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1

  1、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及年度经营发展需求,拟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2、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包括招聘、劳动合同、培训、薪资、社保、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管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操作程序,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系统化。

  3、负责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资源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包括:员工入职/离职与任用、员工报酬、员工培训与教育、社保处理、员工的绩效评估、处理员工咨询和劳动争议等等。

  4、贯彻执行各类人事管理决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定期向公司报送各类人事、劳资、培训等相关方案和报表。

  5、合理营造企业自身的文化和精神,提高团队进取协作精神。

  6、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2

  1、负责全体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新进员工试用期的跟踪考核,晋升提薪及转正合同的签订并形成相应档案资料。

  3、负责员工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分析汇总调查结果,形成结论上报。

  4、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员工考勤月报表,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5、负责员工绩效考核资料的定期统计汇总,上报,并对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员工薪酬发放的异常处理和薪酬政策的跟踪调查,提供相应的报表和资料。

  7、负责员工技能培训方案,技能测评的督导与跟进。

  8、负责完成公司人事工作任务,并提出改进意见。

  9、负责公司人事文件的呈转及发放。

  10、负责草拟,解释公司的福利保险制度,组织办理入保手续,联络退保,理赔事务。

  11、协助人事行政经理处理人事方面的其他工作。

  12、协助招聘主管进行员工招聘的面试,负责报到及解聘手续的办理,接待引领新进员工。

  13、工作对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3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事方面的方针、政策。

  二、参加由党委和行政部门主持的关于人事方面会议。

  三、负责具体实施本企业选聘、录用员工工作。

  四、负责定期确定符合专业技术职称晋级人员。

  五、负责起草全公司干部及管理人员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定期向公司领导班子提出对干部的奖惩,提职或免职建议。

  七、负责抓好全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每年对全公司中层干部签定聘任合同。

  九、协调好本部门与其他科室相关工作。

  十、做好本部门全年工作计划,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4

  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中有很多大制度且小细节的地方,人事部的制度有哪些,如何加强人事管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等是怎样的呢?以下是详细的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四十一条: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2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四十二条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工资待遇

  第四十四条、职员待遇按照《仪科惠光公司薪资方案》执行。

  一、职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助、呼机补助、午餐补助、销售提成、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基本工资统一定为xxx元。

  三、职务工资依照职员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责任的轻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职员转正后,福利补助包括呼机补助xxx元/月、午餐补助xxx元/月、住房补助xxx元/月。

  五、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龄补助。

  六、奖金:

  1、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2、每月奖金和年终奖金按照《职员考核办法(试行)》中的“奖金核发”部分执行。

  七、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全勤奖。

  第四十五条

  一、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9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二、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与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

  三、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条、职员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其中职员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则按照《仪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章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四十七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一、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八条晋升制度:

  一、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此办法。

  二、晋升分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四、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五、晋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2)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xx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晋升操作规程: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鉴定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四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五十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

  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十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五十一条职员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十五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五十二条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五十三条职员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上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移交工作清单》,按该清单要求,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五十五条将人事关系调入公司的职员,应于一个月之内,将人事关系调出。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按月收取存档费(收费标准: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将人事关系调出的,公司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十六条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就业证》、《暂住证》、《毕业证书》的离职职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人事部将其归还职员。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条: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龄满一年,业绩突出的员工,经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龄满两年,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行政中心组织人员慰问。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依据合同进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

  为了做好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总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明确总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

  第三条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职工双方以书面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有书面委托书。

  第四条为避免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总公司在首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请有关劳动部门予以鉴证。

  第三章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和11系统企业单位全体劳动者应与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含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的规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劳动争议处理;

  (十一)其它。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总公司与职工依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总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第八条以下人员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公司应予签订:

  (一)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四)总公司骨干、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总公司接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期限为五年。上研究生前参加过工作的,应从此年限中减除其工作的年数。

  第十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等原因与总公司签订专项协议书,如约定了服务期,则应在外出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之前根据约定的服务期限重新确定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期限。

  第六章劳动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总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签订一些必要的附件,如岗位协议书等。合同期内签订的有关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医疗期等协议书,以及总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均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第十二条总公司在职工正式开始试用期的第一天,应由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人事本部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约定工作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终止劳动合同前30天,企业可以向职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应在收到该通知书后按要求填写回执并交回人事本部。

