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南昌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南昌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具体是怎样的呢?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吧,快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南昌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调整了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确定方式。
9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实施细则》,堪称南昌“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首次与借款人账户余额挂钩。新政从3月9日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存量房以契税完税时间为准。
已用过公积金贷款含两种情况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南昌市政府发布的《通知》中指出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而言,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包含两种情况,即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中有记录。“对于这批职工,我们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他们在非限购区也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该负责人解释说。
异地调入满足条件才可享0.9缴存时间系数
此外,对于异地调入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换至本地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系数统一设定为0.9,否则按职工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缴时间确定。
据了解,目前,南昌公积金存贷比偏高,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调整后,存贷比或可下降,公积金“吃紧”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算算
你的公积金能贷多少钱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进行了调整,但是“单职工最高可贷50万,双职工最高可以贷60万”的规定不变。但可贷额度首次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状况、账户余额、缴存时间及剩余缴存年限等综合因素相关。
举例
余额多的双职工家庭基本不受影响
如果一双职工家庭使用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房,且均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夫妻俩每人每月公积金1200元,且缴存时间均满了5年,其账户余额总数为144000元,按照贷款额度公式计算,该家庭贷款额度超过60万元,可按上限贷60万。
余额少的单职工可贷额度大减
如果单职工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1万元,即使缴存时间多于5年,按照公式计算,其可贷额度也只有26万,而不是未调整前的50万。
延伸阅读:用过公积金贷款职工不能再贷
3月8日,南昌市房管局发布楼市限购新政。9日,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南昌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当天发布一系列公积金政策调整细则。其中,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3月9日起执行。
用过公积金贷款职工不能再贷
3月9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及《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实施细则》。
根据通知及实施细则,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根据南昌当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南昌对在市城区(包括新建区)购房的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对购买普通住房的双职工缴存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南昌县、湾里区对购房的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对购买普通住房的`双职工缴存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调整可贷额度确定方式
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在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时,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状况、账户余额、缴存时间及剩余缴存年限等因素综合判断其可贷额度及还款能力。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剩余缴存年限系数。
其中,账户余额是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执行同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中心)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个人账户余额,非正常缴存职工的账户余额不纳入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所购房屋总价款-贷款按首付款比例计算所得金额。
对于异地调入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六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系数统一设定为0.9,否则按职工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缴时间确定。
剩余缴存年限系数取值为1,缴存时间系数及剩余缴存年限系数以借款人的缴存情况认定。借款人收入根据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不再需要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公式中的系数如需调整,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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