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管理制度

股权管理制度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此处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行为。

  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有权拒绝任何股东违反本办法、《公司章程》、《公司法》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无理要求。

  公司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公司应该建立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各法人股东的公司经济性质、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登记各自然人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应该每周一开始工作时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核对公司股东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变更登记股东名册。公司认为本公司的股票出现异常交易情况时,必须即时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核对本公司股东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变更登记股东名册。

  公司应该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时间和程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并及时通告各股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应该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只对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的事项进行决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在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公司股东。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公司应该事先制作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并由出席会议股东签字。

  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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