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廉租房办理条件

尤溪廉租房办理条件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尤溪廉租房办理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尤溪廉租房办理条件

  农村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在城区申请人家庭必须同时满足(一、二、三)个条件:

  (一)人均年收入在我县最低保障标准的3倍以内,低收入家庭人均资产在2.5万元以内的。

  (二)申请家庭无住房或者面积低于13(含)平方米的。

  (三)在县城区有常住户口。

  (四)单身大学生在我县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本人及其家庭在城区无自住房的。

  (五)女方离异后户口寄在父母家庭满3年以上没有自住房的也无产权过户记录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廉租房:

  1、申请家庭成员已经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和有商业店面的(残疾人自营的店铺无其他住房的可以申报);

  2、申请人家庭成员有机动车辆的(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的士);

  3、企业法人或者参与企业入股的;

  4、申请人将原有住房过户、赠与给子孙造成自身没有住房且未满5年的;

  5、房产在二级市场交易未满1年的;

  6、离异未满1年的。

  申请程序

  申请人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机关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如实提供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住房证明原件、婚姻状况、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大学生)、低保复印件、残疾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要求与原件核对)。

  社区居委会或者机关单位收到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要认真对申请人家庭按照规定内容进行初审公示并作出审核意见。

  初审通过后由申请人将材料送县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后通知申请人,把材料送县民政局进行资产联审并出具意见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确认入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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