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论文(通用5篇)
劳动教育论文(通用5篇)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那要怎么写好论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教育论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教育论文1
一年一度秋风劲。当秋风萧瑟、衰草凝绿的时候,又到了清理树沟杂草,参加一年里算是惟一的一次集体劳动的日子。单位“占领”的树沟很长,杂草浓密。干活的人到也召集了不少。只是我们办公室的人员,每到这个时候,总显得很少:总共14个人中,出差的,有事的,占去了五六个,让人一想就不舒服。往年也是,不是你开会,就是他不来。领导也讲不出什么来,恐怕,他心里的不满只能压在底下,不便表达出来的。
割草的活对我这个农民出身的中年人来说,也算是陌生的了。大部分树沟边茂盛的冰草,既软又厚地葡伏在地表,新镰刀锋利的刃子也难以拿得下它;还有不少地方夹杂着骆驼刺、苍耳棵子的地方,则让你不小心就被扎上一下,要小心地摘半天才能拔除了。虽然好些年前我有过割麦子的经验,但在这里却一点也没用。至于多数年轻的生长于城里的年轻人,他们对于镰刀割草就完全是新鲜的尝试,割上几下子就进入了讨厌的胳膊酸困手拿不住镰刀的时期。劳力劳动毕竟不同于脑力劳动,没有基本磨炼,没有一定技能,没有相当体力,就只能望而兴叹。因此,对于不少小年轻的“放点油把它们一把火烧了”的幻想,对于他们割几下就立起身来的举止,我也是比较理解的。
然而,约摸5个小时的体力劳动,还是让人能看出每个人对待困难与出力流汗的态度。除了我们这些中年“老人”,绝大多数年轻人面对的都是同一个情况:不会干,蛮吃力。然而,对同样的问题,不同的人总有不同的答案。有些人总是能让别人感动。他们不太会干,但他们不猾、不躲,努力地迎上去,一点点地割,累了坚持着。特别是一些女同志,既耐心,又吃苦的精神远远超过一些看上去身强力壮的男人。而另外一些人总会让人在心里生出鄙夷。他们处处表现得比别人“聪明”,他们说得比做得多,站着看得比干得多,他们年轻却怕出力流汗,他们不干活又想让别人以为他们也没闲着。割草的几小时,时间虽短,却一样地检测出一个人的基本品行基本素质。是金子在哪儿都能发光,是秕糠在哪儿都会被风吹跑。人啊,不见得谁比谁聪明多少,而在于谁能比谁更实在多少,更扎实地干了多少。
体力劳动中有些人避之不及,有些人聪明到家的现象,我想这不简单是一些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现象。鄙视体力劳动的主要原因,是体力劳动的价值太小,是体力劳动者大多地位卑微、处于社会的底层,还有,体力劳动的主要代表就是农民工和农民。以当下农民农村的地位,以普通体力劳动者的价值来判断,没有几个人能够向往。更深层次的原因,则还是做事做人的原则态度。凡是踏实做人认真做事的人,没有几个会鄙视别人,也没有几个人会看不起哪怕是一个清洁工,一个满身汗气的农民工。只有哪些做人方面就有缺陷的人,才把人分得好多层次,一样人一种态度,一样人面前一种作派。人与人的不同,大体也就体现在一个个小事上;人比人的高度,也就在几分态度之中。
用劳动汗水来洗刷我们的灵魂,道理就在于它能检验我们的心灵,检测我们的人生态度,考验我们的能力与风骨。一年一次的劳动,总会让人有点儿新的思想新的启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是特别珍惜这样的机会的。
劳动啊劳动,这创造世界的基本活动对于人类太重要了,对于今天我们养尊处优的日子里认识世界体验生活,太重要了。
劳动者,大家都不陌生,爸爸妈妈是劳动者,爷爷奶奶也是劳动者。我们作为小学生,幸福就是可以天天见到同学,见到哥们儿。但也有些人觉得不幸福,说天天泡在书中,泡在题海中。可劳动者的幸福是什么呢?今天我在文峰大世界采访了几位路人。
首先是一位穿着黄色大衣,年龄差不多三十多岁的阿姨。“阿姨您好,我是江海少年通讯社的小记者,请问您现在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小朋友好,我呀自己开了个小店。”那位阿姨停下脚步认真地回答道。“那您做这份工作幸福吗?”我又进一步追问。“嗯,怎么说呢?不幸福!”那阿姨摇着头说。“那您对这份工作有什么感觉吗?”我不甘心再次问道。“就糊口饭吃!”阿姨袒露心迹。我什么惊呀,但我认为这也是真心话,谁会起早贪黑,白白受苦呢?天天努力工作不就是为了养家糊口吗?不过我倒认为,能养家,又能糊口,那不就是一种幸福吗?
