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符号任意性和象似性的分析比较

语言符号任意性和象似性的分析比较

  任意性和象似性都是语言学家们在掌握大量语言现象并深入研究得出的成果,下面是小编搜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语言符号任意性和象似性比较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引言

  费尔迪南·德·索绪尔历来被誉为现代语言学和符号学的创始人。他首先提出了语言系统的本体研究,并提出建立符号学这一新的学科。他的思想极大地影响了语言学、符号学以及相关的人文科学的发展。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一书中,索绪尔提出了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原则,这一原则被索绪尔认定为语言符号的“两个头等重要的特征”之一。在过去的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内,任意性原则引起了许多语言学家的关注和讨论,在争论之中逐渐为广大语言学家所接受和认同。但同时,随着语言学和符号学的不断发展和研究的逐渐深入,有一些学者对任意性原则提出了质疑和反对,其中讨论最为广泛的是语言符号的象似性。

  任意性

  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连接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因此符号的定义是概念和音响形象的结合。其中符号表示整体,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语言符号是一种两面的心理实体。例如“树”的概念--所指,与拉丁语单词arbor的音响形象--能指,就构成了一个符号。任意性即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例如“姊妹”的概念与法语中s?ur的发音s-?-r所造成的音响形象没有任何内在关系。索绪尔认为不同语言的存在及语言之间的差别恰好证明了任意性。如果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不是任意的,那么不同语言对同一概念对应的音响形象应该是一样的,显然事实并非如此。索绪尔还认定任意性原则是头等重要的,十分肯定地认为“符号的任意性原则没有人反对”(索绪尔,1980:103)。但同时也指出,其他类型的符号如礼节符号并不一定同语言符号一样具有任意性,而是更多地由约定俗成的规矩确定下来。因此,正是任意性原则使得语言符号不同于其他符号系统而更有特点、更有研究的价值。

  索绪尔所谓的任意性并不是指说话者可以随意选择能指,而是指它的不可论证性,即无法论证为什么某一个能指对应某一个所指,因为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一旦一个能指与一个所指的关系确立下来以后,这个符号就被一个集体所认同并被加以规则约束,个人无法做任何的改变。在此基础上,索绪尔提出了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或相对论证性)的问题(索绪尔,1980:181-185)。他认为,“符号可能是相对地可以论证的”,但实际上这种可论证性也是相对而言的。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是索绪尔对任意性原则的扩展和完善,从词汇层面扩展开来,坚持绝对和相对的统一。

  索绪尔在提出任意性原则时,就已经预见到对于这一原则的建立存在着反对意见,并就两种可能情况做出了反应(索绪尔,1980:104-105)。第一种是拟声词,第二种是感叹词。

  综上所述,索绪尔提出的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原则有以下几个要点。首先,他的符号的定义主要指语言符号,尤其是语言符号中的词汇层面上的能指和所指的对应关系。其次,强调概念和音响形象的对应关系是任意的,并不否认其他类型的符号具有其他非任意性的特征。再次,由词汇层面上的任意性扩展开来,就有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或相对论证性)的区分。最后,拟声词和感叹词等语言现象并不足以否认语言符号存在任意性的事实。

  象似性

  象似性这一概念的提出与皮尔斯的理论是分不开的,因此要了解象似性就必须从皮尔斯的符号学思想入手。皮尔斯提出,“任何一个符号都是由媒介、指涉对象和解释这三种要素组成,这就是符号的‘三位一体’性质(王铭玉,2004:117)。”在皮尔斯的符号整体中,必须有三个要素同时存在,符号才能成立,即媒介关联物、对象关联物和解释关联物。这三种关联物自身又可以各自分成三种,组成一共9种排列组合,被称为“下位符号”.其中一种称为象似符号,是指“通过对对象的写实或模仿来表征其对象的,也就是说,它是某种借助自身和对象酷似的一些特征作为符号发生作用的东西,即在相似性的基础上来表示对象”(王铭玉,2004:120)。象似符号与指称对象之间的联系是约定俗成的,该类符号的代表有自然语言和各种标记系统等。(王铭玉,2004:402)由象似符号就引出了象似性的概念,王铭玉认为,“象似性可以理解为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自然存在着的符号解释者所感知到的一种相似性,而且这种相似性有程度上的差别”,“是指象似符号与其所指之间的可论证的相似关系”(王铭玉,2004:404)。然而,到目前为止,对象似性这一术语的确切定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不同学者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各有各的侧重点。沈家煊认为语言的象似性是相对于任意性而言的;严辰松认为“语言结构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们所经验的世界结构”;张敏认为“语言的形式和内容之间的联系有着非任意性、有理据、可论证的一面”;王寅认为象似性是“符号在音、形或结构上与其所指之间映照相似的现象”;王铭玉对象似性下的定义为“映照在语言符号系统单位和关系之间以及语言运用过程中的、被人感知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自然相似性特征”(王铭玉,2004:405-06)。

