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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励志书
我和所有人一样,都是懒惰的、容易放弃的、坚持不下去的,没有毅力的。所有人都这样,你不必自卑,因为我们从基因上就是被设计成这样的。你不用为此感到难过,我们都是受这个控制的。
我相信你们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年轻的时候,可能听过一场令人热血沸腾的人生励志讲座,听完了之后睡不着觉,连夜决定背单词。掏出一本朗文词典或 者韦氏词典,连夜就开始背,眼睛发亮,瞪得像铜铃一样。同宿舍的朋友叫你打麻将,你就用鄙视的眼神看他们一下说:“庸俗。”继续背单词。晚 上只睡3个小时,第二天特别亢奋,虎虎有生气得那种,这种美好的、进步的状态,能维持多久呢?一般就是两三天。到了第三天,你一看这个词典,心里就呻吟一 声,心想怎么又是你!有一句话叫三分钟热度,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其实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如果我们想获得持续的人生进步,保持这种美好的、亢奋的状态,最好 是每3天听一场热血沸腾的人生励志讲座。但是你想想,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条件呢?因此,退而求其次,可能实现类似效果的就是看一些所谓的励志的、成功学书 籍。
我小的时候,这类图书还是非常多的。我很瞧不上成功学的书,就是什么卡耐基啊,谁动了我的奶酪啊,什么高效能人士的几个臭毛病啊,最伟大的推销 员之类的,就是这些书,我从小就不怎么看这些东西,因为我知道这些东西是没有思想、没有内容、没有营养的。全世界的成功学书籍,出了几亿种,归根到底就是 一句话:只要努力,就能成功。
我平时虽然不看这些书的,但你要明白一点,当你定下一个艰巨的、阶段性计划的时候,有这么几本书放在床边,绝对是最好的精神鸦片。你什么时候坚 持不下去了,随手拿起来一翻,就像给你打了一针兴奋剂,又能坚持3天。我当时去海淀图书城的旧书籍,买最便宜得那种破书。在中国书店里,有两种旧书:一种 是两毛钱一本收进来,3毛钱一本卖给你,还有一种是论斤卖的。我在那里精心挑选,一共去了3次,买了一堆回来,堆在门口,作为战备粮,然后就开始了艰苦的 复习工作。
跟我想的差不多,就第一次表现得还可以,坚持了4天。再往后全都是3天一放弃。第一次坚持4天的原因只不过是天气不好,天天下雨,于是我就关起 门来学习,反正下雨也不想出去,就在家背背单词做做题挺好的。到了第5天早上,天放晴了,蓝天白云。我那个房子在6楼,附近的房子都很低,我往城里的方向 一看,远远地感觉红尘滚滚。耳边出现幻听,好像有个邪恶的声音说:“年轻人,快进来玩吧,滚滚红尘啊,在郊区干吗呢?大好青春,是吧。”我一想,是啊,于 是掏出手机给城里的狐朋狗友打电话,然后他们说,赶紧出来吧,啥也别说了。说好了晚上先去哪吃饭,然后唱歌、捏脚,说得很热闹。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走到 门口,就看到那些书上落满了灰,买回来5天了,一次也没有碰过,于是想应该给它们一次机会。然后随便拿起一本书,翻了不到3页,就有一句话像雷电一样击中 我,就是李敖年轻时候讲过的一句话:不怕苦,吃苦半辈子;怕吃苦,吃苦一辈子。当时看到那句话,心想说得多好啊。你想,我当时就是一个二十几岁的人,一事 无成,现在刚制订了一个阶段性的人生计划,挺了不到几天又准备放弃了。在这个节骨眼上,居然有个远在台湾的人说了这么一句话,怎么就阴差阳错被我看到了 呢?这种神奇的感觉,就有点像失恋的时候,在马路上听到任何一首情歌,都觉得那歌词是唱给你的。我当时羞愧不已、嚎啕大哭,跪在地上又撞墙又打滚、抽搐, 什么眼泪、冷汗,全出来了,最后冲进浴室冲了一个冷水澡。然后抽了自己十几个耳光,回到电脑边,冷静下来,先背单词,然后做题,做题做恶心了背单词,背单 词背恶心了做题。这样轻轻松松又挺了一天,到第二天、第三天,很犹豫,但还是停下来了。