  第十四条企业欲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在期限届满前30天向职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回执同意后,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总公司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提前3天向职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第十六条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第十七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总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对其迸行处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职工并签字。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合同内容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第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总公司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四)职工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

  第二十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随时通知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

  (二)企业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企业不能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及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总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给职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八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办理有关事宜。职工个人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向总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由总公司出资迭培的大学生、研究生;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参加学习;脱产培训或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在学习、培训专项协议书中约定。

  第二十五条由总公司出资派遣到国(境)外,培训、学习和工作者的服务期,在专项协议书中约定。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出资培养的大学生、研究生服务期自学历证书签发之日起算;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培训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

  在国内全脱产学习或培训的,服务期自学习或培训结束后到岗工作之日起算;半脱产或业余学习者自证书签发之日起算。出国学习和出国工作的,服务期自回国到公司正式报到之日起算。第二十七条服务期未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根据专项协议的约定予以赔偿,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出国工作者的赔偿费基数在派遣时签订的《出国工作协议书)中具体规定。

  其余人员服务期违约金支付计算方法如下:[实际支付的学习、培训以及相关费用之和]X[未履约月数/服务期总月数]。

  第九章福利待遇和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及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或职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的有关问题以及医疗期间的有关问题,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执行。

  第三十条有关职工待岗问题按总公司待岗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电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三条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执行本办法,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总公司提案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全体11职工开动脑筋,发挥全部潜力,提高职工经营参与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谋求11的更大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所有在岗职工均有提案资格。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本提案制度的管理。

  第三条提案内容有益于总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

  (一)过去已经提出的且已经实施的提案;

  (二)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三)仅提出缺点或问题,没有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的提案;(四)在工作中被指令改进的提案。

  第四条实施程序如下:

  (一)受理提案的受理部门为人事本部。职工填写的提案卡可随时直接递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提案进行核查,对予以受理的提案进行登记,将未予受理的提案退给提案者。(二)审议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总公司办公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提案转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未通过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档再议。(三)第一次表彰办公会审议提案的同时,应决定对提案是否给予以下奖励。

  A:安慰奖20元

  立意简单,不必实施,但用心良苦,态度认真;

  B:鼓励奖30元

  立意较新,但暂不必实施;

  C:提名奖50元

  立意新颖,可能有效果,可以考虑实施,但需在实践中检验;D:三等奖1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预计有一定效果,经过进一步修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实施;

  E:二等奖2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可能有较好效果,稍加修订可以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实施;

  F:一等奖300元及奖状

  具有非凡的独创性,预计有非常大的效果,无需修订即可实施,具有广泛的推广范围和实施前景。

  (四)实施及评价

  被采纳的提案由办公会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提案实施完成后,由人事本部负责对实施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并向办公会汇报。

  (五)第二次表彰

  人事本部负责于每年四月和十月两次向办公会提出第二次表彰名单,对于已实施且超出预计效果的提案,授予总公司“总经理奖”,奖金1000元,并颁发奖状。

  (六)特别奖

  每年四月,由人事本部提名,对积极参加提案活动者给予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奖状。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6

  1、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及年度经营发展需求,拟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2、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包括招聘、劳动合同、培训、薪资、社保、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管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操作程序,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系统化。

  3、负责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资源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包括:员工入职/离职与任用、员工报酬、员工培训与教育、社保处理、员工的绩效评估、处理员工咨询和劳动争议等等。

  4、贯彻执行各类人事管理决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定期向公司报送各类人事、劳资、培训等相关方案和报表。

  5、合理营造企业自身的文化和精神,提高团队进取协作精神。

  6、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

  (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5至40岁。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

  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试用和转正

  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

  (六)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六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第四章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条总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总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

  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条总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总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

  (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

  (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

  第二十三条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聘期为一年,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处级经理聘期为一年,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

  (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

  第二十六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本部考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

  第五章调入、调出、除名

  第二十八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调人申请,包括到总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第二十九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总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总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总公司将按规定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本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终当天以货币形式发给。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新到岗正式调入职工、接收的复转军人,以工资转移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发给工资,其它福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100%发给首月工资;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50%发给首月工资。

