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加工贸易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举足轻重,在促进制造出口、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工人培训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资料,欢迎阅读。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篇1
证明分为三种表格:
表一、《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进出口经营企业填写;
表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填写;
表三、《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填写。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从事异地加工贸易的加工贸易企业,其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实行属地管理。
经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经营企业所在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加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加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实行网上申报,加工贸易企业需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页(网址:http:www.)填报有关数据。具体操作流程依照《关于开展全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的通知》(商贸字[2003]69号)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加工贸易情况介绍,盖公章)
2)、《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网上在线打印三份,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海关注册证(复印件)
8)、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9)、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盖公章)
10)、上年度损益表(盖公章)
11)、上月社保及其他保险缴款单复印件(盖公章)
我局派人下厂核查属实后予以审批生产能力证明。
1 、登陆网址:(http://jmsa.ec.com.cn/jmdc/index.jsp)
2 、注册登陆账户:点击“登陆后填写”,点击“注册新用户”,特别注意:一个企业只能注册一个账户,并且企业应牢记用户名及密码及认真填写好企业电子邮箱,以便日后忘记密码时找回(非常重要)。
3 、在线申报:三资及民营进出口企业填写表二,来料加工企业填写表三,在线填报时须确保录入数据的准确性,
4 、上网申报后打印一式两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后到中堂外经办办理。
5 、镇外经办检查企业并提供《劳动年审合格证》、《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并进行实地核查。
注意事项:
1 、打印空白表时必须按“空白表”按钮下载表格后打印,直接在网上打印无效。
2 、认真填写表格中的每一项,原则上表格中的每一项都必须填写,确实非本企业填写的可不填,涉及数据的统一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地址前必须加注广东省,所填写内容不允许涂改。
3 、申报时注意:
( 1 )企业代码一栏:来料加工企业填写 9 位组织机构代码(中间的横线不要填写),三资企业填写批准证书的进出口企业代码( 13 位,以 4400 开头),民营进出口企业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进出口企业代码。
( 2 )在最后一栏“审批机关”:三资企业选填“东莞市加工贸易二科”;来料加工企业选填“东莞市加工贸易一科”;民营进出口企业选填“东莞市对外贸易管理科”。具体操作为:按“选择”键后输入“东莞”,再按“选择”键后进行选填;若选填错误,镇外经办将没法查找审批,且企业无法重新交当年数据;
( 3 )绿色字体的部份不用填,但绿色框部份必须填写;
( 4 )要填写录入人员姓名;
( 5 )企业必须确保申报内容、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镇外经办将严格核对;
( 6 )法人代表一栏,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来料加工企业由外方代表人签字。
( 7 )生产能力证明实行每年申报及查验一次,有效期为一年(以网上申报日期开始计算),企业应在到期前到我办办理。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篇2
1、登陆商务部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系统(http://jmsa.ec.com.cn/jmdc/index.jsp)。点击页面右下侧“直接填表”按钮,在后续页面中填写“企业代码”(经营企业填“3200”+9位组织机构代码,共13位,加工企业填9位组织机构代码),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表格填写页面。经营企业填写《表一》,经营性加工企业填写《表二》,加工企业填写《表三》。
2、表格填写完成后,根据企业类型选择“审批机关”,内资企业选择“市商务局外贸”,外资企业选择“市商务局外资”,然后点击页面下端的“保存”按钮。
3、保存完成后,在后续页面点击相应表格条目后的“打印”按钮,一式三份打印《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确认。
4、必须使用IE浏览器(最好使用XP系统搭配IE8),如使用360浏览器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网页不能正常显示。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篇3
1、带好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出口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去上海EDI中心(上海浙江中路400号春申江大厦803室;电话63518611)购买CA证书
2、企业在电脑上安装CA证书或上网软件
3、上网申请加工贸易合同
4、网上查到已批复后,持加工贸易合同至嘉定经委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取单时:留合同一份(需在合同上方写上当天拿到的与合同对应的批准证号,如:沪经嘉网B[2009]进/来字第xxx号)
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能力证明》
(一)申请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网址
(二)申请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的条件
三资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具有加工场地,生产设备、生产工人等必要的加工设施。
(三)办理程序
1、上网申报(选择其中表1、表2或表3),申报成功后带上以下材料送到嘉定经委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执照复印件请公司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会计事务所等出具的验资报告 复印件
(3)上年度审计报告 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税,地税) 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
(7)上年度加工能力证明(新办理企业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需带原件核对。第一次办理的企业,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设备清单或租赁设备合同复印件。
2、经委审核(包括验厂、调查)
注:在上网申报时,表格最后“审批机关”一项请选择“嘉定区外经委审批点”。只需点击“选择”按钮,键入“嘉定”,回车,就可看到“嘉定区外经委审批点”,在上面打“√”提交即可。)
3、经委审核无误,一天后带企业公章来经委领取生产能力证明
承办科室:嘉定区经委贸易管理科《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续期、变更办理流程及须知
一、续期、变更办理流程
1、下载表格,填写后双面打印,不得手填(签名、打勾选择事项除外),一式三份;
2、企业填表后还须登录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http://jmsa.ec.com.cn/jmdc/index.jsp),将有关数据填入网上数据库,并按《提交键》发送至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办理变更的企业省略此环节);
3、企业将表格及有关资料报各级外经贸部门,各级外经贸部门收到资料并在网上数据库进行审批,并视具体情况进行实地查验后出具新的《生产能力证明》。
二、续期需提交的企业基本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
1、外商投资企业年审有效的批准证书、外贸企业有效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
2、外商投资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所得税、增值税、加工贸易内销补税);
4、企业上一年度收付汇证明;
5、企业自有生产厂房的房产证,属租赁厂房的,需提交有效的租赁合同;
6、原《生产能力证明》办理后发生补充及变更的'有关资料,包括:
(1)企业章程修改或补充事项的批文;
(2)企业发生变更的税务登记证;
(3)企业新办理验资后的验资报告;
(4)企业获海关重新分类评定级别通知书;
(5)企业新增产品技术水平评定、专利证明。
三、变更注意事项
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尚未到期,但表格中企业资料如有变更,并影响到《生产能力证明》使用的,需到发证外经贸部门办理变更,并根据相应变更事项提供有关文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发证部门在原企业提交的网上数据库资料中修改,企业无需上网发送。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篇4
1、加工贸易企业登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下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相应表格,按有关说明认真填报表格内容;企业完成书面填报后,送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审核(提供材料:加工能力证明一式三份及用工、厂房、设备的相关资料);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签章予以确认,一份存档备查,一份供企业上网填报电子表格。
2、“证明”分为三个表格:表一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经营型企业填报,表二由各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填报,表三由无进出口经营权、承接委托加工业务的企业填报。
3、如企业生产能力审核单位为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机关,企业可在网上直接录入申报材料,审批机关对网上数据审核并经实地核查后,按要求在"商务部门审核意见"签注批准意见后打印,由审批机关和企业盖章。如企业的生产能力审核机关(如县外经贸局)和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机关(如省级)分属不同级别的外经贸管理部门,按"69号"文件精神执行。
4、“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数据库与“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系统”相关联,没有填报并通过《生产能力证明》的企业,审批机关将不能对其申报的加工贸易合同进行审批操作;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超过一个月的,将在数据库中自动删除。
5、《生产能力证明》自填报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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