到了第四天,一模一样,又想放弃了,就觉得我这是干吗呢,大好的青春在这儿耗着,于是又想放弃。走到门口看到那些书,心想应该再给它们一次机 会,于是又拿起一本。注意!这时候有个技术性的问题,如果你再拿上次那一本,翻到那句话,“不怕苦,吃苦半辈子;怕吃苦,吃苦一辈子”,管不管用?肯定不 管用。没准你一看心里就直骂娘,心说就是上了你这句话的当,老子才多受了3天罪!要不然老子早就滚滚红尘去了!所以,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绝对不能再 碰那本书。我当时为什么要买一堆呢?就是因为这个,不然一本不久够了嘛。拿起另外一本,随便一翻,翻了不到3页,又一句警示之言,说:失败只有一种,那就 是半途而废。我心想,哇,说得多好啊!然后号啕大哭、满地打滚,又不行了,冲到卫生间洗个冷水澡。这次很极端的是甚至把光鲜一点的衣服都剪掉了,就只剩些 秋衣秋裤,不能出去见人了。平均每3天放弃一次,绝不夸张。中间有一两次,狐朋狗友实在不忍心了,杀到郊区把我拎出去滚滚红尘了一把。但基本上靠着那堆 书,我坚持到了最后。实际上等到离开那个房子的时候,那一堆书只剩两三本没碰过,其他的都看了。也就是说,量得掌握很关键,如果你差那么两三本,可能就前功尽弃了。
童年时的肩膀可以承受多重的重量
"我去读书了谁来照顾我的妈妈呢?“一个QQ网名叫”角落里的哭泣“的11岁女孩这样说。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时,小女孩沉默了很久,最后说:”我心里不好受。“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学会了自己坚强,什么时候我们学会了独自去面对人生的风雨。
现在想用一段来介绍这位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叫甜甜,然而生活并不像她的名字一样像糖一样甜。离过婚的妈妈得了重病,她为了照顾妈妈不得不离开校园,专门到医院去照顾母亲,已经辍学50多天了,每天帮助妈妈洗衣、打饭、揉腿、端尿盆......"我很想读书,可是我去读书了,谁来照顾我妈妈呢?”
我不知道,一个11岁的女孩到底懂得什么叫命运吗?我也不知道,一个11岁的女孩面对妈妈的病她是什么感受?只是,独自一人听着外面的风声,想到了自己的过去,不堪的过去。习惯了每天都要早起,不是学习,而是为了躲计划生育;习惯了每天沉默不语,不是低调,而是不敢说话。对于我,家的概念是模糊的。从小就是四处逃,这个家住一段时阿,然后那个家再住一段时间,奶奶的家、姥姥的家、姑姑的家、姨姨的家,我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是我自己的家,哪一个才是我的母亲......
一个人性格的形成与一个人的成长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吧。或许是或许不是。但我不是那个”不是“中的例外。”我的性格就是我过去的真实写照。角落里的哭泣“,最后是角落里的人生?自己童年的经历让我变成一个总是喜欢躲在角落的一个女生,不想和任何人说话,不想透出关于自己的任何信息。在高中老师让选座位时,我总是会选择最后一排的一个角落。没有朋友我学会了写日记,没有快乐我学会了独自把眼泪埋葬。初中高中六年,我好像除了学习就没有任何东西了,因为我不知道自己除了学习我还能够干什么,在同学眼里我是另类,在老师眼里我只是一个能考上好的高中或者是能考上好的大学的机器。每天三点一线式的生活——教室、宿舍、食堂,我过了六年,六年一个人的生活让学会了”忍“,任何事情都不会和别人说,渐渐地学会了自己骗自己,自己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泣;回到自己的内心,没有任何声音,没有任何情感,没有任何人,仅仅是独自面对那颗心。
我还只是一个孩子,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到大学之后慢慢学会了伪装,假装很开心,其实骗自己。每天最痛苦的时候是晚上开始睡觉时,真的想一觉睡下去不再醒来,那样我的心里就不会那么不好受了。
我的童年,或者可以用灰色来形容。回忆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因为每一次的回忆只是让我再一次想起,”哦,原来我是这样过来的。“
我不想哭了,因为眼泪我已伤不起了。
童年时的肩膀可以承受多重的重量,11岁的心灵又可以承受多少眼泪呢?我没有错,这个11岁的小女孩也没有错,是谁错了呢?
