厢式货车的载重标准以及相关货箱尺寸
厢式货车的载重标准以及相关货箱尺寸
(一)、货运出租车载质量的规定:
货运出租车的实际载质量定为0.6吨、0.9吨两种。
(二)、发动机规定:
1、排放必须符合gbl8352.2—2001(欧Ⅱ标准)。
2、载重0.6吨货运出租车的发动机排量≥1.3升。
3、载重0.9吨货运出租车的发动机排量≥1.6升。
(三)、车辆外观结构、车厢尺寸的规定:
1、驾驶室一律采用单排座位,并留有足够空间供企业选装空调。
2、货运出租车定为后门封闭厢式货车,车厢外观为平面型,车厢材料采用轻质、高强度、耐腐蚀材料。
3、载重0.6吨货运出租车的长度不得大于(含)4550mm,宽度不得大于(含)1700mm,车厢大小在5立方以内。
4、载重0.9吨货运出租车的长度不得大于(含)5000mm,宽度不得大于(含)1800mm,车厢大小在7.5立方以内。
(四)、车辆标识规定
1、货运出租车辆使用五种标志*:交运便捷货运出租公司货运出租车辆使用翡翠绿;大众物流有限公司货运出租车使用薄荷青;强生便捷货运公司货运出租车使用珍珠黄;舒乐巴士货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使用富贵绿;其他公司货运出租车辆一律使用印加蓝。
2、货运出租车辆一律使用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统一监制的红底白*字体的固定式顶灯镶嵌在货箱上端。
3、货运出租车驾驶室门两侧标明企业名称和叫车电话。
转自:武汉*诚货运信息网
第2篇:标准的基本供货合同
基于*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方提供符合*方要求的货物;*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方所在地或*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方。
第四条质量保*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为*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乙方保*提供给*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方标识的使用:*方标识经*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
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双方各持一份。
*方(采购方):*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章)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
第3篇:有关理货区主管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标准
□任职资格
◆中专以上学历。
◆在零售行业工作2年以上,在本公司理货区工作1年以上。
◆具备商品监督员资格。
◆熟悉电脑*作,熟悉商品进销存系统,能够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熟悉商品质量法,了解零售业的法律知识。
◆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协调能力,能*处理理货区日常事务。
◆掌握公司与商场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够贯彻落实。
◆精通公司商品流转程序。
◆掌握各类商品验收标准,具有丰富的商品知识。
□岗位职责
◆对分管经理负责,在其指导下全面实施理货区管理工作。
◆切实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理货区得到贯彻落实。
◆对理货员验收的商品进行抽检,确保进场商品及理货区库存商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确保理货区商品按类合理摆放,周转畅通,并保障商品安全。
◆参加商场例会并主持理货区例会、班长例会。
◆负责对理货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并指导主管助理和班长工作。
◆按公司商品流转程序要求审核各类单据,并审阅本区域各类报告、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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