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48篇)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48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1
大家好!我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在同学老师的眼中我就是一名标准的“博士先生”。也许是从小就喜欢读书的原因吧,我啊早早的就带上了眼睛哦!别看我的眼睛小,哈哈,不过戴上眼镜的我可酷了!偷偷的告诉你:我喜欢大家叫我“博士”,因为我长大了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博士。尤其是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之后,从中受到启发,这本书让我更加坚定了长大当博士的信心!
这本书的名字叫《十万个为什么》,一打开书时,我就被里面的各种科学故事吸引了。这本书解答了很多为什么的问题:告诉我们天上为什么会有星星、太阳为什么会发光、天上为什么会下雨、为什么海洋是蓝色的宝库、为什么地震前后日光会自己发光、沙漠为什么五彩缤纷……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不仅帮助我开阔视野增加知识,还能提高我的观察探究兴趣。
其中上面有个问题《蜜蜂并不是靠翅膀振动发声》特别让我感兴趣,因为后面有一段小故事:这个结论是被一个叫聂利的小朋友通过研究得出,顿时对这个同龄的小朋友无比的崇拜!聂丽曾经在《十万个为什么》中也看到,蜜蜂的嗡嗡声来自翅膀的振动,每秒达200次,如果翅膀停止振动,声音也就停止了。她向老师求证,老师的观点也同书上一样。后来,聂利到一个养蜂场去玩,发现许多蜜蜂聚集在蜂箱上,翅膀没有煽动,仍然嗡嗡叫个不停,于是她对教材、科普读物和老师的讲解产生了质疑,并开始了对蜜蜂的试验和研究。她先把蜜蜂的双翅用胶水粘在木板上,蜜蜂仍然发出声音。她剪去蜜蜂的双翅,也能听到蜜蜂的叫声。两种方法交替进行了42次,试验结果表明:蜜蜂不振动翅膀震动发声。为了探究蜜蜂的发音器官,她把蜜蜂粘在木板上,用放大镜仔细查找,观察了一个多月,终于在蜜蜂的双翅根部发现两粒比油菜籽还小的黑点,蜜蜂叫时,黑点上下鼓动。她用大头针捅破小黑点,蜜蜂就不发声了。她又找来一些蜜蜂,不损伤双翅,只刺破小黑点,放在蚊帐里。蜜蜂飞来飞去,再也没有声音。这项试验她反复做了10次,结果都一样。她将这一发现写成论文,很多重要的刊物上都发表了他的文章。她的这种善于钻研观察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教育了我,以前的学习中,我总是爱看书,但却是一个很少提问的孩子,但读了这个故事后,让我从中受到启发:不要做一个只会要答案的孩子,要学会观察、思考、提问、探究的孩子。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到达最远的目标不是地方,不是天堂,而是自己!
书,就是一位魔法师,太神奇,太不可思议了!他让我着迷,诱惑着我去跋涉,所以,我读书,我快乐!我一定要做一名爱读书、会读书的好孩子,争取将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当个名副其实的科学小博士!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2
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也是我们的老师、朋友。在书中我们可以学到在生活中学不到的知识。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我已经读过好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爱的教育》、《窗边的小豆豆》等等。今年暑假读的书中我最喜欢《草房子》,一翻开书内容简介,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儿童读物,它语句优美,情节生动,是一本值得我读上许多遍的好书。我如醉如痴的读着故事内容,常常饭都忘了吃。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中人物的经历让我明白: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天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书中捍卫尊严的陆鹤、肩负重担的杜小康、善良懂事的纸月,还有他们感人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善良、尊严、自信、顽强……我相信,这些会让我终生受益。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4
在这个暑假,我做了许多有趣的事,也读了各种各样的课外书。如《战马》、《可怕的科学——杀人疾病全记录》、《草房子》、《稻草人》······在我读的这些书里,我觉得最好看又最实用的就是《软装设计师手册了》。
这本书讲的是室内装修,利用多层次的复杂造型和五颜六色的花纹让房间变得更加美观。就是在装修后利用易更换位置的装饰物与家具,使空间变得丰富起来,更方便人们的使用。
将最新的软装设计理论,需遵循的色彩、形式原则,常用的设计元素组合,设计出室内的环境。书房应装修得清新干净一点,制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房间则用红、黄、粉等温暖的颜色,再配上点白色,显得温馨又可爱。
这本书讲到了古朴优雅的中国风,自由闲适的地中海风格,富丽堂皇的欧式装修,清新田园风,经典东南亚风格,时尚前卫风,简约装修与禅意日式风格。其中,我最喜欢清新田园风和时尚现代前卫风了!
清新田园风力求表现悠闲、舒适、自然的田园生活情趣。在田园风格里,粗糙和破损是被允许的,并且只有这样才更接近自然。法式与英式田园风都是以色彩明丽,多用曲线花纹搭配的;美式与韩式则寻求淡雅、朴实的特点,并且以直线为多;中式田园风只用天热材料装饰。
因为我们买了一套新房子,要装修,所以我和爸爸妈妈去“尚品宅配”看软装家具。那里看上去很小,可一条通道到尽头时又会跑出另一个空间,十分有趣。那里还设计了很多“榻榻米”房间,床下有很多大小不一的柜子,躲在那儿谁都找不到。
设计师根据我的房间做出了两个方案,我比较喜欢第二个设计。因为第二个方案设计的是床靠窗户,我比较喜欢睡觉时看外面;床的左边是书桌,白天可以用来学习,晚上可以当床头柜;衣柜连着门,上面有许多格子,能放很多东西。我的房间是桃红色的,感觉很是温馨。
客厅的家具我们又到“红苹果家具”购买的,那里的样板房和“尚品宅配”差不多,都是现代风格。我们买了黑白相间的电视柜与茶几,灰色的沙发和可变换颜色的灯。我们之前在“尚品宅配”看过一个吧台式玄关柜,就一直心心念念,于是在这里也订购了一个吧台柜。
除了学会选择自己喜欢的设计方式,我还懂得了色彩搭配。软装配色需起到衬托主色的作用,加些其他的色彩作点缀。冷色是收缩色,也是后退色;暖色则是膨胀色和前进色。灯光的色彩对环境也有改变,冷色较凉,暖色较热。
我们现在的房子已经住了六年,墙面与家具也有许多破损。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布艺家具不能长时间暴晒,也不能紧贴墙壁;墙上如被涂上颜色,可用橡皮擦掉;南方梅雨季节较长,墙壁容易受潮,可以买些炭包或茶叶包防潮。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生活常识,也让我知道了怎样搭配家具更美观,这真是一本好书!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5
在纷杂的时间里,读了《草房子》,心里觉得很平静。从前知道曹文轩,因他是儿童文学作家,而这个故事却给我与儿童文学不一样的感受。
我已度过了我的童年,那些单纯和天真离我非常遥远,可是《草房子》让我有一种小孩的宝贝失而复得的欣喜。通过乳白色的晨雾,我仿佛看到在那个叫做油麻地的地方,一座座金色的草房子带着远古的安详矗立着。毋庸讳言,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平凡的人,他们有着各自的喜怒哀乐,却都有着最纯真的灵魂。
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油麻地的每一个孩子都充满了鲜明的个性,或单纯善良,或桀骜不驯。这些孩子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桑桑和杜小康。桑桑还有一股孩子气,作者对他的描写,我似乎能看到一个脏的像泥猴却还算俊朗的大眼睛小孩,却又是那么善良。作者将孩子的那种因一点在大人看来都不算事儿的事情生气,描绘出一个浑身散发着灵气的桑桑。而杜小康,红门里富贵生活带给他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傲,那是生活在油麻地的普通孩子不可企及的一种骄傲,即使家门衰败、被迫辍学后,这种骄傲也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因为这变故的磨砺而沉淀成一种无需声张的气韵,我尤其喜欢作者安排给杜小康的故事结尾——在校门口贩卖文具。有时,我在想,这些孩子现在如何了,感觉这已经不是故事那么简单了。如果说桑桑身上体现了少年的天性,那么杜小康则代表了少年的思考和成长。
小说是以桑桑为主线串起了各个人物,所以最后也一定要以桑桑来收尾。杜小康只是体味了生活条件的落差,桑桑却经历了一天天走向死亡的窒息和绝望。“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他已经死过一回了。”他是一个极其幸运的孩子,在他治病的日子里,他得到了周围人平日羞于表达的爱。还未读完故事时,我曾一度为桑桑扼腕,感觉到死亡的逼近,到了后来峰回路转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就像是看到了在草房子背后生气的金色太阳。
《草房子》里的油麻地,是一个纯净、透明、弥漫着药香的地方。金色的草房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芒,头顶上飞过桑桑的鸽子,那一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却又是及其贫穷地方,家家户户是那样的贫穷,穷得孩子们一年到头只有冬夏两套衣服,到了春秋要么大汗淋漓要么瑟瑟发抖!让人心酸。秃鹤,因为自己的秃头被人嘲笑;纸月,由于自己的身世而受人欺负;细马,一口南方口音无法与人交流只能辍学;杜小康,小小年纪就要承担起全家的重任;蒋一轮、白雀更是因为阴差阳错失去了原本属于他的爱情;秦大奶奶,她和丈夫拼尽血汗挣下的一小片徒弟最终却要被人夺去;温幼菊,在桑桑病重时,用自己的经历鼓励他别怕!一个个鲜活的故事,都像是发生邻村,那么近又那么远,令人感动。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6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读一本书读后感。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这是一本为阅读的人,或是想要成为阅读的人而写的书。尤其是想要阅读书的人。说得更具体一点,这本书是为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这本书开头就说明了本书面对的群体,阅读靠的是自己主动去阅读,在书中作者也谈到了“只有一种方式是真正地在阅读。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你就是要读这本书。你什么都没有,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这样的一种提升,是在阅读时的一种脑力活动,也是更高的阅读技巧。”
作者在书中谈到了阅读的四个层次即: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动阅读。我觉得在这四个中分析与主动阅读最重要,也是获得资讯最多的层次。要想好好地阅读一本书就必须自己要求,用心去读才会有效果,这正是我要加强的。俗话说:“你必须读出言外之意,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作者鼓励读者去写出言外之意这样的话就可以达到最有效的阅读境界,还要学会去做笔记。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 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 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作者还从阅读不同读物中教会我们方法,这些就是为了达到阅读的最终目的,即好的阅读,也就是主动的阅读,不只是对阅读本身有用,也不只是对我们的工作或事业有帮助,更能帮助我们的心智保持活力与成长。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感受很深,以后就可以运用这些方法度更多书本,也希望在阅读的人并且没有找到方法的读者可以看看这本书,可以让自己很快地融入书本,和作者对话,找到乐趣。每一本书,不论是多么难读的书,在无关紧要的间隙部分就可以读快一点。而一本好书,总会包含一些比较困难,应该慢慢阅读的内容。这几句话,我好喜欢,也是对我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提出的要求。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7
翻开这本书,不禁惊叹于身为一名经济学家的何帆具有如此强大的文字功底和知识储备,何帆首先从如何观察齐鲁平原上的树入手,告诉我们窥见真相的全貌的方法是在慢变量中寻找小趋势。
快变量韶光中间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表象,也是我们唾手可得的信息,而慢变量则是给中国经济带来阻力的工业化,城市化,创新技术,找到了小趋势,我们才能有信心,何帆为我们找到了全书最重要的一部分:五个变量,分别是:大国博弈,技术赋能,新旧融合,自上而下,重建社群。
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国际环境的变化,尤其是2008年中美贸易摩擦引起的中国外部环境的恶化,那么中美关系可以修复吗?可以,作者认为中美未来都会遇见挑战:“人工智能的到来”
首先我们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你是一家新技术初创公司的CEO,你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技术的研发?那可能是一个误区,我们需要知道的是除了极少性突破技术外,大部分技术的应用都是已有技术的混搭,何帆用此详细的叙述了无人机在新疆的应用。事实上,一个“混搭“技术需要通过选择——适应——改造。寻找应用场景从而适应市场环境。
在介绍新旧融合这个变量的时候,何帆用到了一个词“老兵不死”出自麦克阿瑟的著名演讲《老兵不死》,在演讲中,麦克阿瑟是怀着伤感的情绪来表达一个老兵的哀鸣,如同苍老掉队的孤雁,亦或是如如草原上垂垂老矣的孤狼,而在这本书里的一部分,变量之新旧融合则想表达:面对着兵强马壮,如狂风般袭来的互联网大军,“老兵”—海尔和一汽们并没有被打的丢盔弃甲,而是依靠传统制造业多年积累夏利的技术优势,流程管理优势和生产工艺优势,穿上了新的“军装”,展开了绝地反击。比如,海尔依靠创造生生不息的生态系统依旧屹立不倒,一汽红旗通过新的电动汽车重新杀进战场。