亲人——记我家的保姆李佩
这篇文,是写我小时候保姆的故事。
保姆叫李佩,清贵胄家族的儿媳。新中国初建时,她走进共和国创建者毛泽东的秘书田家英的家庭,走进中南海十七年。当领袖为实现“理想”引发了一场动乱,她又为受难者的儿女,支起一片避风的港湾。
晚年,她坦然于贫穷,无悔于人生,留下的是伟大母性心灵的缩影。
父母尊敬她
1950年1月30日,姐姐出生了。建国初是供给制,母亲所在的全国妇联机关统一给生了孩子的领导干部找保姆。命运,就这样把李佩带进了我们家,无论平静的日子,还是风雨如磐的岁月,都无法分开。
我的父母都是抗战时期的“延安人”。进城后,母亲董边从事妇女工作,主编《中国妇女》杂志十七年;父亲田家英1948年到毛泽东身边担任秘书。他们的绝大部分时間属于工作,我和姐姐是在保姆的呵护疼爱下长大的。
李佩原名李贤佩,去妇联应聘时,她把“贤”字去了。我们叫她“阿姨”。“阿姨”在我们孩子心中,是和自己妈妈有所区别的“妈妈”。我们几个孩子,从小怕她又恋她。母亲放心她,把家都交给她。父亲比她小十一岁,可以说尊敬她。
我家吃饭,用的是一个矮圆桌,一边一个木扶手旧沙发,这是母亲和阿姨的专座。父亲从来和我们坐小板凳,且总是靠墙根坐。说到乐事儿,父亲爱仰天大笑,靠得一背白灰。这时候,阿姨总会边帮父亲拍打衣服,边数落着:“挺大的爵儿位,看邋遢的。”
父亲去世前几天,全家围坐在圆桌边吃饭,阿姨看出不祥的兆头。她后来和我说,“那天吃饭,我一抬头,见你爸眉头紧锁,两道抬头纹竖起来,我心里头咯噔一下,不是好兆啊。”她的老话老理多,她信就灵。
那时的我们,谁也不知道阿姨的身世。
1958年秋,父亲见阿姨连着几个星期天有事,随便问了句,“干啥子去嘛?”阿姨说,婆家为分房,打官司呢。父亲半开玩笑:“李佩,你还要当小业主啊?我还是个无产者呢,咱们是一家,我这儿养你老了,以后一起生活。”如果说,父亲的话前半句有点玩笑的意思,后半句可是实实在在的真话。给阿姨养老,是我们全家人的共识。
五六十年代,“小业主”是很不名誉的出身和成分。父亲一句话,让阿姨放弃了房产——就跟着共产党的这个好人家,奔吧。
我们全家是1958年搬进中南海的。
1949年8月父亲随毛泽东进中南海,一直住在丰泽园西边不远的静谷。
“静谷”是一个有院墙的园子,偌大的园子里只有父亲住的靠西墙的三間厢房,据说是当年太监住的下房。园内古木林立,苔草丛生,一条条碎石小路,曲曲弯弯。早晨满园雾气,太阳穿过树叶遮蔽的缝隙,婆娑地射进来,雾才一点点散去。乌鸦会成群结队地飞来飞去,呱呱的叫声,给静寂带来一阵喧闹。一次,姐姐和我说,静谷的乌鸦真坏,今天它们把屎拉在正在院里刷牙的爸爸的牙刷上了,我们笑得肚子都疼了。
1959年秋,与静谷相邻的供首长休息娱乐的场所春藕斋要修缮,静谷也在修缮范围,父亲才搬进永福堂。
这是一组院落,由北向南一院套一院,从北头过来依次住着陆定一、张际春、我们家:陈琮英(任弼时夫人)、胡乔木、杨尚昆,但院落的格局不尽一样。
永福堂最早是朱老总住,以后是彭德怀住。彭老总在永福堂住了近七年,庐山会议后去了海淀的挂甲屯。从1959年到1966年,我家在永福堂也住了近七年。
永福堂是个只有大北房、东西厢房的三合院,北房两边各有一个小耳房,前院正房是永福堂院子的南墙。
然而,我们还有另外一个家。父母亲住永福堂,我们小孩随阿姨住在中南海乙区称做“南船坞”的一座三层灰楼(也叫南楼)。楼里住的多是中央警卫局的干部、医务人员,知名的有警卫局局长汪东兴,副局长王敬先、毛崇横、田畴,毛泽东的保健医生李志绥等人的家。警卫局是保卫毛主席的“禁卫军”,我想,父亲没让我们和他住一起,是为了他随毛主席夜晚工作、白天休息的需要,他把我们安排住在保卫毛主席的一群人中間,当是最最放心的地方了。