我还采访到了一位姐姐,她还是实习生,大学专业是学习会计的。她认为,现在这份工作的幸福在于能天天见到对她十分亲切的同事们。而一位大腹便便、当老板的伯伯,则认为他的工作的幸福是每天能和员工们和睦相处,打成一片。
普通劳动者的幸福还源于一些小事,汇报工作时被领导表扬了、因工作努力升职了、服务的公司效益好老板发奖金了、甚至最近不要加班可以早点回家陪家人了……
幸福源于生活,生活不缺幸福。我们大家一起创造幸福,发现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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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性别歧视,这是妇女就业难的重要因素。妇女问题其核心是妇女在社会中的权利和社会地位能否得到保障问题。文章对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创建公平就业环境问题进行探讨,为实现两性和谐发展、加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公平就业
妇女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支柱和主体力量,中国妇女占世界妇女总人口的10%。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妇女为家庭和谐幸福、国家和谐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性别歧视,严重影响妇女获得为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的机会,妇女在就业中经常遇到各种形式的性别歧视,极大地挫伤妇女的积极性和热情。研究劳动力市场创建公平就业环境问题,对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加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一、女性在劳动力市场受性别歧视及其主要表现
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是指某些部门在用人上歧视女性的行为,在用人上拒绝接受女性或提高女性的录用标准,在待遇上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单方面辞退女工或解除劳动合同,轻视和压制有能力的妇女参与管理层。劳动力市场存在的性别歧视是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权利等方面得不到平等实现的集中表现,妇女问题其核心是妇女的权利和社会地位问题。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认识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为实现两性和谐发展创造条件。女性在劳动力市场遭受性别歧视主要表现为:
(一)女职工劳动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随着所有制关系的深刻变化,企业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确立新经济运行机制,大批女职工失去了在本单位劳动的权利。据国家统计局对我国71个城市下岗职工情况抽样调查,在我国城市下岗职工中,女性占62.8%。下岗后许多妇女由于文化水平低、缺乏专业技术能力等因素,寻求再就业门路困难,劳动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致使她们经济收入受限,生活水平提高缓慢。
(二)对求职女性年龄限制越来越年轻化。我国的劳动法只规定了录用人员年龄的上限和下限。而用人单位则可以在这个范围内任意决定招收的年龄段。由于当前就业压力大,就业结构出现了年轻化趋势。在招聘中对求职者年龄限制越来越窄。甚至很多跟年龄并不相关的岗位,也对年龄予以限制。女性一般要求年龄在20~28岁之间,男性一般都要求在35岁以下。如果年龄在40岁甚至50岁以上,求职时就很少有人问津,以至于难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在用人单位苛刻的年龄限制下,使一大批年龄偏大并有就业能力和技术的求职者被排斥在外,给求职者本人、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尤其是对女性高级知识分子年龄限制在40~45岁,是对一大批有能力的知识分子充分发挥才识权利的制约和剥夺,是对女性人才利用上的极大浪费。还有的用人单位采用强迫的办法。使达到一定年龄的女职工自动离职或退休,给她们一定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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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通俗来讲,劳动关系就是与各类企业、个体商户以及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所建立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受经济、政治、文化、宗教信仰、人文地理等因素的影响,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不用学者对劳动关系概念的界定会出现差异。但归根结底,其概念的内涵基本上是一致的,并且在不同层面上是相互借鉴和补充的。劳动关系的主体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力的使用者,也就是所谓的雇主和雇主组织,那么另一方面就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主要指个人或代表劳动者的联合组织。劳动关系是人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它还涉及了劳动时间,劳动安全、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规章的处理以及劳动就业规则和员工的关系管理等等方面的内容。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
(一)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占主导地位
劳动关系市场化的主导地位是受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不断变化而影响的,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关系基本上回复到市场经济状况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即其以雇用为基本形态的经济社会关系的基础是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二是劳动关系的归属逐渐企业化;三是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四是劳动关系逐步规范,实现法制化和契约化叨[1]。
(二)劳动关系多元化,并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我国现阶段主要的经济体制决定了劳动关系的多元化。随着市场化体制的不断变革,也使得劳动关系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受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主要体现在就业形式上,而劳动关系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企业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上,那么在规范化程度上劳动关系则主要表现为多层次。
