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5篇

为能及时快捷地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也为了能及时地保护大家的财物损失,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例文,希望你喜欢。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春节前后和清明节前后,第二段为国庆节前后,其中森林防火戒严期以上级规定为准,另行通知。

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完善预案、明确责任、措施到位。

目标任务:全年度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依法有效控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提倡文明祭祖,防止因燃放爆竹、烧纸钱、上香等行为引发火灾事故。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

1.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成

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组长,武装部长、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挂村工作组长、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等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充实。

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3.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在春节前、清明节前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各村、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加强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对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村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到上级的要求为止。

(二)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宣传栏、森林防火宣传牌、手机微信、QQ、等形式加强对《森林防火条例》和区政府发布的“禁火令”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坚决杜绝烧荒、烧田埂草等野外用火。防火期内宣传车坚持每天深入各村进行宣传广播,以加大防火宣传的力度。划分防火责任区域,明确护林防火责任。

(三)依法治火,严格管理,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

1.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林业站、村支两委和护林员要组成森林防火巡逻队,严肃查处各种违规野外用火,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决不姑息迁就,从源头上清除各类火灾隐患。

2.镇林业站要充分发挥护林联防队伍作用,合理安排调度专业护林员对所管辖的责任区实行全天候巡查,要保证每个自然村,重点地段有专人巡查,不留死角,并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时应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镇林业站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加强对护林员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奖惩措施,并督促其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加强责任路段巡查,确保防火安全。

3.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干部业绩挂钩,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

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

重点区域指:田边、公益林、林场、天台山景区等。

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

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四)完善预案,不断增强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

镇、村要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要求预案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五)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联防队伍建设。建立护林联防队伍,以护林员为主,各村及镇林业站实行联防联动,一旦发生火警,联防队迅速出动。

2.扑火队伍建设。成立由干部职工组成的扑火队和预备队,各村应成立10-20人的扑火预备队。镇机关干部在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在森林防火期内成立由护林员、村干部组成的森林防火巡逻队保证全天候对辖区内进行巡查。

4.做好扑火物资准备。镇村两级需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林业站森林防火器材库要有专人保管各种灭火器材,定期维修保养,并备足各类机械用油。

(六)加强信息沟通

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村、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信息,为领导提供有效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并安排好值班,全镇机关干部职工、村支两委负责人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七)后勤保障

扑火所需的车辆、对讲机、砍刀、灭火拖耙、饮用水、食品、手电筒等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配备提供,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

(八)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要按照森林防火值班表按时值班,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九)实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必须及时报告本辖区火情火灾情况。报告内容为:火情起数、起火时间、过火面积、损失及伤亡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迟报、瞒报、漏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扑救,并视情况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乡镇或林区的,要快速通报其他乡镇或林区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其他乡镇涉及我镇的火灾也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扑火队伍的各村。各村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并立即向镇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视火情迅速调动镇级扑火队,预备队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临时指挥机构的设立。火灾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负责扑救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同时成立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的指挥员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临时指挥所和指挥部要随时保持联络畅通。

4.安全保障。镇、村扑火队及预备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

(十一)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的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留守,经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同意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2.各村火烧迹地,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由林业站负责检查验收。如果不按时完成,待完成后再拨付公益林补助资金。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不折不扣把用“脚步丈量”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把森林防火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把坚持用“脚步丈量”抓好监管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林业局决定成立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林业局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综合协调,由易长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森林防火整治工作重点内容

检查、指导各镇办,各相关单位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防火宣传、防火物资储备管护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防火责任落实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是否对防火工作根据新形势修订完善防火预案,防火队伍是否健全,镇办与村(社区)、村(社区)与农户是否签订了防火责任书,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防火宣传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是否制定了森林防火宣传方案,方案落实情况,宣传效果情况,森林防火宣传牌设立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等;防火物资储备管护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物资管理是否规范,重要物资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会操作等内容。

(一)重点人群。对辖区内森林防火重点人群进行再摸排,及时建立台账做好监管,对已落实监管责任的重点人群要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各项要求,确保监管到位。

(二)重点设施。深入排查全县林区及周边供电设施、化工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爆材库、储油库、危化品库、卫星测控、矿山企业等重要设施的火灾隐患,防止因设施故障或管理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

(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城区森林公园、辖区内集中连片墓地、与森林紧密相连的集镇、林间村屯等重要部位的重大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四)重点区域。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重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疫木处置区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重点工程。主要包括重点林区在建工程现场用火隐患,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年4月12日至4月20日)。成立机构,制定印发贯彻《用“脚步丈量”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并动员部署,对标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全面做好排查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年4月21日至20--年7月20日)。督导各镇办,各相关单位组织专人全方位全过程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建立“一台账”、“三清单”(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清单),做到所有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林业局将联合县安委办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对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年7月21日至9月30日)。各镇办,各相关单位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梳理,重点看排查是否有遗漏,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用脚步丈量”,牵头领导要带头深入安全整治一线进行检查排查,积极配合检查督查。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森林防火整治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压实责任;要严格按照监管领域森林防火安全要求,对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所有森林防火隐患登记造册,按照隐患整改责任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夯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不流于形式,各项重大隐患全面排除。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林业局将实时组织人员对森林防火领域安全和环保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执行约谈、问责等制度,不断促进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及时上报信息。林业局森林防火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县专班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9月底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县安委办。

