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积金提取流程

广东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广东公积金提取流程,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广东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一步: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并进入

  第二步:进入后,在页面的左上角选择你需要查询的城市,然后往下拉在找到“服务”—“公积金”

  第三步:进入后,需要进行人脸识别登录,按要求操作即可

  第四步:最后点击“预约”或“提取”的入口进行办理

  提示:第四步的页面不同城市都会略有不同,但基本分为预约现场办理或直接网上办理,大家可以按照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如对办理业务有问题可拨打12329咨询。

  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阅读:公积金购房提取流程

  1、申请人提交公积金提取的资料给单位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统一印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填写完毕后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以办理提取手续,不符合条件者则不予批准。

  3、审核通过之后,管理部会依据资料录入相关信息,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人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印章。

  4、确认办理后,申请人需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5、以上程序办理完毕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会计处会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核对无误后并将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余额划入申请人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类型

  约定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的是因购买、建造、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提出的以后提取的.有关的约定,公积金管理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的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指的是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的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被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手续,高提取额的行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职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的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

  (3)出国定居的:户口被注销的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被提取人的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的或者是无期徒刑的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的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的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公积金的提取的注意事项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首次提取需单位盖章确认);

  4、按分类提供资料。

  ①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②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③建造、翻建,土地证(房产证)、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④大修自住房,房产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⑤租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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