第四个变量—自下而上,何帆想表达的是在城市化中自上而下的力量已经逐渐浮出水面。但中国在过去二三十年的城市化实质上是一种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如今,一些信号,土地流拍,房企改名和城市收缩已经表明,这种短短二三十年飞速发展的城市化模式已经无法持续。如果我们吧目光投向在一些相对不是那么受到关注的城市就会发现,哪里的自上而下的城市化正在悄无声息的进行着。何帆用很长的篇幅描写了东莞的城市形态和子义乌打拼的林哥的故事。我看到了这两个城市有着共同的特点—活力和生命力。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8
前段时间,我再次阅读了《中庸》,读后再次感到颇有所获。更深的体会到高中的物理老师的话“每次读诸子百家的东西都会有新的收获,其中尤其是《老子》、《中庸》、《孟子》、《荀子》为最。”
记得最早看《中庸》还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处于懂事和不懂事之间的状态,朦朦胧胧中依稀能够窥探到《中庸》中所阐述的思想的一角,后来在老师的影响下,我一次又一次的重读《中庸》每一次都会有新的感觉。渐渐的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在遇到我自己很难克服的困难,或者是自己遇到挫折的时候就会把自己关在自己的小书房里面,泡上一杯清茶,静静的读一读这些中国古典思想的精华,慢慢的自己的心情就会好起来,就会又是豪情万丈,身上充满了克服困难的力量和勇气。
这一次是因为在训练院辩论队的新队员的时候,我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觉得他们的实力和我的预计相差太远,很多很多的东西都要从头开始一点一点的教,一点一点的练,但是辩论赛又迫在眉睫。那几天的我一直在思考我应该怎么做,是应该放弃还是应该坚持。分析了很多很多之后我得到的结果就是我自己事情不少,考研、找工作、社团??现在在加上这样的辩论队的训练。放弃的话我自己不愿意,毕竟我当初答应了他们,一定会坚持到带领他们打完比赛,不放弃我又实在不知道最后等待我的结果会是什么。
翻开《中庸》开篇的话就让我迅速感觉到眼前一片豁然开朗。“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之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放弃有有悖于“庸”,为了自己的的一点事情,放弃了辩论队那么多的师弟师妹的期望有悖于“中”。我应该做的是坚持做好我应该做好的所有事情。一切的一切我只要尽力去完成就好了,结果远不及过程重要。之后我明白了我需要做的是什么,我们需要的不是急于求成,不是急功近利。顺其自然,按部就班的完成现在应该做的所有训练,新生杯的比赛只是为了明年的院际杯的预演,一切都是为了今后的事情的铺垫。我们应该把眼光放得长远一些,不要为了眼前一点问题而烦恼。
之后我在辩论队中给他们的训练就是很简单的要求,首先是完善自己,做好一些表面的工作。同时还要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多读多看多学,这样正好是符合人类千年以来总结的成功的经验的。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9
我们无法选择父母,无法选择出身,但我们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简.爱,一个命途多舛的孤女,最终收获了平凡而又简单的幸福,只因她一心向阳,从未放弃过对幸福的追求。
懂得抗争是追求幸福必备的前提。简爱在盖茨里德府里的童年时光是灰色的。本来从小就缺少父爱、母爱的她,更要终日忍受着来自舅妈的厌恶和表姊妹的欺辱,但逆境让她更早地成熟,懂得与压迫者做斗争,即使后果可能是更多的厌恶与欺辱,但她也要来一次酣畅淋漓的反抗。她坚信这种反抗是宣言书、是决心书,可以让侵犯者意识到她和任何正常人一样有尊严、需要爱。
在尊严一次次受到践踏且毫无希望的情况下,她选择了离开,离开盖茨里德斯。在后来的罗沃德学校里,尽管她要面对来自司库的指责以及艰苦的生活环境,但因心中有爱,她遇到了敬爱的谭波尔校长、遇见了同命相怜的海伦,相比在冰冷的盖茨里德府,她第一次感受到了人世间纯真的爱。这种爱激励着她在追求亲情、爱情的道路上勇敢前行,从未妥协,从不退让。
懂得取舍是追求幸福必备的品质。当简.爱刚刚收获罗切斯特的爱情时,却得知自己的处境将是成为对方的“情妇”,尽管有诸多理由可以继续她们的婚姻,尽管选择留下能获得富裕的物质生活,但在内心真正的选择面前,她毅然净身出户。即使要面临乞讨、面临饥寒交迫,在她身上没有富家小姐的矫情,不会自甘堕落、不会使心为形役。
真正高贵的人绝不仅仅是衣着华丽,更多的应是精神高尚。古人云:“舍鱼而取熊掌”,在取舍面前,高尚的精神品质好比熊掌,丰富的物质生活,好比鱼。当二者不可得兼之时,应当遵从内心,择善而求。
懂得奉献是追求幸福必备的精神,所谓幸福不仅是指个人生活安定、富裕,更需要亲人的陪伴、需要美满的家庭。看着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健康、幸福,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简爱在得到一笔丰厚的遗产后,她慷慨地将其与表兄、表姐平分,让这份财产带给更多人幸福,也带给自己更多的欣慰。
帮助、关爱、友爱……,这些词汇从小就为我们所熟知,所谓:“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小到家庭,大到国家,皆需要这种相互的爱,在这种爱的氛围中,我们方可收获幸福。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心若向阳,幸福可期。不断抗争、学会取舍、懂得奉献的人终会拥抱幸福。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10
我们的世界处于不断变化中,历史向来都是一个“反转大师”,未来出现的一系列变化将挑战我们的认知,而我们更要像细致地观察一颗树一样观察历史,从每年长出的“嫩芽”中去感受中华文明这棵大树的生命力。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自古以来,人们都喜欢用河流来形容历史,那是因为文明的起源大多在河流岸边,长河模式作为一种历史观,会给我们坚定的方向感,因为我们知道河流不管如何最终一定会汇入大海。如果拉长历史的视野,你会发现所熟悉的那个过去的时代是极其特殊的,历代中国人用勤劳和智慧描绘出了中华民族无数壮丽的画卷,那是个草莽英雄出没的时代,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但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旧的事物会被清除,新的事物也会落伍,寻找能够带来“反转”的“新新事物”,在迎接和拥抱新变化的同时,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在一个所有人都赞美创新的年代,让我们先向传统致敬。创新没有止境,但传统定义了创新的底线。”这段话出自本书的第三章“老兵不死”,通过讲述海尔的老兵张天鹏的故事提出了“企业必死,生态永存”。在参加完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之后,张瑞敏就预见了互联网行业的侵入,于是他尝试了很多种方法,从邀请互联网企业请教自己怎么做到去海尔化,我们看到了一个企业摒弃原来那种圈定接班人的做法,变成了一个生生不息的生态系统。传统行业的老兵早已悄悄穿上了新的军装,而新兴的产业正在积极的向传统产业学习,新兴行业和传统产业的边界,也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般泾渭分明。
在更迭如此迅速地时代,不仅企业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个人也是如此。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很少有人将各种主意、构思表露出来,并付诸于实践,这样做其实埋葬了许多初萌发的创新闪光点,习惯了用新思维去思考问题,实际上激发出一些创新构思相对是比较容易的事情,而真正利用这些构思所作出卓有成效的实际创造性的工作相对很难。由此来看,我们更需要在实际坚持理念中奋战到底。
怀念历史不如亲自去感知历史,与其说从历史中找到经验与教训,不如学会从慢变量中寻找小趋势,也许我们目前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未来冰山可能会浮出水面,成为下一个时代的慢变量,把握这些,就是何帆老师这本书对我们最大的意义。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11
午后,我坐在藤椅上,静静地阅读手中的书,享受阳光带来的温暖。良久,我放下手中的书,眼角一颗泪珠悄然滑落,滑过书页上的“祝福”,滑过那个飘零的时代......
《祝福》选自鲁迅的《彷徨》,文中描述了一位普通劳动妇女深受封建宗法思想的束缚,两次出嫁,两次守寡,最终在人们的冷漠中,惨死在雪地里的历程。她就是祥林嫂。
祥林嫂,自小便没有姓氏,第一次出嫁时,被迫嫁给了一个比她小十岁的男人。丈夫死后,她想挣扎,她想逃脱,于是她勇敢地逃了出来。“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年纪大约二十六七,脸色青黄,但两颊却还是红的”。这是祥林嫂第一次到鲁四老爷家的模样。为了在这卑微的夹缝中生存,她辛勤劳动。“实在是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这是所有人对祥林嫂的评价。她的口角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
命运却是无情,她被夫家的兄弟强行卖到深山里。或许祥林嫂有过一段幸福时光,然而当她第二个丈夫与唯一的儿子阿毛先后被伤害与饿狼夺走生命时,她的生活失去希望。当她被赶出房子时,她在众人轻蔑的眼光中回到鲁镇时,她的生活陷入了深渊。她将血汗钱去土地庙捐了一条门槛,却仍旧不能洗去“罪孽”。这时的她骨瘦如柴,脸色苍老惨白。最终在鲁镇“祝福”的钟声中惨死。
祥林嫂的悲惨遭遇是旧中国千百万劳动妇女凄凉命运的缩影。她们的生命在那个冷漠的年代如枯叶般凋零。封建礼教中的政权,族权,夫权,神权,如同四条寿命绳索,绞杀着她们的生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她们,社会地位低下,如同可怜的羊羔,任人宰割。
那是一个冷漠的世界,那是一个飘零的时代。吃人的封建制度与封建礼教不知残害了多少劳动妇女。祥林嫂也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鲁迅先生通过塑造祥林嫂这一人物形象,对中国封建制度进行了深刻地揭露与抨击。祥林嫂的遭遇令人扼腕,追本溯源在于中国的封建礼教,政权,神权,夫权,族权的压迫。祥林嫂曾想挣扎过,最终却失败了。在人们的冷漠中,她惨死在雪地里。旧世纪的中国凋零的不仅仅是广大劳动妇女的生命,更是人性的凋零。
我从遐思中醒来,怔怔地看着手中的书,在朦胧的视野里,我仿佛看到了祥林嫂在鲁镇祝福的钟声中,缓缓凋零......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12
“生命是真实的,生命是诚挚的,坟墓并不是他的终结点。”这是我在慢慢咀嚼那些如泣如诉的语言,在我慢慢感受那些细腻悠长的笔调之后,悟出的字句。这本书如一道印,烙在了我的心头……
本书主讲了火纸因特殊职业而遭人鄙视,而后的日子里,在弄泥这堆好强顽劣又天真善良的孩子们的影响下,他逐渐变得乐观而勇敢,开始改变自身对命运的看法。
是的,人生本该由自己把握。他就像一个美丽的村庄,有水流绕,有花香弥漫,有儿童之声,且又有生活的勇气和希望。火纸便是基于这一点渐渐变得开朗勇敢,也成功开启专属于自己的奇妙探案之记。“生起何枝,宿归何树”这句话便是火纸平生的追求和夙愿。可弄泥一次次教导他,“人生在世,乐观活着,何必依着不放呢。”果然人生就是那般变幻莫测,也许,只有乐观的人才能看见那布满荆棘之野上隐形的一条光明大道吧。
想着想着,心中涌起一丝感受,挥之不去,意味深长……
曾经我也为我的长相而停下过前进的脚步,不知不觉便和火纸有了相似的经历。爆炸头,斗鸡眼……我好像就是路边一个没人要的小孩,惹人嫌,惹人厌。村里人都对我评头论足,我的姑姑甚至还因这些跟别人打起架来。但是我始终保持着微笑,妈妈也总说“人的这一生啊,生命短暂,不要过分在意别人的看法,做好自己是你现在唯一能做的。”是啊,我不为自己感乐观,感心满意足,谁为我鼓舞,为我欣然呢?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遇见”这一章节。书中写了弄泥遇到火纸的经过,还描写了弄泥与火纸以及其他小伙伴们游玩时的景色和聊天的内容。那一个个真理,一次次游戏与一堂堂课都那么颇具韵味,让我忍不住轻轻提起笔,写下一些顿悟:当书生点燃了梦想,你就无所畏惧地追逐着他,即使会让你在童年时代做一些奇怪的事,但,那又如何呢?所言道:过去的`笑话都会变成我们现在的骄傲,不是吗?
人生常有细节,细节得以体现之处便是至上的乐观。果然不是自己没用,且是你没有用对自己,不妨换条道路试试,可能会有所收获,弄泥的一次无意的好奇,让火纸彻底改变了对人生的观念及自己的想法,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对生活多点无意的好奇吧!
“坟墓并不是他的终结点。”言简意赅的一句话,凝聚着千丝万情,让我对弄泥刮目相看。果然,乐观至上是唯一可以通向改变的最好途径。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13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其实对爱情也罢,理想也罢,我们的追求是永不停歇的,但无意义的追求只会得来虚无缥缈的结果,我们要认清它的意义,珍惜人生的过程。
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方鸿渐,他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如围城一般的社会中,他处处碰壁,可是当他后悔了,想要冲出去时,等着他的却只有紧闭的城门。于是他选择了又重回围城,他没有选择突破自己,解开枷锁,而是继续在围城里苟且偷生。
这大概才是钱老一书的真谛吧,围城或许从来都不是一座城市,而是一个人在心里为自己所筑的高墙铁壁。他们看不清自己的心,忘了奋斗的初心,最终陷于在追求虚幻的城中,了此一生。因而,只有看清自己的心,才能有所超越,有所突破。文中的方鸿渐却是过分得关注自己、在意自己,他是懦弱的、虚荣的,这也直接导致了他在生活中、事业上的连连受挫。为让亲人尽意,他伪造了文凭,却不想后来接连发生的事情会让他应接不暇。
不要以为方鸿渐只是旧事知识分子,试问如今的我们,谁的身上又或多或少不存在方鸿渐的影子?著名明星北大学历,却不识知网导致星途中陨,财富巨额的影视演员偷税漏税,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突然想到了钱老一生,成绩斐然,他的书更是流行甚广,得到一致好评,可他却从不抛头露面,更是开玩笑道“假如你吃了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认识下蛋的母鸡呢?”