  正式聘任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实行医药补贴制度,并根据以下比例和数目按月发给职工医药费。

  (一)部门正职以上按工资标准的13%发给。

  (二)部门副职、处级经理按工资标准的11%发给。

  (三)一般职工按工资标准的8%发给。

  (四)试用职工按每月70元发给。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费用按比例报销:

  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订床费、取暖费。救护车费、担架费。

  第三十五条职工大病住院予以报销的费用比例标准如下:

  (一)部门正职(含部门正职)以上报销100%。

  (二)其他职工报销90%。

  第三十六条职工住院期间,按住院时间停发当月医药费。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

  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含医药费,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假、探亲假、按规定给予的路程假并有证明者)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含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外的其它日总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25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25日报人事本部,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事假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副职请事假由部门正职批准。

  第四十二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职工大病住院或有医院证明必须离岗休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第四十三条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给探亲假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给探亲假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期指团聚时间,遇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的探亲假顺延。探亲假不包括路程时间,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归侨、侨眷、港澳侨胞出境探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登记)奖励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职工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三十大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出勤,可月内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

  (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

  (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

  第四十八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

  (一)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

  (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20天,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15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本部审核、批准、备案。

  (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250元,一日以内者扣罚500元,两日以内者扣罚800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刷卡人处以20一100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五十二条职工考勤卡应由个人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罚款2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审核补办。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三条人事本部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新到岗职工上班,人事本部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每三个月,人事本部负责组织一次对试用期人员的脱产教育。

  第五十五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并组织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举行。

  第五十六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人事本部负责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十七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

  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1至2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

  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个人支付培训费50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一次支付20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九条为培养具有全面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总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门人员到11系统企业单位进行岗位交流,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岗位年度计划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交流。11系统企业单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训人员的义务。

  第六十条总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凡总公司正式职工均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职工申请外部培训的内容应是业务工作需要并与本人工作岗位密切结合。

  申请外部培训的职工应写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本部审核并与总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六十一条经批准参加半脱产学习的职工,总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学费或代培费。

  第六十二条长期脱产学习包括国内长期脱产学习和国外长期脱产学习。总公司安排重点培养的骨干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扣发岗位工资及培训费。

  第六十三条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由总公司奖励安排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享受全额收入。具体人员由总公司领导确定,人事本部负责拟定奖励性的长期脱产学习计划。

  第六十四条职工本人也可书面申请参加长期脱产学习,须经本部门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本部审核,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人事本部的统一培训计划。根据本条规定参加长期脱产学习的人员,学费由本人自负,学习期间办理待岗手续。

  第六十五条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参加有关专题的短期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参加短期脱产学习各部门原则上一次不应超过两人。

  第六十六条参加总公司外部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本人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学习成绩、毕业或结业证书交人事本部审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未毕业或未结业者应将总公司支付的学费或代培费退还总公司。

  第六十七条业余学习。不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的各类学习(驾校学习除外)、业务培训均为业余学习。凡是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均可在人事本部办理有关手续,享受一定的学贫补助。根据职工学习期限将学费按月平均,月平均学费在100元以下的可实报实销。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职工应向人事本部提供参加业余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章奖罚

  第六十八条总公司本着“开拓者奖,空谈者罚”的原则,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

  第六十九条奖励范围。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总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总公司挽回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及总公司赢得荣誉和利益:

  4、爱护总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5、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6、管理部门职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迟到早退现象者加发两个月工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二)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总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总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为总公司作出重大贡献:

  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

  4、为总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在年末(十二月份)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人事本部将各项奖励作为职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第七十条处罚范围

  (一)职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罚款:

  1、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

  2、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泄露总公司内部信息、机密;

  4、破坏总公司的形象、名誉。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事本部审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职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给予工资降级。

  各管理部门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围内制订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罚款事项并将执行通知转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财务本部在工资中扣除。

  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二)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工资降级。

  1、消极怠工、工作没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3、没有达到本岗位职责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

  5、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计划目标;

  6、总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7、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规定的处罚均由各部门于每季度未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急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第三款规定的处罚由各部门于每年十二月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

  (三)职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应负有领导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总公司声誉和利益;

