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调整方案(精选5篇)

工资调整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资调整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资调整方案 篇1

  一、分配原则

  总公司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原来事业单位的分配机制,建立适应后勤服务实体的分配机制,实行与档案工资脱钩的绩效工资制度,以充分调动总公司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学院提供更好的后勤服务。

  二、分配办法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奖+效益工资

  (1)基本工资:总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是工资收入中相对固定的部分,考虑到原来的工资状况,基本工资包括:

  1、职务工资;

  2、职务津贴;

  3、文明奖;

  4、住房公积金;

  5、护补;

  6、能源补贴;

  7、独生子女补贴;

  8、女同志卫生费;

  9、回补;

  10、地职增加部分。扣除个人应负担的部分。

  (2)岗位工资:根据各岗位的劳动(工作)技能、责任、强度和任务复杂程度等要素综合测定,进行分类列出岗序,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工资设4级(每级3档),(见附件)。

  (3)考核奖:

  1、总公司全体成员实行月考核,每人每月满分为100分(只减分不加分),每分分值暂定为1.5元;

  2、考核办法另定;

  3、根据各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确定各部门考核奖总额,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放考核奖。

  (4)效益奖:职工每人每月平均效益奖可按一定数额预发,年终根据总公司收益及各部门完成任务情况再统一决算考虑。确定各中心效益奖总额,各中心制定分配原则,经主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班组长的效益奖一般可为所在部门职工平均效益奖的1.1-1.2倍,各中心经理的效益奖,一般可为所在部门职工平均效益奖的1.3--1.8倍,副总经理效益奖一般可为部门经理平均效益奖的

  1.5--2倍;总经理的效益奖一般可为部门经理平均效益奖的2-2.5倍。

  三、几点说明

  1.若学院工资结构发生变化时,基本工资予以相应调整。

  2.寒暑假期间无实质性工作的,不发考核奖,效益奖发50%,上班人员根据实际出勤天数和完成工作情况按比例享受。

  3.总公司根据效益情况每年留出适当资金作为总公司的发展基金。

  4.饮食中心、工厂等部门分配办法由各部门根据具体经营情况自行确定,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

  工资调整方案 篇2

  改革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本人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和本人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之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指数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国家规定在统一测算基础上全省统一确定。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标准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标准高于老办法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最后一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改革前已经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按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不再建立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政策

  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

  明确延迟退休人员参保政策

  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工资调整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市政府相关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滨江镇幼儿园教师工资调整的实施方案。

  一、方案制定的原则

  1.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

  2.本着事业的发展与教师收入同步提升的原则。

  二、工资结构与标准:

  (一)幼儿园教师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学历补贴、教师资格补贴、教龄津贴组成;考核工资由基本工作量、浮动工作量、月绩考核工资组成。

  (二)工资组成:

  1.基本工资:

  (1)基础工资:工作5年内的教师基础工资750元,每增加5年工龄,工资增长40元。

  (2)岗位津贴:根据省优质幼儿园保教队伍设置要求及我镇各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设置教师、班主任、中层管理人员(安全办主任、总务财务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保健人员)、副园长、园长岗位。岗位津贴分别为教师150元、班主任200元、中层管理人员300元、副园长400元、正园长550元。

  (3)学历补贴:本着鼓励教师不断学习进修,提高学历层次和文化素养,学历补贴分别为中专学历每月补贴100元、大专学历每月补贴120元、本科学历每月补贴150元。

  (4)教师资格补贴:根据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要求,激励教师尽快取得合法的教师资格,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的业务素养,对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每月补贴200元。

  (5)教龄津贴:工作3年内不享受教龄工资,满3年30元,每增加1年加10元。

  2.考核工资:

  (1)基本工作量:每月350元。

  (2)浮动工作量:班级人数在省规定的班额数内的每月50元,超过规定班额的,分别按小小班15元/人、小班12元/人、中班10/人、大班8元/人计算,园长按全员浮动工作量的平均数计算。原则上班级人数不得超过额定人数的20%。

