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前置审批?有哪些项目?

什么是前置审批?有哪些项目?

  《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第 18条,《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6条 从事或经营省际通用航空飞行或业务的,由民航局审查、批准,发给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从事或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境内的通用航空飞行或业务的,由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发给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报民航局备案。注册资本有最低限制,具体见规定

  24 民用航空销售代理业 民航行政主管部门或民航地区行政管理机构 《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第11条

  25 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 交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第11条

  26 经营国际船舶运输、管理、代理和无船承运业务 交通部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7条、8条、11条

  27 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企业 交通主管部门 《运输许可证》、《运输服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4条

  五 枪支及爆破器材

  28 制造、配售民用枪支 国务院公安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国务院公安部门核发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件。许可证有效期3年

  29、营业性射击场设立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30 爆破器材的生产 所在地县、市公安局 《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9条

  六 化工

  31 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 国务院或省级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批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32 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条

  33 化妆品生产 省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5条 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2年复核1次。

  34 生产、经销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的企业 所在地县、

  市公安局 《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34、37条

  七 医疗医药卫生

  35 药品生产、批发、零售 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 《药品管理法》第7、14条,

  36 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麻醉药品生产、经营 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第5、10条

  37 精神药品生产、经营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第4、8条 精神药品的原料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的生产单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生产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38 医疗机构的设置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9条

  39 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21条 生产单位经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营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40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 省药品监督

  管理局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0条、24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实行备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5年

  4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 卫生行政

  主管部门 《卫生许可证》 《食品卫生法》第26条 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及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

  八 劳动

  42 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经主办或者扶持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同级劳动部门认定其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性质;待业人员自筹资金开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经当地县(区)以上劳动部门批准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8条

  九 金融保险证券

  43 金融机构的设立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44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 中国人民银行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商业银行法》第11条

  45 储蓄机构的设立 中国人民银行

  或其分支机构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储蓄管理条例》

  46 经营外汇 外汇管理机关 《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26条

  47 证券公司的设立、变更、分立、解散及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17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 注册资本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名称中标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期货交易所 由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审批,统一在国家局办理注册登记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由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审批,统一在国家局办理注册登记

  49 期货经纪公司(分公司)设立 证监会 《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期货经纪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22条、23条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以上。

  50 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金融监督

  管理部门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77条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以上。

  十 邮政电信

  51 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 邮电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3、12条 撤销由邮电管理局批准,报邮电部备案

  52 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 信息产业

  主管部门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16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需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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