  5、严重违反总公司人事管理和办公秩序制度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1、在全体职工大会做检查;

  2、罚款500元以示教育;

  3、降职、降级。

  人事本部应随时对职工进行考核,发现符合工资降级的情况时,随时提出书面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对职工进行考核时,将以处罚情况作为主要依据之一,提出不称职的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和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的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降职、降级。

  第十章待岗

  第七十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总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岗:

  (一)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由于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岗者;

  (二)无部门接收者;

  (三)本岗位30天以上没有工作任务者。

  (四)参加长期脱产培训期间。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擅离岗位处理。

  第七十二条职工待岗,应先由所在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协调后仍无法安排岗位时(征得工会同意),填写《待岗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岗职工接到(待岗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好交接手续,脱离工作岗位。待岗期从人事本部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三条待岗职工由人事本部统一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待岗职工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四条人事本部应组织待岗职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由适当的部门聘用上岗,不合格者仍继续待岗。

  第七十五条待岗期间,工资按待岗工资计发,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大病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待岗职工可申请调离本公司。待岗职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复岗通知书》,即为解除待岗。

  第十一章

  第七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由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遵照执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8

  有很多的连锁超市或是独立的小型超市,但凡有员工工作,公司都会制定详细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某超市人事管理制度的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某某超市员工手册系公司的劳动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关人事制度的汇总摘要。它能指导您了解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资料。熟悉这些容后,您将对公司运作和管理风格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包括您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对您的期望。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随时与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商讨,也可以直接至函总经理转达您的意见,公司将十分高兴与您一起完善这本员工手册。

  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摘要中规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随之进行相应的修订,但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我们希望您作为某某的一员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员工须向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和培训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供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并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信息登记表,食品服务人员需提供个人健康证明。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当个人资料有变动时,如:、家庭地址和、婚姻状况、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等,请在一个月告知办公室,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二、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原则上最低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如在试用期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2.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员工可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其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时间

  1.行政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单店现场营运部门各班次工作时间由单店视实际营运状况具体作息时间另行制定。

  3.所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周六、周日轮班,轮班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工时,可安排调休,调休前填报《调休单》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假期管理

  1.请假规定

  (1)各种假期的标准及请假的审批权限:各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各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均需报总经理审批;现场营运部门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否则按擅自脱岗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请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带薪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和办公室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日期,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告假,事后补上《请假单》和相关证明。假期满须于返程上班首日到办公室或上级领导处销假,并出示有关证明,否则视为超假。

  (3)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等。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产假支付基本工资),只扣除当日误餐补贴。当年享受了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请假类别

  (1)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属特殊情况的,需告假。请事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

  或超事假未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调整该员工岗位及工资,并取消当年奖金或解聘。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来得及请假的,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交医院证明和《请假单》。

  (3)婚假: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子女结婚可准带薪假2天。

  (4)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本制度规定的基本工资)分娩假60天。男员工配偶分娩时右准带薪陪产假3天。

  (5)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准带薪假4天,在外地区(乘车6小时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经批准参加国家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凭考试通知文件,可请公假;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凭会议通知文件,可请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后每增加1年公司工龄,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为限。在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年休假:

  (8)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门提前填写值班或轮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 . .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9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10

  一、用人申请

  1.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用人需求情况,填写《用人申请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配置,核实是否需求,确认有无内部横向调职的可能性后,写出复核意见,并上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行政人事部按用人需求实施招聘。

  4.新增用人岗位,用人部门填写《增岗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新增岗位编制、新增岗位职责描述和增设新岗的理由,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5.岗位需增设新编,用人部门填写《增编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增编理由、增编数量等,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二、招聘

  1.招聘准备。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需求,拟定《招聘简章》,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公司待遇,以及其它要求。

  2.确定招聘渠道。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岗位人员要求特点,确定招聘渠道,选择科学有效的招聘办法。

  3.招聘接待。招聘接待由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身素质、求职意向等进行初次筛选,确定招聘意向岗位合适人选,并上报行政人事部经理。求职人员需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4.确定初试人选。行政人事部经理根据应聘人员条件,确定初试的人员以及初试时间、地点,人资专员通知应聘人进行初试。

