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主题活动方案 保护未成年成长的宣传活动

未成年保护主题活动方案7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由于家庭、社会的复杂情况,未成年人一直是国家、社会致力保护的对象。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未成年保护主题活动方案,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未成年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好区文明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工作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广泛深入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快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结合“我们的节日”抓好主题活动。一是利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纪念日等,开展党的历史知识教育,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讲座、演讲、文艺表演等系列活动教育未成年人追梦寻梦圆梦,爱党爱国爱家,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确立远大志向,树立共同理想。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六一”期间“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主题活动、“七一”期间“童心向党”歌咏比赛、“十一”期间“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道德规范。三是结合“道德讲堂”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个环节,突出友善、孝敬、诚信教育,切实做到全方位育人。一是开展优秀童谣、歌曲传唱活动,选择适合青少年传唱,有励志上进教育内涵的歌曲,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包括《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将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三是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增强孩子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责任单位:团工委、妇联、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二)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1.提升社区家长学校工作水平。一是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要求,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儿童权利和保护儿童法律法规,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尊重儿童、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正确的儿童观和育人观,提高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二是推进家庭教育及儿童关爱,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儿童、儿童优先的良好氛围,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社区公益巡讲活动,引导家长主动走进学校、融入社区,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三是加强家庭教育和养成教育,以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让家长在家庭教育上有新的认识,营造民主的家庭教育氛围,使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

责任单位:农社办、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全力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

1.抓好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实行校园重点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一是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违规网吧、娱乐场所、影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销售网点。二是查处校园周边“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等,不断提高家长、学生对学校周边环境满意度。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学校德育水平,丰富校园生活,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开发各类课程的德育资源,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互融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德育教师培训,各中小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四)积极开展关爱行动

1.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落实保障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帮扶留守流动儿童,拓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阵地,健全完善留守流动儿童档案,帮扶、随访、交流活动,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和呵护。

2.加强流浪、孤残和边缘儿童教育管理。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程,做好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交接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实行关爱和帮扶工程。

3.帮扶困难家庭儿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对困难家庭儿童进行结对帮扶,为困难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农社办、司法所、团工委、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五)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通过广场大屏幕、树立大型广告牌、LED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海报、小手册、网站、微信、校讯通等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各界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识,用有益健康的文化产品教化未成年人。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以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为目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基础性战略地位,明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更加人性化、多元化的服务。

(二)加大宣传。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动员吸引全社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三)收集材料。各单位要主动积极的收集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资料,包括工作方案、活动照片、工作总结等内容,做好材料归集归档。

未成年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篇2)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定于20__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继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优良传统,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__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活动

1.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打造文化墙、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法律援助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坚持树立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核心理念,贯彻要求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类保护内容,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义务,以及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让社会大众了解、知晓报告、反映、求助的路径和内容。(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现场宣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进工地等活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儿童工作力量和志愿服务力量走上街头、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民政部门负责)

3.加强媒体宣传。宣传月活动期间,省民政厅在门户网站开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专栏。在“山西青年报”开辟专栏,宣传报道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开设宣传专栏。要通过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发挥团省委“守护青春”青少年法治广播节目作用,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投放公益广告。宣传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地铁公交电视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大屏幕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广播电视部门、民政部门负责)

(二)专题学习培训

5.开展专题学习。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各级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结合学习教育,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教育作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专题培训。通过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制作《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材料等方式,引导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力量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提升其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省民政厅组织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培训,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业务学习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组织一次“专家讲法”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民政部门负责)

(三)系列主题活动

7.“未保知识进校园”。各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宣传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或社团活动,通过演讲比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巩固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教育部门负责)

8.“传承历史、展望未来”。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政策进行梳理,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民政部门、共青团组织负责)

9.“领导专家话未保”。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党政干部,积极参加民政部组织的“领导专家话未保”活动,通过录制视频、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工作举措,在报刊、网站广泛刊发展播。(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0.“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品牌活动,实施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引导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1.“未成年人成长需求调查”。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现场发放等方式,面向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及家长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我省未成年人成长现实状况和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共青团组织、民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2.普法知识竞赛。要积极参与民政部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将网上普法知识竞答作为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专栏,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来。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全省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进。

