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15篇

计划生育证明1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证明吧,证明是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那么拟定证明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证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计划生育证明1

  计划生育情况主要包括:发展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单位及职务,婚姻状况<已婚的注明何时与谁结婚>,生育子女状况<出生时间、孩次、男孩女孩等>),有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现象及处理情况等。所在单位计生部门(无专门计划生育章的,由所在单位代替)和所属社区居委会计生部门盖章。

计划生育证明2

  成都市初婚人员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别名,生育指标,成都的准生证为:《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 办理方:女方,生育指标在女方,男方辅助。

  时间:怀孕三个月内

  准备材料: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结婚证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生育指标证明

  医院出具的孕情证明(盖章)

  男女2寸合照3张

  若户口有变动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开证明,证明其之前未领过生育指标。

  成都市准生证办理地点:人才中心或街道社区(女方档案所在地)

  人才中心办理情况:档案在人才中心,且转档案的时候未婚未育证明开到人才中心才能办。需补交档案管理费(一年200元)

  街道社区:户口在街道或农村

  成都市准生证流程:

  1、到计生部门领取登记表填写(女方档案所在地):女方怀孕三个月内到档案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结婚证领取登记表

  2、孕检、参加孕期培训班:计生部门会将你提供的这些证件复印件装入档案袋留存。到计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参加孕期培训班,领取培训合格证

  3、男方生育材料核实:登记表上需要男方档案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填写“XX系初婚(再婚),未育”并盖行政章,然后交给档案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填写“情况属实”并盖计生部门的章。

  4、登记表发放:在宝宝出生前将盖章后的登记表连同男方户口簿复印件、男方身份证复印件、孕期培训合格证、医院出具的孕情证明(盖章)、男女2寸合照3张一起交回女方领表地

  5、准生证领取:审核过关后就可以领准生证了

  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方法和程序(20xx年最新)

  一、基本方法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进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出示原件和复印件)。

  (二)《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1.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

  2.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

  3. 其他人员,若因就业、就学、迁移等户籍地、现居住地变动频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需夫妇双方签定《承诺书》(附件3)。

  4.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由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兼章。

  (三)持异地符合政策生育服务手续并要求在我市换发《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人员,需在原发证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出生人口信息统计上报等事宜,并在生育服务手续上签注“是否已做出生人口信息统计”。在原发证地未上报出生信息的,应由换证地补报人口出生信息,并换发《通知单》。

  二、登记程序

  (一)行政告之。不论申请人是否在本地领取《通知单》,都要做好登记,并一次性告之登记地点、所需材料和登记程序。

  (二)填写《登记表》(可在社区、单位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领取,或从“成都人口网”下载填写)。不能提交婚育状况证明的签定《承诺书》。

  (三)查验材料、领取《通知单》。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查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领取《通知单》。

计划生育证明3

  兹有我单位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xx(农业或非农)户口,家住x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属初婚,xxxx年xx月xx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x,现有一个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xxxx

  xx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4

  兹有我单位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已婚并系初婚,未生育子女。该同志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证明5

  潮州市计划生育证明书:制造证明书+++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

  公司潮安铁铺梁场

  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梁预制梁

  制 造 技 术 证 明 书

  桥 梁 跨 度:LP=31.5m(直线上用梁) 设 计 图 号:通桥(20xx)2221A-Ⅱ 设 计 荷 载:中-活载 每(孔) 片 梁 重:776.5t

  梁场场长: 总工程师: 检验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A1 主要原材料

  表A2 生产工序质量

  表A3 产品质量

  潮州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潮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

  受理编号:

  潮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认定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电子邮箱:传真:邮编: 单位地址: 主管部门: 申请日期: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目 录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对照表 三、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 四、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五、各部门审核意见

  六、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情况介绍 七、附件清单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

  注:类型需在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创客空间、创业苗圃、虚拟空间中选填一种。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对照表