听闻了许许多多的事例,才发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一道“进城”与“出城”之间的选择题呢?未进之前和乍进之初或许还有点希冀,盼望着过上幸福的生活。但现实的围城却让他过得郁郁寡欢、勉勉强强,又可能是蝇营狗苟、小有成绩,却忘了“进城”的初心……可能我们还是太过年轻,对钱老所要表达的思想理解得还不是很透彻,毕竟现在的我们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不需要经营家庭。或许在十年后亦或是二十年后,这本书会给我们带来与现在不一样的感觉。正视自己,也同样正视生活。永远不要因生活的处处不顺意而步入那充满悲观的泥潭。身居何位,便思虑何事。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如意的生活,自己劝慰抑或迷惑自己,永远是最无用之举。
身处围城之中,心也应是一片无边的草原、无垠的天际,永远不受禁锢,永远不忘初心。当阳光倾泻之时,发现其实围城不围。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14
这是一部关于展示贪腐官员心路历程的纪实文学作品,真实的程度可以令你一次次想象着质问自己,假如你在主人公那个位置上,你会做出怎样的抉择?我以自己的认知来作出我的答案,我完全可以理解他们。我可以理解那位组织部长,当了十几年优秀的政治老师却郁郁不得志;我可以理解那位浪漫的正部级干部,自古红颜知己常有,而恰恰遇上了自诩为谦谦君子的自己;我可以理解那位交通厅的副厅长多劳者未能多得的失落;我也可以理解那位人到中年的副市长所犯的生活作风问题,等等。这些官员的违纪行为不容置疑,但我能理解他们。
我为什么能理解他们?因为我们来自同一种文化的熏陶,这种文化崇尚权力。即使到今天,这种文化也未能从青年的身上消失。倘若我把这些故事介绍给我的同学,他们恐怕也都能理解。传统文化的影响也好,社会环境的作用也罢,总之我们的价值观都较为类似,这种类似让我感到可怕,让我感到反腐败的最大阻力来源于此。促使我产生这种感觉的诱因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自豪没有觉得他们是高高在上的党员干部,而是“他们二十年后的我们、我们是二十年前的他们”这种莫名的真实。评价一部作品是否纪实,恐怕最好的标准就是读者的感受了。这一幅幅人性图,折射着贪腐官员,也照射着现实中看客的心。
我对自己的表现很不满意,我难道不应该表现出一种慷慨陈词、义正词严的状态吗?那应该就是一个问题,我们正确的价值观在弱化,或许整个社会都是如此,内心分不清对与错,浑浑噩噩。无权时向往着权力,有权时肆无忌惮。法律足够冷酷,但却不能让我们的心灵产生敬畏,战胜侥幸。道德本是治疗心灵的良药,只是我们已经不相信崇高的道德,而是以自己为中心建构着自己的生活。所以尽管法律在惩罚着贪腐,但看客们却少了许多坚定和严辞。
我在大学没事就爱钻自己的内心,良善者有之,肮脏者有之,已经无意中把人性看作两面,所以无论什么人我都能理解,我都愿意尝试去理解,不问对错,只看过程。个人是社会中的人,所有的评价都源于社会,与自身关系不大,因此我对外在的评价不是很在乎,在这个方面,我和那个正部级干部有点类似,这就是自己解放的结果。但所幸,我还有社会责任感,一个知识分子的责任感,在我的评价体系里,理性战胜私欲才是人性的伟大,尽管私欲因为天生而正当。因此,君子爱才,取之有道,修行是我们应该做的。
伟大的作品都是直击心灵的,唯此才能称为经典!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15
最开始有想来读《牛虻》的意愿是因为之前读《平凡的世界》时,孙少平所读牛虻时念出的本书的首句:“亚瑟坐在比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正在翻阅着一大堆布道文稿。”现在写下这句话时,内心还是有些悲痛的,十三年,十九岁风尘仆仆的英国公子亚瑟,蜕变为了超凡脱俗的“牛虻”先生,期间,他所历经的苦痛不必多言,这样造就了他之后的坚忍、刚强却冷血的性格。本书通过描写亚瑟的悲剧影射十九世纪意大利宗教的腐败与人性在权力之下流露出的残酷。本书前部分章节由于铺垫全文,难免有些枯燥乏味,但还是比较完美的刻画了主角作为“亚瑟”时的性格和他当时所历经的扭曲的人性,当描写到他那最心爱的姑娘对他意外间被套出意大利青年党的一些情报的举动以及得知自己尊为偶像的神父的身份时,他所表现出来的信仰的崩塌与对世界的觉悟令人感到惋惜,亚瑟最终选择去到南美洲也同样让人为他的“结局”感到一种心痛。
第二段故事则带给我们一个承受过苦难而蜕变过来的牛虻,他已经目睹了人世的荒唐,准备归来全力准备一场报复宗教的行为,于此,细节不谈,只是说些有关于个人感想。个人认为全书催人泪下的部分有两处,第一处是监狱中神父和亚瑟之间痛苦的谈话,这次谈话直接导致了神父决定让亚瑟赴死的决心,他愿像主一样,奉献自己的儿子来拯救世人,从中可以明显感受到在麻木宗教之下人性的贪欲,以及亲情的淡然。第二处则是圣体节时神父对众人道下自己内心的痛苦,于此处可以看出神父对于“奉祭”亚瑟的后悔,当他目睹到可憎的人类在他奉献出自己儿子后却依旧十分麻痹愚钝,他见证了人性的愚蠢和丑恶,从中,他也支持不住自己的信仰,终于在巨大的压力下他心中的主也垮了下去。
本书通过描写亚瑟人生历程上的种种悲剧讽刺教会,也同时激励意大利革命党人的热情,在至亲的人与至高的主之间的抉择是令人心中无限伤感的,牛虻展现出个人的气质,刁钻刻薄的性格是由外界严苛的环境一手打造的,他的坚强抗教,也是对惧权者的一种强硬的攻击。牛虻所体现的不只是亚瑟他个人由基督·徒到无神论者所体会的信仰在内心中一点一滴的垮倒,它反映了一个时代的宗教特征,它死板僵化,泯灭人性,就如亚瑟所说主教热爱神超过爱他的孩子一般,这不是对教义的忠诚,而是对人性的亵渎。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16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
令人感动又令人愤怒,令人沉思又令人躁动。很难用一个精确的词语去形容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只觉得看这本书真的很纠结,有时候我多想跳进书里,将真相澄清
亚瑟,一个眼里总是流露出纯真的爱的孩子,对神父的崇拜之情总是言于溢表,他说,如果没有神父,我宁可死去。而神父也同样爱着这个匿名的孩子,这是他的秘密
这样单纯的孩子,这样令人羡慕的情感却在政治面前变得狼狈不堪。亚瑟加入意大利青年党,并热忱于革命事业,却被教父卡迪出卖入狱,之后被心爱的詹玛误解,更为讽刺的是,他发现自己最爱的神父蒙太尼里主教居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这一切,让他觉得全世界都是谎言。他拿起手中的锤子向墙上的十字架锤得支离破碎,自己的宗教信仰彻底瓦解
看透一切的谎言,亚瑟开始密谋逃亡计划,他伪造自己已死去的现场,然后开始了自己的地狱般的流浪生活。十三年的流亡,让亚瑟尝尽了人间的世态炎凉,原来最可怕的地狱还不只是被欺骗,而是为了生存一次次被践踏尊严,成为生活的傀儡,扮尽洋相,也因此落下重疾
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并没有死去,待他归来,他已经成为了一只冷漠但并不无情,粗鲁但并不野蛮的牛氓。最初很难理解为什么牛虻一定要用那样恶毒的话语去刺伤他最爱的人,我甚至要开始讨厌上这个可恶的牛虻了。但是他是善良的牛虻,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为了他向生活发起挑战,不会有人心甘情愿的去为了他冒险。
这本书,真是悲剧,剧里的每个人都是令人心疼的,琦达和马丁尼的爱却不得、詹玛的忏悔的白发、为了革命事业而牺牲,为了爱而挣扎却又疯狂的亚瑟,以及神父在信仰与亲情之间的抉择都让人好心疼。亚瑟与神父,我觉得没有对与错,我无法接受别人的评论说神父是虚伪的,难道爱,就一定要妥协吗,神父他只是想用自己不流血的革命去改变世界,这终究是因为他的善良,也许他不明白政治的水有多深,不明白革命的血必须撒向大海、撒向大地、喷射至天空才能推翻一种旧的制度。但是这能说他是愚善吗,他要忍受着比亚瑟忍受着的更痛苦的精神折磨,他要在亲情与信仰里抉择,在双输的抉择里定夺。
牛虻在逆境里奋起挣扎,让柔弱褪去,换上一身的铠甲终究是让人万分钦佩的,一个真正的勇士,像一棵旷野的树,忍受着孤独,经历了狂风骤雨,最终才成为了苍天大树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17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范本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想,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位留学回国的学生。他在婚恋的围城中两逃三进。方鸿渐这个人既不高大又不渺小,游走于善良与丑恶毒边缘。用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一颗“墙头草”随风倒。
他的性格充满了矛盾。对李梅亭的厌恶,对韩学愈的怀疑,在他的内心独白与赵辛楣谈话中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是他正直的一面;在学习中,他的虚荣心又促使他想方设法伪造了一张假博士文凭。他有时对待爱情玩世不恭,就像他跟唐小姐;有时他又十分认真,就像他十分喜爱唐小姐。他的一生就是陷入了爱情与事业两大围城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最终变得一无所有。虽然方鸿渐与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但是他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与我们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大同小异。
方鸿渐的爱情在我看来是个悲剧,一个本来玩世不恭的人在苏文纨和唐晓芙中选错了人,更改变了自己的一生,最终无奈的和孙柔嘉结为夫妻,而求生路上也非常艰难。
本书以他们的一次巨大争吵而结尾,作者暗示了在这次争吵之后两人会因此而离婚。是现代社会变化太大了吗?还是我还不理解婚姻呢?我怎么也无法想象夫妻之间会因为一次争吵而离婚。现代社会离婚率是很高,越来越多的人也选择了不结婚,但是那些选择结婚的人绝对不会因为换工作引发的争吵而离婚的,婚姻生活中争吵是必然的,因为在乎才会争吵,也是因为争吵才让生活有了一点点或甜或苦的味道。如果两人相敬如宾,各自做自己的事情,那结婚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即使是再恩爱的夫妻,婚姻生活中肯定会有一两次的大争吵,这都属于正常吧。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18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三千五百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
读书,读史,读人,亦是解读一种精神,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著,张骞出使的坚毅与无畏,陈胜举兵的大义与凛然。
品味全书,我心中只有一个人可谓为英雄——项羽。是的,就是那个四面楚歌,垓下自刎的落魄之人。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但我想项羽是个例外,遭汉军重围,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敬他为豪杰请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他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遗恨千古。
然而,刘邦违背鸿沟和约终究成为其一生难以拭去的污点,他终究是个不顾兄弟情义的刽子手。
成王败寇,战争俨然成为解救之法,英雄与枭雄无数次站在风口浪尖上角逐,其中一人的失败便意味着另一个人的成功。然而英雄无所谓清贫抑或富贵,不为名利所趋,所欲追寻的不过“正义”二字,为的只是黎民百姓与江山社稷的安危。
姬昌父子起兵反商,为的是因炮烙之刑无辜惨死的冤魂,为的是不让比干一颗赤胆忠心付诸东流,为的是维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不过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曾怀疑这个缤纷的世界,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孙膑兵法》;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吕氏春秋》……
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平,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19
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听到,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题记
《撒野》是作者巫哲笔下的一本小说,虽然是网络小说,却也是无数人的白月光。而现在,同样也是我的白月光。