(二)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民共同参与。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紧扣宣传主题,鼓励号召基层工作站所和相关工作人员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管理,力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科学防控,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防范措施,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手段,利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切实达到社会工作宣传普及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社会氛围。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地要及时收集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文字、图片、数据等,形成活动简报、工作总结并报送民政厅,民政厅将在官网及时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

未成年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桂林市20_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我局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_年6月1日—6月30日,从7月份开始,相关单位对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转为常态化工作。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宣传《 》中特别规定;

(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防范交通事故、防火防灾、防拐防电、防溺水等人身安全教育,以及预防网络沉迷、近视防治等教育活动;面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长,加强防治学生欺凌、防范性侵等教育活动。

四、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

(一)各县(市)、分局派出所。对辖区内开展校园周边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督促辖区内学校开展未成年人防拐防电、防溺水宣讲工作,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防火防灾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发生恶性案(事)件,面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长,加强防治学生欺凌、防范性侵等教育活动。

(二)治安巡逻警察支队。各县(市)、分局巡逻大队,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充分调动警务资源,在第一时间出警处置、组织查找、核实甄别。

(三)治安管理支队。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机制,指导防冲撞装置等硬件设施建设,摄像头等技防、安防建设,加强保安正规化建设管理。

(四)交警支队。加强在辖区内中小学护校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各类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

(五)禁毒支队。加大禁毒宣传力度,通过印制宣传册发放或者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禁毒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未成年人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并加大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毒品类案件。

(六)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联合文化部门整顿校园周边网吧秩序,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

(七)漓江分局。要结合日常工作,对景区督促检查是否设置防溺水警示牌及相关设施,配合海事部门加大对不具有运营资格的游船、竹筏进行查处,杜绝发生辖区内发生(未成年人)溺亡案件。

(八)人口支队。发挥人口信息管理方面的作用,及时发现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结合办理居住证业务,发现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居住但未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人员,及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对接,建立核查摸排机制,对发现的无户口人员按照上级有关户籍政策,特别是适龄(6-15岁)儿童及时办理登记落户手续,确保完成“控辍保学”工作。

(九)宣传科。应指导各单位进行宣传工作:设置相应橱窗及宣传栏、滚动屏,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媒体平台刊登未成年人保护经典案例,深度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播放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教育片,制作、播发专题页面、主题图书、视频、漫画等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内容,运用微信、微博、手机短视频等技术新手段,重点采取线上直播、线上课堂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收集各单位相关宣传月活动照片及资料,适时推送动态及快讯,正面树立公安机关在贯彻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方案中的形象和体现的重要作用。

(十)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要持续关注各单位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对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心理咨询,特别是涉及受侵害的未成年人,配合办案单位做好案件推进和心理辅导工作。

(十一)警务督察支队。结合日常督察工作,对各部门宣传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涉及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是和谐社会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各警种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及时互通情况,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因地制宜,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为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活动方案,注重采取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线上微课堂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线上活动,在开展活动的同时,要注意发挥宣传部门、文新广旅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四)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注意完善工作台账,收集宣传资料,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未成年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篇4)

近段时期以来,我校校园里虽然没有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但同学之间互相打架、高年级学生结伙斗殴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师生心理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小学生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同学们健康成长,根据《海南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和《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为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小学生法制宣传专项教育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我校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此次我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教育活动,使我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对工作的督查机制、教育与其他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互相沟通的工作机制等得到建立。同时,各种相关制度和措施也得到建立和完善,各小学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也得到调整和充实;使全校小学生受教育面达99%以上,操行评定合格率达98%以上,违法犯罪率为0。促进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中心学校重点,在全镇各校小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的小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一是利用每周班会课时间,结合小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行为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二是学校召开家长会,集中给学生上一次至二次与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三是利用媒体配合宣传教育主要通过观看法制光盘,在每天下午活动课时间向广大学生播放。授课老师、授课内容由各学校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安排落实。法制光盘及法律知识讲座栏目内容由县教育局筹划提供;四是出版一期宣传以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墙报。