  三、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

计划生育证明6

  兹有我镇________村_______村民小组______________夫妇,生育_____男_____女,___落实__________手术措施。_____征收第______期社会抚养费。

  特此证明

  XX计生办

  经办人:

  ________年月日

计划生育证明7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属初婚,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注:1、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2、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计划生育证明8

  一、没结婚怎么开计划生育证明

  未婚计划生育证明;就是国家计生委统一颁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开证明,可以找户籍地村委或者是居委会先开个你未婚的证明,婚育证明格式。再到社区或街道的计生部门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有效期是1年内有效。

  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照两张;最好先了解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的电话,问一下他们需要什么,每个地方的手续都有些不同。《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结婚证,节育证明。

  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三、计划生育证明书怎么写

  1、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X街道X村居或小区)、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2、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内容上要修改为未婚、X年X月X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类推;再写上是否有节育措施。

  3、初婚未育的,格式同1,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5、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二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三个(如果有必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实填写。

计划生育证明9

  兹有我单位正式员工XXX,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该员工尚未结婚,也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XXX(单位章)

  年月日

  计生证明简单点说就是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20xx年4月13日上午,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 》,到20xx年,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持适度生育水平。

  意见指出,按照中央相关部署,依法取消计划生育证明作为落户前置的规定。同时,北京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完善再婚等特殊情形的再生育管理。

  此外,本市将加快修订《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废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确保政策有效衔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计划生育证明10

  一、生育登记备案对象、机构

  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拟在深圳市怀孕、生育子女的,应在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并凭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接受产前检查或生育,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暂住证或居住证;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女方户籍地办理)或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女方近期(三个月内)孕检证明;

  (四)办理二孩生育登记备案的,还需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批准的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无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的,需提供户籍地社区(村、居委)、乡(镇、街道)、区(县)三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户籍地二孩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属下列情形的,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一孩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3、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4、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5、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三、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程序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一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四、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程序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广东省二孩生育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之“备注”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制度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其户籍地生育二孩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五、不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处理

  在办理生育登记备案过程中,对经核实不符合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怀孕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同时还应及时与其户籍地沟通,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

计划生育证明11

  兹有我单位正式员工XXX,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该员工尚未结婚,也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XXX(单位章)

  年月日

  单位计生证明格式

  1、报考人 姓 名 性别 婚否 户籍所在乡镇

  2、最小孩子 出生时间年月日孩次

  3、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否违规生育

  4、违规生育者社会抚养费足 额 缴 清

  具体时间:年 月 日

  5、户籍所在或长期居住地

  乡镇计生办意见

  经办人签名:(公章)20xx年月日

  6、户籍所在或长期居住地乡镇

  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20xx年月日

  7个人承诺事项本人填报的1—4项内容真实有效,且如有计划生育调查事项,将自愿主动配合,如调查事项必须做亲子鉴定,本人将主动申请。若违反以上承诺,将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承诺人(签名): 20xx年月日

  说明:

  1、此表须由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填写(个人承诺事项由报考人签字)。

  2、违规生育者必须提供社会抚养费征缴凭证原件、复印件和处理终结证明。

  一、计划生育证明必须由以下单位出具

  计划生育证明

  省 县 镇计生办:

  兹有 先生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

  计生情况:

  其计生在我单位管理:于 20xx 年 4 月 30 日与 女士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 年 月 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男。现有一个孩子,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该证明为办理 先生户口迁移之计划生育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12

  一、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榕城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度”》和有关规定,凡办理招工、招干、入党、调动、晋升、提薪、捉职、商营业执照、机动车驾驶证年审、工程招标等手续及新生入学、入园,都必须办理、查验《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二、办理《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时带齐下列证件:

  1、属已婚己育的需带:全家户口簿、生育证、小孩出生证、结婚证、节育手术证明。属计划外生育的(包括超生、不够间隔期生育和非婚生育),需加带处理证明材料,全省统一的计划外生育费征收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农转非的需持有效证明;属生一孩的,需加带计生部门的查环查孕证(有效期三个月)。

