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及执法程序

农业局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及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农业法》、《种子法》、《农*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农业行政执法相关法规和政策。

二、按照《种子法》实施下列执法事项:

1、督促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2、依法委托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

3、依法对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二、依照《中华*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负责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假冒授权品种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三、依照《农*管理条例》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农*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进行核准,对农*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查处。

四、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查处。

五、依据《农业行政处程序规定》对应予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六、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种子、农*、肥料,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动态检查。

七、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农业行政执法程序

第一:检查

1、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二人以上,统一着装,仪表端正。有执法标志的应当佩带执法标志。

2、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件,示明身份,告知检查项目。

3、检查时,应当文明,行为规范,不得随意干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程序。

4、检查应当制作检查笔录。检查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签名。拒绝签名的,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第二:立案

1、对于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在处罚后应采取补填《立案登记表》的形式予以补办立案手续,补办手续应当于日内完成。

2、其他案件,应由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有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3、有关批准立案的负责人,应在收到《立案审批表》后尽快决定是否立案。

4、所有立案手续应在七天内完成。

5、对于有关机关书面提请处理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将《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相关行政机关。

第三:调查

1、对立案处理的案件,执法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据。

2、调查取*,应当二人以上,主动出示*件,表明身份,说明调查事项。

3、调查取*,应当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笔录应交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核阅,无误后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4、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检查笔录》,当事人拒不到场的,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见*。

5、对先行登记保存的*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1)、需要进行技术检验或者鉴定的,送交有关部门检验或者鉴定。

(2)、对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财务,决定没收;对依法不能没收的物品,退还当事人。

(3)、对依法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移交有关部门。

6、对*据进行抽样取*或者登记保存的,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不在场的或者拒绝在场的,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对抽样取*或者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制作《抽样取*凭*》和《*据登记保存清单》。

第四:案件的审理和处罚决定

1、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应当全面审理案件的事实、*据和有关依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执法人员在调查结束后,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主要*据充分,应当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报监督所负责人审查。

3、农业处罚机关负责人对《案件处理意见书》审核后,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处罚机关制作《违法行为处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拟给予处罚的内容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有权要求组织听*。

4、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实、理由和*

5、当事人申请听*的案件,要及时组织听*。

6、在案件调查完毕后,监督所负责人应当及时审查有关案件的调查材料、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会笔录和听

*会报告,对违法事实清楚,*据确凿的案件,根据清节轻重,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7、《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给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据《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或者《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送达当事人。

8、送达时,当事人应当在《送达回*》上签字盖章。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送达回*》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9、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明不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并予以登记备案。

10、决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应当制作《建议追究刑事责任意见书》,连同有关案件材料及*据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执行

1、下列情形,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书面提出,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3、当事人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4、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又你提起行政诉讼的,处罚机关应当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依法由处罚机关强制执行的,应当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并在知心前告知当事人。

6、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制作《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并连同如下材料提交*法院:

(1)、《行政处罚决定书》;(2)、《法定代表人*明》及《授权委托书》;(3)、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状况、银行帐号;(4)、安卷及其他有关材料。

7、需要相关单位协助执行工作的,应当制作《协助执行函》,告知相关单位。

第2篇:农业行政执法职员的工作总结范文

在过去的一年里,成果是什么?问题是什么?有什么建议?这一切都需要在工作总结中体现,参考以下工作总结,你将懂得更多……

今年,我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督工作要点》的精神,组织精干力量,强化源头治理、*抓专项整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一、制定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2023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了农资打假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全局共出动宣传人员108人次,开展咨询活动1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xx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3块,组织优质农资展销1000公斤,金额4万多元。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的认识,增强了*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营造了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社会氛围。

三、源头治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农*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执法大队严格审查进入我市销售的种子、农*、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上岗制度、进贷查验制度、进销贷*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禁限用高毒农*制度、过期未失效农*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强化监测,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为使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放心肥,切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农业执法大队制定详细的农资质量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密度,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从市场抽送检农*样品15个、肥料样品20个,并对质量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杜绝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