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月17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书面报林业局7楼县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中心;为摸清底数,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认真统计汇总后上报本单位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联系电话4822380。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依法治火”的理念,狠抓源头管理,以野外火源管理和宣传教育为重点,全面贯彻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相关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在山火扑救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提供生态屏障。

二、研判形势,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事关自然资源保护、事关生态环境、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由于“今冬明春”气候干燥,加之多年来实行封山造林后,山上灌木杂草茂盛,可燃物增多,导致火险因素上升;同时,随着乡村旅游不断盛行,进入林区游玩人员也随之增加,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并且烟花鞭炮、上坟烧纸等各种违章用火现象屡禁不止。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化解一切不利因素,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明确目标,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利用上户讲、广播、标语、发放宣传纸、微信等方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火扑火意识和紧急避险意思。一是中小学校负责每学期对中、小学生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法制课;并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督促和劝导家长不要野外用火,加强学生监管。二是各村要在本辖区重要地段设置固定宣传牌,在进山路口两侧醒目处书写和更新规范性宣传标语,各自然村宣传标语不少于2条。三是高火险期(9月初至次年4月底)晴天,每天要安排人员上山巡逻,铭锣员进村入户铭锣,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防火常识、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

2、加强火源管控。在森林防火期间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必须经过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后按照规定标准和要求方可用火。

3、加强重点人员和重点地段管控和隐患排查。对痴、呆、傻、聋、哑以及精神病患者、情绪不稳定和上山放牧以及思想不端正的木材贩子等人员,各村要逐一排查登记,实行严格监控;各村要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特别是进山人员、高压线走廊、山体中及山体周边拉电线等等)乡防火指挥部将不定期深入村、组、林区进行的防火宣传和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各村要按有关规定要求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山头和易发、多发火灾的山头要派人设卡设点,严看死守,并要开展“两清一开”活动,即:“清坟边、清林边、开设防火隔离带”。

四、健全组织,建立森林防火工作机制。

1、各村必须建立一支不少于15人的扑火应急小分队,准备3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2、乡、村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乡防火值班安排与党政办公室安排的干部值班表一致,防火期间全体乡、村干部、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

3、防火期内,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5时向乡防火办报告防火情况,有火情报火情,无火情报平安。

4、各村委会要随时督促检查组干部(组林长)和村监管员是否履职到位,防火重点时期的晴天每天巡山,并做好巡山日志,特别是在防火戒严期,要全天全路线巡护,确保辖区内防火安全,村委会对不能认真履职的及时向乡林长办报告并更换。

5、各村一旦知晓(包括发现、被通知等)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并在立即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现场扑救,如遇特殊火情或遇占坊、展坪、祝岗、端溪等地发生大面积火情,各村务必组织不少于10人的扑火应急队在半小时赶赴山火现场参与扑火。

6、发生森林火灾时,未经批准所有人员不得乱发火灾视频,如因乱发火灾视频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加强领导,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1、各村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必须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村书记(村负责人)任组长(对本村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副书记、民兵营长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切实领导做好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成立不少于15人应急扑火小分队,队长由村书记担任,副队长由村民兵营长担任,成员由村“两委”干部及年轻力壮的村民组成(名单上报乡林长办)。

3、压实责任,乡、村、组三级干部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制,既“全员出动”,又“分区域包干”。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挂村班子和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负责的山头,护林员分片责任区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山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凡是村辖区内山林发生火灾,一律按照分工责任区域追究其责任,对于村村交界等责任不明确的,将实行连带责任。

六、严格考核,细化森林防火工作目标奖惩

1、乡政府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责任制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2、对排查山林火灾隐患和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对村书记(负责人)、及驻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按上级部门考核办法,列入村级工作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

3、各村在辖区范围内每发生一次火点被区级通报,扣除挂组村干部2个月绩效工资;发生火点被市级通报的,扣除村书记2个月绩效工资、挂组村干部3个月工资,同时由纪委追究挂组村干部责任;发生火点被省级通报的,扣除村书记3个月绩效和挂组村干部5个月绩效工资,同时由纪委追究村书记和挂组村干部的责任。

4、乡、村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巡查、扑救等工作。乡、村储备物资包括:防火鼓风机、防火服、防火帽、打火把、镰刀、砍刀、手电等。

各村委会、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乡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森林防火力度、森林防火宣传和监管。按照《连城乡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全乡森林防火实施期为20--年9月至20--年8月底,如在森林防火期间未能履行职责,不坚守工作岗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即将来临,群众集中祭扫和野外生产性用火等活动将急剧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近段时间关于防灾减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于伟国书记、省政府唐登杰省长和李德金副省长关于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提倡文明祭祖,林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率达95%以上,确保清明期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主要任务:

