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佛山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买房是指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产业主购买二手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佛山买房需要什么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佛山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佛山户口的居民购买佛山房屋,需要具备的材料有:购房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户口本复印件;如果夫妻的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需要出具民政部门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明,如果购房者本人户口没有与子女在一起的话,需要到公安局部门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证件。

  2、在佛山买房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了,如果不是佛山户口,但想要在佛山购房的话,则需要具备在佛山连续较满五年的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以及在佛山连续交满五年的社保证明。

  3、如果已结婚的夫妻名下没有房屋的,在购房时需要具有有效的暂住证,如果在其他城市贷款买过房屋的,并且想要在佛山贷款买房的,那么需要根据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支付,则需要支付60%以上的首付款;如果户口属于集体户口,则需要找一个单位来接受户口,并出具盖有有效公章的接收证明。

  4、如果是帮他人委托购房的,需要具备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需要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购房者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限购区域: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购房条件:

  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在本市购买两套房。

  非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想要在限购区域买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限购套数: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商品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商品住房。

  拓展:佛山限购区域买房条件

  佛山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非本市户籍人才:认定为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人才,享受佛山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在佛山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佛山按揭买房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已与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以上;

  3、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二、须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20%以上房款收据;

  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三、业务一般规定

  1、贷款期限一般在三十年以内,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男)65岁、(女)55岁的年龄。

  2、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

  3、按揭主要还款方式分为等本金和等本息两种,购房人可自由选择。等本金为按月还本付息,先多后少;等本息为按月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额不变(利率调整变化)。

  四、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1、项目销售组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

  2、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房产交易中心市场所申请合同备案登记。

  3、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向公司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具体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房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贷款行对购房户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之妻)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5、申请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营销部及时与银行对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阶段担保手续。

  公积金买房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二、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三、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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