农业执法人员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是否经营假劣农资、未审定(登记)农资、标识标签不合格农资及禁、限用农资等为重点,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及网点实行拉网式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农资市场监管不留盲区死角。截止11月15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0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行程1.5万多公里,对辖区内25家农资批发商、生产商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哲桥、大市、南京、灶市等36个乡镇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共检查种子品种200多个,代表数量10多万公斤;检查肥料30多个批次,代表数量400多吨;检查农*品种100多个,代表数量20吨。共受理农资案件186起,其中简易程序案158起,一般程序案立案28起,结案28起,结案率100%。没收假劣种子120多公斤、农*200多件共200多公斤。

今年,我市农资市场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一)种子生产经营全部进入市场化。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已顺利完成,市种子公司已被撤销,市种子管理局已正式成立,种子生产经营已全部进入市场化。目前,我市无种子生产企业,有县级种子批发商10家,乡级零售商150余家,经营的种子品种有400个左右,其中杂交水稻品种约200个左右。

(二)农*市场步入中、低毒高效化。目前,我市无农*生产企业,有县级农*批发商15家,乡级零售商200多家,经营的中、低毒高效农*品种占市场份额的80%以上,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禁用农*已退出市场。高毒农*试行定点经营,现正在逐步推进之中,计划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全市高毒农*定点经营试行工作,市区批发每个办事处定点2家,乡镇零售市场每乡(镇)定点2-3家。

(三)肥料市场复合肥化。我市实施测土*施肥项目已达7年,平衡施肥深入推广,基本扭转了以往重氮、轻*、钾的施肥势头。目前,我市有肥料生产企业1家,县级肥料批发商13家,乡级零售商180多家。经营的肥料品种中,复合肥已占市场份额50%以上,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今年,在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市场规范难度大。农*经营门槛过低,销售尚未设置许可制度,管理难度加大;农*“商标名”繁多,甚至多于过去的“商品名”,使用者难以做到“对症下*”;农*中违规加*现象比较严重。

(二)经费严重不足。目前,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没有财政专项农业执法工作经费,除了人头经费外,其他经费开支都靠罚没款解决,难以维持正常工作的运转,经费不足已成为我市农业执法工作的“瓶颈”。

工作设想

总体设想是:实现“四个巩固”,力求“三个突破”,提高“两个水平”,争创“一流队伍”。

1、“四个巩固”。巩固种子、农*、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主体地位,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公众健康。

2、力求“三个突破”。突破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外来物种管理三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寻求突破口,查办典型案件,树立农业执法新权威。

3、提高“二个水平”。一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农产品农*残留合格率在98.5%以上,同比提高0.5个百分比;二是提高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确保结案率100%,杜绝错案。

4、争创“一流队伍”。一是争创耒阳市农业局系统的一流单位;二是争创耒阳市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三是争创衡阳市农业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四是争创湖南省农业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

第3篇:市行政执法局工作总结

我局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全面转型、争先进位、富民强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城市管理内在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夯实管理基础,增强服务意识,努力践行四争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工作情况

(一)乘势而上,市容市貌整治全面开展

在市委、市*统一部署下,我局借势借力,全面开展综合整治。

一是开展城市出入口整治。1、开展安成铺十字路口周边环境整治。市领导亲自指挥,我局牵头制定整治方案,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将责任明确到人,时间精确到天。从7月25日起,对安成铺地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高强度的市容综合整治。截止目前,共清理、拆除沿街各类违章搭建、破损棚屋167处,拆除私拉围墙600米;拆除破损门头招牌,违章广告181处;清理各类垃圾、杂物、石块、杂草190吨,平整场地21处,覆盖黄土65吨;取缔沿街占道摊点47个,出店经营126个;设置临时停车泊位108个,设置停车指示牌20个,迅速改善了安成铺地区市容环境,为集中整治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2、开展大通区上窑镇中心区域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从9月24日起,对大通区上窑镇中心区域及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我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通过整治市容环境卫生、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拆除沿路乱搭乱建、打开新四*纪念林出入口,有效解决该区域目前存在的市政设施落后、道路破损狭窄、车辆超载超限、沿街沿路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以及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实现改善民生、提升淮南东大门形象的目标。

