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师的职业简介

景观设计师的职业简介

  景观设计师是掌握多方专业知识及技能复合型人才,从事景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室外空间环境创造等方面工作的专业设计。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部分资料,希望对大家有用。

  1.1 职业名称

  景观设计师。

  1.2 职业定义

  从事景观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室外空间环境创造等工作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景观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空间想象力和创作力、表达能力、计算能力,色觉和形体知觉正常,肢体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的培训期限,应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景观设计员不少于320标准学时;助理景观设计师不少于320标准学时;景观设计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高级景观设计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景观设计员和助理景观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景观设计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景观设计师和高级景观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需要的标准教室,具备20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际技能操作的设施。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景观设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景观设计员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体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景观设计是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景观规划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模拟操作考核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高级景观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分为1:10,且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7,且每个考场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名。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 min;专业能力考核时间:景观设计员不少于240min,助理景观设计师不少于240min,景观设计师不少于210min,高级景观设计师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计算机教室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在具备相关的用具和设施的场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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