必要时可邀请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辅导班,使他们进一步认识校园欺凌将带来的法律后果。要加强大门口和学校院墙的管理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内,或学生私自外出。学校保安要加强对校园,特别是一些人员少到的地方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学校宿舍管理和值班人员要加强晚休时段的学生管理,防患于未然。

  3.要及时处置。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回报,并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重三防建设。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学校要对校园内的监控设施加强维护,并安排专人盯防。要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四、责任落实与考核

  学校分别与全校师生签订学生在校活动安全责任书,明确校园欺凌责任界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是直接责任人,必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老师要付管理责任,对于出现校园欺凌的班级要在班级考核中予以体现。预防和整治校园欺凌人人有责,任何老师或学生发现校园欺凌都要及时制止、通知学校或报警,学校将给予鼓励和表扬。

  预防校园暴力工作方案2

  为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举一反三,强化学校内部管控制度,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谐。我校决定开展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26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1月16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在本学校内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不间断在线巡查学校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特殊时间、特殊人群、特殊区域集中开展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1日前)。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并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彻底消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1月26日前)。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问题学生”的关注和关爱力度。要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和帮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导的基础上,用法律、道德、纪律、规章等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书面,并把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认真开展法制教育。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持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要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进行专题教育。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队会、主体活动、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要大力开展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的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供理论支持。

  (四)规范学校日常管理。要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制度,并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并加强管控,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在节假日、课间休息及放学时段等教学管控空白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定时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治学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园。

  (五)联合校园周边治理。要联系协调公安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具有社会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摆在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抓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性动向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并开展必要的教育和惩戒,做到研判准确,处理得当,坚决遏制责任人“看不见”“就这样”等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职渎职现象发生,确保本次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导、问题解决为一体的方案,即要开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切中要害,抓好落实。

  预防校园暴力工作方案3

  为贯彻落实《教督〔20xx〕10号》和《皖教督〔20xx〕6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体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法安科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教育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县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县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县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县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教体局要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县教体局要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预防校园暴力工作方案4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xxx关于开展20xx年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职责安排

  1.开展教育。(少先队)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等。

  2.主题班会。(班主任)班级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少先队)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班主任)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排查建档。学校领导小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引导,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发生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件发生。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相关领导、班级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预防校园暴力工作方案5

  为了贯彻姜堰区教育局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危机事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

  组长:整体协调,监督实施。

  副组长:制定计划,监督落实。

  钱斌:对师生宣传和教育;

  卢丽群:制定应急预案和负责应急处置;

  段其宁:对师生进行心理培训和疏导;

  年级组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调镇、村、社区,并进行学生法制安全情况反馈等应急保护处理。

  各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落实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开展有效工作。

  二、开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校园氛围

  (责任人:工会主席、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班主任)

  1.开展教职工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学习。强化以生为本的意识,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2.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等“五个一”活动。

  (1)邀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2)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环境和在家表现。

  (3)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园矛盾排查,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4)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

  (5)开好一次“我们是一家人”主题班会。

  3.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工作:

  (1)利用行政会和全体教师会,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干部教师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处理学生欺凌与暴力事件的专业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合理有效的处理危机事件。

  (2)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校园网、宣传栏、课堂教学等途径,积极宣传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矫正学生心理偏差

  (1)每学期根据每班需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课程。

  (2)每月利用广播、展板等方式,向学生宣传人际交往的技巧和知识。

  (3)每学期开展一次心理活动周,组织学生以照片、作文、图画、表演、游戏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定期(开学初、学期中)对学生、家长、教师进行调查,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

  (5)对人际交往出现问题的学生进行个体或小团体的心理辅导,并定期回访。

  三、建立预警机制,积极做好防控

  (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全体教师、法制副校长)

  1.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安全主任负责)

  2.加强日常管理,进行有效预防。

  (1)门卫: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2)安全主任、法制教员:落实日常值班和重点部位(大门口、楼道、厕所、饮水间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通过学生微信群和监控设备,对学生反常的舆情和行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沟通顺畅,信息联动。门卫安全主管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长派出所。利用电话、微信等手段保证学生、家长、班主任、校长、的信息畅通。

  5.排查建档,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开学初:安全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联合排查。

  四、处理流程通畅,合理果断处置

  (安全负责人、相关学校领导、心理教师、班主任)

  1.信息报送。班主任或当事教师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德育处和校长,在第一时间上报教委;如涉及校外人员要通报大伦镇派出所。

  2.处理过程。德育主任、安全主任负责与家长沟通解决。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保护学生隐私。支部书记负责与媒体沟通,负责学校对外发布消息。

  3.教育引导。由班主任、心理教师、心理专家联合对当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对欺凌和暴力的实施者进行跟踪教育,联合派出所、家长帮助其改过,使其心理水平恢复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导,预防为主。

  2.全员参加,高度重视。

  3.疏堵结合,不留死角。

  4.信息畅通,处置合理。

  通过宣传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实施,营造友爱守法的良好育人环境,为“崇实”校园文化的形成打下坚实基础。

  预防校园暴力工作方案6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学生暴力伤害案件的通报》(渝教安发〔20xx〕3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风建设开展杜绝校园欺凌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xx〕37号)要求,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二)片区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区均衡中心对辖区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县级复查。20xx年10月10日前,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四)市级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x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建立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请各片区均衡中心于20xx年9月25日前将片区督查情况和各校专项治理情况汇总报送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预防校园暴力工作方案7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和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①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安保处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安保处组织校委会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三、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商店、宿舍楼、实验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⑤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四、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安保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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