  (3)月绩考核工资:每月300元。

  三、工资晋升机制:

  在幼儿园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每两年调整一次,有幼儿园提交调整方案,经集体讨论后实施。

  四、实施时间:

  此方案于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工资调整方案 篇4

  鉴于近年本地消费物价指数增长迅速,为激励和稳定公司人才队伍,提高公司竞争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范围

  20xx年7月1日起新定岗级及20xx年7月1日起调整过岗级的员工,不在此次调薪范围之内。

  二、方案基本思路

  (一)总额确定:结合本地最低工资调整政策、公司往年调资比例及公司运营状况确定调整总额。

  (二)一次分配:根据本方案覆盖范围内的各部门有效人数占比及部门层级确定部门分配额度。

  (三)二次分配:在公司调整原则指导下,由部门负责人分配,确定调薪明细方案。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总额确定

  1、基础数据整理分析

  (1)整理20xx年、20xx年管理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及调薪额度,计算 往年薪资调整比率。

  (2)确认20xx年度企业利润率。

  (3)收集本地近年最低工资数据,分析变化趋势。

  2、确定调整自变指标及权重

  A、往年调薪比率=当年管理部门调薪额/当年管理部门工资总额 20xx年调薪比率为8%,20xx年调薪比率4%,取其均值6%。

  B、20xx年企业利润率为14%(财务报表估算)

  C、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3、确定调资总额

  (1)计算调整比率=往年调薪比率6%x80%+20xx年企业利润率14%+最低工资标准增长线21%x20%=9%

  (2)本次调资总额=20xx年度管理部门员工月均工资(不含绩效、其他补助)2400元x20xx年6月底管理部门在职人数46人x计划调整比率9%=1万元/月

  (二)一次分配

  1、基础数据整理

  (1)梳理截至20xx年6月底在职员工入职时间、末次调岗时间及各部门有效岗位系数。

  (2)确定分配系数

  一级部门:1.1

  二级部门: 0.85

  2、核算各部门分配调整额

  部门调整额=标准分配额x分配系数x调整系数

  标准分配额=本次调资总额/管理部门有效调整人数

  单位:元/月

  备注:调整系数及部门分配调资额计算过程见附表二。

  (三)二次分配

  1、操作方式

  将员工岗级确定权利下放给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依据调整原则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岗级梳理工作,并出具调整明细方案报综合管理部复核。

  2、指导原则

  (1)总额控制原则:本部门薪资调整总额不得超过拟定分配调整额,可少不可多。

  (2)建议执行日期不得早于末次调岗日期一年内。

  (3)一年内调升级数不得大于半岗。

  (4)员工本次调岗超过一次的,需累计计算部门月度调资额。例如20xx年1月1日起调3B调3A,20xx年1月1日起调3A调4B的,则该员工本次月度调资额为250元。

  (5)程序控制:所有人员调整方案须逐级拟定、隔级审核,综合管理部部有权对异常调整情况进行调查,并有权提出否定建议。

  (四)综合管理部汇总形成《20xx年度管理部门岗级调整明细表》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五)综合管理部将总经理办公会通过结果反馈至各部门。

  四、时间安排

  (一)具体日程安排:待方案通过后确定明细日程。

  (二)调整结果执行安排:拟定与20xx年7月工资发放同时执行。

  工资调整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完善酒店薪酬体系,提高酒店内部竞争力,根据酒店的经营管理方针,现制定出东方瑞景国人大酒店《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1、酒店实行岗位工资制,即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不同工种的差别和技能的.高低及对酒店的贡献确定工资级别。

  2、酒店对员工工资实行动态管理,以岗位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体现工资差别,即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和贡献可升可降。

  3、各级员工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者经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可破格享受所担任职务的最上线工资。

  4、工资构成:月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考核工资+相关补贴+绩效工资

  1)岗位工资:是根据酒店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岗位职责所设置,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收入保障。岗位工资=工资总额×60%

