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院综合管理制度
第1篇:家属院综合管理制度
物资局家属院管理制度
为加强楼院综合管理,营造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按照市区相关要求,本着居民自治、自我管理原则,结合本院实际,经居民酝酿讨论,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负责本院治安、保卫和院内环境卫生的打扫、垃圾道清运工作;及时做好出租房屋及租住人员、外来人口登记。
2、开关门时间早6:30开门、晚上23:30关门,主要以开关大门为主,小门视情况而定及时锁、开。
3、外来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必须经过门卫许可后进入院内,不可长时存放,并注意不得影响居民出入,不得压坏院内供排水设施;商贩、推销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本楼院;陌生人员来访时主动、礼貌、友好地做好问询登记工作。
4、做好楼院自管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卫生管理制度
1、院内卫生、各单元地下室楼梯口卫生和垃圾道由门卫负责清扫、外运,先洒水后清扫、日产日清、不留死角。
2、各楼道内的卫生由各层住户清扫,左手住户打扫左边楼梯,右手住户打扫右边楼梯,保持干净整洁。
3。 住户家庭装修后的施工垃圾要集中覆盖堆放,由住户及时清运,不得长时堆放。
4、革除陋习,禁止从窗户往外扔垃圾,禁止向院内、院外空
地处乱扔、乱倒、乱堆杂物垃圾,院内、*台、阳台下面不得堆放杂物,现已堆放的杂物请物主自行处理,尽快清理。
三、综合管理制度
1、房屋所有者、居住者都必须按建筑规划属*使用住房,不得在住宅内进行强躁声、油*、*尘等影响他人生活、休息、安全的加工、经营、*等活动,违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法*等各种违法行为,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向上的良好风气,邻里之间要相互团结、互相忍让、和睦共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火灾、刑事治安案件等应立即与消防、*等部门联系。
3、居民要爱护院内公用设施,不得搞违章建筑和乱堆、乱放、乱挂杂物以及挤占公共通道、楼梯间的行为。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变水、电、暖等公用管道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使用部分的建筑面貌。
4、住户对自有住房进行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住房室内建筑结构,严禁损毁、削弱建筑物的受力构件,以确保建筑物的整体安全。建筑材料定点摆放,装修垃圾覆盖堆放,并及时清运,无遗留现象。
5、禁止在大院内墙壁、电杆、管道上乱写乱画,自觉监督并制止外来人员乱张贴、书写广告,
6、任何人不得在住宅楼内及周围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等国家有关部门所禁止的物品。
7、租住户与流动人口纳入常住户管理,应在入住当日在门卫处登记,三日内主动到社区登记。对外租(借)时,租住户出现任何影响其他居民的事情,房主应及时协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及时缴纳应交费用,严禁以各种理由拖欠统一收缴的门卫卫生费及公用排污等设施的维修、维护费。每月20-25日缴纳门卫卫生费,每户每月20元。
9、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禁止攀爬围墙、屋顶、大门、栏杆等,在休息时间段不要大声喧闹。
10、院内居民有客来访应主动配合门卫的询问登记。
四、成立物管小组
为及时有效解决楼院相关事务,经居民推荐成立物资局家属楼自管小组,组织、协调、解决楼院事务,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望各位住户自觉遵守,互相尊重,共建*家园!
aaa家属楼自管小组
西大街aaa社区居委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第2篇:家属院管理制度
实验中学家属院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居住环境,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结合本院涉及单位多、人员结构复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房屋居住者都必须按建筑规划属*使用住房,不得在住宅内从事经营、加工等一切改变住房使用*质的、影响他人休息或安全的活动。
二、各住户垃圾收集实行袋装化管理,密闭严,不遗洒、不滴漏,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
三、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以及法*等各种违法行为,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向上的良好风气,邻里之间要相互团结、和睦共处一旦发生火灾、刑事治安案件等应立即与消防、*等部门联系。
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院内居民有客来访积极配合门岗、值班等制度,出入人员严格登记,大门定时关闭落锁。
五、用户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变水、电、暖等管道和计量设施,居民要爱护院内公用设施,不得搞违章建筑和乱堆乱放乱挂杂物以及乱占公共通道、楼梯间的行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使用部分的建筑面貌。
六、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杜绝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七、禁止在大院内墙壁、电杆、管道上乱写乱画,自觉监督并制止外来人员乱张贴、书写广告,
八、禁止攀折花木,宣传牌,践踏、毁坏草坪。
九、禁止往垃圾箱之外的道路,空地等乱扔乱倒垃圾杂物,
十、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较大型机动车辆需进入院内,必须先登记方可进入,自觉减速慢行,禁止乱鸣喇叭,乱停乱放,影响其他居民生活,堵塞消防通道。
十一、禁止在家属区内进行强躁声、*尘等环境污染的加工生产,违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任何人不得在住宅楼内及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等一切为治安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部门所禁止的物品。
十三、各住户对自有住房进行装修时,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废料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不得擅自改变住房室内建筑结构,严禁损毁、削弱建筑物的受力构件,以确保建筑物的整体安全。
十四、对外租(借)时,租住户出现任何影响其他居民安全的事情,房主均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五、严禁以各种理由拖欠学校统一收缴的有关水、电、暖等费用。严禁私接公共电源。
十六、本着[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产权归属自己的房屋,单位不再负责各种维修维护等费用。
十七、加强对子女的教育与管理,特别在休息时间段不准在附近大喊大叫和戏闹,严禁在午休和晚上十点以后进行装修或*活动。
平顶山市实验中学
2007年4月
第3篇:公路局家属院管理制度
?公路局家属院管理制度
为加强家属院的管理,共同创建和维护文明、平安、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禁止在楼外乱挂拖把等杂物,违者每次罚款5元。
二、禁止在楼外、大院内乱拉绳、铁丝、晾晒衣物被褥等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三、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搭乱建乱放物品。严禁在楼梯道和地下室公共通道、楼梯间永久堆放物品,违者责令限期拆除、搬迁,并给予不低于10元/天罚款。
四、禁止在大院内墙壁、电杆、管道上乱写乱画,自觉监督并制止外来人员乱张贴、书写广告,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五、禁止攀折花木,践踏、毁坏草坪,违者每次罚款10元。
六、禁止乱扔乱倒垃圾杂物,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七、禁止乱推乱扳绿化地内宣传牌、树木,违者每次罚款5元。
八、汽车、三轮车等较大型机动车辆需进入院内,必须先登记方可进入,自觉减速慢行,禁止乱鸣喇叭,乱停乱放,违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禁止在家属区内进行强躁声、*尘等环境污染的加工生产,违者责令限期拆除、搬迁,并给予不低于20元/天罚款。
以上规定望各住户自觉遵守,本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公路局家属院管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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