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为保证师生健康安全,避免学校校舍发生不应有的险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建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王金华任组长,周舵任副组长,总务人员任组员。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校内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各老师如发现房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小组汇报,管理小组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应变措施。

  2、房屋管理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校舍的安全使用情况,重点察看校舍内是否有白蚁,横梁是否存在开裂现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

  3、如校舍需要装潢或改建,要事先征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装潢和改建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

  4、如发现学校校舍内存在违反师生安全的设施,应及时想方设法予以改建或拆除。

  5、加强师生安全防火意识,提高大家在紧急情况下的求生本领。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2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及各处室分管责任制,科组由科组长负责,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的宿舍,属学校固定资产,居住期间由入住教职工负责,调离时无条件完好归还学校。内宿生宿舍楼,由分管各幢的负责内宿管理老师负责。未具体分配使用的校舍,由总务处统筹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按各幢进行整理归档、装妥,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校舍的修缮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台风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期请市防雷检测所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与相关文件精神,搞好预防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生活部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师生人身安全方面:

  1、各宿舍的生活老师是学生在宿舍期间的第一责任人,生活老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举动,一旦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进行教育;如发现学生有反常举动应立即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和家长联系。

  2、各楼道口、楼梯口的值岗老师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值岗工作,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举动。

  3、餐厅各楼层的值岗老师应提前5分钟做好准备工作,不可让陌生人和家长进入餐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4、如有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宿舍区,生活老师必须及时询问了解情况,(原则上除校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5、在夜自习结束后如学生因病因事需离校时由该生生活老师写好离校证明并送至门卫亲手交给熟悉的'家长,等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让他带回。

  6、组长应每天关注本组内生活老师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如有异常要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7、生活老师平时应把自己的刀具、杀虫剂、84消毒液、洁厕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对学生的抽屉、柜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违禁物品要没收并进行教育。

  8、生活老师发现宿舍内出现学生受伤、失踪事件要及时向主管报告。

  9、生活老师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宿舍,并加大对活动场所的巡视管理。

  10、学生晚自习回宿舍后如要到医务室看病必须要由生活老师陪同前往。

  二、学生的物品安全方面:

  1、生活老师应妥善保管好学生的个人物品及学校物品,确保财产安全。

  2、生活老师应每周检查学生所带的食品(牛奶、点心)是否过期,如发现有过期食品,应先和家长联系后方可丢弃。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5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规定

  1、人身安全

  (1)学生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杂物;严禁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等明火设施;严禁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内自炊。

  (2)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学生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拆移照明、供电、通讯等设施。

  (3)学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吸烟,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存放管制刀具、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危险物品。

  (4)学生十点半之前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将假条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点半准时熄灯休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寝、休息时间和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养成锁门关窗、切断电源等良好习惯。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限额100元/人以下);对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经值班室核对登记。

  (7)学生需增强消防意识,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尝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时向宿管值班室、保卫处及宿管科汇报,必要时,及时拔打报警电话。

  (8)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刷卡进出,未带一卡通的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进出时间等。

  (9)学生不得引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学院原则上不准学生家长、亲朋在学生公寓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向系部申请,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申请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来访客人须在宿管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取回所押证件。无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楼,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宿管批准的工作人员除外)。无特殊原因,晚上熄灯就寝后,各宿舍禁止人员进出互访。

  (11)为保证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宣传活动。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拒绝,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汇报。

  2、财产安全

  (1)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带入带出宿舍时,须到宿管处登记,并自觉遵守国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因违规用电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储物柜及时上锁,防止财物丢失。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保卫部门。

  (3)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

  二、会计系宿舍安全违纪处理条例

  1、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1)在室内,走廊无端大声喧哗,打球、高声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2)在宿舍楼内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3)私自调换门锁,拆搬床位、门窗。

  (4)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5)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性服务活动。

  (6)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进出宿舍。

  (7)私自调换宿舍或将自己的床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

  (8)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及时整改。

  (9)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0)在宿舍楼内吸烟。

  (11)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3)不按时熄灯休息,影响他人休息。

  (14)无故迟归三次,一次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2、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警告处分。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浪费水电资源,情节严重。

  (3)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包庇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3、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上报学院,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1)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如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煲、饮水机、应急灯、电烫斗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等)。

  (3)多次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

  4、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学生评选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文明寝室等荣誉称号。

  5、所有处分经确定将以文件形式在系部公示,通知相关人员,上报相关部门。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了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安全、文明的学生宿舍,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学生宿舍组织和煽动学生~;扰乱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侵吞公私财物;不得偷窃或为偷窃者提供作案条件或进行包庇、窝赃、销赃。

  2、严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不得在宿舍内玩火,点蜡烛;不准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带入宿舍。

  3、不允许在宿舍内骂人,打架起哄以及打牌等违纪行为。

  4、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含亲人),住宿生禁止在校外留宿。

  5、学生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贵重物品最好不要带入学校、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

  6、开水瓶应摆放有序,防止烫伤。

  7、上下架子床注意安全,严禁在床上打闹,防止摔伤。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5:30—7:30

  上午锁门时间:7:30—11:55

  中午开门时间:11:55—12:40

  午休锁门时间:12:40—2:15

  午休后开门时间:2:15—2:45

  下午锁门时间:2:45—4:40

  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7:15

  晚自习锁门时间:7:20—10:20

  晚上开门时间:10:20—10:50

  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

  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必须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所有住宿同学的生命安全,为了所有住宿同学的身体健康,为了所有住宿同学的学习进步,创建一个和谐文明的大家庭,特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1、宿舍是同学休息和学习的场所,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外大喊大叫。

  2、为了所有住宿生生命财物安全,任何非管理人员不得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更不得坐卧在他人床铺上乱翻乱动,私自拿走别人东西。

  3、住宿生临时有事晚上不住宿,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向管理人员请假。从宿舍内向外搬东西,须经过管理老师同意,并做记录后方可搬走。

  4、所有住宿同学,不得私自乱拉电线,或使用不安全电器;电扇、电灯开关只有社长和当日值日生有权开关,其他人不要随便开启。

  5、所有住宿生上早操前须将开水壶放到食堂门口,早饭后提回宿舍。

  6、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不得做与学习,休息及其它学校严令禁止的事情。

  7、除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逗留,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管理老师批准。

  8、值日生上早操时,打扫宿舍卫生,将宿舍物品摆放整齐,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值日生晚饭后在食堂抬水,抬满后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9、宿舍社长坚持报告住宿同学午休,晚休表现,对于宿舍内出现的不和谐因素,须及时向管理人员回报,以便迅速处理。

  10、对住宿生违犯管理制度处理意见:违犯以上任意一条,须认真抄写宿舍制度五份送交管理老师以作自罚;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的送交班主任处,经班主任和家长教育后回宿舍入住;回宿舍后仍有违犯宿舍制度现象,送交学校,并将违纪事项记入学籍档案。

  以上各条,望同学互相监督,自觉遵守。我们有缘住在一起,我们要珍惜这个缘分,为创造一个文明健康的学习住宿环境而努力!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2、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在每层楼梯口处标明“上下楼梯,请勿拥挤的警示。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4、学校管电人员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和维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5、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6、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五、摸查校内患有癫痫病的学生,且重点监护,排查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六、学校领导要及时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核实,对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督办,并在学校安全会上通报。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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