三、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结合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的数据调查,我们不难发现在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平合理化问题
公平是衡量和推动事物发展的标准,企业招贤纳士就要公平、公正,让求职者以及在职者心服口服,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在人力资源进行决策的过程中就涉及到了公平的合理性问题。公平的对待公司里的每一位员工可以催促其不断的奋发上进,公司决策的公平性会直接影响员工的内在情绪以及企业内部的环境。所以说,在劳动关系中,公平合理性是尤为重要的,它关系到企业运行的方方面面。所以,在人员的晋升问题上要做到公平性,不应出现走后门、以不正当的手段达到目的的行为。在招聘人员方面,要确保面试过程和最终确定人员名单的公平、公正性。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公平、公正的奖惩制度并且规范人员调动制度,依据员工的个人表现能力以及工作绩效,给予合理的薪酬、奖励以及职位升迁,这样才能提高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效率性。
(二)企业制度的完善化问题
企业制度是否完善是至关重要的,规范、合理、完善的公司制度可以让一个企业的理念和品牌文化深入人心。良好的企业制度可以让员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去,而不至于是员工懒散、不规范。这样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企业制度的完善化,不仅可以宣传企业形象,还能规范企业管理。
(三)企业员工隐私的保护性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隐私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在企业管理中,侵犯员工隐私是及其不道德的行为,更会对企业的劳动关系造成消极的影响。员工的隐私是不容侵犯的,然而有些企业还是会以工作为理由对员工的隐私进行侵犯,这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确指出了侵犯员工隐私的四种行为。所以,保护员工的隐私是企业人文主义素养的直接体现,管理者应该重视员工内在的价值追求。不要在公众场合公开谈论员工的隐私,也不要以员工的隐私作为要挟的手段而迫使其做出做公司有益的事情。
(四)企业员工健康的关注问题
所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拥有了良好的身体状态才能更好的工作。那么,健康问题是与员工的切身利益有关的,并且会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产生影响。一直以来,因工作环境和工作场所而导致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不断增加,所以,员工的健康问题值得企业高度关注。首先,针对员工的安全、健康问题,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经营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安全和预防政策;其次应该不定期的带领员工体检,这是对员工身体健康的一种负责任的体现。另外,应该完善相关的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安全健康培训,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寻找原因并积极解决。
四、结语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飞速发展的时期,各种不确定因素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劳动关系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对劳动关系的认识以及对其特点的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其存在的不足之处,所以我们应该正视问题,寻找科学的方法加以解决,不断的推陈出新。企业应加强自身的管理,提升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处理好劳动关系问题,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使企业更具核心竞争力。此外,还要学习借鉴其他企业的成功之处,积极推进企业健康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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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对人才的培养,人才是一个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企业要想把利润做到最大化,就必须维持好人才与企业之间良好的劳动关系,而这种劳动关系的变化往往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是否正常。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正常,“人才”便会生生不息,反之便会“人才”凋零。因此,企业要想取得最大化利益,并促进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便需实行人才战略,也就必须保证人力资源管理的正常运行。文章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调整之间的问题进行分析与阐述,并且提出协调二者关系的对策与方法,从而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的协调提供参考与帮助。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企业的未来,在这个法治化的社会,《企业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得到实施。这些法律的实施,为企业以及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现如今各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严重,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在这场竞争中的优势。为此,如何处理好企业利润与员工权益之间的冲突,是现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现行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构建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调整之间的和谐关系。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人力资源管理一直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年来,因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不当,造成了员工劳资纠纷案件的不断涌现。在给企业员工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为企业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本文经过对企业人力资源现状的分析,得出以下三点问题。
1、人力资源部的缺失