二是开展重点区域整治。推进淮南火车站市场化保洁模式,着力提升保洁水平。重新划线定位,进一步规范长途汽车站以及大润发周边的摊点管理。督促龙湖路地下商业街物业公司,做好地下街出入口周边及立面的市容管理。取缔了淮舜南路供电局全部占道、出店经营36处;要求该路段沿路洗车门店设置下水设施,做好排污工作;施行车位内作业,严禁店外堆放。全面开展商贸文化广场综合整治,共计拆除商贸文化广场内违章搭建的各类小吃、冷饮、治安等棚亭25个约420平方米;实施商贸小吃街改造,将小吃原500平米建筑物全面拆除,清运垃圾杂物30车;东入口处摊点全部取缔。

三是开展老城区整治。联合*和辖区街道(乡、镇),积极发动城管志愿者,以淮舜路、*北路等老城区主要道路为重点,全力开展市容整治。共计拆除沿街搭建棚亭80余处,取缔沿街出店、占道经营680余处,清除各类垃圾240余吨,清除三乱广告600余处;将龙湖北路早市退市时限提前至6:40;加强对*医院西门周边的停车管理,严格查处占道停车,老城区市容面貌迅速提升。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捆扎安成铺、田东、街里、六里站等区域的低垂、散落空中线缆9750米;规范审批流程,加大户外广告查处、拆除力度,拆除各类违章、破旧户外广告1600余处。

此外,还开展了清除*雪保畅通行动、清明节焚烧冥纸宣传整治、防汛通道保畅通整治、中高考噪音整治、占道晒粮整治以及推出了版西瓜地图等相关整治活动等。

(二)破解难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新高度

市委、市*主要领导对城市管理重点问题高度重视,亲自带队明察暗访,要求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解决机动车停放、摊群排档、车辆超载抛洒等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我们按照市领导指示和要求,积极协调、督促各县区、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快各项工作进度,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一是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今年以来,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与新闻媒体合作,大力宣传、全面动员,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执行对各责任主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职责,定期对各县、区(管委会)市容环卫责任区划分和责任书签订情况及履行情况,各类责任区范围内责任单位、责任人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果在每月召开的城市管理月度点评推进会上进行通报。特别是9月份以来,我们结合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和迎接第20届*豆腐文化节活动,推动由市领导带队,对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三次督查,重点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环境卫生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了督办,有力地促进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深入落实。拆除了柏园北村巷沿路违章搭建商铺、棚亭103户、122间,面积约4000平方米,拆除破旧、存在安全隐患以及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等42块,清除乱张贴等小广告300余处,清运各类垃圾近300吨,腾让小区道路两侧宽度4余米;对淮河大道朝阳市场的产权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排查,拆除了朝阳市场巷内的沿街26户40间约800平方米的违章搭建建筑;拆除了洞二小北侧巷内20余处违章搭建,将全部近30处摊点取缔或规范。

二是试点夜市排档规范管理。坚持标本兼治,首先制定了夜市排档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的方针,指导各区对夜市排档经营情况进行摸底登记,根据路段管理标准不同,分别予以异地迁移、限时定位、集中安置、进店入巷,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使整治工作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与此同时,按照市领导试点带动,样板引路,标准指导,长效推动的批示精神,牵头制定了试点方案和设置标准,于8月20日以市文明委文件印发,正式启动夜市排档规范管理试点工作,田家庵区3个摊群、大通区1个摊群被列入试点范围。试点按照*主导、疏堵结合、倡导自治、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建立向社居委申请、街道办事处(镇*)审核、区城管部门安排设置的工作机制,实现夜市排档设置科学、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目标。试点成功后,将向全市推广。