(二)参加全县中小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在暑假期间镇中心校长参加全县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之后,镇中心学校也要举办村小学法制副校长培训班,为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组织学生参观图片巡回展览。由县教育局、司法局给我校提供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镇中心学校将组织广大学生进行参观展览。

(四)印发法制宣传资料。将县教育局督导室提供的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由中心学校负责编印发给各小学广大学生开展宣传教育。

(五)法律知识测试。由县教育局普教岗、督导室牵头,邀请县普法办协助,结合海南省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活动,组织我校小学生参加全县四五普法小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六)组织各小学师生听由县教育局和县教育局关工委牵头司法机关领导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报告,中心学校四年级以上学生参加听报告。

(七)认真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八)继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认真总结去年底今年初开展的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并筛选和汇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在此基础上,联合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大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严历打击以学生为侵犯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打击摧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帮派活动。按照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要求,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全镇各小学学生中进行。

(一)7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参加全县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图片资料、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通过悬挂横额、张贴标语、观看法制光盘等形式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9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律知识测试、法律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种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对此作了一系列部署。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是对青少年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之一,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步骤。我校将一定按照依法治校和我省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不走形式,突出重点,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要把专项教育活动与依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努力实现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社会法制实践的有机结合。各小学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注重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从本校的实际出发,制定本校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或计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学校的活动方案将及时上报县教育局督导室。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我校决定成立了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指导、检查、协调和落实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具体工作由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联系落实。

未成年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篇5)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学校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特制定进一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科技文化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努力开创我校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活动目标

对学生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爱国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活动主题

做知法、守法楷模,建和谐、文明校园

三、活动形式

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学校开设一场法制报告会、出一期法制教育专栏板报,召开一次班级法律主题班会、举办一次知识竞赛,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开展一次比赛活动。

四、活动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五、活动步骤

1、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宣传教育阵地,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对教师、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发挥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在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具体要求:各班办好一期法制教育黑板报、开好一次法制主题班会。

2、坚持发挥学校课堂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和主渠道作用。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品德与生活》及《品德与社会》课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传授知识和法纪教育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一是聘请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专题讲座。二是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成立法制教育组织领导机构。

2、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学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好经验、好作法,认真解决工作开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水平和实际效果。

3、注重实效,讲求方法。学校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把“法制教育”有机的融入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中,力争在提高学生知法、守法、用法上有新提高。

未成年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篇6)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为指导,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制度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发和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开展学生个别心理咨询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

二、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1、为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局决定成立武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小组以及指导中心。指导中心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活动。业务活动室设在武安市教研室。

2、各乡镇教育办、直属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小组和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建立一支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资源库,健全教师工作档案。

4、强化教师专业培训和指导。聘请著名心理教育专家到我市讲学,或组织专兼职教师外出学习、参观,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素质。

5、培养一批新生力量,把热衷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基础的人员,调整补充到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中来,并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6、对全市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校级干部、思想品德课教师、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程度。

(三)发挥学校教育作用

7、上好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保证全市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并做到每所学校都要“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有咨询室、有咨询活动”。

8、抓好各学科渗透。学科教师要根据学科的特点,把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渗透到各学科的教学当中,努力营造“尊重、信任、理解、成功”的课堂教学氛围,提高教学的效率。

9、创新活动载体。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广泛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参与面广、互动性高的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10、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科研规划,设立专项课题,围绕“心理健康与学生全面发展”“问题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实效性”等问题,开展课题招标,加强应用研究,总结科研成果,指导教育实践。

1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教研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观摩、研讨和比赛活动,组织编写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秀方案和典型个别咨询案例集,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现状课题专项调研,调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教学的积极性。

(五)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

12、建立完善以“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机制。要把健康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的列入学生的评价体系,使学生更加注重心理素质与道德素质的兼修。