书并不是经典名著,却写得非常现实。两个少年在这个破财的城市里相遇,他们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各自有不同的遭遇,原生家庭都有种种的不幸。但是在这所城市里,他们是彼此的慰藉,意料之外的意外。顾飞教蒋丞如何面对这个城市的人情世故,处世之道,并且在面对家庭纠葛时为他出谋划策,在蒋丞备考期间给予其充足的后备。是顾飞给了蒋丞本来灰暗的人生一点阳光。
现实往往是残酷的,他们在需要为未来的生活做打算。可在十多年原生家庭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下,顾飞开始犹豫了。当蒋丞想要拉上顾飞继续向前走时,顾飞一句无奈的“算了吧。”成了他最后的挣扎。至此,是蒋丞对顾飞的救赎。蒋丞仍不放弃,他就一直站在了前方,等着顾飞自己走过来,。最后顾飞终于鼓起了勇气,追上蒋丞的步伐。
这种救赎着实让人感动。当我合上书本的那刻,他们就不再只是一个故事了。我始终相信,某一时间的大千世界的某个角落里,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所有的事件发生都是偶然中的必然,书中以极其质朴的语言,呈现了立体丰满的蒋丞与顾飞,也描绘了残酷的现实世界。正是由于这种现实的磨炼,才会让他们拥有救赎的机会,他们才能成为更好的自己。
书中的感情在现实生活是真实存在的,但是想来社会也是残酷的。社会上有许多的偏见,旁人异样的眼光压得别人喘不过气。我曾在网上搜索过《撒野》这本书的书评,铺天盖地的是对于这些书乃至于对现实感情的谩骂与偏见。他们看不见书中的温暖,却加以谩骂。其实感情并没有错,疏散的往往都是偏见。
我不支持,也不反对,但是我尊重他们,尊重社会上每一份独一无二的感情。他们拥有自己的色彩,他们会骄傲地扬起彩虹旗,显示着自己的个性。
《撒野》就给我很多的感触。每一个故事都是离现实那么贴近,就好像真实存在一般。我的青春没有那么多光鲜亮丽的色彩,所以才会在书中别人的青春中寻得一丝亮光。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20
曾看过这样一张:蓝天下,城市的街头,一个约一岁多的孩子,在一个女人的背上安静的睡着,而这个女人,丁丁着享受着皮鞋被擦,而不幸者只能等待着幸运者来擦鞋。
老王是我想起了这张图,现实社会中,他们是一个缩影,时代变了,于是,有人闭上眼睛,对一切视而不见,假装看不见他们的心酸或善良,甚至鄙视他们,同为父母所生,同在一片蓝天之下,为什么我们的命运差异如此之大?不信者也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报负,没有错,如果真正的有能力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能够成功,但是,能力从何而来?没有知识,何来努力?你有见过现在哪个成功的人没有文化吗?有个事业叫希望工程。某个希望工程那里,有一群土王知识的孩子。或许我们太幸福了,总是喜欢无病呻吟。于是,城市里,逃学、叛逆、网瘾。有位英语老师到希望小学,教给孩子的第一句是:“I want to school!”你听到了吗?他们在喊:“I want to school!”而我们,上学似乎成为一种折磨,人间地狱。当我们在抱怨作业多时,痛恨考试的时候,却有那么多人在因为上不了学而哭泣!当我们出去一家团聚的时候,城市的街头正睡着孤苦伶仃的老人。当我们在抱怨生活苦难的时,正有人为一粒米而奔波。
去商场的路上,碰见几个残疾人在卖艺。他们告诉人们,他们是安徽来的,因为是残疾人,所以没有生活物质来源,为了生存,最后不得不卖艺。有人上去给他们钱。然而,我听到有人说,那是骗子!为什么?为什么在他们眼里是骗子?难道弱势群体的所做的事情就是骗人的吗?还有大街上四处行乞的老人,我宁愿相信那是真的。
我们为什么不能以“宁可错给,不愿错过”的温柔去对待他们?两块钱在我们眼里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就不能发挥自己一点点的爱心吗?我们一点点的爱心还不值两块钱?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变好,可是我们的心却变得越来越冷漠了。于是,仅存的善良也渐渐麻木着……
同为父母所生,同在一片蓝天之下,我们的人生价值,不应该只是为了追求自己的欲望,我们的价值,该是有人在无助的时候可以抓住我们有力的手。学会用善良的心去看待世界,关心那些需要我们的人,把心灵的灰尘擦掉,不要用有色眼光看着不辛者,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帮助。
唤醒你的善良吧!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21
《背影》初自看到封面的两个字,就让我想入非非,这是谁的背影?这个背影是怎样的?这背影走在怎样的背影下?这一个个问题,不断打击着我的好奇心,让我情不自禁的打开了这本书。
当我看完朱自清的《背影》后,心里不禁一阵酸楚。从小的我们觉得最温暖最美好的爱就是母爱,而对父爱却产生了一种陌生感,从那不必要的啰嗦,到他那副威严的面孔,我总是有太多厌烦和不理解,后来才发现父亲同样具有无私的爱,只是其表达的方式不同于寸草春深般的母爱罢了。
朱自清的父亲是位好父亲,他为了儿子,宁愿爬过月台,穿过铁道替儿子买橘子。他的背影深深地印在孩子的脑海中,也深深印在我了我的心里。想起自己的父亲……记得小时候,爸爸给我的感觉是朴实的,又酷似一座大山,为我遮风挡雨。我喜欢把爸爸背着我走,因为趴在爸爸的背上给我无限的安全感。上小学时,爸爸总该骑着车带我去踏风,他总会哼着小曲,一步步踏着车板,我就紧紧地抱着爸爸,看着爸爸不断蹬起的脚步,心里的安全感油然而生。而现在,一切都在变化着,每当我每个星期回家时,看到的爸爸再也不会给我从前的那份安全感,爸爸见我的表情还是微笑,可总有一种莫名的憔悴感出现,爸爸走路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矫健,他好似只能用一双奋力抬起的脚来运作整个身子,爸爸还是习惯性的来问问我的功课如何,自然地坐下来翻开我的作业,不自觉的为我讲解,而我唯一注意到的就是爸爸把那双糊糙的大手,那满手的皱纹像蜘蛛网似的布满全手,有的地方还开了裂,我不禁拉起爸爸那双手,那在我手里的感觉就像握着一个粗糙的木板,那双手拉的我心里好痛,我死死的咬紧牙齿,来控制那份难过的情绪。临走时,爸爸还是坚持把我送到车站,上了车的我远远地望着爸爸,那个轮廓像一棵沧桑的老树,再也不会是我想象中的挺拔了。现实总会是这样残酷,时间总是会这样无情,也许对于我来说时光留下的是精彩,而对于爸爸……
真如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的:“累累的创伤,便是生命给予我们最好的东西,因为在每个创伤上面都标志着前进的一步。《背影》中的父亲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儿子还是处处不放心,把事事都安排妥当,可见这样一位父亲有多莫无私。
“父爱是深邃的是深沉的”读完这本书后这句话更加渗透的印在了我的心中,想想过往,想想现今,父爱是人生命深处的根,而这根上的花,果乃至心情无疑是最美丽的,他流露着纯净美丽的人伦情感美。有谁能忘记这人世间的真爱呢?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22
“修行”是蒋勋说《红楼梦》时最常提到的一个词。大概就是,从不明白到明白,从不习惯于到疲于,从被人横刀夺爱的痛彻心扉到无动于衷、麻木不仁,从刚开始简简单单的对生的喜悦到日后对活的慎重。看龙应台的人生三书时,从《孩子你慢慢来》到《目送》皆是修行,龙应台一个人的修行。
初次看这三本书时,最喜欢的是《孩子你慢慢来》,“一个越是幸福的人对幸福就越容易体察”,这是《目送》中的一句话。这也大概是我喜欢《孩子你慢慢来》的原因,后来渐渐的对《亲爱的安德烈》越读越有感触。不知什么时候也会爱上目送呢?因此,这本书会被我埋在书堆里,等未来的某一天,一个阳光像往常一样落满肩头的午后,收拾东西的时候,我又再次寻找这本书,开始翻读,那时我会是目光深邃地品读呢,还是抱着它泣不成声呢?也想把这篇读书笔记打印在纸上,日后还能回忆当时的青涩想法。
“我们拼命地学习如何成功冲刺一百米,但是没有人教过我们:你跌倒时,怎么跌得有尊严;你的膝盖破得血肉模糊时,怎么清洗伤口、怎么包扎;你痛得无法忍受时,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别人;你一头栽下时,怎么治疗内心淌血的创痛,怎么获得心灵深层的宁静;心像玻璃一样碎了一地时,怎么收拾?谁教过我们,在跌倒时,怎样的勇敢才真正有用?怎样的智慧才能度过?跌倒,怎样可以变成行远的力量?失败,为什么往往是人生的修行?何以跌倒过的人,更深刻、更真诚?”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我们总在被教育如何不跌到,跌倒有多可怕。但其实可怕的是跌倒后就以为失去了一切,再也没有了站起来的勇气。
书中的龙应台扮演着很多角色,两个离家求学的孩子忧心忡忡的母亲,两个迟暮老人的雨儿,台湾文坛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领袖,在生活中修行的懵懂孩子。
可修行的路必然是孤独的,因为智慧来源于孤独的启发。书的封面是一个略显驼背的中年女人推着一辆老旧的自行车,像是在回望着什么。单薄的背影,让人觉得有些心酸。看完全书,除了感动,也有对生命的无奈,总有几个人对你才是最重要的,以为过不去的坎忘不掉的人,多年后再提起也会愣一愣。“写出了失败与脆弱,失落与放手,写出了缠绵不绝和绝然的虚无”。这是书最后一页的读者评价,用优美的文字道出了我内心的想法。
华枝春满,悲欣交集。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23
今天,我放学写完作业后,做在沙发上看电视。屏幕上出现很多黑人的脸。有老人、有妇女、有小孩,他们两眼无神,嘴唇干的翘着白皮。我看到了一个重病黑人躺在地上濒临生与死的边缘。干裂的嘴喃喃地说着:“水、水……”
我心里很难受。妈妈说:“我们国家很多地方也是这样。因为干旱,农民伯伯常常颗粒无收。”这时,我看到画面上出现这样一幕幕土地干裂张口,就像那个垂死的黑人的嘴。我不忍心再看下去了。我告诉自己,再不浪费一滴水。
爸爸下班回来了,我马上走过去,和爸爸探讨一个问题。“爸爸,我们生物书上说水是会循环的,那么应该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为什么水是可以用尽的?”我好奇的问。爸爸说:“水是可以循环的,通过地表蒸发,形云成雨,降落下来,滋润万物。但是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循环。况且,每一个过程都会有一定的损失。还有一点,并不是落下的水都能喝,像雨水就不能直接饮用,还有受污染的水等。所以说,我们的最佳选择是保护水、节约水。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是一种美德。”听了爸爸的话,我突然又想到:我不仅要自己节约水,我还要宣传,让所有地球上的人都知道节约水的重要性。让每一个人都节约水。
今天,我放学写完作业后,做在沙发上看电视。屏幕上出现很多黑人的脸。有老人、有妇女、有小孩,他们两眼无神,嘴唇干的翘着白皮。我看到了一个重病黑人躺在地上濒临生与死的边缘。干裂的嘴喃喃地说着:“水、水……”
我心里很难受。妈妈说:“我们国家很多地方也是这样。因为干旱,农民伯伯常常颗粒无收。”这时,我看到画面上出现这样一幕幕土地干裂张口,就像那个垂死的黑人的嘴。我不忍心再看下去了。我告诉自己,再不浪费一滴水。
爸爸下班回来了,我马上走过去,和爸爸探讨一个问题。“爸爸,我们生物书上说水是会循环的,那么应该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为什么水是可以用尽的?”我好奇的问。爸爸说:“水是可以循环的,通过地表蒸发,形云成雨,降落下来,滋润万物。但是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循环。况且,每一个过程都会有一定的损失。还有一点,并不是落下的水都能喝,像雨水就不能直接饮用,还有受污染的水等。所以说,我们的最佳选择是保护水、节约水。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是一种美德。”听了爸爸的话,我突然又想到:我不仅要自己节约水,我还要宣传,让所有地球上的人都知道节约水的重要性。让每一个人都节约水。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24
《撒野》这本书讲的是两个少年相互救赎的故事,文中没有多么轰轰烈烈大的事情,都是一些细小零碎的,生活中的小细节。
蒋丞,一个大城市来,会打架旷课玩弹弓字很丑的非典型学霸。他被养父养母退养到原生家庭,刚来到这里,他很迷茫,愤怒,压抑,孤独,反正,不知所措。他有一个以打牌为生,靠酒续命的亲爹李保国。一个软弱无能被他亲爹打跑的亲妈,还有一个像亲爹的亲哥李辉和一个像亲妈一样的亲姐李倩。
破烂不堪的城市,杂乱无章的街道,和以往完全不同的环境,都让他他喘不过气来。
幸好,他遇到了顾飞。
顾飞,一个会织毛衣会修图会摄影会玩爱消除的蒋丞口中的一个暖乎乎的混混。看着亲爹淹死在湖里照顾了妹妹10多年的混混,在这里出生却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混混。
在遇到蒋丞之前,顾飞一个人扛着畸形的家庭,一个“少女”过头的母亲和一个有自闭症的妹妹,无际的黑暗与冲不破的枷锁将他禁锢与绝望的牢笼。麻木是挣扎过后发觉徒劳的认命,心理问题使他隐蔽所有的才华,永远把自己放在被动,无需照顾的位置上。“我睡着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叫醒我?为什么!你可以走你也必须走,可是我呢!我呢!”