  5.初试。初试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从应聘者的形象仪表、语言表达、求职动机、工作经历、前职表现、受训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确定复试人选,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

  6.复试。应聘各部室普通工作人员的复试,由各部室经理负责,主要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经验等几方面进行考评,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应聘部门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进行复试。

  三、七天试岗

  1.试岗审批。求职人员经初试、复试合格,还须经总经理审批方可上岗试用。

  2.试岗通知。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试岗通知,要求试岗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试岗手续。试岗人员需交纳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张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同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生产工人入职前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含)卫生防疫部门检验的健康证明。

  3.到职确定。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为试岗人员办理试岗手续,填写《到职通知单》和《备品领用通知单》,并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确认。

  4.七天考评(即周测评):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技能水平等要进行综合测评,填写周测评表。

  5.周测评合格,行政人事部下发《薪金通知单》,报送财务部。

  6.试岗时间是七天。7天试岗本人感觉不胜任或考评不合格被辞退的,无薪资。

  四、背景调查

  试岗期内,行政人事部对拟聘人员身份、履历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对部门经理、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员等重要岗位的拟聘人员,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直属领导要深入到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调查和家访,了解其家庭生活环境,以及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状态等,并填写《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确认,上报总经理签字审批。

  五、担保

  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等与公司物资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岗位以及户口在外地的求职人员,必须经过担保,方可入职。担保人须持有本地户口和正式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并和被担保人一同签署《特殊岗位担保书》。

  六、上岗培训

  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行政人事部和职能部门将对其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知识的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行政人事部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岗位描述、行为标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初步的考试测评。

  (2)部门经理安排相应负责人对新进员工进行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简单测评。

  七、正式试用

  1.新进员工通过7天试岗,经考评合格正式试用。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时间从七天试岗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2.试用期工资执行公司《试用期工资管理规定》。

  3.对于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高于拟聘岗位要求,并且有相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特殊优秀人才,经七天试岗考核成绩特别优异的,可免于试用,但需经总经理审批。

  八、转正考核

  1.员工在试用期间,所在部门要对其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跟踪考评,并填写《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试用员工试用期满前,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还须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知识的深入测评;行政人事部负责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标准等知识的深入测评。

  4.根据周测评、月测评的考核结果,员工成绩优秀,表现良好,能够掌握胜任本职工作,可免一个月试用期。

  5.员工在第一个月试用期内考试测评未能通过,但通过日常表现跟踪测评考核,有发展潜力,可以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第二个月仍不合格,可辞退。

  6.经考核合格的试用期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九、录入存档

  1.对于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行政人事部要为其建立健全的员工档案,分别建立员工电子档案和书面档案。

  2.员工书面档案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新进员工到职单》、《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特殊岗位担保书》、《试用员工跟踪考核周测评表》、《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员工转正申请表》、《晋级申请表》、培训考核试卷、转正考核试卷、《劳动合同》、奖罚档案等有关资料。

  3.员工档案的录入由人资专员负责。

  十、调配

  1.公司根据员工的自身素质、工作表现及能力,为其选择适合发展的平台,给予合适的岗位变动或职位调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及部门。

  2.员工岗位或职位发生变动时,需填写《岗位调动单》。员工原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拟调入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2.职务晋升。员工职务晋升填写《员工晋级申请表》,由总经理签字审批。晋升后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后由本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考核,报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审批。

  3.平调。员工在同一级别的岗位间进行调动,需填写《岗位调动单》。新岗试用期为一个月,在公司工作满三年或者有从事新岗工作一年以上经验者可免于试用。员工岗位变动需总经理审批。

  4.降职。降职员工填写《岗位调动单》。降职员工可免于新岗试用,直接发放新岗位转正工资。

  5.岗位交接。经调整后,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并上报工作交接书面说明,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监督交接,办妥移交手续方可就任新职。

  6.工资变动。单纯工资变动,需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经所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工资从总经理审批之日起执行。

  十一、外培

  1.由公司出资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培训前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2.员工接受培训后,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提前辞职。

  3.接受培训员工因特殊情况辞职,必须符合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离职。

  4.未履行服务期限的约定,擅自离职,公司将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三种:自行请辞、解聘离职、被公司辞退。

