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民间企业融资

什么叫做民间企业融资

  民间融资从传统渠道上讲,可分为直接融资、民间中介融资渠道。从方法上讲可分为个人借贷融资、企业拆借融资、标会集资融资、投资服务公司融资、民间钱庄融资、互助基金会融资、担保机构融资等。经过策划,民间融资还可以有以下创新渠道与方法,如个人委托贷款、企业委托贷款、商会协会融资等。且如果在合适的金融政策环境下,通过以上渠道与方法,民间资本是完全可以用好、用活,可以阳光操作、良性循环,对正规金融形成一个有益的补充,从而真正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服务!

  但是近期连续有消息报道,今年以来持续调控的货币政策累积效应开始逐步显现。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控制全年信贷额度使得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众多企业和个人纷纷寻求民间借贷资金,民间借贷利率普遍上浮,近期甚至出现100%的高额年息。4月以来陆续开始有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的事件被披露。西安日报报道: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了西安多家民间借贷机构发现,年息普遍为30%~50%,而一些机构甚至给出了超高利率240%,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消息。这些明显的违法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投资理财讲师张雪奎认为,仅仅制裁限制是不够的,最好的方法是引导这些资金借贷合法化,服务社会创造价值。

  民间融资是长期、自然、客观存在的,生存的空间是很大的,发展的速度也很快。通过一定的策划和组织形式,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合法操作,民间融资是可以合法化,也能得到法律保护。也只有合法化,民间融资才能长盛不衰。这是投资融资专家张雪奎教授,今年4月在清华大学总裁班授课时的说法。当时就有人提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民间融资怎样运作才合法化?

  第一:从借贷主体入手规范化。融资主体,即公民之间的正常借贷是允许的,但公民之间的借贷也是有法律限制的。比如说,只限于在特定对象中进行,而不能向非特定对象融资。如公开向非特定的多数人融资,就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罪”。

  第二:利率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化:民间借贷利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4倍以内,法律是予以保护的',超过了就不保护,但也不是完全禁止的行为。只要公民之间相互信任,自觉遵守相互约定的条款,国家也没明文“禁止”,只是这种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第三:借贷契约规范化。民间借贷契约要有完整的约定,期限、利率、抵押物品或保证人、见证人。完整的契约,将会使借贷双方更加谨慎。比如没有期限,那么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即要求还款时,债务人必须马上履行,这对债务方不利。另外还要约定不履行契约诉讼地点,最好是当地民事调解委员会调解,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第四:个人对企业借款。个人对企业的借贷,个人借给企业,在法律上是许可的,但是要注意,除了契约完整外,还要在借款契约上要清楚表明用途。借款用途不清晰,会造成非法集资的情况。

  第五:企业对个人借款。从法律上讲要分情况:如果企业出于帮助员工个人生活需要,则合法,法律是保护的;但如企业对个人的非法集资、或以盈利为目的借款,法律就不保护。变通方法可以是向个人订购产品预付款等方法进行变通。

  第六:企业之间的借贷。企业之间的借贷在法律是禁止的。如企业都能相互自由借贷,那还要银行做什么?!企业之间的借贷情节严重的,有可能陷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罪名中。所以,企业之间的借贷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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