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合肥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肥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欢迎大家分享。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23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三、补贴标准
1、租房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
四、补贴申请
1、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合肥厅—人才引进服务通道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书。
3、租房补贴续发期间,申请人需在每月20日至月底时间段内,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厅—热点服务—人才引进服务通道进行续发承诺,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五、受理与审核
1、人才租房补贴全程实行网上自助办理,安徽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在线实时比对。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填写保存后,在提交申请时,户籍、学历、婚姻状况、住房、社保、纳税等申请信息能够自动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数据比对验证,验证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验证不通过的信息自动反馈显示到申请提交界面,供申请人核实和补充。如申请人发现系统反馈信息有误,可向相关信息验证部门提出修改申请,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修正等工作。
2、每月下旬,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上发布。申请人对于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人工复核。
3、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汇总各县(市)区、开发区审核结果,于每月初及时将上月通过审核拟补贴的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在合肥市房产局和合肥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反馈至申请人单位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公示有异议的反馈至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核。
六、补贴发放
1、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申请的次月)、按月发放。个人租房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2、租房补贴经审核公示后,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于每月月底前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月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3、续发租房补贴的无需公示,续发期间由申请人按月进行续发承诺,符合条件的,租房补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于次月月底前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续发承诺不满足租房补贴发放条件时,自当月起予以停发补贴,待符合发放条件后,申请人按月进行续发承诺,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发放补贴。
4、因申请人社保卡遗失、信息不准确、金融账户未激活等原因,导致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发放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完成补卡、修正信息、激活金融账户等事项,并纳入下月一并发放;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造成租房补贴无法发放的,不再予以补发。
七、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23〕18号)、《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
拓展:合肥人才补助政策
从合肥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合肥今起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围绕“芯屏器合”“集终生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优化拓展来肥各类人才创业就业服务,以完善“人才链”、保障“产业链”。此次发布的《若干政策》,共有7条内容,主要是围绕企业和人才十分关注的稳岗安居等问题,突出重点产业、重点人群,通过提供人才免费租房、补贴购房以及发放岗位补贴、柔性引才奖补等措施,让来肥各类人才边安居、边就业,努力营造出让人才来了就不想走的良好环境,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才强市” 战略深入实施,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
最高可享60万元购房补贴
针对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分别按照220m2、180-160m2、140m2、120m2、90m2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和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新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照不高于90m2、70m2和50m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照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以上两条,较以往的人才租住补贴政策,对重点产业人才提高了补贴标准,取消了落户限制,降低了享受政策的门槛。
同时,为适应人才刚性住房需求,《若干政策》提出允许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对应享受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的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可适当放宽。
支持柔性引才单个项目(人才)
最高补贴50万
加大稳岗力度,引导人才稳定就业。对在合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择优发放岗位补贴,发放补贴的标准为:前3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这里讲的地方留成部分是指市县(开发区)两级的留成部分,目前为个税总额的25%。
支持柔性引才,促进企业技术合作。对重点产业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从市外柔性引进的非本单位研发人员,符合条件的按实付工薪的3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不超过50万元。这里的“市外”也包括中央和省属驻肥企事业单位。
政策实施的范围、对象及时间
实施范围:本政策所指重点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创意文化产业。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由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
实施对象:本政策所说的高层次人才,是根据《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和《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按照规定程序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以及高级人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管理系统”在网上申请认定。
实施时间:《若干政策》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试行至2023年12月31日。本政策与合肥市已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执行。
有需要具体了解情况的,可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以及关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合肥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咨询了解政策内容,也可通过这些方式,掌握政策申报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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