幸好,他遇到了蒋丞。
如果没有对方,他们很可能都一脚踏空,掉入暗无边天的混沌里。可是幸好,他们遇见了彼此。“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
他给蒋丞所有恋爱中的轻松与美好,惯他宠他护他念他。他家学霸要全身心奋战高考,他就忙前忙后伺候,营养食谱十大保健,顾家顾店顾对象。结果高考一结束他就病倒了,他一直以来习惯付出,习惯承担,自己不心疼自己。
他家学霸考了个省状元,他捧着通知书左看右看,上拍下拍,得意忘形而又小心翼翼。
高考结束,分别在即。
他送猫丞去首都念大学,在酒店的浴室里,哭红了眼。他对着对面心疼的颤抖的蒋丞说,丞哥,我很想你,就现在。
他可是钢厂小霸王,平时酷的跟二五八万似的,他哭能比得上太阳打西边出来一样。
啊不,太阳压根就没下山。
异地期间,谁都在撑,谁都想撑下去。
整片故事有虐有笑,泪点里被逗出一鼻涕泡,笑点里也能酸出一眶眼泪。
最后矫情地说一句:幸好,能在最好的年华里,遇到即便可能不是最好但依然是最好的你。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25
“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句话出自我国现代著名散文家朱自清的名作《匆匆》。这篇散文以清新凝练的笔法,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时间,从小做时间的主人。
是的,时间是宝贵的,时间也是无情的,它一直匆匆不停地在流逝着,我们抓住了就像金子,抓不住就像流水。但时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我们只有珍惜它,才能让自己的学识丰富起来,才能取得事业上的成功。许多中外名人的做法都充分证明了此点。我国伟大的史学家司马光为了抓紧时间多读书,用圆木做了一个警枕,晚上睡觉时便枕着它,如果司马光一动,圆滚滚的枕木便动了,司马光就被惊醒,马上爬起来读书。后来,司马光编写成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我国现代著名大文豪鲁迅先生,大家都不陌生吧,一生写了许许多多的杂文小说和散文,有人问他哪有那么多时间用来写作的,鲁迅先生回答道:“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上了。”看,鲁迅先生是多么珍惜时间呀!中国的名人如此,那么,外国的呢?柴科夫斯基是俄国十九世纪著名的音乐家。一天,他正在谱曲,突然有人敲门,打开一看,原来是仆人送饭来了。柴科夫斯基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立刻叫仆人把饭拿回去,同时对仆人说:“离吃饭的时间还有20分钟呢,时间是宝贵的,我还可以多写很多音符呢!”写了著名书信体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的德国诗人歌德在他一首诗歌里表达对时间的赞美:“我的产业是多么美,多么广,多么宽。时间是我的财产,我的田地是时间。”
看,先人们是多么珍惜时间啊!正是他们很好地利用了时间,所以他们才能名垂千古。可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同学呢?他们在要做作业时总是想“过一会儿”“等一等”,甚至是“明天吧”。但是哪有那么多的时间用来等呢?过一会儿有过一会儿的事,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正如《明日歌》里写到“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我想我们每一个有志向的学生都不想成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人。
同学们,逝者如斯,时间失去了再也找不回来,我们每一个人从小就要养成惜时如金的好习惯,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这样,才能不枉度此生,才能让我们的生命延长。请记住鲁迅先生的话吧:“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原挤,总还是有的。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26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我在阅读完小说《活着》后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作者余华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沉重压抑的故事,讲述了一段心血与泪水并存的往事,在感慨遗憾之余,又像一记警钟,敲醒了我们,让我们更深刻的理解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故事发生在20世纪,那时的新中国动荡不安。小说中的主人公富贵,作为底层人民的代表,生动形象地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现实的剥削。曾经的是地主少爷的他,因为赌博输掉了全部家业。穷困潦倒的他面临着人生中的一桩桩悲剧,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意外身亡,然而这只是命运的开始。当富贵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死去,亲手埋葬他们的尸体,他的内心是崩溃的,但他并没有放弃,依旧坚强的活着。这是一种多么强大的信念,他热爱自己的生命也珍惜自己的生命。书中富贵娘说过这么一句话“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是啊,还有什么比活着更有意义的事呢。
这虽是一部小说,但给了我强大的震撼,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这个过程,不管这辈子是贫困是富有,是被痛苦折磨还是享受着荣华,时过境迁的时候,我们所经历的种.种也都不过是一个过程。人活着就是要尝遍世间的酸甜苦辣,感受着喜怒哀乐,这样生活才会有滋有味,余生回忆起来才会觉得不枉此行。我们需要学习《活着》中主人公的精神,热爱生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强的活下去,也许我们考试会失利,也许我们事业会下降,但活着是一件最基本的事。
刚刚步入高中的我,同样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每天都有繁重的作业,课程的加重充斥着我的生活,不禁让人有些疲惫。半夜十二点,卧室微弱的灯光依旧亮着,笔尖在纸上飞舞着,面对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奇的同时也夹杂着少许的不适应,曾经的我也想过在困难面前投降,这样就不会再有困难,也不会有堆积成山的作业。通过《活着》,我体会到了生存的不易和活着的重要性。困难、挫折其实并不算什么,他们就像是一个个音符,正是因为有他们,才会谱出美妙的人生之歌。是的,只要你热爱生命,积极向上,不停想出解决困难的方法就会在生活中寻找到快乐,快乐无处不在。让我们用这种积极地心态去感染身边的朋友、亲人,这样世间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积极向上、自强不息。
世界上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也没有一个人生是可以替代的,活着就是对自己生命最好的负责。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27
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张岱。首先想到的是这一句话,献给谦儿哥。好喜欢“谦儿哥”这样的名字,透着股公子哥的潇洒贵气。奉上五星好评,期待于大爷三五年后再写写这类玩儿趣事。
“抽烟、喝酒、烫头”,于大爷除这三爱好外,还喜各种各样的老北京玩儿,样样玩成了玩儿家。想得开,玩得嗨,真心羡慕这份多彩洒脱。
佩服于大爷的文字,跟郭德纲的《过得刚好》一样,特生动,不同的是《玩儿》中充满着有趣和温暖,郭老师写的却沾着寒光和戾气!两个人不愧是相声大家,嘴皮子溜,笔杆子更是厉害。你大爷还是你大爷!
我总有个困惑——苏东坡为啥能在逆境中豁达,还能在逆境中做快乐的跨界青年?当看到书中于谦谈相声衰微,我突然就有点明白了。
“整个社会词典里好像撕掉了相声这一页,仿佛这种艺术已经过时,形式单调,内容枯燥,语言乏味,还不露大腿,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了。这对我这个忠实的从业者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从失落到失望,从失望到绝望,深感这个行业已无翻身之日。既然已处坐以待毙之势,不如跳出三界外,眼不见心不烦了。所以那段时间我结交了一帮有共同爱好的朋友,专攻吃喝玩儿乐。”
对于生活的不如意,要么正面刚,要么退后怂。相声行难做,郭德纲就是正面刚,一个劲往前冲,盯得紧;于谦就是退后怂,跳出相声去寻点开心,看得开。两个人追求和态度有差,各有利弊,郭德刚成就了事业,于谦愉悦了自己。
联想一下,苏东坡被贬到蛮荒贫穷之地,仕途不顺,回京无望的时候,大概心情跟那会于大爷是一样的吧。既然已处坐以待毙之势,不如跳出三界外,眼不见心不烦。我苏东坡,就既来之而安之,先自己快活吧。
这本书除了讲玩儿,故事中也讲很多生活哲理,关于相声、生活态度、玩儿心态,谦儿哥说,玩儿这事,跟钱关系并不是特大,主要还是心态要好。
特别喜欢他这段关于爱的阐述:
“你瞧,爱嘛!你喜欢一个东西,什么叫喜欢?就是你愿意照顾它、伺候它、琢磨它,不怕脏,不嫌累,有这个过程你才能跟它有感情呀!不然它哪儿能给你带来这么些乐儿呀?你光指着它逗你玩儿?凭什么呀?反正我就是这样,打心里这么爱,你说为了它干点儿什么,我愿意!关键是你只要看见它就痛快,天天吃窝头心里都高兴!”
朋友,生活不只是工作和付出,同时还有享受和回报。人生几十年,乐一乐就过去了,尽可能尽情玩儿吧。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28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个很让人着迷的人物,他诚然是法国革命时期塑造出的千千万万“矛盾体”中的一员,他的身上有着“红”的一面——受拿破仑的影响,渴望穿上鲜红的军装,建功立业,也有着“黑”的一面——面对法国封建王朝的复辟又希望能身着黑色的道士服,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好日子。与此同时,他身边也不乏法国人民骨子里的浪漫主义与冒险精神……
这一切,想必在那个时代许多的法国青年身上都能看到,但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的梦没有被偷走。他的人生就像一盘棋,他的梦想就是获胜的最终目标,他的每一步行动,他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下一步要怎么样,结果会怎么样,这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来。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29
《红与黑》不是一部凭空杜撰的作品。在作者司沕达笔下展现的是整个法国社会的一个典型窗口――法国复辟王朝后期小小的维里埃城的政治格局。而作者因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身份也令主人公与连的一生染上了浓重的政治气息一与戏剧色彩。
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革命,也有人读出了爱情,而我看到的是于连在社会中出人头地的欲望与勃勃的野心,是一个年轻人追求梦想的美妙旋律。于连对拿破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要驰骋疆场,马革命裹尸。可为了适应时代,他只好掩藏自己勃勃野心,做一名伪善的君子。但他聪慧出众,被聘为市长的家庭教师。然而做仆人的卑贱处境激起了他反抗的欲望,因为与女主人德瑞纳夫发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不得不去贝桑松神学院学习。后被人推荐,来到巴黎,在侯爵府当了秘书,又同其家小姐拉莫尔产生恋情,并借助她登上轻骑兵等十五团中尉之座。当他高高在上,出人头地时,却被市长太太告发,他便开枪射杀德瑞纳夫人,被判死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为实现自己巨大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自己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各种不光彩手段,例如虚构,作假和违人之举。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其他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
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面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这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已经丢失了灵魂。不断戴上又摘下一个又一个面具,在重复地演着于连的一个又一个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代,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好酒都是俞陈俞香,一部好作品亦是如此,因为在每个读者心中它都有着不同的魅力。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30
初读《边城》,有种道不尽的感概,书中为节选部分,看完全文更是感概万分。在文章一开头,便将读者带入一个“世外桃源”。那里,是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最淳朴的人们;那里,有最古老的风俗;那里,曾发生过一段凄美的故事
文章以端午节为线索贯穿全文,秋天过后等待的又是下一个秋天,翠翠等待的却始终唯一,自从与‘他’在河边邂逅,就已注定了他的命运,尽管初次见面,但俩人却无拘束的动了嘴皮子。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黯然心动,于是,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翠翠心中滋长了……
然而,生命不只是邂逅一人,虽情为二老所系,却终究遇见了大老,就这样,二老与大老同时爱上了一个女人。但他们并没有不恋手足之情而夺爱。尽管爱情面前人是自私的,但他们宁可选择一种和平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爱意。俩人相约为翠翠唱歌,二老的歌声美妙的似世间绝唱,自二老开口唱歌的那一刻起,大老就已遇见自己的命运,于是他决定退出离去,却怎料意外身亡。
这本是一个没有时间流逝的小城,十七年来,在这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翠翠和他的爷爷为人渡船过日子,一切事情不过是过眼云烟,消纵即逝,生活在风轻云淡之中,若不是那年进城,遇见了城里的男子,翠翠会不会有个美好的结局。只道‘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画悲扇?’悲剧的开始往往是毫无征兆的,命运伸出手来,把种子埋下,幽秘的笑着,等待花开结果的那一天,就如同那年翠翠与二老的短暂邂逅,当时如此清纯的翠翠,在最后独自等候着他,宁可舍弃一生去等那个‘也许明天回来,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的他,给人以遐想的结局,却又掩不住其中的悲伤。
如果没有遇见,生活依旧平淡继续,然而命运伸出手来,我们无能为力。若人生只如初见,多好,没有相遇,相知,相爱,就不会有相离,与煎熬的等待,他仍是他的城里男,她仍做她的摆渡女,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她的等待,是否会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一片光明,这是值得深思的,她等他的承诺,她等他的回头,等到黄叶滑落,等到燕儿飞去,等到最后,竟忘了承诺。等待是一种痛苦,我若是沈从文,我定不会让你这么难受,我会还你一个青涩的爱情。翠翠,你是否会感觉到徐志摩也同样与你是天涯沦落人?
