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的历史故事_成语典故
导语: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古代拾金不昧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拾金不昧
秀才何岳,自号畏斋,曾经在夜晚走路时捡到200余两白银,但是不敢和家人说起这件事,担心家人劝他留下这笔钱。第二天早晨,他携带着银子来到他捡到钱的地方,看到有一个人正在寻找,便上前问他,回答的数目与封存的标记都与他捡到的相符合。那人想从中取出一部分钱作为酬谢,何岳说:“捡到钱而没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东西了,(我连这些都不要),又怎么会贪图这些钱呢?”那人拜谢而走。他又曾经在做官的人家中教书,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将一个箱子寄放在何岳那里,里面有金数百两,(官吏)说:“等到他日我回来再来取。”,去了许多年,没有一点音信,(后来)听说官吏的侄子为了他的事情南下,但并非取箱子。(何岳)得以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带回官吏那儿。秀才何岳,只是一个穷书生而已,捡到钱归还,短时期内还可以勉励自己不起贪心;金钱寄放在他那数年却一点也不动心,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远过与常人。
意义:拾金不昧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文中叙述了穷秀才何岳两次还金的故事,表现了何岳的高尚品格,至今仍有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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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道扬镳
在南北朝的时候,北魏有一个名叫元齐的人,他很有才能, 屡建功勋。皇帝非常敬重他,封他为河间公。元齐有一个儿子叫元 志。他聪慧过人,饱读诗书,是一个有才华但又很骄傲的年轻人。孝 文帝很赏识他,任命他为洛阳令。 不久以后,孝文帝采取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议,从山西平城搬 迁到洛阳建都。这样一来,洛阳令成了“京兆尹”。 在洛阳,元志仗着自己的才能,对朝廷中某些学问不高的达官 贵族,往往表示轻视。
有一次,元志出外游玩,正巧李彪的马车从对面飞快地驶来。照 理,元志官职比李彪小,应该给李彪让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 不让路。李彪见他这样目中无人,当众责问元志:“我是御史中尉,官 职比你大多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让路?” 元志并不买李彪的帐,说:“我是洛阳的地方官,你在我眼中,不 过是洛阳的一个住户,哪里有地方官给住户让路的道理呢?” 他们两个互不相让,争吵起来了。于是他们来到孝文帝那里评 理。李彪说,他是“御史中尉”,洛阳的一个地方官怎敢同他对抗,居 然不肯让道。元志说,他是国都所在地的长官,住在洛阳的人都编 他主管的户籍里,他怎么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样向一个御史中尉让道? 孝文帝听他们的争论,觉得各有各的道理,不能训斥他们中的 任何一个,便笑着说: “洛阳是我的京城。我听了,感到你们各有各的道理。我认为你 们可以分开走,各走各的,不就行吗?”
目不识丁
以前,有个财主姓丁,他有一个儿子,都十多岁了,还什么都不懂,请了好几个先生,就是教不会他一个字。丁财主心里可急坏了,一天他出榜文,声称若谁教会丁少爷一个字赏银十两。
一位老秀才见了,心想:这孩子再笨,也不至于不知道自己的姓吧?况且,这个“丁”字笔画简单,又好写,又好认,我怎么会教不会他一个“丁”字呢?于是,他便揭了榜。
到了财主家后,老秀才每天都叫丁少爷学习“丁”字,一晃就过了九天,丁财主要考丁少爷。老秀才怕丁少爷忘了,特意准备了一个钉子,让少爷拿着,说:“万一忘了,看看手里的东西,就想起来了,懂吗?”少爷点了点头。
秀才领着少爷去见丁财主,写了一个“丁”字说:“小少爷,这个字怎么念?”
谁知少爷看了半晌,还是想不起这是个啥字。秀才赶紧提醒他:“你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
少爷低头一看,说:“一根铁棒棒。”
秀才一听,气得直跺脚:“真是朽木不可雕也!你目不识‘丁'不要紧,我的十两银子可完了。”
从此,“目不识丁”这名俗语便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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