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职工薪酬是职工对企业投入劳动而获得的报酬,是企业必须付出的人力成本。按现行规定,职工薪酬主要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这些,对企业来说,都是因职工提供服务而对职工产生的义务。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和奖金、津贴、物价补贴等。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在职工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按计时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也属于职工工资范畴,应计入工资总额。

  2.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集体提供的福利,如职工伙食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

  3.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现在被称为五费。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上五费,企业一般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此外,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应归属于社会保险的范围。

  4.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一定比例计提,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金额。

  6.非货币性福利

  非货币性福利主要包括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其它有形资产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向职工提供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如企业提供给高级管理人员的汽车、住房等)、企业为职工无偿提供商品或类似医疗保健的服务等。

  7.其它职工薪酬

  其它职工薪酬是指以上职工薪酬以外,企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给予的补贴、企业由于分离办社会职工,企业由于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等等情况给予职工的补贴。这类情况比较复杂,本讲座暂不涉及。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1.账户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支付和应付给职工的各项劳动报酬,企业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会计科目,贷方登记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支付和缴纳的职工薪酬。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或应缴纳而尚未缴纳的职工薪酬。

  该科目应设置“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如:“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等

  2.应付职工薪酬分配的核算

  所谓职工薪酬分配的核算,是指月末计算出企业各部分人员的职工薪酬,并将职工薪酬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过程。

  1)“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分配

  房地产开发企业工资薪酬分配的会计处理是:开发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入“开发间接费用”账户,销售部门人员的工资计入“销售费用”账户,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账户。

  某企业月末分配本月工资额,其中:开发项目现场人员工资105000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工资30000元,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50000元。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开发间接费用105000

  销售费用30000

  管理费用5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85000

  2)“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的支付与分配

  根据新会计准则,职工的医疗保险已通过“——社会保险”明细科目核算。非货币性的职工福利则通过“——非货币性福利”明细科目核算,“——职工福利”明细科目核算的`范围已经很小,主要是职工困难补助、伙食补贴等。所以国家没有规定职工福利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企业在会计实务中可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每月从成本费用中预提。年末可将预提数与实际支付数之间的差额,直接转入管理费用,该明细科目年末不留余额。

  考虑到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列入职工福利明细科目核算的数额较小,所以在会计实务中,也可以将职工福利的实际发生额在发生的当期进行分配,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而不进行预提。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现场和企业机关设有食堂,每月根据实际职工人数和每一职工的伙食补贴标准,将对职工的伙食补贴直接支付给各食堂。2014年5月份,企业在岗职工100人,其中开发现场60人,企业管理部门40人。企业对每一职工每月的伙食补贴为120元,本月已将补贴款支付给食堂。

  企业向职工食堂支付款项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12000

  贷:银行存款12000

  同时按职工所属部门,对发生的职工福利进行分配:

  借:开发间接费用7200

  管理费用4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12000

  3)“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的分配

  企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企业来负担,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由企业负担的部分同工资薪酬一样,要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企业在向职工发放工资时,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

  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企业应当按规定的标准计提。

  因社会保险包括的项目较多,所以“应付职工新酬——社会保险”明细账户可采用多栏式账页,将各项社会保险分项目进行登记和反映。也可以设置三级账户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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