最后的最后,在碧溪边的渡船上,依然有一个清寂的身影在执着的守望着……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31
在这个学期,我非常荣幸能够拜读美国作家海尔塔·格兰特写的《看望》,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中的两个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培德莱默斯是个农民的儿子,在寄宿学校学习,而同寝室的同学齐姆森是个工厂主的儿子,家里很富裕。一天,培德的妈妈特地来到了学校看望他,给他带来了新衬衫和他最爱吃的蛋糕,妈妈虽然只穿着家里唯一一件没有补过的衣服,但仍显得非常的寒酸,培德是个很爱面子的人,害怕同学们耻笑他,唾弃他,就匆忙将时刻关心自己的妈妈送上了火车。刹那间,他无意看到妈妈刻满了艰辛与忧虑的发灰了的脸,他忍不住想喊住妈妈,可是当他回过神时,一切都已经晚了,火车开走了。他回到宿舍,闷闷不乐。舍友齐姆森的一句话却让培德大吃了一惊,“为什么那么快就让妈妈走了呢?唉,我要是有个这样的妈妈就好了!”原来齐姆森的父母早已离婚,他们给齐姆森的只是金钱,可从来没有给过他一份关爱,他最渴望的是妈妈那无微不至的关心,妈妈的疼爱,妈妈的呵护。书中仅仅一个片段就深深吸引了我。我手不释卷,我相信还有很多的故事,等着我去探索,去发现,去感悟。
当我一字一句读完全文后,我满意地合上书,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一个想法,一个道理在脑海里不断重复,从模糊到清晰:不要羡慕别人拥有而自己没有的幸福,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幸福。
还记得小时候我过生日时,爸爸总会一大早就去菜市场买回许多我喜欢吃的菜,为我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那时候我觉得好幸福。可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已不满足这样的状况了。因为我参加过几个同学的生日聚会,看到宾朋满座,生日礼物一大堆时,我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嫉妒。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享受一下“众星捧月”一般的待遇呀!但或许自己的生日在暑假里,我每次过生日都是那么平淡。渐渐地,那种期待生日的心情已不复存在了,甚至有一天父母提醒,我才猛然发现自己的生日又到了。日子过得淡如白开水,总找不到幸福的理由。可想想书中培德羡慕的齐姆森也不正羡慕着培德吗?幸福离我们其实并不遥远啊!现在,我长大了,和那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比起来,我是多么的幸福。过去,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
幸福是有魔力的,它无处不在,随时陪伴着你,幸福就如品茶一般,需要慢慢地去品味,只有认真体味,才能感到阵阵暖意,丝丝甜蜜,同学们,珍惜眼前的幸福吧!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32
悲观地低着头,你将看见冰冷的土地;自信地昂着头,你将望见悠远的天空。这就是这篇小说给我的启发。
本书讲述了一百年前的一个生活在阴冷、潮湿贫民窟里的容貌丑陋的人故事。起初没有人喜欢他,大家都嘲笑他,甚至还有人把他放在笼子里当动物展览。在一个医生的帮忙下,他出名了,从此备受瞩目。这都归功于他改变了对生活的态度,从而变得慈祥、平易近人。
这个世上,总有些人认为自己长得不好看,还有很多缺点,从此失去信心以及对生活中美的感受,迎来的却是充满抱怨的可厌的生活。然而他们却不明白还有那些像象人一样,比他们丑得多,或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人,没有因为自己的这些缺点或遗憾而从此堕落,反而是鼓起信心,就算年至花甲仍保留着一颗热血少年般火热上进的心。霍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全身残废,仅有一根拇指能移动,然而他却没有所以放下自己的作家梦,他用尽几年的辛苦汗水,写出了世界巨著,从而获得了辉煌人生,成为了举世闻名的超级作家。
总有些人觉得自己的运气不好,从而放下了对梦的追求,生活中的愿望与梦都不见了,留下的仅有抱怨。空空的、苦苦的、可厌的抱怨。其实运气并不是很重要,一些成功人士总结自己的人生经验说“成功路上运气占1%,天赋占5%,而努力占94%”。从前有一位农场主,花了10万美元买了一个金矿后,立刻开工挖了起来,一年后,他抱怨自己的运气不好,抱怨那里的金子太少,他只赚了8万美元,于是他就把这个金矿卖给了一位青年。然而这位青年只是轻轻地摸去了一层薄土就发现了藏在下头的大金矿脉。这就如同象人一样,为了成功而不停地奋斗着,绝不会抱怨自己的运气不好或因为一点点的逆境而放下,离成功仅一步之遥。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这样,不要因为自己长得不好看有缺点,或碰到点挫折亦或认为自己运气不好就失去信心,放下梦想与追求。成功靠的不是运气,而是个人坚持不懈的努力,一个充满活力、不断努力的人是不失败的。
俗话说得好“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也。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与庸而力学不倦者,自立者也”。我想这就是这篇文章告诉我们的道理。期末考试过去十几天了,几家欢喜几家愁,期望愁的人要重振信心,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勇敢应对新一年的挑战;欢喜的人也不能骄傲,再接再厉,勇往直前为新的挑战做准备!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33
《劝学》是战国时期杰出思想家的上乘之作。顾名思义,劝学即鼓励学习。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学习,最重要的是端正学习态度。可并不是所有的学子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实在是可惜了!像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果连光阴都搭进去了,知识却未获得。这真是太冤了。
倘若你有了这坚持不懈的毅力,再加上用专心的态度就如虎添翼了。你若是今天立志做画家,明天奋发当诗人,后天又苦练钢琴,但即使你再接尽全力做到样样持之以恒,恐怕由于精力有限也只会有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的感觉吧!
当今社会,瞬息万变,不仅要求人们精通数、理、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而且要求人们对于事态乃至琴棋书画,足球、电脑也不可忽视。这就要我们在有一技之长的基础上,全方位的学习,全方位的获取能量。
人的一生是在不断地学习和积累中度过的。同样是忙碌的一世,有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事无成,而有的人却硕果累累,成了有口碑接的人物,这都是和学习态度密不可分。究其原因,就是这样。
君子说:“学习不可以停止”《诗经》上说:“不要总想贪图安逸,小心谨慎地做好你的工作,爱好这种行为,神明知道了,就会赐给你莫大的幸福。最高的修养,莫过于精通道理使得自身起变化,最大的幸福膜过于用原无灾无难。”
我们每天都在认真、拼命的工作,为的是以后,也许是为了以后的以后的收获,却不知正如《劝学》中所说的,整天的冥思苦想,却不知学习片刻有收获,只要你在生活中,在工作中稍有用心,稍有留心的话,你会发现每时每刻你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收获的,积少成多、积土成焉,日久无常,你就会发现,你已成为一位知识的富有者,尽管每个人的先天资质有所差异,但着差异是微乎的,只要聪明能干,多去凭借和利用客观事物,你也会成为君子的。
积土成为高山,风雨从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渊中成长,积累善行养成美德,人就能情操高尚、智慧日增,也就具备了圣人的思想品质,所以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这样才能到千里之外,就象前面所说的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日久天长的坚持下去就会成为富有者,但是具备了“财富”还应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戒骄戒躁,你才会成为真真正正的“富有者”,只有这些都做到了你才是真正地会学习,懂学习的人,你才可能为人师。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34
江面,静静的,只有少许涟漪,一圈一圈地晕开来,心默默地也跟着颤动。几千年前,就在这儿,这片平静的似乎若无其事的江面,吞噬了一位一心为国的忠臣。江水只用些许的荡漾结束了“路慢慢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壮志凌云,只用短暂的宁静夺走了“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爱民情怀。一份愁肠,几份忠心。
他站在异乡的土地上,眺望着那片令自己魂牵梦绕却又倍感伤心的故土,回忆着过去的种种。早年的他是楚怀王的宠臣,在内他与怀王共商国事,对外主持外交,继秦国后威震诸侯的国家拔地而起。但是,耿直、自信、才智是大夫们嫉妒他的根源,不会阿谀奉承的他因为别人的排挤、谗言被楚怀王流放。从一个治国有方的伟臣到如今落魄的浪子,他无法相信这突然的转变。他奋然提笔写下了千古绝唱的“离骚”,辞中的眷恋和伤感以及那真诚的期盼溢于言表。一颗真诚的香草希望得到美人的爱怜,用自己的芳香感染美人,就算香消身陨,有一份爱依然立于天地之间,与日月同在,那就是爱国。
一份豪情,谱写了庄严的国歌;一腔热血,染红了神圣的国旗。这些都只能用“爱”来书写。
没有经验的水手即使遭遇风浪,也不会害怕,因为他知道老水手会是他坚强的后盾;独自一人的冒险家即使迷了路,也不会恐惧,因为他知道北斗星会是他前进的方向;少不更事的孩子即使遇到危险,也不会绝望,因为他知道父母会是他勇敢的来源。祖国正是老水手、北斗星与父母的集合,大千世界所有的爱都可以在它那儿体验到。“黄沙百战穿金中,不破楼兰终不还”再现了赤子的忠心;“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展现了远大的志向;“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表明了不凡的气节。爱国精神就像太阳,而正直、勇敢、责任心、坚强就如行星一样,它们在各自的轨道运转,但都在绕着太阳叙写不同的传奇故事。
祖国是一个大家庭,每个中国人都是它的一份子。年少的我们也许现在无法为它作出巨大贡献,但是爱国,不让祖国的尊严受到伤害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当你看到地上的废纸,请将它拾起,因为也许十三亿的中国人会与你做相同的动作美化祖国;当你听到灾情,请你慷慨解囊,因为也许你的善举会挽救祖国的骨肉同胞。
祖国是我们的依靠,是庇护我们的爱的港湾;我们也是祖国的依靠,是维护祖国的力量的集结。在享受祖国给予我们的爱时,别忘了奉献自己的爱给祖国。
仰望着深邃的夜空,默默地念着:用“爱”写“国”。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35
读了《家》以后,心中五味陈杂,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令我久久不能平息。令我深深感受到封建时代的青年觉醒的激昂。
作品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作家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
小说写了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不同的思想性格和生活道路,写了几对年轻人——觉新与钱梅芬、李瑞珏,觉民与琴,觉慧与鸣凤之间的恋爱、婚姻纠葛;写了他们不同的遭遇;写了学生请愿,觉慧被关禁闭,兵变惊乱,鸣凤、梅芬、瑞珏相继惨死,觉民逃婚,觉慧出走……
觉慧是我在小说中最喜欢的角色。他大胆机敏,敢于在迂腐的封建时代勇敢地说“不”,积极地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反帝反封建活动。不在意世俗的眼光,毅然决然地与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的封建迷信行为也敢于说“不”。甚至他决定离开这个迂腐的家时,也是如此的果敢。
觉慧的哥哥觉新,却与觉慧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他不敢在那个时代说不,他向这个封建的时代屈服了,为了维护他的那个可笑的“和睦”家庭。他与他的表妹有一段美好的爱情,本该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却敌不过父母的媒妁之约。这都对他来说无比悲痛,但他无力抵抗,只好接受父母的安排,与瑞钰成了亲。到了后来,他的祖父死了,陈姨太却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让瑞钰在家生孩子,让觉新把瑞钰带出城外。这让他心如刀割,而他深爱着的表妹,也因为过分思念而郁郁寡欢。
可见封建时代人们思想的腐败,可觉新却无力抵抗,他无法从这个世界挣脱出来,他因为长孙的这个身份,永远无法像他的弟弟觉慧一样活得洒脱,冲破这个枷锁。
这本小说中的角色形形色色,除了少数像觉慧一样的人以外,大部分都像觉新那样深受封建时代的影响。无法冲破枷锁,对于各种事与愿违的事情,无法抵抗。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像梅、鸣凤和瑞珏。处于不同的阶级,但她们的结局都是相同的,因为这个时代的迂腐而深陷泥潭之中。
封建时代中还存在更多像高老太爷一样的家庭,所以《家》这本小说说是那个时代的缩影也不为过。它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封建时代的迂腐和部分青年的意识觉醒,知道要发展中国就需要摆脱封建。
《家》让我知道了中国的发展离不开每个中国人的共同努力,不能总是停留在同一地方。我对于那些为中国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深表敬佩。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36
在那个时候,有个边城小镇——茶峒,翠翠就在这充满田园风情的小镇上跟着爷爷来回撑船,被时光滋润成了水灵灵的大姑娘。自古英雄爱美人,我想,故事从还没发生就已经书写好了结局吧——船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都喜欢上了翠翠,而翠翠却只心仪傩送。命运多舛,天保因知晓翠翠心意而精神恍惚在出海时遇难。傩送和翠翠的爱情因为哥哥的不幸而曳然而止。故事的最后,爷爷死了,傩送走了,只留下仍在渡口孤苦伶仃的翠翠,也不知道傩送会不会回来。
看得出来,他们间是有爱情的,每一份感情都被细细地铺展到记忆里每一个细节。天保的爱是沉稳的。“官方说媒”不通就用最原始的方法——唱山歌。但他对爱情又有纯洁的心性,答应与弟弟公平竞争,轮流唱山歌,翠翠应了谁,便是谁。即使明知这是傩送强项,却仍旧坚持,也许他从心底里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借口成全弟弟吧!对于傩送我更觉惋惜。他和翠翠是真真两情相悦。那年端午,翠翠在河边等爷爷,却等来了他,这注定是个美丽的错误。翠翠为了傩送变得敏感羞涩,傩送更是“宁要那摆渡的船,也不要磨坊”但事情还是变得不完整了,哥哥的死,无疑是给两人添了一层捅不破的膜。傩送有着一颗爱翠翠的心却不得不面对自家大哥的死。这样善良的少年也还是逃不过命运编织的牢笼,逃避是他对生活做出的唯一应答。
