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法学院简介

  1928年安徽大学始建之初即设有法学院,下辖法律、经济等系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法律系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等校。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地方综合性大学中率先恢复重建法律系。陈盛清、汪汉卿、易俊、王源扩等先后担任系主任。1996年成立法学院,王源扩、李明发曾担任院长。现任院长程雁雷。
  学院拥有办学层次齐全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法学本科专业一个,2007年获教育部批准建设的国家特色专业。自1982年起,由陈盛清、周枬、陈安明、朱学山、王榕等著名教授领衔,招收数届法律史、民法、行政法、国际法、经济法等专业硕士研究生。2005年获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覆盖法理学、法律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8个法学二级硕士点,其中法律史学专业拥有单独考试招生权。1999年获得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成为教育部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2005年获经济法学二级学科博士授予权,2008年设有经济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11年4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增列为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
  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67名,其中专任教师59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9人,副教授2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3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9人;有国外留学与进修背景的教师7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3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模范教师一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一人,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奖一人;安徽省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4人。
  学院设有法律史、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8个教研室和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经济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教学团队。学院有“211工程”三期建设创新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等质量工程项目10多项。
  近年来,学院共获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省部级项目30多项,横向委托研究项目10多项。出版学术著作和教材3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10余项。已故罗马法泰斗周枬教授的《罗马法原论》曾获国家教学优秀成果奖。学院出版有《安徽大学法律评论》。学院加强对外学术交流,承办国内国际以及区域性的学术会议近10场。
  30多年来,学院为国家和地方的法治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教育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应有贡献。“十二五”期间,学院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根本,走“人才强院、科研强院、质量强院、特色强院”之路,奋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安徽大学在建校百年之际基本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大学做出法学学科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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