  2.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需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擅自离职,无薪资待遇,同时公司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

  3.离职申请。员工自行请辞,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离职申请,说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到行政人事部。

  4.离职面谈。对于自行请辞的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与其进行离职面谈,记录原因,写出意见。部门经理级人员和公司高管人员离职,须经总经理做离职面谈。面谈应深入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对绩效良好、德才兼备的员工应努力挽留;对去意已决的员工,要重点了解其工作进展情况和日常工作流程等,并审查其了解公司机密的程度,以便于公司采取相应的离职应对办法。

  5.离职审批。员工离职需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审批。

  6.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离职员工本人、接任人、部门经理等共同办理,离职员工要出具书面《工作交接说明》,详细描述工作职责、日常工作流程、正在进行的工作事项、未完成工作事项、工作需注意事项、工作方法、工作备品用品的存放使用等等,接任人、部门经理要签字确认。《工作交接说明》一式三份,接任人一份,员工所在部门备存一份,上报行政人事部一份。

  7.办理离职。离职员工须按《离职交接清单》,办理离职手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对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进行签字确认;财务部负责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培训费用状况等进行审核;行政人事部负责计算员工当月出勤天数、收回《员工手册》、审核离职员工接受培训状况等;后勤部负责为员工办理退宿。

  8.离职通知。行政人事部要进行离职员工登记,并于每月15日之前将《员工离职通知单》报送公司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员工擅自离职,各部门经理要在第一时间知会行政人事部,未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工资不予发放。

  9.薪资核算。离职员工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上月薪资。若对公司物资财产和社会声誉造成损害,应给予公司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经济补偿从该离职员工工资中扣除。被公司开除人员、擅自离职人员无薪资。

  10.离职归档。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须将其个人档案及离职相关资料一同存入离职员工档案中。离职员工档案一般在公司继续存放三年后销毁。

  11.离厂。离职员工办理完各项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具《行李放行通知书》,离职员工凭《行李放行通知书》携带私人物品离开公司,当班保安在《行李放行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11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6、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7、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8、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9、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10、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11、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12、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1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14、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12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聘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十五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六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十九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2、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 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 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后视为不早退。

  (二)旷职(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

  3、 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13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榕委办74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等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合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财政所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岗位总量

  根据市、区编办核准财政所岗位总量为5名,其中管理岗位数1名、专业技术岗位数4名。

  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二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二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80%,管理岗位为岗位总量的20%。

  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0%,设置九级1个。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党的80%,设置细分如下:

  中级岗位为1个,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25%,九级1个,占中级比例的100%。

  初级岗位为3个,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75%,其中11级为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的100%。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持有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九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业工作。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会计职业资格证书。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等有关文件以及XX区人事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具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出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本街道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考察评议:本街道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争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街道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研究决定:街道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签约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1、街道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2、街道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负责街道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五凤街道财政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在2011年6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1、2018年3月—2018年4月,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街道班子讨论通过。

  2、2018年4月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18年6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经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后,上报区人事局认定。

  4、待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以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14

  酒店的内部,有多项管理制度,在人事管理方面从员工的招聘,到入职培训再到员工的离职等方面,都要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酒店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资料,可供参考。

  一、员工的招聘

  (一)本酒店的用工以招聘为主,招聘人员可分为酒店合同工和临时工。

  (二)招聘人员必须按拟定的用工条件、要求(如个人素质、管理能力、工种、业务和知识水平等),严格挑选,并经过相关部门面试认可。

  二、招聘原则

  (一)因事设职,因岗择人;

  (二)先店内,后店外;先本市,后外地;

  (三)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前厅、公关营销、收银一线人员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一般服务员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特殊岗位须具有相应的等级职称。

  4、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年龄要求:

  1、一线管理人员35岁以下。

  2、一般服务员18---25岁。

  3、后勤员工可放宽至45岁。

  4、如特殊岗位聘用离退休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要求:

  1、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反映灵敏、无不良嗜好、双眼视力良好。

  2、身高:男1.60米——1.80米女:1.50米——1.70米。

  3、无犯罪记录。

  四、招聘管理程序

  (一)用工部门根据本部门已定人员编制及经营管理情况,部门经理有权向办公室提出用人申请,并随文附上录用人员条件标准。用工部门必须提前十五天至一个月作好本部门的用工招聘计划,及时向办公室提出详细的用人申请报告。