突然想起几米的《森林唱游》里说的“我遇到了所有不平凡,却遇不到平凡的你”如此说来,翠翠是幸运的,她得到两个不平凡少年的爱,可同时,她也是不幸的,她并没有和其中任何一个相伴终老,反而亲眼看见了他们的悲剧,这注定要让她此生孑然一身。
他们终究是孩子,爱也是那么纯洁令人怜惜。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镇里有过这样一段爱,可谁能说错在谁?做伴侣少点缘分,这就是原因。翠翠还是个孩子,一直以来她所接触的人和事并没有教她如何爱,所以在她如花的年龄,两位少年的爱让她无措,她心目中丰神俊朗般的人物更带给她青春期特有的欣喜。相对于《巴黎圣母院》中费罗洛对爱斯梅拉达那疯狂的、近乎毁灭的畸爱,翠翠所遇到的感情像涓涓流水般,平凡不失情调,简单不失意蕴。正是因为结局的悲惨,越发使人深刻。
安徒生对于爱情,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对不起,我的爱在童话里。”这不是童话,所以没王子和公主的浪漫情节。翠翠的爱情说到底还是一场悲剧,但她并不悲哀。小城里的故事演绎出了大爱。
世事沧桑,人海茫茫,只有爱,亘古不变,就像蔓延向远方的斑驳铁轨,隽永深长。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37
我花了一上午在图书馆读余华的《活着》。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去点评福贵这个人,说他悲剧,他却渡过了更为悠长而黑喑的一夜,开朗而顽强地活著;说他好运,他又亲自安葬了自身全部的家人,只剩一头比他年龄还大的病牛陪着我。实际上,福贵的人生在什么时候代表了我们中国人的生命之道:从大地主铅华到败血女被压迫,从被强迫去战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再会,回到家的人民公社化健身运动,大炼钢书里有很多有目共睹的地区,但如今一直回旋在我脑子里的是福贵的孩子有庆给镇委书记的闺女捐血时被活生生抽死的情景。我好像见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苍白地细语着头昏,我好像触碰到他要想抽出来那被医生死死的握紧的都是骨骼的手。我好像就在那般一个情景中,要想上来帮一把有庆,却被哪些阻拦着,只有眼巴巴看见,心发憷。实际上有庆是否代表着那时候要想解救我国的有识之士呢,她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生生吸干,变成有权利阶层的特色美食。
界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惠州房产网福贵。我看到2个福贵一样乌黑的背脊在余辉中发亮,听见老人用混浊的声线在宽阔的原野间传来:青少年去流荡,中老年想掘藏,老年人做僧人。一本书以老人的描述主导,创作者与我全是旁听者,坐着中午的山上上,听老人默默地历数。如同创作者常说,非常少有些人能那么详尽地叙述自身的一生,我觉得这大约是由于福贵这半辈子都用在怀恋过去了,一个人守着七个人的人生,持续在脑子里播映,不管大小。正如书上所说,老人福贵责备惠州房地产网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两亩地,苦根也小,耕了一亩地。你上了年纪,不用说丢脸了。我疑惑,本来这儿就仅有一人一牛,哪里来的那么多姓名?福贵得意地表述说,:假如它(牛)了解仅有它在耕种,便会懒惰的。呵,多么的趣味而忧愁的界面,实际上福贵和他的牛一样,她们都幻想着自身的家人仍在,因此从不曾忘掉。
小故事的最终,傍晚已经稍纵即逝,夜晚天降了。我看到宽阔的农田坦露着牢固的胸口,那就是招唤的姿势,如同女性招唤着他们的子女,农田招唤着夜晚到来。我长时间停留在小故事里,现在暂时是少年时代蛮横的儿子福贵,暂时是得了软骨病不能工作而哭的家珍,暂时是饿死的苦根。我好像是要想忍住不哭的,但却又感觉连福贵自身都从没抽泣过,我又在这儿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就是最好是的好运,也是较大的胆量。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38
在《简·爱》中,夏洛蒂·勃朗特通过简·爱的成长历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体现新兴资产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也通过简与罗切斯特的爱情展现了一段关系中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简·爱叛逆、抗争、追求自由的性格在小时候就体现了出来。她在表哥殴打她时奋力反抗,受到姨妈和表姐的蔑视依然能够坚持自己,被寄宿学校的施主当众诋毁她时表现的坚韧刚强。长大后来到了“荆棘之地”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被雇主罗切斯特所吸引。尽管两人地位悬殊,但简·爱坚信两人从来都是平等的,正如她所说:“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你讲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当她得知罗切斯特还有一个妻子时,她毅然决然地离开桑菲尔德,坚守了独立自爱、不做附庸的底线。
在那个时代,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资产阶级的地位逐渐超过贵族阶级,追求“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成为统治中的重要力量。简·爱这一不同于依附于男性的传统女性的形象,代表了作者对传统观念的挑战;她的自尊自重,追求平等,捍卫尊严,是当时思想觉醒的象征。
同时,简·爱与众不同的性格也影响了罗切斯特。刚认识简爱时,罗切斯特还只是一个“自豪地独立自主,除了施主和保护人,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贵族。随着两人的关系变得的亲近,罗切斯特的思想发生了变化,渐渐从沉沦腐朽到对生活恢复希望。罗切斯特是个复杂的角色——他看似“粗暴又变化无常”地对待简·爱,但又全心全意地爱着她;即使他和“疯妻子”伯莎·梅森的婚姻并不顺利,但当大火蔓延整个屋子时依然奋不顾身地想要救下发疯的妻子。总而言之,罗切斯特并没有因为简·爱以及伯莎·梅森的身份、地位而伤害、虐待她们,而是平等地进行沟通交流。
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引起大家的关注。她被铁链拴住脖子,在寒冷的冬天却身穿薄衣,受到非人的对待。
更何况这并不是个例,还有多少血淋淋的真相隐藏在黑暗的角落中不得而知。这些女孩自金钱从一人手中到另一人手中的那一刻起,她们便成为了一件商品,一台机器。也许在她们的“丈夫”眼中,两人间根本就没有平等可言,因为她们的价值早在几百年前便标注好了,并且也不会改变。
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简·爱》所表达的主题却永不过时,引人深思,或许这就是这本名著存在的意义。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39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伟大的记传体通史,体现着古代史官的眼界和良心,是作者司马迁忍辱负重,花了十几年时间才写成的。鲁迅先生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完《史记》,回味其中的人物,我觉得炎帝最值得我敬佩。在以前,人们都是靠打猎或采食植物的果实·块茎生活,不懂得耕耘,靠大自然的恩赐生活。大自然不总是那么大方,遇上灾年,常有人饿死,身为部落首领的炎帝时常冥思苦想,想找到解决的办法。一天,他发出了粟子,便告诉人们种植粟子的方法;又发明出许多农具。人们为了感谢他对农业的贡献,都称他神农氏。神农氏为了帮助人们得到更多的食物,开始跋山涉水,尝遍各种植物,这就是有名的“神农氏尝百草”。他在尝遍百草的过程中,发现了许多可食用植物,但是也有好几次因为吃了有毒的植物差点丧命,幸亏他找到了草药,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他告诉人们不要重蹈覆辙,而他自己却不顾危险,仍去尝试各种植物,最后,他尝到一种名叫断肠草的,无可救药的植物,不幸去世了。
《史记》,给后世的影响深远,是我们的必读之书。
我最爱的就是《史记》。静静地,如同静静的流淌的河,流过我的心底。
也许是因为历史书本的空缺,也许是遗落了太多太多,许久许久的共鸣,我便爱上了《史记》。
没有太多的伏笔,没有太多的伤愁。它留给我的,只是书上没有写的,然是在读后,一种百感交集的情绪充斥着身心,一种莫名的回首,忘却自己。在你读它时,它便慢慢在浸渍着你,控制着你的思想,直到心底,它便深深地留下了烙印,怎么也挥之不去。
我喜欢吕后的狠毒,喜欢她对戚夫人的所做。那才是真正的的女人。正如《史记》所说,“那总比虚伪的为丈夫找小老婆,却又背后耍心计得要来的强。”我喜欢楚霸王在生命的最后,用尽自己的最后一点余力来拼搏。然后在乌江,回忆,惜别。“力拔山兮,气盖兮……虞兮虞兮奈何兮。”楚歌的凄凉回荡。我喜欢亡国之帝——溥仪,在皇太后颤抖的将玉玺交出时,他正在爬树、嬉笑。然后尽自己所能,普天下众生。直到他没有了故宫一角,颠沛流离。
或许我曾梦见历史,却没有亲生经历。可是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人物,因为《史记》。以前我总是在历史的小黑屋,没有阳光,没有雨露,可现在,我懂了。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40
我选择晏殊的《蝶恋花》来写自己是因为学习这首词情绪更加深沉,表达一种含蓄,意境以及优雅。槛菊愁烟兰泣露,罗幕轻寒,燕子双飞去,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
第一句话词“菊花”忧“”苦。 “特情绪状态的文本,是黯淡忧伤,忧伤是在秋季学期一个发送。自古逢秋悲寂寥,所以也诗人文本秋风秋雨的人有更多的是感伤的说,抑郁症挂钩剧情。
“泣”字用得甚是可以巧妙,采用一种拟人的修辞艺术手法,让读者自己心情我们跟着一个诗人开始渐渐忧伤。兰花为何选择哭泣?是在与作者通过共同解决悲伤吗?还是他也难耐这凄凉之秋?读到了世界第一句,让我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了“感时花溅泪”这一句,有异曲同工之妙。次句“罗幕轻寒”,虽身处罗幕帐,但却有着丝丝寒意。
明月不知离愁,斜照晓穿朱户“。 虽然有些含蓄,但人们能感受到作者的悲伤之情。 当满月挂在树梢上时,诗人只能独自思念家人。 清冷的月光下,晏殊的思绪从忧愁中剪出一片破碎的影子,心中已经憔悴,梦已飘渺。 这让我想起张若旭的《春江花月夜》《相思明月楼在哪里? 可怜楼上月徘徊,应将妆镜台带走,玉为帘子不能去。 “
“昨夜西风枯树” ,这样凄凉的一幕给作者的寂寞枕上增添了睡眠中的恨意。这不仅是可见的灯塔,还包含了一个不眠之夜聆听西风落叶的记忆。同样,柳永的《柳岸风月》也是在这样一个失败的场景中表达了心中无尽的悲伤和思念。”独自站在高楼上,看看世界的尽头”读着如哭泣,却寂寞枕头下的睡眠充满了情感,无处诉说着人们在这一幕下的孤独悲伤。无尽的天涯路,无尽的相思病。.
“虞姬彩笺和脚的因素,有山有水阔知何处,”我想给你错过了,头发不能错过固定派的思念之情的时候,这是一个悲剧。我的想法是委托给月亮的话,让我想起了李白的“我己丑心脏和月亮,”让他可以真正千里寄相思明月听不懂的忧伤;缺少寄托西风,看看他能转让给我,但它包含的举动?在一个孤独的感觉,这一切都是由于造成物联网等众多的悲伤,真的很无奈和混乱的方式。
景的萧索,意的含蓄,人的孤独,作者问题又出人意料的在渺茫又惆怅的情景中结束。“山长水阔和望尽天涯”相应进行再一次通过展示了令人十分神往的境界,而“知何处”的感慨则更加增显了让人回味我们无穷的感受,所以这可能同时也是为什么晏殊的蝶恋花一直被后人研究传颂的动人细节之处以及所在。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41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而简爱就是独立人格的代表。
简爱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爱的信念,平等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已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简爱的一生,虽然谈不上轰轰烈烈,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充满智慧和爱心,让自己的生命流光溢彩。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读《简·爱》有感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
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42
今日,我看了鲁迅的《风筝》这篇文章。初看时,我觉得无非就是表达了作者的歉意。然而,细看后才知道他批判了某种封建制度禁锢了孩子,让我懂得不要扼杀孩子天性的道理。
首先,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鲁迅小时候不爱放风筝,他的兄弟爱放风筝。于是他禁止他兄弟放风筝,并把制作好的风筝踏烂。长大后,他向他兄弟表达他歉意的故事。
看完这篇文章,我对年幼时鲁迅的行为感到不解。为什么会有人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强加在他人身上,还不允许他人做自己喜欢的行为。其实,我觉得是那个年代的封建思想导致鲁迅这种思想。因为文化对人的影响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但,其实不仅在那个年代,就是现在我们身边附近也有这种事发生。就例如有些大人会不顾孩子的兴趣,就盲目给孩子报几个兴趣班。当大人们看到其他小孩玩泥沙,跳皮筋时,他们冷嘲热讽。殊不知,他们的小孩子喜欢就是玩泥沙,跳皮筋,而不是那些兴趣班。他们这种行为就是把他们自己所喜欢的强加在孩子的身上,却不顾孩子的喜好!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别人未必所欲,所以要看别人是否愿意,而不是依据我们的标准强加于人!
俗话说得好:人之初,性本善。我们每个孩子都有与生俱来的善良,好奇,顽皮的天性。然而,在他们懵懂无知时,早有家长对此行为早早定下许多规矩。
举个例子,毛主席的政治秘书田家书批评他的女儿曾立,把正在晒太阳的毛主席的拖鞋埋在沙子里时。毛主席就调侃对他说:“你家孩子是想让我晒多一会太阳嘛。”一边亲切抱着曾立。我们的伟人对孩子顽皮的天性尚如此宽容,然而在现在,我们许多家长一旦发现孩子们在家捣乱和其他小孩玩泥土,打水仗时,却立即发怒制止,甚至责打孩子,这就使孩子探索科学,自然的天性遭到了扼杀。
其实,许多家长是传统教育的受害者,在现实生活中循规蹈矩,毫无开拓精神。在自己有小孩后,就继续实行这种扼杀天性的教育方法。让孩子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就正如:文章中鲁迅的兄弟长大后,已全然忘却鲁迅小时候对他所作所为,并不怨恨他兄长,这就是被虐杀者并不认为被虐杀,认为这样的管教是对的,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正当”。这可真是可惜了他的创造力的天性啊!
