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税电子税务局

福建省国税电子税务局

  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入口在哪?如何登陆?近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实名办税的公告,那么,实名办税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为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税法遵从,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税总发〔2016〕1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精神,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省(不含厦门,下同)范围内推行实名办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含义

  实名办税是指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前,国税机关对其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核实和确认。

  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二、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内容

  本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移动电话(目前仅支持福建省手机号码,下同)、人像信息等。

  办税人员提供的以下证件为有效身份证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外国公民护照。

  三、实名办税涉税事项

  纳税人办理以下涉税事项时须进行实名认证:

  (一)变更登记、注销及非正常户解除;

  (二)发票业务办理;

  (三)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申报;

  (四)税收证明开具;

  (五)县、区(含)级以上国税机关认为需实名办税的其他事项。

  四、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变更的方式

  (一)网上实名信息采集。对于已具备CA证书且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存量纳税人和新办纳税人,请通过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wssw.fj-n-tax.gov.cn/etax)办理身份信息采集、变更。在进行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填录时,实名办税系统会发送短信验证码至填录人手机进行验证。信息填录后,请自行对相关办税人员进行授权,同时,将办税人员身份证件、人像图片、税务代理合同(协议)、诚信纳税承诺书、实名办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拍照上传。如采集的办税人员实名信息与税务登记表中的基础信息不一致,必须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模块进行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后才能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二)到主管国税机关现场实名信息采集。对于不具备CA证书或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存量纳税人和新办纳税人应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实名信息采集;临时纳税人应在首次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须实名办税涉税业务时现场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办税人员首次进行现场实名信息采集时,需提供以下信息资料,纳税人的办税人员为多人的,应同时采集其身份信息。

  (1)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诚信纳税承诺书;

  (2)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纳税承诺书;

  (3)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诚信纳税承诺书。

  下列纳税人,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本人到主管国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

  (1)被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的纳税人;

  (2)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纳税人;

  (3)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被确定为四类的纳税人;

  (4)新办商贸企业;

  (5)县、区级(含)以上国税机关认为需要采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信息的纳税人。

  五、实名办税进度安排

  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实名办税。第一阶段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为实名信息采集期,纳税人应在此期间自行通过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国税机关完成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第二阶段自2017年7月1日起为通过实名信息比对办理涉税事项阶段,未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实名信息采集而影响办税的纳税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征纳双方义务

  国税机关在采集、核实和确认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时,办税人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和真实身份信息,并予以配合。

  办税人员发生变化或办税人员的手机号码等实名办税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授权或代理行为到期或终止的,纳税人应及时办理办税人员信息维护。

  福建省各级国税机关将依法采集、使用和管理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并承担信息保密义务。

  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拓展内容:电子税务局包括什么

  电子税务局主要包括“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五类功能。其中:

  “我的信息”用于向纳税人提供自身基本信息和账户管理。包括纳税人信息、纳税人电子资料查阅和维护、用户管理和用户登录等具体功能。

  “我要办税”用于向纳税人提供涉税事项的办理。包括纳税人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各税费种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退税办理、税务行政许可、核定办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取、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申请、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以及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等具体功能。

  “我要查询”用于向纳税人提供状态查询。包括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发票信息、申报信息、缴款信息、欠税信息、优惠信息、定额核定、违法违规、证明信息、涉税中介机构信息、纳税信用状态、电子资料等具体功能。

  “互动中心”用于税务机关同纳税人之间信息互动。纳税人可获取税务机关推送及纳税人定制的各类消息,以及涉及风险、信用、待办事项提醒信息;并实现在线预约办税和征纳交互。包括我的待办、我的提醒、预约办税、在线交互、办税评价、纳税人需求等具体功能。

  “公众服务”用于向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通知公告、咨询辅导以及公开信息查询等服务,无需注册登录即可直接使用。包括公告类,主要有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信用级别A级纳税人公告、欠税公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告;辅助办税类,主要有纳税人学堂、税收政策及解读、办税指南、操作规程、下载服务、热点问题、重点专题、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公开信息查询类,主要有发票状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信用级别A级电子税务局主要包括“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五类功能。其中:

  “我的信息”用于向纳税人提供自身基本信息和账户管理。包括纳税人信息、纳税人电子资料查阅和维护、用户管理和用户登录等具体功能。

  “我要办税”用于向纳税人提供涉税事项的办理。包括纳税人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各税费种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退税办理、税务行政许可、核定办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取、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申请、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以及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等具体功能。

  “我要查询”用于向纳税人提供状态查询。包括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发票信息、申报信息、缴款信息、欠税信息、优惠信息、定额核定、违法违规、证明信息、涉税中介机构信息、纳税信用状态、电子资料等具体功能。

  “互动中心”用于税务机关同纳税人之间信息互动。纳税人可获取税务机关推送及纳税人定制的各类消息,以及涉及风险、信用、待办事项提醒信息;并实现在线预约办税和征纳交互。包括我的待办、我的提醒、预约办税、在线交互、办税评价、纳税人需求等具体功能。

  “公众服务”用于向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通知公告、咨询辅导以及公开信息查询等服务,无需注册登录即可直接使用。包括公告类,主要有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信用级别A级纳税人公告、欠税公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告;辅助办税类,主要有纳税人学堂、税收政策及解读、办税指南、操作规程、下载服务、热点问题、重点专题、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公开信息查询类,主要有发票状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信用级别A级纳税人查询、欠税查询、证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查询等具体功能。

  此外,电子税务局还提供部分一键办理入口:

  “我的待办”中可获取税务机关向纳税人主动推送的消息、通知、待办事项提醒等信息。

  “我要预约”中可预约线上线下办税事项。

  “通知公告”中可直接查询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发布的涉税通知、重要提醒、公告等文件、资讯等信息。

  “个性服务”中可办理办税套餐等个性化办税事项、定制服务事项和创新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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