  2)考核工资:根据酒店整体效益、部门绩效所设置,与员工的月度绩效、日常奖惩挂钩,发放额随各部门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人员岗位编制情况上下浮动。考核工资=工资总额×40%

  3)相关补贴:

  a)夜班津贴:根据部门排班情况,凡正常排班情况下在24:00以后下班的夜班人员(含实习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贴。

  b)店龄补贴:自入职起每满一年,每月补贴20元,并依次类推。

  c)英语补贴:凡经省市级旅游局考核认证,通过英语等级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级别证书者,按相应的英语等级,当年每月享受英语补贴——A级:10元,B级:8元,C级:5元。如再参加第二次考核不及格者则取消。

  d)技术补贴:酒店将对持有有关技术证(经劳动部门鉴定认可的)且得到酒店认可其技术(经酒店考核)的技术工种(如工程人员、厨师等)增加相应的技术补贴。由部门每年对试用期已转正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并按照考核情况按比例评定出各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报人力资源部。酒店根据其技术等级当年每月发放技术补贴——A级:80元,B级:50元,C级:30元。(技术等级每年考核一次,按每年技术等级考核情况发放技术补贴)

  e)医疗补贴:酒店每月为员工发放30元的医疗补贴。

  f)交通补贴:酒店为非住店乘坐公交车上下班的员工提供交通补贴,单站往返的补贴50元,中转一站以上的补贴80元。

  4)绩效工资:根据各部门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将部门超额或未完成部分按比例分配到部门,由部门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进行二次分配。

  5、月实际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总额÷30天×实际出勤天数(含有薪假)

  6、试用期工资:

  1)员工入店须经三个月试用,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上的试用期工资为工资标准的80%,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下的按照300元/月试用。

  2)新招聘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享受所在职务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试用期三个月。

  3)内部晋升人员试用期工资增加增资额的50%,原则上逐级晋升,试用期一个月。

  7、工资调整:

  1)员工因试用期满、职务升降需调整工资时,经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2)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原则上从员工E级起逐级调资,调资间隔不少于三个月。计算公式:月工资总额=调整前月工资总额÷26天×实际出勤天数+调整后月工资总额÷26天×实际出勤天数

  3)各级员工均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待遇,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以业绩报告形式进行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可破格提升一级工资并进行公开表彰;对出现重大失误,连续两次列为部门考核最差者,经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降薪一级直至开除处分。对员工工资的上调和下浮,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

  8、缺勤扣款:

  1)事假不发薪。

  2)病假期工资,五天内每天发日工资标准的40%,超过五天每天扣日工资额的100%。

  3)婚假:男女双方达到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法领取结婚证明,除按规定的3天婚假外,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婚假7天(含周六周日),期间当日工资每天按12元发放,超过10天者按事假处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4)工伤期间工资:凡符合工伤条件的,假期均以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为准,按照岗位工资的100%标准发放当日工资。

  5)产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年假、公休假均不影响工资。

  7)慰唁假工资:如员工之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假期内(三天)按工资标准的100%支付工资,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8)迟到/早退:扣款办法按《处罚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9)凡属旷工性质,以旷工时间的总工资三倍予以扣款。

  6、加班工资:根据行业性质,酒店实行综合工时制,员工可在季度内跨月调休/补休,但不允许跨季度调休/补休,各部门必须根据经营管理情况做好每月排班并认真审核,季度内可调休/补休的,一律调休/补休。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由部门总监/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原则上日常加班以补休形式进行安排,如确因工作需要,当日部门需安排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1)月工资合计在1500元以上的人员无加班工资(节假日除外),由部门根据情况安排补休。

  2)其他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补休一天,或按有关规定计发加班费。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

  7、工资结算:酒店每月15日将上月工资总额存入个人银行帐户,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8、离店工资结算:

  1)正式员工:月工资总额÷26天×离店前出勤天数

  2)新员工入职未满一周离职者不享受工资待遇。

  9、备注:

  1)此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下发的规定与此方案不一致的,以此方案有关规定为准,方案中未涉及到原有内容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此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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