陶知行说:如果发现孩子有创造力,认识了孩子有创造力,就要去解放孩子的天性。所以,我们不要扼杀孩子的天性,因为正如《风筝》里所言: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43
“你听好,这世界上需要一些没有意义的事物存在。要是每件事情都有意义的话,人是会窒息的——”
最早知道是枝裕和是在读者上面看到他的这段话,当时真的很喜欢,那个时候我正好处在焦虑失眠的阶段,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间里充满痛苦,总觉得浪费了太多时间,更加焦虑和烦躁。这段话算是那段日子的一个转折点,我开始告诉自己,睡不着也没关系,我开始用那些睡不着的时间去幻想美好,去思考感兴趣的事物,之后加上药物调节,我算是很顺利的渡过了那段灰暗时期。
我们都想成为龙之介那样温柔开朗的孩子,但最后往往只能成为航一。龙之介开朗温和,小心地照顾着每个人的感受,航一虽然也在心里默默地关心着、爱着每一个人,他的表达就更加东方,不表现于表面。
龙之介和航一最大的分歧是在是否想让父母复合,龙之介对于家庭的记忆是无尽的争吵和痛苦,航一对于家庭的记忆却是温暖的郊游。但温柔如龙之介,他还是选择迎合哥哥的想法,放弃了这个对他们来说只有一次的许愿机会。
哥哥希望能够从分离的艰辛中得到解放,但是,龙之介却是从共同生活时所经历的艰辛中获得了解放,说不定还为此感到松了一口气。这地方只有憎恶、愤怒和无力感,它们如同漩涡般搅拌在一起,被绝望的雨点敲打着。这种事情……这种事情已经够了……真的……已经够了。梦中的龙之介小心翼翼地抱着所有人的章鱼小丸子,头也不回地逃走了。
其实相对于最后奇迹发生的瞬间,也许大家对于这趟旅行的筹划、准备,过程中的付出和获得的欢乐是更让我动容的,像是青春时候瞒着家长不计后果的疯狂,但是以后回忆起年少时,记得的不是学业,而是那些充满着青春气息的小事,哪怕在大人眼中看来不可理喻,只要当时的我们享受就好了。
比起想要实现的“奇迹”,几个人自己去熊本这件事更让龙之介感到兴奋:新干线的第一班列车相互交错,能见证这个特殊的瞬间,本身就像是奇迹一样呢。
总之是个太温暖的故事了。虽然没有交代这一家最后是否又重新在一起了,但是这个过程已经是一个奇迹了吧,兄弟俩之间的爱。
“当这两列车以时速260公里的速度交错而过的时候,就会发生哦。”小佐装模作样地渲染着气氛。“发生什么啊?”小真问道。航一也聚精会神。“奇迹!”“奇迹?”“嗯,嗯。那个时候会产生巨大的能量,能亲眼看到的人,就跟看到流星是一个道理,据说能实现愿望!”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44
《洗澡》是杨绛先生的长篇小说,似乎没有《我们仨》的知名度高,但真的完全展现了先生深厚的语言功底。文风辛辣幽默,各种暗喻讽刺,一针见血,让人一边发笑一边拍手叫好,越读越入迷。
一开始以为自私吝啬的余楠是主角,谁知只是以他为引子,后面各路“神仙”悉数登场,一个比一个鲜活有趣。余楠的妻子宛英是我目前看过的最讨人喜欢的旧式女子。她传统却不闭塞,通俗点说就是心大又不傻。一般情况下,旧时的妻子知道丈夫出轨后,要么一哭二闹三上吊逼迫丈夫与小三断绝往来,要么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隐忍着过日子眼泪往肚子里吞。可她一点也不憋屈,不哭不闹,没用多长时间不仅想通了还做好了被丈夫抛弃后的打算。但是后来丈夫被小三抛弃了走不成了,她反而感到失望,让人哭笑不得。余楠以为自己聪明,宛英好糊弄,但其实宛英心里跟明镜似的,早就看透了他的虚伪。后来还暗中帮姚宓,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哈哈。我记得有人说过一句话,大概的意思是:“鉴定一部作品的优劣,最基本的评判标准是——作品里好人的上限和坏人的下限。”我非常赞同。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多面的,但很多编剧往往把主角写得正义凛然洁白无瑕又傻又天真,而把坏人写得十恶不赦禽兽不如坏得没下限,这样就背离了人性,很不真实了。《洗澡》里面的人物,个个都很真实。他们的心理活动描写得很细腻,读者可以将心比心,站在他们的角度看问题。每个人物有各自的闪光点又自然地存在着人性恶的一面。比如,我很欣赏姚宓的孤傲清高,坚强独立,她说:“不能公然做的事,暗地里也不做。”但转眼她就和有妇之夫许彦成暧昧不清,气得我直想扇她耳光。我很心疼“标准美人”丽琳,嫁错了人,在没有爱情的婚姻里唱着独角戏。我想起了《围城》里孙柔嘉和方鸿渐失败的婚姻,得出了一个结论:感动不是爱情。一时感动促成的关系薄得像蝉翼,等他遇到他喜欢的人,你的付出就显得很廉价了,他会毫不犹豫追求他喜欢的人,跟你说声对不起并让你心疼得死去活来之外,并不能用什么报答你。
书中人物的外貌描写是很新奇有趣的,比如罗厚的“十点眉”,还有把丑女人打趣成“俊俏的河马”。人物的神态描写绝了,很佩服先生能用如此平实的语言描写得那么传神,一下就反映了人物的心理状态。知识分子自己检讨那段让读者回到了那个疯狂又压抑的时代,理性几乎是不存在的。故事的最后,知识分子被磨平了棱角,去到各自的新的工作岗位。一群人聚了,又散了。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45
先看完了电影,然后找到了这本书。看书的过程中,脑海里总是会浮现藤井树(男)倚在窗台边看书,微风拂动窗帘,阳光恰好落在少年的脸上,坐在书桌旁的藤井树(女)抬起头,正好瞥见少年低眉的模样。这也是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一幕。关于书籍,于我而言,给予了我更多遐想的空间。关于青春,关于纯真的爱,关于两个藤井树…
一封错寄的信,两个人对一个人的怀念,年少的爱和成年的爱逐渐变得清晰明朗。阿树错过了藤井的爱,而博子对藤井的爱却抱有怀疑,人总是这样,错过了觉得可惜,拥有了又觉得患得患失。
我们的体验丰富了我们的人生阅历,间接影响了我们以后得人生轨迹。在男女交往中也是这样吧,初恋对一个人的影响太大了,也许分手以后会说我以后不要再找他(她)这样的,然而事实上,在某些层面上,还是有很多相同点的。这很难避免,但是人与人之间除了特殊性,总是会存在一些普遍性的。
博子和阿树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也是藤井选择阿树的原因之一。如果博子是阿树的替代品,藤井是不是太渣了?我想博子不是替代品,日久才能了解一个人的品行心性,如果藤井真的觉得博子不值得他疼爱,那么也不会在一起那么久。但是还是有点心疼博子,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只能自己揣测心上人的想法。也许是年少的喜欢无疾而终,留有遗憾?至于藤井的真实想法如何,我们不得而知。
回想青春,男孩子总喜欢对喜欢的女孩子做一些恶作剧,来表达他们的喜欢。而女孩子则会叽叽喳喳的传各种小道消息,当事人则表示烦死了,老是欺负我。单纯稚嫩而又青涩纯真的爱恋,总是让人唏嘘不已。同学们的起哄,也让这两棵“树”渐行渐远。十年之后,阿树依旧清晰的记得发生在教室,图书室,运动场的那些事情,倘若这个人对自己无关紧要,可能早就记不得了吧。他写过“藤井树”的卡片也想留念,他给自己的画像想要默默欣赏,阿树终于认清了年少时自己对藤井的喜欢。这封隐晦的情书终于发挥了它的价值,表达了藤井对阿树的喜欢。
博子和阿树都是幸福的,她们都有可以想念的人,博子想念自己的爱人,阿树惦记离去的父亲,两个人的心理阴影都还未曾消失。人活于世,没有想念的人,是孤独的一生。正是有了羁绊,我们才会走的更远。
在最后,我想摘录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段话:
他那个人,经常眺望远方。那双眼睛总是清澈的,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漂亮的眼睛。可能因为我喜欢他,才这样觉得吧。
可能因为我喜欢他,才会想念吧。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46
风筝是鲁迅先生所做的文章,这篇散文里流露出鲁迅先生的后悔。
但是不仅仅止于后悔,作者想要表达的,是对儿童天性束缚的厌恶,作者认为,儿童最正当的行为就是游戏,对儿童进行精神的虐杀等同于杀人放火,甚至还要严重。
文章中写了作者不让小兄弟放风筝,做这些没出息的玩意儿,于是行为粗暴的直接上手拆风筝,这里可以直接看出作者的愤怒之情,但是作者做出正确的判断了吗?没有,他反而做出了错误的行为。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不能仗着自己年纪大而去欺负弱者,去做一些自认为对的却反而是错误的并且实质上会伤害他人的事情。
接着作者希望用道歉来换取他小兄弟的原谅,可是那时他们已经到了中年时期,脸上也多了许多条皱纹,作者这颗悬着的心原以为能在那时得到谅解,在那时可以放下,可是并没有,作者的小兄弟已经忘记有这么一回事,并且说出:“有过这样的事吗?”这句话,他的小兄弟并不记他的仇,兄弟情深。可是作者还是希望从原谅得到安慰,“无怨的恕,撒谎罢了”这句话让作者的心,像坐过山车一样迅速下滑。说谎而得出的原谅,本来就是假的,根本不可能会让作者有好的心情,心里没了怨恨,还怎么去饶恕别人?那么,原因是什么?是作者已经从干傻事的孩子,变成油腻的中年大叔了,过了这个年龄,一些事也都随风飘散了。即使是道了歉,也是骗了人的善意谎言。
两个不同时期的作者,用两种不一样的态度去对待这同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我们看出了作者内心世界的细腻,情商比人高的地方。前者的过错,后者去弥补,每个时期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作者即使如此,知错就改,能看出作者有这种好的品质。
精神虐杀显然是不对的,作者这么做也知道了自己的错误。
当时正值正月初一,作者有感于内心的苦闷和对现实社会的抗战而做出了这篇文章,作者正是想表达此类感情,他想解救更多的孩子,让孩子的天性能释放出来,能自由自在的生活。
作者这样做了,他自己却没得到宽恕。
这种没有得到宽恕的资格,就会让人感到更加悲伤,明明作者知道自己的错误,知道该怎么弥补,可是时间不等人,时间来的快,去的快,让作者过了他该道歉的年龄,让他失去得到宽恕的资格,失去该得到的宽恕,作者就只能在自己反省和忏悔以及自己改正中不停的来回翻滚,他的心也只能沉重着……沉重着……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47
“吃了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这样的话,要是放到现在来讲,是会被人当做傻子的。生了病不吃药,反倒相信人血馒头能够治病救人,这是多么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可这样的事,就发生在鲁迅先生笔下的《药》里。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为什么有人会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为什么有人会为了钱财贪婪到用烈士的血,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去做这么肮脏的交易?
我理解华老栓的无助,那是极度的希望儿子的病出现转机的无助。但他终是愚昧的,他相信人血馒头比医生有用的糊涂话,但他终是不忍的,他在接住夏瑜的血时是犹豫的。但反观那些看客,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又有哪个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呢?他们议论的小栓的病,夏瑜的死,说笑着,唾骂着,觉得夏瑜疯了,觉得那些革命斗士死了也是活该,看见这一幕时,我只是觉得世态炎凉,它们都就像困兽一般,忘了自己。
文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两个恶人,一个是康老,一个是红鼻子阿义。康老的恶大家都看在眼里,为主子杀害革命斗士,散播人血馒头能治病的谣言,然后将革命者的血高价卖出,谋取暴利,公开宣扬革命有罪,阴险、狠毒、贪婪这些形容词用在他身上皆不为过。另一个是红鼻子阿义,他贪小便宜,想榨取夏瑜的“油水”,居然连他的衣物都不放过,他们都是在维护罪恶的封建统治,做着些令人作呕的事。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药是这样解释的:“《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的说,革命者为了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为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某一私人的福利。”
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定的当下,是革命者用生命为我们建立起来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我们更应该去珍惜守护这来之不易的美好。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篇48
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题记
小小的一本书,蕴含着巨大的哲理。简单质朴的语言,却演绎着最悲伤的故事。书中的每一个字符,都带给我心灵的震颤。
这本书告诉我最重要的道理就是:拥有时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到失去了再追悔莫及。生命在最美好的年华要活出最好的价值!
小说讲述了福贵的人生经历,他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后来又娶了一个城里的有钱人家的女儿。生活本应是幸福美满的,但他却不懂得珍惜,三天两头跑进城里去赌钱,终于有一天他赌光了所有的家产,一贫如洗,家破人亡。而他自己也历经磨难,但他在一次次的苦难中坚强地活下来了。他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用乐观与积极去努力活得更好。富贵,他的一生是悲苦的,命运对他是残酷的,而他的不幸有一半又是他早年玩物丧志造成的,他之所以因为活着而活着,是对生活的一种妥协,是历经磨难后的无可奈何,更是他所处时代的悲哀。
但我们不一样,我们幸运的出生在一个和平盛世,所以我们有条件去升华一下活着的意义。我们要去追求更高层次地活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这个盛世将由我们来延续,我们肩负强国盛世之梦,我们怎能让生命虚度?我们要让生命起舞,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将是对生命的一种辜负。我们要活成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中国为什么会有如今的盛世?是因为中国拥有一群有梦想,有抱负,有爱国之心的人才,是他们用血与汗缔造了中国如今的高度。而我们青少年就是中国的下一代,代表着下一个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是一颗拥有无限潜力的种子,是含苞待放的花朵。所以我们要活得精彩,活出价值,去延续中国的盛世,去创造世界的辉煌。
如今,现代科技十分发达,网络是把双刃剑,它带给我们快捷方便的同时也让许多人走向了深渊。现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越来越多的种子萎缩,越来越多的花苞凋谢,越来越多的人正在走上富贵的老路。我想大声呼吁沉迷网络的少年们,抬起我们的头吧,风华正茂,年华正好,我们一定要珍惜青春时光。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行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前路多么崎岖不平,我们都将会走出阳光大道。相信自己吧。夸父逐日不语,鹏飞万里无言,一切皆有可能。纵使前方荆棘密布,纵使寒风刺骨,忘掉所有借口,哪怕遭遇困难,也要让行动书写奇迹,收获生命中的无限可能。
加油吧,祖国的花朵们,绽放笑容,让我们与盛世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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