南楼的家就是阿姨管的家。再早,母亲带着我住在《中国妇女》杂志社,以后又住过万寿路父亲主持的中央政治研究室大院。无论住在哪里,孩子都交给阿姨。阿姨从不休假,从不离开我们。
阿姨人勤快,讲脸面。高高的个,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月白色的大襟小褂,一看就是个利落能干的人。
提倡“爱国卫生运动”的年代,机关三天两头检查卫生,每查到我家,检查人员从不进门——“李佩这儿甭查,连床底下都是亮的。”
按季节,我们几个孩子的衣服,该穿什么穿什么,棉衣棉裤也分薄、厚。阿姨一年要做十来双鞋,我们的、她的儿女的、她自己的,都由她一手缝出来。阿姨的针线活做得好,针脚细致又齐整。
阿姨还做得一手北京饭,讲究什么节气吃什么。菜经她一炒,又香又好看。父亲是地道的四川人,爱说、爱吃、爱下馆子。可他也爱吃阿姨做的饭,连窝头都抢着吃,一手抓一个,说怕吃完没了。
关上一道门,打开了一扇窗
文/赵元波
中国人自古信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读书中举做官才是人生的终极追求,所谓“学而优则仕”。清朝康熙八年(1669年),安徽仙源县举人王致和进京赶考,名落孙山,滞留京城,这已经是他第四次会试落第了,想起经年累月的寒窗苦读现在却一事无成,王致和不禁悲从中来。
闲居会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欲返归故里,交通不便,何况盘缠皆无,无颜见江东父老;欲在京攻读,准备再次应试,又距下科试期甚远。无奈只得在京暂谋生计,以期下一次的会试中榜上有名。京城米贵,白居不易,况一书生乎!好在小时候曾在老家帮人做过豆腐,没想到,这个技艺在此时帮了他的忙。为了生计,他在北京的安徽会馆附近租房制作豆腐,白天沿街叫卖,晚上在狭小的住房里读书。生意还过得去,王致和过着亦商亦读的日子。
一次,豆腐做多了,当天没有都卖出去,剩下了不少。这可怎么办呢?时值夏季,卖剩的豆腐很容易发霉变质,王致和急得抓耳挠腮。为减少损失,他索性死马当活马医,将豆腐切成小块,稍加晾晒,配上盐、花椒等佐料,腌在坛里。他想,这样兴许还能减缓豆腐发霉,反正这些剩豆腐无法去卖了,可留着自己当一餐饭吃。
之后,他歇伏停磨,一心攻读,渐渐把此事忘了。
秋风吹过,王致和重操旧业,猛地想起了那些腌在坛里的剩豆腐了,他苦笑了一下,估计早不能吃了。他不经意地打开坛子一看,果然这些豆腐已呈青绿色,且臭气扑鼻,弃之可惜,不知这东西能不能吃?他弄下一块儿用舌头舔了舔,觉得有点咸,有点粘,可吃起来臭里透着香,香味浓郁、鲜美。他干脆又弄下一小块儿尝尝,越吃越觉着好吃。
王致和甚感惊奇,于是把坛子里腌制的这些豆腐拿出几块送给同乡品尝,谁知大家也都一致赞好,无不称奇。真是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王致和喜出望外。
正好此时王致和已经对那些味同嚼蜡的八股文厌倦了,与其将来当一个寻章摘句、死板教条的腐儒,不如在臭豆腐上大做文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条条大路通北京,臭豆腐这条路也许是最适合自己的路,让科举功名见鬼去吧,老子从此要在商海驰骋了!
