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民族崇拜的民风民俗

苗族民族崇拜的民风民俗

  1、多神崇拜。

  苗族民间不仅认为人有魂,而且认为世界上万物有灵。对于自然界的一些巨大而奇特的自然物,如巨石、悬崖、水井以及村前村后和深山老林里茂密而高大的常绿树等,往往加以供奉,给它们贴白纸人、焚香、烧纸等等,希望它们保佑人们平安无事。苗族对自己修建的木桥、石桥、土地菩萨以及在山上叉路口立的石凳、木凳、指路牌等等,都认为有神,希望它们能保佑全家、全村或者过路的人平安,野兽不进村中来伤人等等。因此,对这些有神物每年都要去敬祭一次。

  2、祖先崇拜。

  苗族人民对自己的祖先极为崇拜,不仅平时每天吃饭时都要先酹酒、掐一丁点肉抛于地上表示敬祭祖先,而且还要定期以同一家族的若干村寨人共同牛堂的人家为单位,举行祭祖盛典。如贵州黔东南地区的“祭鼓节”(nongx jangd niel,旧称为“吃鼓藏”);湖南湘西的“椎牛”;贵州黔西北的“解簸箕”;云南金平、元阳等县的斋,咸信、砚山等县的杀牛(阿旺)等都是祭祖的形式。其中,以黔东南的“祭鼓节”和湘西的“椎牛”的场面为最大,是当地苗族最隆重的盛典。苗族崇拜祖先,一是本民族的始祖蚩尤,二是本家族的`祖先。

  3、图腾崇拜。

  苗族的图腾崇拜有龙神、枫木、鸟、盘瓠等。苗族对龙普遍崇拜,各地苗乡都很盛行。如:贵州黔东南苗族地区的“招龙”;湖南湘西地区的“接龙”;云南屏边、砚山、麻栗坡等到境的“祭龙”;广西融水县境的“安龙”等。各地苗族都是为了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家道兴隆、普泽万民而纷纷求助于龙。贵州黔东南台江、凯里交界地区的苗民,认为龙是为人作善、保佑人们平安发达的灵物,所以,如果在那个寨里出现有哑巴儿童多、山坡成片倒塌、家族内有男女青年关系异常等现象时,就认为这是保佑本村人畜兴旺的龙神已离开的不吉利预兆,就当举行“招龙”活动,把龙神请回来。于是,全村的人共同商定吉日,集资购买祭品,请鬼师来主持“招龙”仪式。“招龙”仪式一般选择在一个吉日的傍晚进行。

  黔东南一带的苗民很崇拜枫木树,他们的村前寨后都有枫木。为了祈求保佑,人们还给老枫树烧香、挂红,一时祭祀;修建房屋也必须找大枫木作第一个中柱,才能发富发贵。不仅如此,人们还把枫木比作自己的祖先。如把“我们是一个祖先”说作bib(我们)dios(是)jus(一)dius(棵)det mangx ngul(枫树),直译是“我们是一个棵枫树”。黔东南苗族流传有一首很长的古歌——《枫木歌》(hxak det mangx ngul)视枫木为繁衍子孙的始祖。贵州凯里、黄平、麻江、雷山等县苗族自称为“嘎闹(ghabnes)”的,据考“ghabnes”即“鸟”的意思。这是远古苗民的鸟图腾崇拜的反映。此外,据苗族学者石建中、麻树兰称:目前,湖南的泸溪、沅陵、麻阳、凤凰、花垣、吉首等县的苗族,都崇拜盘瓠,不仅到处有盘瓠洞、盘瓠庙的遗址,而且还有关于盘瓠的传说。苗族极个别地区的极少数人有生殖崇拜的现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现象已消失。

  4、基督教的传播。

  苗族民间本来普遍为多神信仰,但随着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向我国西南扩张,西方传教士深入到苗族地区传教,故而少数苗族开始信奉基督教。在二十世纪初,英国传教士坡拉德(s。poloart,汉名“柏格理”),在贵州石门坎创建了教堂,宣传循道公会的教义,并同苗族和汉族的教徒知识分子杨雅各、张武李、斯提文等在贵州西北部的威宁和云南东北部地区传教,还创制了柏格理苗文(也名框格式苗文),用以翻译《新旧约全书》和《赞美诗》等宗教读物,用苗文直接向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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