现在许多企业没有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而是直接以人事或者行政的岗位替代。虽然对于企业招聘人才方面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企业人才管理不规范且人才招聘过于片面的问题,既导致企业中出现的一些劳资纠纷问题得不到解决,有时还会使得企业人才管理出现问题,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成本。
2、人员缺少导致分工紊乱
由于一些企业自身规模有限或是缺乏相关方面的意识,在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上设置的工作人员太少,导致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中某些员工一人身兼多职,例如人事和行政、会计和财务、前台和行政等职务都是由一人担任。这种做法不仅不能发挥员工的个人所长,导致所属岗位的工作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也会因为缺乏另一个岗位专业知识的原因,使得工作效率降低。
3、管理者经验有待提高
某些企业管理者由于自身管理经验的不足和对新型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不熟悉,以及对人才的流动性和复杂性的不了解,因而造成人力资源管理层唯老板命是从的现象。而由于老板自身也没有人力资源管理的经验,因此导致出现问题后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再加上有些老板喜欢任人唯亲,造成处事不公的现状,最终导致人才流失。
二、影响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因素
1、企业环境
造成员工与企业产生矛盾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企业给予员工的待遇跟实际员工所付出的劳动不成正比,详细方面比如:企业工作环境太差、克扣员工工资、要求员工无偿加班等。这一切皆使员工切身的合法利益受到了剥削,造成不公平的现象,最终皆导致企业与员工之间产生巨大矛盾。
2、员工缺乏动力
企业缺少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难以对员工形成有效的激励。比如:短期绩效目标的制定、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量明确数字化等,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员工造成激励,让其工作有干劲。相反,企业如果缺乏这些,员工每天工作浑浑噩噩,没有动力,也难以提升积极性。
3、增加员工的满足感
一个企业要想长久的留住人才,就要让企业的员工产生满足感。员工满足感的提升,也就意味着其在一个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员工的满足感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薪资报酬、工作方式、福利政策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员工与企业的关系。
三、关于改善的建议
如今是社会法治化的时代,社会中的劳动关系调整也逐步法制化,但是仍还有许多企业在劳动关系上和员工存在纠纷。这就导致近些年来,企业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激化,劳资纠纷案增多,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也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为此,在这样的形势下,解决劳动关系,调整现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迫在眉睫。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可以为实现劳动用工和建立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提供一条龙的服务。改善企业劳动合同现状,让员工的绩效考核、福利待遇、奖惩制度等都与劳动合同融为一体,使之紧密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有关法律部门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帮助企业从用工管理走向岗位管理。国家还应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状况进行备案,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找出问题所在,并帮助解决。还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不签合同的企业予以严厉的打击。并且建立网络化管理,便捷查看消息,掌握企业合同管理动态,最终达到有效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目的。
2、发挥工会作用,建立公平、平等的环境
工会是劳动关系中,员工一方的代表,它的作用在于当企业和员工产生劳动纠纷时,代表员工与企业就薪酬标准、福利待遇、工作安全等进行谈判,是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因此,工会应该健全自身机制,建构新型的、公平公正的、合作共赢的社会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帮助企业和员工实现和平共处,构建和谐、发展的劳动关系。
3、让心理契约和劳动契约合理结合
在二十一世纪,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新型劳动关系是由心理契约跟劳动契约(即劳动合同)一起确立的。心理契约是建立在员工与企业有共同的愿景基础上的,在双方的心中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它与劳动契约同是连接企业与员工关系的纽带,为实现员工与企业的互利共赢、和谐发展做贡献。劳动契约是自《劳动法》实施以来,用来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也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而后期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更是进一步的程度上规范了员工和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此基础上更为注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两部法律在和谐的劳动关系的建立方面,作为法律基石而存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契约的弊端开始显现,渐渐地,冰冷的法律契约已经不利于劳动关系的调整,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力的有效提高起着阻碍作用。心理契约是一种心灵的约定,它是把员工的心理与企业的心理连接在一起的心理纽带,它的强度直接来源于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同时,具有隐秘性与变化性的特点。心理契约还有着很强的主观意识,它是建立在员工的心理承诺与对企业的信任的基础上的,因此,它还有不确定性与动荡性,会跟随时间、地点、心理状态的变化而变化。员工在一个企业待的时间越长,也就表明他和这个企业的心理契约越强烈。但是,不管是劳动契约还是心理契约,在对于劳动关系的调整方面它们都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同时它们也有着各自的缺陷。为此,将心理契约与劳动契约合理地结合起来,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伟大愿景。
4、将员工满意度作为评价和谐劳动关系的标准
