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消防员公告
招聘消防员公告
招聘消防员公告1
根据《xx年黄龙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对象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为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1、时间:xx年1月24日上午10:00。
2、地点:黄龙县体育中心(石堡镇城东体育场)。
三、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的标准、项目和方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项目:
男性: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10米ⅹ4往返跑、1000米跑。
女性:屈膝仰卧起坐、10米ⅹ4往返跑、800米跑。
体能测试方法:
1、立定跳远测试方法: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每人跳两次,记录成绩最好的1次,登记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单杠引体向上测试方法:当听到口令或哨音时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或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计时3分钟,听到计时结束哨音或口令后停止测试。
3、屈膝仰卧起坐测试方法:考生全身仰卧于地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考生起坐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计时5分钟,听到计时结束哨音或口令后停止测试。
4、10米x4往返跑测试方法:考生用站立式起跑。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当考生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5、1000米(800米)跑测试方法: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完成1000米(8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当考生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二)体能测试项目中,立定跳远测试次数为2次,其它测试项目测试次数均为1次。
(三)体能测试实行单项淘汰制(即当前体能测试项目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项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在成绩单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带离考场)。
四、体能测试流程
1、考生签到。
2、根据考生报名序号发放号码布。
3、测试。
男性测试顺序:按照第一项立定跳远、第二项10米x4往返跑、第三项1000米跑、第四项单杠引体向上的顺序进行测试。
女性测试顺序:按照第一项屈膝仰卧起坐、第二项10米ⅹ4往返跑、第三项800米跑的顺序进行测试。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于xx年1月24日上午9: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佩戴口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黄龙县体育中心(石堡镇城东体育场)报到。证件无效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参考人员须认真熟悉测试项目的规则、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测试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服从现场指挥。
3.体能测试采取封闭式管理,只允许参考人员本人进入测试场地。进入场地后,未经允许参考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参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4、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5.如考生对判定的成绩有异议,应当场提出,经现场仲裁后,以仲裁结果为准,过时不再受理。
6.因特殊情况(如天气原因)影响部分项目测试时,现场通知该项目测试时间。
7、体能测试系运动项目,考生应准确把握自身身体状况,并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考试,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8、体能测试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附:xx年黄龙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资格审查合格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
黄龙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1月20日
招聘消防员公告2
为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容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对象为优秀社会青年、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生、B2驾驶资格从业人员。主要从事火灾防控、灭火救援和抢险救援、消防车辆驾驶、执勤战备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客观、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的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条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范围。面向广西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五)年龄条件。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25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体育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类、车辆维修学科类等专业,B2驾驶2年以上驾驶经验或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解放军、武警部队的退役人员以及有体育特长人员(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七)身体要求: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九)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
(1) 《容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
(5)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中共党员须提交相关证明。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2)-(3)-(4)-(5)项证件材料验证后退回原件只收复印件。
3.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
5.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6.报名地点:容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保障站;杨梅专职消防队;黎村专职消防队;灵山专职消防队;石头专职消防队;十里专职消防队。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和复审。初审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
2.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材料,报大队领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31日。
(三)体能测试及面试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成绩划定为(合格与不及格):3000米中长跑(17分内合格)、100米跑(16秒内合格)、引体向上(8个合格)、双杠臂屈伸(8个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容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容县消防救援大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笔试、体检、考察程序。
3.笔试组织
笔试工作由容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容县消防救援大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知识储备岗位的常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消防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同分处理办法。如遇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体能成绩优秀者;②学历高者;③有B2驾照或者有专业特长者或者获奖励(荣誉)层级高者、次数多者优先。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由招聘单位商议决定。
(四)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以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由容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做好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以公示、聘用,同时按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办法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考察。
(六)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大队领导研究,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容县消防大队公告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和待遇
1.聘用:本次招聘为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考核不合格试用期延长1个月,最多延长1个月。消防员按照消防救援队生活管理;择优推荐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以及地方事业编制消防员;专职消防队员均可在队学习各种器材装备技能,择优推荐学习驾驶技能及报考B2驾照。
2.工作性质及聘用待遇
(1)基本工资:城区(2200)乡镇(2000)+工龄工资(第2年至第4年每年增加100;第5年至11年每年增50)+级别工资(每晋升1个等级增300)+日常绩效(200)+业务技能绩效(1500)+灭火救援绩效(夜间出警每个小时补助10)+岗位工资班长(1000)副班长(600)文书(300)城区驾驶员(400)乡镇驾驶员(300)装备技师(200)营房基建员(300)+岗位证书三级(100)二级(200)一级(300)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证书(100)+五险一金=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
(2)待遇:包吃住,被装满一年工龄均免费发放,每月带薪休假7天(其余时间24小时在营区内执勤战备),工作年满一年后购买住房公积金并享受每年10天带薪休假,表现优秀者月工资均达5000元以上。
3.其他:
(1)以上岗位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住宿、服装、伙食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供给,由招聘单位负责。
(2)入职后单位为聘用人员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满一年后为聘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录用。
(3)入职1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健康体检。
(4)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可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享受子女入学入托、工会、各类优先等福利待遇。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和面试其他相关环节程序中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
招聘消防员公告3
为进一步满足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战勤保障需要,提升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救援保障能力,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战勤保障任务、重大灾害事故处置及特殊勤务、跨区域救援保障等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xx年第四季度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面向社会人员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人,限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共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心理健康,体检基本符合军队《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有机动车机械维修、厨师、电工、体育、文艺、计算机、通讯及仓储管理特长的优先。
(二)岗位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和特殊专长的可放宽至35周岁(截止至20xx年11月1日)。
三、工作地点
经选拔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将开展为期3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工资按照20xx元/月的标准执行),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在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1188号)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日上午9时止。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本次招录包含线上、线下两种报名方式。
线上方式:报名人员微信添加浙江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公众号,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栏,填写《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见附件1),将填好的表格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证(退伍军人)和个人简历的原件照片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464613591@qq.com。
线下方式:将报名资料交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1188号)(学员管理科收),咨询电话:0575-88226067、13625730170。
报名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2)应聘报名表、简历原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两张;
(4)退伍军人需一并寄送退役证复印件。
(5)驾驶证、电工证或厨师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结束后,支队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短信通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短信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三)体能和心理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跑、1500米跑、俯卧撑(单项不合格予以淘汰)。
2.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心理测试(测试不合格予以淘汰)。
3.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四)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军队《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对应聘对象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社会表现等进行审查。
五、福利待遇
(一)管理模式
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执勤备战。
(二)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培训期间不安排休假,签订劳动合同后:
(1)绍兴籍队员或配偶在单位驻地的其他队员,每工作5天休息2天,不再安排休假(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2)非绍兴籍的队员每年享受休假59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路途时间),路费自理。队员在未休假期间,每周在单位驻地休息1天(休息时间为上午8时起至晚上就寝止),计入休假天数。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单位组织的B证和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舟艇船舶驾驶等技术培训,支队给予相应的补助。
6.因执勤备战等重大应急任务不能休息,予以补休。
(三)工资薪金
按岗位设置薪酬:
战斗员岗位:约4500元-5500元/月。
通讯员岗位:约4600元-5900元/月。
执勤车(战保车)驾驶员岗位:约5800元-7800元/月。
因工作年限、岗位职务不同有所差异,且逐年递增。
另外:
1.队员每期合同期满给予相应奖励。
2.每年对已婚及已婚已育队员家属给予慰问。
3.考核通过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三级、二级、一级)每月分别给予等级补贴。
4.国家法定节假日每人给予补助。
5.高温补助时间(6-9月)每人每月经费补助。
6.根据岗位不同分三档给予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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