放弃仕途的王致和,从此专心做起“闻着臭,吃着香”的臭豆腐来。此物别具风味,价格低廉,开胃下饭,老少咸宜,销路逐渐打开,生意十分兴旺,财源广进。
康熙十七年(1678年),王致和在前门外延寿寺街路西购置了一所铺面房,开起臭豆腐作坊,前店后厂,自产自销,取名“王致和南酱园”。不久,臭豆腐的销路扩大到东北、西北、华北各地,王致和臭豆腐“臭名远扬”,他乐得合不拢嘴,赚得盆满钵满。
王致和多次改进他的臭豆腐的'质量,声望更大,清末传入宫廷。慈禧太后秋末冬初也喜欢吃,被定为御膳小菜,按其形状、颜色取名“青方”。臭豆腐被定为“御膳小菜”后,身价倍增。
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却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古语说:“东方不亮西方亮”,“老天饿不死瞎眼的鸡”。遇到困难时,换一个角度,让思维转个弯,就会出现峰回路转的机遇,达到柳暗花明的效果。上帝在给王致和在科举之路上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却在商海里给他打开了一扇窗,由此中国历史上少了一个腐儒,却多了一个“中华老字号”。王致和当年弃科举而自主创业,并打出了一片崭新的天地,其发家历程,对今人选择人生道路也不无启迪。
炫耀就像天上的流星
文/赵元波
唐太宗李世民喜爱书法,尤其酷爱王羲之的字,他听说王羲之的书法珍品《兰亭集序》藏在王羲之的第七代孙王智永的弟子辨才和尚那里,便多次派人去索取,可辨才和尚知道那是稀世珍品,皇帝要了去那可是有去无回,因此始终推说不知《兰亭集序》真迹下落。李世民看硬要不成,不好强取。常常以不能得到“兰亭”觉得遗憾,房玄龄就推荐了当时做监察御史的萧翼给太宗,认为此人才智足以取得“兰亭”。
萧翼是梁元帝的孙子,也是南朝世家皇族之后,雅好诗文,精通书法。
这天,他装扮成书生模样,带着宫里收藏的几件王羲之书法杂帖游山玩水,路过永欣寺,拜见辩才,去与辨才接近套近乎,寻机取得《兰亭集序》。
萧翼对书法也很有研究,和辨才和尚谈得很投机。待两人关系密切之后,萧翼故意拿出几件王羲之的书法作品给辨才和尚欣赏。辨才看后,不以为然地说:“真倒是真的,但不是最好的,我有一本真迹倒不差。”萧翼追问是什么帖子,辨才神秘地告诉他是《兰亭集序》真迹。萧翼故作不信,说此帖已失踪。辨才从屋梁上取下真迹给萧翼观看,萧翼一看,果真是《兰亭集序》真迹,随即将其纳人袖中,同时向辨才出示了唐太宗的有关"诏书"。辨才此时方知上当。辨才失去真迹,非常难过,不久便积郁成疾,不到一年就去世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很多时候,我们往往只看到了目标、希望,看到了外在的条件,而忽略了自身的弱点,弱点就像是影子一样跟随着我们。晴朗的夜空,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颗颗璀璨夺目的流星从天际划过,每当这时,大人们就说:流星一旦在灿烂的星空开始炫耀自己光亮的时候,也就结束了自己的一切,炫耀跟流星是多么相似。
致敬孔乙己
鲁迅在小说《孔乙己》中塑造的孔乙己,是个让人过目不忘的经典形象,而且小说本身还被选进了中学语文课本。在鲁迅笔下,孔乙己是一个可悲又可笑的读书人,在当时的社会里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他非常穷,没钱到“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只能与“短衣帮”一起站着喝酒,然而他却坚持穿长衫,保持自己读书人的身份,明明是偷书,却硬要说“窃书不能算偷”,以维持读书人的体面,甚至最后被打断了腿,也还要让别人“不要取笑”,只是眼色“很像恳求掌柜”,嘴里却一直没有服软。