在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中,企业一直是处于强势的地位,员工多数受到各种或明确或隐性的压迫与剥削,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员工的不满,甚至引发两者间的劳动冲突,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员工对于企业的满意度也会随之降低。因此,要想建立长久的、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必须将员工满意度作为和谐劳动关系的评价标准。
四、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调整,是目前两者之间所面临的巨大难题,同时也是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企业若想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就必须有人才的支持,而人才的管理则依赖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因此,改革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现行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除此之外,企业还要提高内部人才的竞争力,综合各方面让员工有较强的动力工作,最终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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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在发展历史的过程中,正是我们对人权的不断追求,所以才让人类从野蛮的时代走向了文明时代,从专权到民主,从人治人的社会走向了现在的法治社会。现今,各个国家都把保障人权作为法律的基础来保护,这些也是我们现今社会的共同目标。那么,以下要对劳动者在劳动各方面人权的保障来讲解分析以下。
劳动法;劳动人权;劳动保障
人权从最基本的意义上来说,就是为了让人们实现自己尊严和价值,去发挥和享受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让人类从野蛮低级转化到文明的高级,从以前的人治人的社会发展到法治社会。在历史的进一步发展中,人权制度也在随着不断完善,现今尊重人权和保护自己合法的人权权益已经成为社会的根本目的。故此,劳动人民的权益保障是要经过劳动法律法规来实现实施的。我国第一部的劳动法是在1994年7越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它的出台积极体现出了保障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对于我国人权的保障来说,也起到了很大的进展。
一、劳动法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的基础
从广泛的程度来看,人权与人权保障牵连到诸多方面,比如,法律、道德等,那么我们从这里来谈一下人权与人权保障从法律的角度上相互的关系谈以下此问题。
(一)人权就是我们人类本性的要求
我们大家人人都会要求自主、自由,还会要求丰富物质与精神生活的舒畅,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这些都是认得本性所来决定的。因为不是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人和人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复杂的社会关系,这样人与人之间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妨碍了自己的利益,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这时就要用法律规定权利和义务去加以改变,在人类社会一定的历史阶段,人权的保障、实现与发展,只有在法律的改变下,使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不断的超理性与和谐。
(二)人权的本质就是人们本该享有的利益
只有靠法律来保障与维护我们大家追求的利益都和他们的利益又很的关系的(马克思)。由此可见,人们所说的人权就是要受道德支持的,在现今的生活中,人权的利益必须只有通过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所规范的法规才可以得到保障。什么样的群体一个人,会享受到什么样的人权,那么怎样去确定与保护人权呢?那就有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的并且我们还要借助于国家的意志去实现。
(三)法律是保障人权的工具
通过以上的简单分析,法律通过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法规的方式去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们实现对利益的向往与追求得到认可。因此说,我们所追求的人权就是法定的群里和义务。人权是通过法律来保障的,就如马克思说过的,“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这就是同一个道理。法律本着人类权利的需求而产生的,主要为人权的实现为使命。人权的保障是我们国家法律的重要事情。在现今的生活社会当中,我们的国家早就以核心宪法保障人权的体系为纲要。也可以这样认为,人权保障体系能很好地生存和发展是与法律人权离不开的,因为它是人民人权的保障书。故此,我们大家可以这样认为劳动法主要是以保障我们劳动人民人权的保障体系的子系统。
二、劳动法对实现人权保障的条件和过程
(一)劳动人民在劳动领域里的人权关系的实现过程
一般的来说,理想的人权与法定人权的实现是处在一个动荡的过程中,那么就会受到社会法律、经济等限制的。人权分为:应然权利、法定权利与实然权利三种,这三种的人权的本身也是在相互不断地变化过程中。
(二)劳动人民人权要靠法律执行的过程实现
劳动人民权利的实现需要具备四个方面才可以的。
(1)商品市场经济的情况发展,也就是发展生产力。
(2)文化经济的发展。是指社会经济物质发展得越快就越丰富,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质量就会越高,同时劳动人民想要实现人权的性能就会越大。
(3)社会法制等规章制度要点的重要性。法律是人权的主宰者,所以说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让其保障人权的法律实施。
(4)劳动人民人权意识的水平与发展。这也是对劳动人民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劳动人民不会使用自己的权利或是从不主动主张自己的权利,这种表现就是对权力的放弃,所以劳动人民要做到主动去争权利,并且提高对法律、对权力的认识,去实行民主,拿起合法的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利而努力。
三、结语
总之,劳动法能够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能保障满足人们的实现,那么就标志着劳动法成功的实现了人权的保障,实现与人权的保障是互利的,两者的彻底实现是不现实的,虽然制定了法律去保护保障人权,但在现实的生活当中,要先实现人权也会遇到很多的困难与阻止,例如,公共利益上的等。但是从总的来说劳动法的实施对劳动人民的权利起到了很大的保证。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飞速的发展,我们的劳动法也在随之不断地改善着,也在不断地适应到新的人权当中,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相信,法律的人权保障作用一定会越来越好,劳动法也会对劳动人民的权利保障越来越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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