13、建立完善以“全员育人”为方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对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心理健康教师在岗位津贴、学习进修、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市级骨干教师和名教师评定上,要把心理健康作为单独学科。

14、建立完善校长和学校评价机制。在校长评价方面,对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课程设置、科研项目和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多层次、全方位评价,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成为“一把手”工程,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折不扣地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5、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互动联动机制。要通过定期召开由学校牵头,家庭、社区共同参加的座谈会、交流会等,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信息和情况进行通报,实现学校、家庭、社区三者之间的有效对接,努力形成立体化、开放式的教育格局。

16、充分发挥家校联合教育作用,积极搭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互动合作平台,通过普及家长学校、举办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网上咨询等方式,积极探索家校合作互补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

17、搭建培养学生心理品质的多元平台,要通过整合和利用社区图书馆、展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种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等场所,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培训和心理咨询活动。

1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武安教育》《武安教育发展网》等媒体要及时报道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

未成年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篇7)

当今社会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激烈竞争,给人们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尤其是未成年人,沉重的学习压力,过度的考试焦虑,人际交往迷茫,抗挫折能力低等心理困惑使稚嫩的心灵必须要承受超负荷的重担。这不仅影响中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心理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民族的整体心理素质是否能够提高。在全社会重视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更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才能培养出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因此,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与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中联合实施“阳光心灵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心理健康,培养阳光心灵。

二、活动目标:

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未成年人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促使我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良好的自助、互助与求助的心理氛围,增强未成年人的心理调适能力,优化未成年人的心理品质,提高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协调发展,真正做到“阳光心灵”。

三、活动内容:

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成未成年人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其教育内容方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

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是指通过施加一定的教育和辅导,促使未成年人心理素质的妥善解决,心理潜能的充分发挥和个性品质的和谐发展,从而预防各类身心疾病,促进身心健康的发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

1、学习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因此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和策略,学会微笑面对学习,树立积极乐观的学习心态。

2、情感和意志的心理健康教育。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点进行人格、情感和意志的辅导,让未成年人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情感的主人,学会正确处理理智与冲动,个人和社会,挫折与磨砺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

3、人际关系心理教育。要培养未成年人能够正确认识、评价和表现自己的能力,掌握人际交往的基本规范和技巧,养成宽宏大度,自我克制;尊重他人、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

4、个性心理教育,把塑造个性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有机地结合起来,让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

5、青春期教育。加强青春期教育,包括青春期性知识,性心理教育以及性道德,性法律教育,让学生形成自我调节的控制能力,正确处理好男、女同学的间的交往,做到自尊与互尊。

(二)补救性心理健康教育

补救性心理健康教育是指在预防无效的情况下,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运用心理学的原理与方法,对存在的心理问题、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给予直接指导,诊断和矫治,帮助他们克服困挠,恢复心理健康。主要内容以心理卫生为中心的教育内容。包括处理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行为的早期发现及矫正。做到早期发现,及时补救,逐步消除学生的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活动时间:

4月25日 — 7月31日

五、活动途径:

1、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突破口,市教育局要积极发动学校建立“心情屋”、“温馨港湾”、“心灵氧吧”、“聊聊吧”、“聊天俱乐部”、“心灵驿站”、“谈心室”等命名的心理咨询室。

2、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建立机构,建立心理咨询档案,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通过聊天沟通、开展心理游戏活动、举办心理讲座、指导学生写心理周记等形式多样的心理教育活动,帮助孩子们排除在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障碍。

4、与南京“陶老师心理咨询工作站”建立起业务联系。以目前各校心理咨询队伍为基础,建设完善的陶老师心理咨询工作站,组织学习南京“陶老师心理咨询工作站”和长春校园心理剧的成功经验,运用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普及心理健康尝试,做好心理健康咨询。

5、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培养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人才,招募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形成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

6、活动过程中各校要及时将好的做法进行归纳总结,每月将活动情况以简报、活动方案、心理案例等形式发至文明办邮箱:___. 年终各校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行总结,活动材料(包括有代表性的过程材料)上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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