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路遇老人摔倒扶不扶

辩论赛路遇老人摔倒扶不扶

  不久前的新闻一位热心青年扶起摔倒老人被讹诈,那么到底应该扶不扶摔倒的老人呢?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辩论赛路遇老人摔倒扶不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辩论赛:路遇老人摔倒扶不扶 篇1

  不扶不要从容易被讹诈的角度出发("且不说可不可能被敲诈"),请从医学的角度出发进行有些状况不能扶(例如中风,心脏病等),有些状况不用扶(例如能自己站起)并且不易判断这个角度将扶这个行为定义为错误。

  然后进行如果对于倒在道路上的特殊情况进行提醒车辆,报警等合理帮助行为来增加不扶的正义性。

  基本可以驳倒一切需要扶的原因。

  从扶的角度出发我认为只能进行人性的关怀论……但是辩论并不是谁正确就谁赢……想办法尽量避开医学上的直击吧。

  关于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个问题,县人力社保局劳动人事仲裁院的吕晓俊和同事以及一位送小孩上学的大姐用行动给出了回答。3月13日早上,他们上班途中看到一位大爷骑电动车摔倒,没有二话,立即扶起,进行简单的止血处理,又联系了老人的家属,送上救护车后,大家才放心赶去上班。

  不论遇没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每个人在心里肯定都想过这个问题:遇到摔倒的老人到底扶不扶?您的答案又是什么呢?

  该出手时当出手

  一般人都知道老人是经不起摔的,说明了老人摔倒如果不及时施救,将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路遇老人摔倒,及时扶一扶,很有可能就能救人一命,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所以,路遇老人摔倒,理当该出手时就出手。

  但现实中常常会发生意外,就是扶了摔倒的老人后,会受到误解,甚至会被对方认定是肇事者,从而引发不大不小的麻烦,让人产生后怕,以至于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但如同乌云遮不住太阳一样,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做了好事遭受讹诈的事情固然有,但不是主流。因此,在路遇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上,首先的答案是应该扶,但也不要忘记保护自己,以避免意外发生。有另外人在场时,或者有见证人时,一定要请他们留下联系方式,也可以采用手机录音、摄像等方式,保留相应的证据,以避免产生麻烦时,能够减少自己的麻烦,做到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要有准备。

  在社会环境和道德价值观日趋复杂的今天,我们需要舍生取义的见义勇为,但也许更倡导利人利己的见义智为。(曹建明)

  路遇摔倒老人,应该扶

  从接受教育开始,我们就被灌输助人为乐的理念,雷锋的形象更是人尽皆知深入人心。那么扶起倒地之人,本是举手之劳,为什么当面对摔倒的老人,我们都不愿再伸出援助之手呢?难道少量的负能量事件就遮蔽了我们的眼睛?当然不能。要知道,人心倒了,可就真的扶不起来了。

  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司机吴斌,还有我们丽水最美女孩叶霄雯……这些最美丽的'人用实际行动甚至是宝贵的生命向我们诠释了爱的意义。我们在感动之余也应该像他们一样,心存善良、乐于助人,在遇到老人摔倒的时候应该扶而且必须扶。3月13日,吕晓俊等4名人力社保局职工在上班路上遇到一位摔倒受伤的老人,他们毫不犹豫地停下车,帮助老人检查伤情、联系家属。这样的雷锋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当然,如果真的遇到利用人们善心骗取利益的行为,我们必须坚决反对。首先,国家法律需要不断完善,使得好人们在行善的时候既能帮助到他人又可以保护好自己,为好人“撑腰”,让公众在伸出道德援手时免除后顾之忧;其次,健全社保体系,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让每一位老人老有所依、病有所医,最后,社会大众媒体应该对此类事件进行正确的引导,不要人为地放大事件的负面影响。而人们在帮助他人的时候,也要学会辨别真伪,在路遇摔倒老人的时候也要注意实际情况,如果自己没有把握帮助老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求救。(陈丽瑶)

  扶起文明向标养育和谐家园

  路遇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个话题我赞同小品《扶不扶》中的那句话:“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我以为“人心倒了”,倒的不只是“去扶”的人,一定还会倒了“被扶”的人。当然,人心是不容易倒的,但是人心很容易被伤害。

  我们知道,因意外倒地的不单是老人,可为何类似的事件都与老人有关?又为何会造成这种“老赖扶”现象?如果设身处地想想,老年人多“缺钱”“缺保障”是其主要原因。而这个“缺钱”“缺保障”,一定还牵扯到儿女的态度与反应。当然,部分老人倚老卖老装糊涂,谋“钱途”,也是“老赖扶”的另一原因。

  我以为,在讨论“路遇老人摔倒扶不扶”时,好像忽视了话题中的当事者“老人”。正因为有了太多老人摔倒了“扶不扶”的故事,我们才不应该忽视,如何让更多的老人们也参与进来讨论的问题。一起来讨论“扶不扶”的因与果,一起来接受“扶与被扶”的正能量。试想,如果没有某些老人的“老赖扶”,这个话题就不存在了,起码会少很多“扶不扶”的纠结。

  社会的正能量,一定要全社会来弘扬。一定意义上讲,我们扶起的是自己、是和谐;我们扶起的是正压邪、是善抑恶。

  人人皆会老,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护体系,是中华大家园人人期盼的美好愿景、是中华所有儿女人人渴望的幸福未来。

  辩论赛:路遇老人摔倒扶不扶 篇2

  正方:老人摔倒该扶

  一辩陈词

  尊敬的主持人、对方辩友、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我是正方一辩。关于该不该扶这个问题,请允许我对扶字的意思做进一步阐述。所谓扶是指扶助、扶持、帮扶、救死扶伤。如果单纯的认为扶就是把人从地上拉起来,那样的理解就过于狭隘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有以及人之幼,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历史,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我方的观点是老人摔倒了陌生人绝对该扶。为什么呢?