而在鲁迅看来,他最为可笑的一点是,虽然他知道“茴”的四种写法,但这些学问都是没有用的,他完全是这个社会多余的人,他“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这些年我越来越清醒地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知识分子,再慢慢回想起孔乙己来,就越发觉得和孔乙己的心离得很近,甚至是尊敬。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孔乙己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仍然保持了一个知识分子的品节,就算他偷了书,也不是什么大罪。他的坚守,就像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一样,显得弥足珍贵。我们今天已经见不到曹雪芹了,但仍能从他的作品去理解他。我觉得,如果我能穿越到清朝拜会曹雪芹,他的形象大概一定也和“孔乙己”差不多的,苦苦地坚守着读书人的趣味和本分。
我特别感到遗憾的是,鲁迅在嘲讽孔乙己的时候,完全没有同样作为读书人的同情。鲁迅当年“弃医从文”,写新小说,搞新文学,在那个时代是时髦的。无疑是迎合了时代的潮流,因此他读书,的稿费很高,日子过得很不错,就相当于那个时代的畅销作家。而孔乙己显然就是落伍文人的代表,没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那么鲁迅的成功是不是可以当做他居高临下俯视孔乙己的资本呢?
我觉得不是这样。每个时代都有新学问、新风气不断问世,其中有一些恰好是迎合当时市场需求的,因而研究这些学问的人会变成当时的成功者。而那些不受欢迎的学问,像“茴”字的四种写法,就像鲁迅所认为的没什么价值,只是它们恰好不符合当时的市场需要而已。我不评价孔乙己的坚持是对的还是错的,但我至少可以肯定是值得尊重的,至少不能借那些“短衣帮”之口嘲笑的。如果孔乙己真有其人并能活到今天的话,可能就会到“百家讲坛”讲《说文解字》去了,搞不好比鲁迅还火。
知识分子是以研究创造传承知识为职业和生存手段的。有的知识可以直接变成看得见的社会效益,比如建筑工程、医学这些实用性很强的学问,但也有很多知识并不能直接转变为社会物质财富,却是社会文明的必要组成部分,就像唐诗宋词,《二十四史》,或是《说文解字》,甚至是“茴”字的四种写法。在我看来,虽然孔乙己的学问没有受到当时那个时代的欢迎,但他坚持了他所认为重要的东西,坚持了他所认同的读书人的本色,他从没有伤害过别人,只是希望别人不要取笑他。
鲁迅试图把这样一个旧式读书人写得像小丑一样。“孔乙己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当鲁迅写到这里时,未必心中没有一丝悲悯,但就像他眼中的中医都是骗子只会兜售原配的蟋蟀,孔乙己即使是一个悲剧人物也是活该的,他们OUT了,直到“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似乎笔下才舒了一口气。这并不奇怪,他是一个绝对的,狂飙突进式的人物。在理解传统方面,鲁迅的维度是简单的,革命性的,向前看的。
我年幼时也曾经觉得孔乙己很可笑,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能感受到作为知识分子的标准,孔乙己身上固执的、纯洁的、银子一样可贵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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