  根据象似性在不同的语言及同一语言的不同层次的不同体现,王铭玉将象似性分为三大类:影象象似性、拟象象似性和喻象象似性(王铭玉,2004:411-19)。其中影象象似性指语言符号的声音或外形与其所指之间有着自然的联系,主要体现为拟声词和象形文字。这一理论对于研究汉语语言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王铭玉,2004:422-26)这与汉语语言文字为世界上众多语言中较少见的象形文字不无关系。汉语语言文化的象似性倾向一直较高。首先在语音上,汉语中的拟声词十分丰富,语音结构方式也较多,使用叠字等手段达到尽量模拟现实声音的效果。其次在汉字形体上,象形、指事、会意3种造字现象都不同程度地体现出象似性,相关的例子也是不胜枚举。再次在诗歌艺术方面,赋、比、兴等手法的运用,使得诗歌艺术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魅力。随着对象似性问题的关注和研究的深入,许多语言学家逐渐接受了象似性理论的一些观点。尽管象似说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被学术界完全地接受,但是对这一理论的研究所具有的重大意义是不容忽视的。虽然在象似性与任意性之间存在着争论,但这类的争论和探讨对于语言学和符号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任意性VS象似性

  虽然有一些语言学家将任意性和象似性置于针锋相对的立场上,认为这二者必有一个是错误的,但是通过对二者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任意性和象似性并不是互相排斥和矛盾的两种观点。

  就符号的定义上来说,索绪尔与皮尔斯的观点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他们在各自认定的符号基础上所提出的任意性和象似性并不具备可比性。

  索绪尔的符号主要是词语层面上的关系,而皮尔斯的符号则是一个命题。(郭鸿,2004)由此可见,索绪尔的语言符号和皮尔斯的语言符号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他们各自体系内所体现出的原则并不适宜拿来进行比较甚至互相针对。

  同时,索绪尔的任意性原则强调的是语言符号形成最初的状态。所指和能指之间建立起关系是任意的,尽管随着语言的发展,这一关系被确定下来不能随意更改,但在初始时候的任意性是无法否认的。而象似性则更多地强调符号发展过程中,人们有意识地将具有相似性的二者连结起来形成对应关系。

  再者,任意性与象似性的适用范围也是不同的。从大的符号学的角度来说,象似性的存在确实可以找出许多依据,如一些语言学家就用象形文字和拟声词等违背任意性但符合象似性的语言现象来驳斥任意性原则从而支持象似性。而确实存在着这样的语言现象是任意性无法解释清楚的。但如果缩小到索绪尔所界定的符号定义上来说,概念和音响形象之间的关系用象似性来解释就说不通了,毕竟,语言学家们仍然无法解释“姊妹”的概念与s-·-(rsur)之间的联系究竟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可见,任意性与象似性都各有各的优势和不足,以二者中任一种原则来取代或者抨击另一种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结语

  通过对任意性和象似性的分析比较,我们可以发现这两个原则属于不同的范畴,各有其独特的角度和不同的适用范围,不能单方面地认定其中某一个是对的,而另一个是错的。任意性和象似性都是语言学家们在掌握大量语言现象并深入研究得出的成果,分别代表了索绪尔的语言符号学思想和皮尔斯的符号学思想。对于尚在不断发展的语言学来说,它们没有对错之分,每一种观点都有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可能。语言学家和语言工作者的工作就是通过不断的研究和探讨,促进理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费尔迪南·德·索绪尔着。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郭鸿。索绪尔语言符号学与皮尔斯符号学两大理论系统的要点--兼论对语言符号任意性的置疑和对索绪尔的挑战[J].外语研究,2004(4)。

  [3]胡壮麟编。语言学教程(修订版中译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王铭玉。语言符号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5]沈家煊。句法的象似性问题[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3(1)。

  [6]杨信彰。评索绪尔的语言符号任意观[J].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1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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