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言语行为理论
论言语行为理论
论文摘要:20世纪初,西方出现了研究语言学的热潮。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他认为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不应是词和句子,而应是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美国语言学家塞尔系统地修改了言语行为理论,除了认同言语行为是语言的最小单位,还发展了奥斯汀的观点,并提出了“问接言语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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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 塞尔间接言语行为
0引言
言语行为理论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在他的著名哲学著作《怎样用语言做事)(HowtoDoThingswithWords)里提出的。一经提出,就在语言哲学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书中不仅探讨了语言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地研究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说话本身为何就是一种行为。他认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不应是词和句子,而应是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然而,由于奥斯汀英年早逝,他的理论并不够系统和完整。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在批判继承奥斯汀理论的同时,系统地修改了言语行为理论,为言语行为提供了语言哲学的理论基础,并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而使言语行为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1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尽管早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言语行为这一提法就已经被人类学家林诺夫基、美国语言学家布龙菲尔德、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华生等人所使用了,但现代语言哲学意义上的言语行为的概念却是奥斯汀最先提出的。奥斯汀通过对人的言语行为的研究,建立了言语行为理论。他开始明确地把话语分成了述谓句或指陈性的语句以及施为句或有施事能力的语句。奥斯汀的研究重点是施为句。施为句一般都含有许诺、道歉等的动词。施为句的主语是说话人,表达以上功能的言语行为动词用一般现在时。为了使言语中的行为得到真正实施,奥斯汀认为必须满足三个大的`恰当条件,否则就是不适宜的言语行为。这些条件是:①必须存在允许某种人在一定环境下说某些话并且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双方都接受的既定模式,而且特定的人和环境必须适于这种既定模式;②所有参与言语行为者都必须正确而完全地遵照这种行为模式;③说话者必须言自内心而且言出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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