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的反义词

  抛弃 pāo qì,[abandon;forsake;cast away] 扔掉不要;丢弃,抛弃了过去的那些老框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抛弃这个词的反义词和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

  反义词

  迷恋( 注释: 过分喜爱,难以舍弃:迷恋音乐|想起了青纱帐,我怎能不迷恋甘蔗林的风光! )

  拾取

  

  明 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第三十六回:“重耳见了,呵呵大笑,曰:‘吾今日入晋为君,玉食一方,要这些残敝之物何用?’喝教抛弃于岸,不留一些。”

  蔡东藩 《清史演义》第一回:“到十个月后,竟产出一男,不但状貌魁奇,并且语言清楚,佛库伦不忍抛弃,就在家中抚养。”

  巴金 《沉默集·春雨》:“她在家里本来过得好好的,却抛弃了一切来跟我。”

  权抛弃,在《物权法》上,即抛弃对物的占有权。抛弃物属于无主财产一类,是指所有权人自愿放弃其所有权的物。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物有处分的权利,可以实施抛弃行为,自愿放弃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使抛弃物上不存在任何既有权利。对所有人自愿放弃占有、使用,弃置于公共场所或垃圾集散地等处的物品可以被认定为抛弃物。典型的抛弃物为被当作垃圾扔掉的废弃物, 拾荒者可以取得废弃物的所有权。

  抛弃应遵循的原则

  权利人表示了抛弃的意思,且不会因抛弃而妨碍他人,因此可以发生抛弃的效力。

  抛弃的法律后果

  抛弃物属无主财产,其上已不存在任何所有或占有权能,即既不属于“公”,也不属于“私”,而是一种无主状态, 民法上对其一般采用先占取得原则。

名师点评:

文章很有说服力,也发人深思。从写作上来说,文章融情于景,边绘景边抒情,主题凝炼、集中,议论深刻、有力,读起来深受教益。 全文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语言华丽而不失韵味,行文流畅,将秋叶与黄昏人生巧妙的结合起来,作者借景抒情,托物咏志,很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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