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的格式及范文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小编收集关于函的格式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一、函的用途

  《条例》规定: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办法》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党的机关 行政机关

  机关之间商洽工作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

  询问和答复问题 询问和答复问题

  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XX年,行政机关函增加了“答复审批事项”的用途。函作为主要文种之一,与其他主要文种同样具有由制发机关权限决定的法定效力。

  在“请求批准”这个用途上,函与请示的区别:①行文对象不同:请示有隶属关系,函无隶属关系。②行文语气不同:请示敬重、恳切,函谦逊、委婉、不卑不亢、彬彬有礼。③结尾用语不同。

  二、函的种类

  (一)按行文可分为去函和复函两种。

  (二)按用途可分为商洽函、询问函(答复函)和请求批准函(答复审批函)三种。

  函有时也用来答复请示。主要是:收到请示的上级机关授权它的办公部门以复函的形式答复报送请示的机关。

  三、函的格式  去函的格式

  ×××关于×××的函×××:(去函缘由) (函请事项) (希望要求) 敬请函复。××××年×月×日

  复函的格式

  ×××关于×××的复函×××:你×(省、市、县、局)《关于×××的函》(×〔 〕×号)收悉。关于××××××问题,答复如下:(答复事项) 特此函复。××××年×月×日

  说明:

  1.行政机关的函,发文机关标识通常使用信函格式(函的形式),即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不加“文件”二字,下印一条上粗下细的红色武文线。发文字号标注于红色武文线右下方(标题右上方),嵌入“函”字,单独编发函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标注于红色武文线左下方(标题左上方)。

  2.去函结尾的习惯用语,还可写成“盼复”、“盼予函复”、“请予支持”、“特此函请查照”、“请研究函复为盼”、“请予大力协助是荷”、“特此致函,敬请函复”、“专此函答,希见复为荷”、“如果你们同意,请即复函”、“可否,请函复”等。

  3.复函“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办法》)。在“收悉”之后,还可写成“经研究,函复如下”等。函有时也用来答复请示。主要是:收到请示的上级机关授权它的办公部门以复函的形式答复报送请示的机关。这种复函,务必在“收悉”之后写上“经×××同意”或“经×××批示同意”。复函结尾的习惯用语,还可写成“此复”、“特此回复”、“谨作答复”、“特此函告”、“专此函达”等。

  4.一般不用“此致敬礼”、“祝工作顺利”做结语(非法定公文之便函不受此限)。

  四、函的写法

  1.一函一事。如内容较多,可分序排列;如内容单一,可一段到底。

  2.去函,事项要明确具体,提出要求应给对方留有余地,不要强人所难,有时可写出自己的看法、打算,以供对方抉择参考;复函,要针对来函提出的问题,明确作答,不能模棱两可,答非所问。

  3.上行函,要表现出诚恳;下行函,要表现出谦逊;平行函,要表现出礼貌。

  4.函有“四忌”:忌说套话,忌话空说,忌说假话,忌打官腔。 名师点评:

文章很有说服力,也发人深思。从写作上来说,文章融情于景,边绘景边抒情,主题凝炼、集中,议论深刻、有力,读起来深受教益。 全文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语言华丽而不失韵味,行文流畅,将秋叶与黄昏人生巧妙的结合起来,作者借景抒情,托物咏志,很有特色。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