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戏曲中的男旦艺术之我见

华夏戏曲中的男旦艺术之我见

  

在艺术文化领域,有些话题是常议常新的。以梨园舞台上的“男旦”为例,有关这项表演艺术的合理性问题近来又引发人们的热烈讨论。翻检行内报刊上的种种文章,否定者有之,肯定者有之,见仁见智,各有其说,也难有定论。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笔者一直用力于对中国戏曲和中国文化的性别研究(gender studies)(1),对此问题向来关注,这里也来谈谈个人的看法,以供同仁参考。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无意在否定与肯定之间作非此即彼的二值判断,而是从艺术学、性别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多层面和多角度切入,对京剧舞台上“男旦”这艺术现象作面面观。

(一)
京剧“男旦”是历史的产物。历史上,导致这种并非常态的“男扮女”现象的原因之一,当跟旧时代禁止女演员登台的封建道德律令有关。京剧崛起在200多年前,尽管女伶演戏在元明舞台上曾一度活跃(尤其是元代),但到了清代,随着礼教意识的强化,由于统治者明令禁止女子演戏、禁止蓄养家班,京城等地梨园竟成为清一色男演员的天下。从康熙开始,几乎每朝每代都有禁令,甚至连女子看戏也严加禁止。在此背景下,早期京剧界“全男班”盛行,从编剧、演员到乐师、化妆师,台前幕后,各色人等无不由男性担当,而剧中人物无论男女老幼,也均由男子来扮演,至于女人则被排斥在这艺术的大门之外。标志京剧诞生的四大徽班北上之前,走红京城舞台上的有乾隆年间二上北京、一下扬州的川籍秦腔花旦魏长生,他就是以男扮女的艺术驰誉遐迩。即便是第一个进京献艺的三庆徽班,其领班人高朗亭也是以旦行擅名当时。在此男人主宰的天下,当然拒收女弟子也不用女艺人。及至后来,即使是在风气渐开、坤角初起时期,女演员登台仍难免遭受冷眼,如《六十年京剧见闻》所述:“从前京剧演员只有男性没有女性,这就是男扮女的由来。光绪中叶有了女演员,但受到歧视,被称为髦儿戏。进不了大班,男角称为名伶,女角则以坤角呼之,以示区别。一方面是受重男轻女封建旧观念的支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坤角的艺术难与男性名角比拟,大都演些减头去尾的唱工戏。”(2)既然如此,从社会学角度说“男扮女”或“男旦”这表演艺术在京剧舞台上自诞生起就跟性别歧视的封建社会土壤有着不解之结,想必无人异议。
作为历史的产物,戏曲表演中演员与角色性别错位式的“男旦”,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权力话语染指。“四大名旦”标志着近世京剧舞台上旦行艺术的发达走红,而梅、程、荀、尚没有一个不是以七尺男儿身饰演俏美女子的高超技艺赢得海内外观众赞誉。但无可辩驳的是,男旦作为封建文化背景下生长出的一种奇特社会现象,分明又透露出跑江湖的戏曲艺人社会地位低下的现实(尤其是饰演女角的艺人),透露出陈腐的封建制度压抑、禁锢、剥夺女性参与公共活动权利的事实,其骨子里深藏着封建男权中心社会对女性(女色)既渴望又拒斥、既赞美又诅咒的矛盾心理。明明是女角,为什么偏偏要让男子而不准女性来演?男扮女行当千古不衰的背面,反照出男尊女卑社会反对女子抛头露面粉墨登场的道德企图。不妨说,是发达的舞台技艺搅和着病态的文化基因铸就了男旦艺术。唯此,对之的评价便成为近百年中国文化史上众说不休的话题。尽管京剧男扮女艺术是随着封建道德律令下女演员退下舞台而发达起来的,但梨园演艺史上,男旦的确由来已久(如宋元戏剧中便有“净扮姑儿”、“外扮老夫人”等,旦角由男子扮演的描写在明代小说中也屡见),昔有戏曲联语即云:“男无假,女无真,为何无人嫌假;你不来,我不怪,怎么不请自来。”这“女无真”,就指的是男扮女表演。因此,鲁迅才说“我们中国最伟大最永久的艺术是男人扮女人”。当年,新文化运动的激越战将鲁迅对京剧舞台上男扮女式表演艺术不以为然的重要原因之一,有很大程度就是出于对禁锢人性尤其是女性的封建制度的痛恨。他的《略论梅兰芳及其它》等文,与其说是在把批评矛头对准作为个人的梅兰芳,倒不如说是在抨击一种自病态化历史土壤产生的病态化社会现象,作者的立足点是在社会学而非艺术学。惟因男旦产生的根底里含有这种病态的社会学基因,直到今天,仍有言辞激烈者拿它和东南亚的“人妖秀”并提,视其为“变异人性”的艺术而主张让其消亡。
男性中心话语对旦行艺术的染指是多方面的。有看戏经验者皆知,旦角儿上台,腰肢要柔,步态要碎,走起路来“风摆柳”、“扭麻花”才风情万般招人爱怜。仔细想来,如此柔弱的步态身段,总不免跟过去时代步履蹒跚姿态扭捏的缠足女子的“三寸金莲”相关。读元明清剧作,常常可见剧中男子对女子缠足的由衷赞美乃至肉麻依恋,这当然不会不投射到旦行表演中。梨园行话有道:生角要俊要帅,旦角要柔要媚。媚是一种动态美,旦角要怎样动才媚才美呢?以川剧为例,据前辈艺人讲,得让旦角的步态身段随着锣鼓点子“zhuai”(或“zuai”,四川话中翘舌音和平舌音往往混淆)起来。“‘zhuai’是一种四川土话,艺人手抄本上往往写成‘ ’,也就是对旦角活泼、轻盈以至轻佻的舞步的俗称。”(3)巴蜀方言中这个由“小足”(上“小”下“足”)组合的“ ”字,形象地道出了旦角表演语汇深处隐藏的性别文化密码。以摧残女性肉体为代价的缠足,是旧时代女子能否成为男权社会“被看”对象的基本条件,作为病态化的性审美目标,它为男子提供着勾魂夺魄般的性刺激和性心理满足。把“ ”作为戏曲女角行当的技艺追求和审美标准之一,正是由男权主位语境所造就的并顺应着男对女的那种心理期待。至于梨园中为旦角表演专用的踩跷,就更是女子缠足陋俗在舞台上最直接也最写实的体现,那捆缚在演员脚下的“跷”,其造型即是一双活灵活现的“三寸金莲”(当然,从纯技术层面看,男旦踩跷也为的是将男子的一双天然大足遮掩起来)。旦角踩跷,在旧时又直观地称作“装小脚”,其在本土戏曲表演史上尽管并非像有人说的起自魏长生,但恰恰是“自魏三擅名之后,无不以小脚登场,脚挑目动,在在关情”(《燕兰小谱》卷三),以致“京伶装小脚,巧绝天下”(《金台残泪记》卷二),八方效仿。从性别研究视角看,有如缠足,旦角踩跷无疑为满足男权化的“看”提供着更充分的性审美对象(须知,当年魏长生就是借踩跷来助长其表演之色情意味的)。既然如此,这象模象样地“装小脚”的“踩跷”,在上个世纪初新文化运动中也就难免被目为封建尤物而痛加鞭挞;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女子缠足陋习被彻底废除,其在全社会“破四旧”浪潮中就更是不可逃避地被赶下了戏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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