  (二)办公室按酒店各部的人员已定编制,对所有用工申请进行审核。如用工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超编,办公室则应视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办公室一般自接到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之日起一个星期内给用人部门做出必要的答复。

  (三)招聘工作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内部推荐或由酒店部门内部转调的形式进行招聘,用工部门也可以采取此形式向办公室推荐有关合适人选。

  (四)按本酒店人事管理要求及用工部门需要,办公室酌情安排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实行文化和专业技能考核,并会同用工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五)招聘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由总经理亲自面试并签批后方可录用。招聘部门主管以下员工,由办公室与用工部门联合进行面试,并写出面试意见,合格后择优录取,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所有录取的员工,必须经酒店办公室和用工部门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酒店基础知识课程的训练才能上岗工作。特殊情况的可考虑边上岗边培训。

  (七)新员工需经过一到三个月的试用,符合录用条件者将会成为酒店正式员工,由所在部门做出鉴定,并报请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

  五、招聘计划制订:

  办公室根据用人部门编制的计划,作为招聘工作开展的依据,如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编制或减少编制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六、员工入职程序:

  凡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被录用者,需按如下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一)新员工需交物品:

  1、交验身份证原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交验文凭原件,交文凭复印件1份;

  3、交验相应技能、资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

  4、交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5、交齐服装押金100元;

  6、交健康证原件。

  (二)新员工领取物品:

  1、员工手册

  2、工号牌;

  3、宿舍钥匙;(住宿员工);

  4、制服等;

  (三)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三天的入店培训(此三天无薪),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酒店常识、礼节礼貌、店规店纪等。由保安部配合培训消防安全常识,然后交至部门。如特殊情况可先安排上岗后、再及时补充培训。

  七、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由用工部门根据新员工试用期间在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向办公室建议转正日期。新员工试用不满1月,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转正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批后呈总经理审批。

  (二)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试用即行终止。新员工在试用期届满10天前,所在部门应当到办公室领取《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对于试用期表现出色的员工,办公室在参考用工部门意见后,可提前通知其填写《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

  (三)员工转正后享受酒店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员工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员工手册》有关内容及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劳动合同

  员工转正后,酒店与其鉴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人事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九、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

  对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命应当通过文件向董事会审批,并向酒店各部门公布并颁发“任命书”,任期一般为一年。

  人事变动规定

  酒店各部门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的调整晋升、降级、辞退等人事变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首先由主管部门通过提出。重要的人事变动必须呈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一、员工的调整和晋升

  (一)根据酒店管理需要可对酒店内部员工进行调整使用。部门经理或主管,可以根据部门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员工(主要是同工种内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用。

  (二)跨工种、跨部门员工的调动,可由本人或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先填妥人事调动表格,经调动双方部门经理加署意见,交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办公室自接到部门提交的人事变动申请之日起,五天内向部门做出答复。

  (三)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调动,由办公室审批即可。

  (四)各部门内部的正常调动,只要不涉及员工职级和工资的,可由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自行调动,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员工的晋升,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晋升后一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如胜任该职者,则由酒店按级别正式聘任。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由总经理签署发文。有特殊贡献或成绩优异的员工的跳级晋升,需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晋升手续。

  (七)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的情况,部门经理及主管有权对所管辖的员工做出评估,向办公室提议调整该员工工资,办公室呈总经理审批。

  二、员工的离职、退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批准交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员工提出请求批准后,必须在准许的三十天后离职并办理手续,提前申请是为了给酒店以必要的人事调整时间,否则辞职员工须交付相应的违约金,代替提前申请擅自离店行为的惩罚,申请离职员工在手续尚未办妥之前,作为酒店之员工,工作要求及标准不变,否则有不利于工作者,酒店将严肃处理。

  (一)办理程序:

  1、由员工本人向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由部门填写相关表格,经批准后备案(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计算,三十天后准许离职);

  3、根据办公室开具的表格员工做好交接工作,把属于酒店的财物归还有关部门,并由接收人签字;

  4、办公室确认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

  5、员工持收据及办公室开出的结算单到财务部结帐。

  (二)裁员、辞退与除名处理:

