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方式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方式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方式
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1、一是自己办,即由您自行办理。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和内容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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