  首先,摔倒的是老人,他不是青年人,更不是少年小伙子。自古至今以老为尊,在古代80岁以上的老者可以自由出入朝堂,在皇帝眼中有两种人必须毕恭毕敬,一是自己的父母,二是天下的老人。古代对老人的尊崇可见一斑。而现如今,老人摔倒了都不去扶,相对古代,这不是道德的沦丧又是什么?

  其次,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扶老助乐之德。一个人,有才无德培养使用,有德有才提拔使用,有才无德绝不录用!一个人连最起码的道德修养都没有,又何以治国平天下?

  再次,父母和老师从小教导我们要尊老爱幼,现实中小孩子帮助老人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小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成人?老人摔倒而不扶,一违父母之言,二违恩师之命。黄天在上,厚土在下,朗朗乾坤,不尊不孝,子还有何颜面苟活于世?最后,我们之所以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当前社会出现了信任危机。信任危机的出现直接影响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在这样的一个节口上,我们该怎么做?任凭信任危机不断扩大而置若罔闻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每个人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使命。在这样的民族大义面前,谁还敢继续麻木不仁冷眼旁观呢?

  李逵鲁智深等英雄好汉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啊!我的陈词完毕,谢谢主持人,谢谢对方辩友,谢谢评委,谢谢各位观众!

  攻辩小结

  听了对方辩友的辩论才知道什么叫唇枪舌剑,什么叫口若悬河,什么叫滔滔不绝,听了我方的辩友才知道什么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对方辩友的观点新颖独特,见解独到,论证更是结构严密,无懈可击,但是,仔细推敲不难发现,对方辩友在论证过程中存在很多逻辑错误,由于时间原因,我只能挑出三处进行论述。

  逻辑错误之一,对扶字的认识过于狭隘。对方辩友刚刚提到只有自己亲自把他拉起来才算扶,这个理解实在是太狭隘了。一个人的扶是扶,两个人把他抬到担架上就不是扶了吗?就像一个人掉进河里难道只有游泳去救才算救,驾着船去救就不是救了?在此,我方辩友的认识可谓是全面而准确。

  逻辑错误之二,对时空的认识上又有偏差。此刻不去扶,等会儿扶起来就不是扶了吗?就向一个人生孩子,她此刻没有生下来,但是最终她还是生了,你能说她美声孩子吗?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我方辩友是更胜一筹。

  逻辑错误之三,对陌生人这个词的判定。首先,我们都是炎黄子孙,所有中国人原本就是一家人,正是那句话,四海皆兄弟,天涯若比邻。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姐妹,为什么要强制性的把尚不认识的人一上来就判了死刑?试问在你身边的所有的朋友和同学,哪个不是从最初的陌生人转化来的?还有句古话叫做:不打不相识。你敢说在未来你要拒绝与所有陌生人说话吗?从刚才的讨论可以看出我方辩友眼光高远,胸怀广阔,不失为龙的传人。

  逻辑错误之四,对方辩友说存在讹人这一说法。那请问中国老头的总数有多少,摔倒的有多少,讹人的老头有几个,我们可以算一笔账,一目了然,不足百万分之一,难道对方辩友在教导我们什么叫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吗?那多谢了,我方辩友在这一认识上更加科学客观!

  我的总结完毕,谢谢主持人,谢谢对方辩友,谢谢评委。

  四辩总结

  大家好,我是正方四辩,经过刚才一轮又一轮的唇枪舌战,我相信大家对老人摔倒陌生人是否该扶有了自己一定的见解,我在这里重申我方观点“老人摔倒我们应该去扶”,扶是人的善良本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连跌倒的老人都没有人扶的话,那么中国的优良传统何在,慢慢的就是去了意义,那么人与人之间还有信任吗?虽然社会现象也让不少做好事的人吃了亏,那么是不是说你会因为一次失恋就一辈子不去谈恋爱了还是因为这次说错话就永远不说话而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错误吗?不扶是道德的沦丧,社会倒退,全社会鄙视与唾弃的行为,大家应该一如既往的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别让几个偶发的反面事例误导。我相信不是每一个老人都会反咬一口,所以不管怎样,坚决要扶跌倒的老人,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对方辩友认为怕老人讹而不扶,这是一种怕惹麻烦的自我保护的自私行为,危难之中显身手,关键时刻才能证明一个人是英雄还是狗熊。人性的光辉正是在特定的时刻才显示出其伟大。

  对方辩友认为怕对老人造成二次伤害,在这点上我方一辩已经反复说过对扶字的界定,刚刚对方提到的只有自己亲自扶起来把人扶起来才算扶,这种理解未免过于狭隘,一个人是扶两个人把他抬到担架上就不是扶了吗? 另外,你们说法律没有规定我们去扶,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法律也没有规定你一定要吃饭一顿吃多少吃什么啊,所以法律没有规定的并不是我们不用去做的,法律是在道德的基础上的条文,我们人还会受到道德的约束,无规矩不成方圆嘛。

  我们说,中华美德源远流传,难道历史上就没有过不尊老爱幼的现象嘛?答案是肯定的,所以当前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也不能因为前进途中这么一个小小的绊脚石而止步不前,议论纷纷。构造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相互信任。谢谢大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