三是探索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在重点交叉路口及违停易发区域设置温馨提示牌,引导市民规范停车。与交*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定期整治,组织城管文明劝导员、城管志愿者及时劝导、纠正违法停车现象,使停车难、乱停车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同时,按照市领导指示,我们初步拟定了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治理方案,拟试点在主城区新增、挖掘公共停车资源,引入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模式,提高公共停车资源使用效率,规范停车秩序,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案已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正在对新增和标线不清的泊位进行划线等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在原有26630个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基础上,新增了1815个,p牌101个;同时新增非机动车泊位7000个。

四是实施生活垃圾桶装直运试点。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拟取缔试点区域内单位、市场、道路和小区内的垃圾池(房),设置适宜的标准垃圾桶;全面推行桶装、车载、密闭运输,确保垃圾收运不外露、不渗漏,取消人力车、三轮车等落后的收运方式;改造和新建现有垃圾中转设施,解决我市垃圾收集及清运环节卫生状况差,清运方式落后的现状。目前,生活垃圾直运试点开展了摸底调查,首批采购部分设施在田家庵区部分道路进行试点。

五是实行运输车辆超载抛洒综合治理。对全市煤炭矸石渣土散流运输企业和运输户进行摸底调查,深入源头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实施运输企业资质认*。加强与车改厂工作的对接,合理有序地安排车辆改装,截止目前,全市共签订车辆密闭改装协议424份,已改装完毕406辆,东部地区渣土运输密闭率达100%,西部地区达60%。加强数字化和电子化管理,为已密闭改装的渣土车辆安装gps和电子标签,积极筹备渣土车辆管理平台系统建设。

要求各在建工地自觉遵守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务必做到清洁运输。目前,全市70%以上工地实施了出入口路面硬化,45%的工地配备了标准或简易冲洗设施,同时,多数主干道两侧重点工地的视频*设施正在积极组织安装。

积极联系市区周边闲置空地,灵活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处置场,解决建筑垃圾乱倾倒问题。继续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场和运输车辆规范运输管理,搅拌料路面抛洒现象较去年同比减少了80%以上。加强了对八公山区三治工作指导,帮助开展二通道各石料场源头治理,使二通道八公山段抛洒现象明显好转。加强市区联动,采取集中人员,设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执法力度,实现覆盖全面、堵疏结合的效果。

(三)科技引领,数字城管建设不断加强

数字城管系统是城市的大管家。目前,数字城管系统已经成为我市推进精细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和平台。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整合、应用各种管理资源,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流程,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推动大城管格局全面构建,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优化系统平台功能。针对实际运行中发现的现有事部件管理责任界定标准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重新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系统案件派遣的准确*,减少重复派遣次数和推诿扯皮现象。

二是理顺部门联动机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思路,主动与系统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做好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数字城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使部门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沟通更加快捷,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顺畅。

三是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城市管理工作月度点评推进会,推进会前市领导带队上路现场检查市容管理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模式,有效推动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完成二期工程验收。在经过半年多试运行的基础上,多次召开数字城管二期工程建设收尾、验收工作调度会,提前邀请市财政和审计部门人员对数字城管二期工程建设费用进行审计,确保了数字城管二期工程于5月底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

(四)保持高压,控违拆违工作纵深推进

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是当前市委、市*中心工作之一。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打好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攻坚战。

一是建立机构,迅速启动。市委、市*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的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指挥部,我局按照要求,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牵头做好办公室和拆违指导组工作。

二是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牵头开展了4轮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全市上报违建面积600余万㎡,基本掌握了耕地、林地、风景区、重点项目区、城市干道两边违法建设底数。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了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标语横幅、户外广告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控违拆违的进展和成果,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是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制定了总体方案和四级巡查防控制度、综合治违意见、劝拆队伍建设等20多项制度政策和工作方案,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复查、通报。依托数字城管系统研发了违法建设巡查防控子系统,设立了报送信息、传输数据的qq群,以信息化手段掌握整治动态。

五是加强巡查,严控新增。督促县、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建立巡查网络。各县、区(管委会)上报新发现的违建,90%被现场制止、当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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