(一)多措并举,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在坟山墓葬集中区域要设立醒目的防火告示牌,及时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摒弃扫墓烧纸钱、点香烛、燃放鞭炮烟花等陋习,大力推广鲜花祭祀、植树祭祀、集体共祭、网络祭祀、音像追思等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在墓葬集中区,督促有关部门应设置集中焚烧炉;墓地分散的,应引导祭扫人员自带焚烧桶,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要借助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二)防患未然,严管火源强化排查。清明节期间各村(居)、场暂停一切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对不听劝阻,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用火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处,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入林不吸烟。要加强对重点林区、坟场集中区和扫墓集中时段的巡查督导,特别是林区道路两侧、农田林缘、林区居民区、旅游区(点)、寺庙、林区电力电信设施周边等,加强设防,确保不留缝隙、不留空白,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各村、场护林员要坚守岗位,全力以赴,严防硬守。对于违规用火,要及时予以查处。

(三)严格值守,畅通信息。各村(居)、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妥善处置森林火警。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核查反馈。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清明期间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每日16时前向本镇报告当日火情。

(四)严阵以待,及时响应。要按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要求,认真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切实把扑火的组织、火场指挥、消防队伍、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等各环节工作全面落到实处。各村、场半专业队伍要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林业站报告,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要组织动员当地村两委及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协助做好火场清理和看守。

三、工作要求

各村(居)、场要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做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强化措施,抓紧抓好。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于4月15日前上报本镇办公室。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有效遏制人为火灾的发生,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年度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无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省林业局20__年10月25日召开的全省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省已进入秋冬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贯彻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市琅管委拟召开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毗邻地区森林防火联防工作会议,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琅琊山管委会工作发展思路,以强化责任落实为前提,以制度执行为抓手,以火源管控为重点,以应急处置为保障,全面做好20__—20__年度森林防火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5‰。

2、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3、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一)调整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琅管委主任严明任指挥长,副主任张斌任副指挥长,各单位、景点、驻山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二)组建专兼职扑火队伍

1.琅琊山林场组织成立1个专职扑火队(场部7人)和1个兼职扑火队(36人),

2.琅琊山管委会组建1个扑火预备队,作为琅琊山林场扑火队的替补、后备队,共同承担保护琅琊山森林资源的责任。

(三)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广泛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森林防火设施及设备,掌握火情动态;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防火工作统计,建立档案。

四、任务部署

1.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责任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管委会相关领导对重点火险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

3.在大丰山、大包山、黄大山设立三个固定瞭望点,在鸡爪山、蛟龙山和宝塔山设三个流动瞭望哨,进行瞭望,发现火情,立即报告。

4.对现有的扑火机具、基地中转台、通讯器材、防火车辆进行全面的保养和维护,备足专用油料,配齐扑火装备。特殊情况,观光车、巡逻车参与运输扑火人员。

5.建立健全和完善防火各项规章制度,森林防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保证通讯畅。发生火情,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做好扑火准备。

6.开展防火宣传月活动,分时段(森林防火期之前、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戒严期)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景区LED屏、网络媒体、防火宣传展牌、设置防火碑、防火警示牌、张贴宣传标语、散发防火宣传单等形式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为了切实保护好琅琊山的森林资源,杜绝大的火灾面积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火警,真正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原则,保障工作是关键,要落实到位,确保供给。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人员落实、责任制落实、责任区落实、防火物资设备落实、人员报酬落实。

二是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特别是森林重点区,在主要山口要道,设置防火牌,刷写宣传标语,使森林防火的规定、制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三是狠抓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每天有一名领导值(带)班,做好防火记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发生火情火灾即时组织扑救,并立即通报有关责任单位。

四是严格控制火源,切实加强预防措施。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对入山人员和林区用火要严格管理。特别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坚持林区用火“十不准”即: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灰积肥;不准烧田埂地边;不准烧牧场;不准乱丢烟头、火柴梗等易燃物品;不准烧火煮烤食物和林副产品;不准烧火取暖;不准打火把;不准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山驱兽、狩猎。对违规造成损失的视其程度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是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力度,落实整改到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到责任区检查森林火灾隐患,督促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遇到火情全力以赴,积极配合扑救火灾。

六是加强防火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建立瞭望台报告制度,健全通信网络,组织专兼职扑火队伍,做到发现火情及时扑灭。

七是对森林防火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处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期间,擅自离岗的,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的,防火指挥部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是层层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琅管委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景点、驻山单位签订责任书,林场与护林、瞭望人员签订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修订年度森林防火预案,组织半专业和专业扑火队,建立全景区森林防火网络。

九是加强扑火专业知识培训,使扑火队员掌握一定的扑火知识技能,关键时刻用得上,严防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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