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

  2、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为40万元/户。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购买新建住房的,申请贷款日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及以上且取得《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2、购买新建住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超过24个月(含);

  3、购买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明登记日期不超过12个月(含);

  4、建造、翻建自主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明后,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均不超过3个月(含);

  5、购房首付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商品房(限价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二手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40%;

  6、名下有一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不低于购房总款的60%,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7、经济适用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20%;

  8、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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