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量化考核制度(通用5篇)

师德师风量化考核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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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德师风量化考核制度1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长由陈智校长担任,学校全体行政人员及各教研组长构成小组成员。

  二、考核细则

  1、劳动纪律

  ①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各种教师会议等学校具体要求到会的场合。每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或不守会议制度每次扣0.2分。

  ②每旷课一节扣1分,每旷工一天扣3分。

  ③未经许可,擅自调课,每调课一节次扣主动调课者1分,扣被动调课者0.5分。

  ④每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越过30天(法定假日除外),事假、病假每越过一天扣0.5分。

  ⑤自觉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以到达大操坪为准),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⑥上班时间在教室内抽烟或在办公室进行文娱活动的,每次扣1分。

  2、政治理论学习

  ①凡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培训或学习,每次都必须有笔记,每缺少一扣1分。

  ②凡学校要求上交的政治理论学习心得或论文,每缺交一次扣1分。

  3、思想道德素质

  ①凡体罚学生(动手动脚打学生),驱赶学生出教室,拒绝学生进教室等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②歧视排挤后进生,从而造成其逃学退学等不良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③道德败坏,男女作风、猥亵玩弄异性学生的每次扣10分。

  ④利用打牌打麻将,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等活动的每次扣5分。

  ⑤未经学校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的,擅自在校外办班或兼职的,每次扣5分。

  ⑥教职工个人乱收费,乱替学生订学习和生活用品的,每次扣5分。

  三、补充规定

  ①本考订制度总分为100分,各小项扣分均不封顶。

  ②凡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者,该教师的年度考核则视为不合格。

  ③凡考核结果得出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岗,也不能参与其他评优评先。

  ④本制度解释权为学校行政。

  师德师风量化考核制度2

  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职工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行政领导评议和扣分三部分组成。其中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学校领导评议占40%。

  三、教职工民主测评:任课教师由教研组长组织本组全体教师打分,行政领导和未任课的行政后勤人员由全校教师打分。

  四、学校领导评分: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包括工会、少先队负责人,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打分测评。

  五、在教职工民主测评和学校领导评分两项合计得分的基础上,再按以下几方面实施扣分后,为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内造成影响扣2分,在县内造成影响记零分。

  2、教职工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被公安机关处罚,视其情节和影响扣1至5分。

  3、教职工由于工作失职出现问题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扣1至2分,受到县通报批评扣2至5分。

  4、由于失职造成学生较大安全事故,责任人视其责任扣2至5分。

  5、全学期迟到早退超过五次,超一次扣0.5分,有一次无故旷工旷课扣2分。

  6、不服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有一次扣1至2分,情节严重者加倍扣分。

  7、在校内挑拨是非,扯筋闹架视其情况扣1至3分。

  8、师生反映的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上级有关规定的问题,一经查实,酌情扣分。

  六、根据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按40%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取够优秀人数。

  七、师德考核总分为15分,低于5分者为不合格,其余为良好。

  八、师德考核得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师德师风量化考核制度3

  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职工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学校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估和日常检查扣分三部份组成。其中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学校领导评占40%。

  三、教职工民主测评:由领导组织全校教师打分。

  四、学校领导评分: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工会小组长、教工代表组成考评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打分测评。

  五、教职工民主评议和学校领导评分两项合计得分的基础上,再按以下几方面实施扣分后,为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

  六、本项考核实行领导、教师民主评议,综合评分并参考平日检查记录。

  七、本考评在学校教师百分考核中,占总分(8分),发生违纪情况,按规定从8分中扣分,扣完为止。

  附:扣分的`有关规定:

  1、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和学校各类学习者每缺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

  2、政治学习笔记不少于三千字,有内容、有题目、有日期,每少一项扣0.1分,每少一千字扣1分。

  3、道德修养差,不能依法执教,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扣1至3分。

  4、不执行素质教育的有关规定,每发现一次,扣0.5分。(参考素质教育责任状)

  5、违反学校安全责任状的有关条款,每有一项,扣0.5分。(参考安全工作责任状)

  6、发现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或发现外人殴打勒索强迫学生不制止不反映者,发现学生出现意外而不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解决或上报者扣3至5分。

  7、故意挑拨他人关系引起或激化矛盾,相互诋毁或打架等,责任人视情节扣2至3分。

  8、教师之间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至2分。

  9、上课期间开手机、抽烟,每有一次扣0.5至1分。

  10、不尊重学生人格,讽刺、挖苦、侮辱学生,每一次扣1至2分。

  11、教师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推销商品,乱推荐任何课辅资料,不准组织收费性辅导学生的活动,每一次扣2分。

  12、教师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上课,每一次扣1至2分。

  13、教师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和邪教活动,每一次扣2分。

  14、全体教工都有教育学生的责任,严禁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的思想,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每有一次扣1分。

  15、班级学生出现重大违纪事件或事故,班主任和当事人各扣0.5分。

  16、工作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对部分工作或比赛项目寻找各种理由回避拈轻怕重,视具体情况扣2—4分。

  17、升旗、集会,班主任随班级活动,其他教师自动到位,做学生的表率,否则每人次扣0.5分。

  师德师风量化考核制度4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激发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实现教师考核的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采用集中辅导方式进行师德培训。要求有讲义,教师有听课笔记。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记好自学笔记。

  二、参加学习先签到,中途离开要签早退,听课时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认真记好学习笔记。

  三、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师德培训,履行各自职责。

  四、建立师德培训记录档案及考勤表。教师不得任意请假,无故迟到、早退,绝对禁止旷工。

  五、通过培训每位教师必须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六、按时完成学习培训作业。

  七、学校随即对师德进行考核,年终总评,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晋挂钩。

  八、每年评选一次师德先进教师,及时予以表彰。

  师德师风量化考核制度5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督促教职工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行风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为其年终考核奖惩、职称晋级、聘任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的对象:全体教职工。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条、考核内容: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等内容。

  第三条、此项工作归于校长和师德考评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和审定。

  第四条、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

  第五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

  1、有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工作懒散,不负责任,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工作任务,对学生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一推了之。

  3、歧视、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4、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5、行为失检,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有损师德要求的行为,如:

  (1)让学生或通过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2)以捞取钱财为目的,私自或相互介绍迫使学生接受家教。

  (3)侮辱猥亵学生。

  (4)违反规定,私定复习资料。

  (5)参与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教师基本要求

  1、教师结合课内外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培养。

  2、所教班级的学生能遵守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方法和学习习惯,严谨而亲切的教风受到学生的称赞。

  3、经常与班主任、学生家长联系,主动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班主任、家长的评价好。

  4、关心爱护后进生,重点帮教的学生进步明显,效果好,并有记载。

  5、随时随地制止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并能及时向学校、班主任放映情况,协助处理。

  第七条、考核结果处理

  1、学校在教师评比先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培训学习时,要充分利用师德考核结果。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该年度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在评优、晋升时优先。

  3、对师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提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学校要对其进行及时劝诫,经劝诫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4、如严重违犯师德师风者,按上级有关文件严肃处理,直至待岗、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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