  1、酒店因业务变更或某些原因产生冗员、决定裁减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门及有关员工。

  2、员工因违反酒店有关纪律及规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间不符合本酒店的用工标准,部门可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意见,办公室参照本《细则》第二章第二条规定做出处理。

  3、员工因严重违反酒店有关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令,使用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或除名处理。

  4、辞退及除名的处理程序:各部门对被辞退或除名的员工,按《员工手册》的具体规定做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按本《细则》第二章第二条办法办理。

  员工工资、福利、考勤管理规定

  一、员工工资

  (一)酒店合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技能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四部分构成。

  (二)酒店必要时可根据营业状况考虑按年度调整员工工资。

  (三)酒店聘请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其工资标准可通过协商拟定(原则上不超过规定工资标准的范围)。但拟定的工资标准必须由总经理签署认可。受聘人员的其它待遇以合同形式确定。

  (四)考勤和员工工资发放程序:

  1、工资应严格按照员工的考勤计发。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准确作好有关记录,随时抽查员工的考勤情况。每月末,由各部门汇总后报办公室复审。

  2、办公室按各部门上交的考勤汇总后,按国家和酒店有关的工资考勤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3、办公室做好全店员工工资表后,经办公室经理审核并在总表上签字,于每月六日前交财务部复审,最后呈送总经理签批。

  4、财务每月十五日按鉴批制好的《员工工资表》发放员工工资。

  二、假期

  (一)按照国务院规定,员工每年可享受十天法定假期(元旦一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二)休假详见酒店《员工手册》假期规定。

  (三)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及慰唁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员工的病假须有区级以上医院或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和病假证明,并有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审批才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凡休病假者不发全勤奖金,具体由办公室严格掌握。

  1、酒店员工“急诊”病假单在两天以上者,酒店仅承认第一天病假有效,员工必须在第二天知会所属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继续休病假,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2、若有特殊情况请假两天以上者,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一律当旷工处理。请假三天以上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4、申请各类假期,均需填写“假期申请表”,按权限审批交办公室统一办理。

  (五)除获总经理批准外,年假不得积累至下一年度。

  (六)凡当年受留用察看处分或受刑事拘留者,不得享受当年年假待遇。

  (七)酒店合同工非工伤医疗期超过一个月或患上其它疾病不能从事酒店业工作的,按国家规定予以辞退。

  (八)员工因工负伤,视伤势送医务室或有关医院治疗,并立即报部门经理、总监,及时填写《工伤报告表格》,报办公室审批备案。

  (九)凡因工负伤或死亡之员工将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和规定办理。

  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科学、规范做好酒店培训工作,达到增进沟通,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酒店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员工的职业安全保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酒店关于沟通、职业规划和培训工作的基本制度。

  三、酒店开展培训工作的具体目标是:

  (一)加强蜗工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二)改进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为员工未来发展和工作调整做好准备;

  (四)使员工有晋升和发展的资格与机会;

  (五)减少意外事故发生,培育安全的工作习惯;

  (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七)让新员工很快了解酒店并适应新岗位;

  (八)让各岗位员工之间相互了解和理解;

  (九)培育员工的领导和指导能力,以便酒店扩充时,指导新员工;

  第二节沟通

  一、酒店与员工、各级领导与员工及员工之间的沟通,有利于酒店各项政令的畅通,有利于增强团队精神,有利于提高酒店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二、办公室应当通过开设信箱,举办各种座谈会、联谊会、文娱活动来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三、办公室应当通过举办“对话”活动,为员工提供与酒店领导(特别是董事长和总监)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第三节职业规划

  办公室应当在与各岗位员工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结合酒店和员工的实际,为员工设计制定适宜的职业生涯规划,并在培训实施及日常管理中积极促成规划的落实。

  第四节入职前培训

  一、新进酒店的员工或员工就职于新岗位前,必须参加办公室举办的培训班。

  二、员工就职于新岗位前应当接受该岗位隶属关系、基本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技术的培训。

  三、上述培训结束,应当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是确定员工岗位技能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特殊需要,员工未参加就职前培训直接上岗的,应当在一月内接受培训。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15

  ee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

  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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