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户口迁入流程

东莞户口迁入流程

  现在许多人买房并不是为了来居住,而是为了户口,户口有多么重要,大家应该也知道,如果能在一个地方落户,那么在那里做许多事情都会轻松许多,然而户口迁入也并非那么简单,还得要一定的流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东莞户口迁入流程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东莞户口迁入流程

  1、申请人申请入户时,应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收取原件。

  2、材料受理后,公安机关负责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在莞居住年限及社保部门推送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入条件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迁移的,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进行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限为18个工作日。

  3、属省外迁移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后,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条件

  1、东莞夫妻投靠入户

  2、东莞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3、东莞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4、东莞收养小孩入户

  5、东莞民营企业投资申办常住户口(投资入户)

  6、东莞民营企业投资申办常住户口(纳税入户)

  7、东莞引进人才入户

  8、东莞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

  9、“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入户

  10、“优秀新莞人”入户

  11、东莞学生入学(退学)、毕业生入户

  12、东莞录用干部、招收职工及干部、职工工作调动入户

  13、入伍注销户口及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14、东莞办理随军家属入户

  15、东莞国(境)外人员定居入户

  16、东莞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被监外执行人员入户

  办理材料

  (一)投资入户:

  1、企业提出申办常住户口书面申请(注明需入户的业务骨干或其家属的基本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企业验资报告;

  3、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按章纳税证明;

  4、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用提供);

  5、 申请人属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申请人属已婚(或离婚)的,需提供相应的.婚姻登记证件(婚姻关系法律文书);申请人已生育小孩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6、申请人申请户口迁到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证明等)、入户人与房主关系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若属夫妻关系的可用《结婚证》代替,若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可用《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收养证》、《收养公证书》代替,若申请人与入户人的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内且关系清晰的无须提供本证明);

  7、 属育龄人员的提供入户地镇(街)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审查证明;

  8、申请人与迁入地村(居)委会签署的承诺书或迁入地村(居)委意见。

  (二)纳税入户:

  1、企业提出申办常住户口书面申请(注明需入户的业务骨干或其家属的基本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和完税凭证;

  3、属业务骨干的,须提供在企业入职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用提供);

  5、 申请人属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申请人属已婚(或离婚)的,需提供相应的婚姻登记证件(婚姻关系法律文书);申请人已生育小孩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6、申请人申请户口迁到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证明等)、入户人与房主关系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若属夫妻关系的可用《结婚证》代替,若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可用《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收养证》、《收养公证书》代替,若申请人与入户人的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内且关系清晰的无须提供本证明);

  7、 属育龄人员的提供入户地镇(街)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审查证明;

  8、申请人与迁入地村(居)委会签署的承诺书或迁入地村(居)委意见。

  (三)其它入户:

  1、东莞夫妻投靠入户

  2、东莞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3、东莞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4、东莞收养小孩入户

  5、东莞引进人才入户

  6、东莞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

  7、“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入户

  8、“优秀新莞人”入户

  9、东莞学生入学(退学)、毕业生入户

  10、东莞录用干部、招收职工及干部、职工工作调动入户

  11、入伍注销户口及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12、东莞办理随军家属入户

  13、东莞国(境)外人员定居入户

  14、东莞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被监外执行人员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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