  2、属已婚末生育的,需带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生育证。

  3、属未婚的,需带户口簿、身份证。

  三、对超生对象的处理:

  1、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超生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分别按当地县上年职工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计划外生育费;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夫妻双方分别不予提职、晋级、五年内不予招工、招干、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不发给奖金(科技成果奖,创造发明奖和特殊贡献奖除外)及生活困难补助;七年内不得享受医疗福利。干部、职工还应当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2、农业人口。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分别按当地乡(镇)、上年人均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计划外生育费;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除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外;夫妻双方五年内不予招工、招干、安排乡镇企业工作,户口不得“农转非”;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度分红及其它集体福利。

  四、对其它计划外生育对象的处理

  1、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征收一至三年的计划外生育费。

  2、非婚生育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征收一至五年的计划外生育费。

  五、按榕城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1997年8月15日前超生的,于1997年8月15日前办理《证明书》的,不再作经济处理;1998年9月30日前超生的,于1999年7月20日前办理《证明书》的,不再作经济处理;份规定处理。1998年9月30日前超生末处理或1998年10月1日后超生的,按《条例》规定处理。

  六、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已按有关政策落实经济处理,并按榕城区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问题的处理意见)(揭榕监[1999]3号)规定,自觉申报并接受党政纪处理的,按该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对末落实党政纪处理的,在办理入党、提干、提薪、提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等的(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时,给予“一票否决”。 七、1999年底前,涉及市直干部职工超生的,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须知

  一、根据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管理规定》的要求,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外出时应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市区、县城或乡镇,到其他地区暂住的;

  2、女性年龄16—49周岁,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的;

  3、暂住15日以上;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二、凡要求领取《证明》者,应先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审核并签署蕉见后,由申请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和本人小一寸近照。已婚的加带结婚证及有关生育证、结扎证、上环证,缴交计划外生育收据,查环查孕证等证件、证明材料,到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领证。

  三、领取《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夫妻中一方已落实结扎的除外),要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保证外出期间全面履行合同。 独生子女非遗传性残疾儿医学鉴定申请程序凡第一个子女患有非遗传性明显残疾,年满四周岁以上,方可申请独生子女残疾儿鉴定。

  一、夫妇双方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及递交残疾儿残疾情况材料。

  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征集群众意见,经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后,出具证明材料(该证材料应写清残疾儿的基本残疾情况,不能笼统签“情况属实”),报镇(街道办)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

  二、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对残疾儿进行目测筛查,目测者需填写目测调查记录,符合申报条件者,附上目测记录材料申报榕城区计生局。

  三、区计生局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者,,填写《独生子女残疾儿鉴定审批表》,表上贴残疾儿母子近期半身合影照片,加盖单位公章(此表一式三份,区计生局、女方单位各一份存档、另一份报市计生委备案)。

  四、区计生局对《独生子女残疾儿审批表》登记编号,确定鉴诊时间、地点,通知被鉴定者。

计划生育证明13

  村(企/站所)(村民/职工),于(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已婚/未婚)。其配偶同志,于(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 以上二人于()年( )月( )日合法结婚,系(初婚/再婚)。

  婚后,划(内/外)生育第一个子女(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生育证号:( );划(内/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男/女),()年( )月( )日出生,生育证号:( )。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特此证明。

  调 查 人: (签章、手印) 计生办主任: (签章、手印)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签章) 年 月 日 发展对象:同志,(男/女),系 乡(镇)

计划生育证明14

  兹有我辖区居民____,男,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____,与配偶____,女,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____,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社区居委会

  计生办

  20__年__月__日

计划生育证明15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办计划生育证明的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1、申请人领取《XX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XX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XX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XX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XX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未婚人士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未婚计划生育证明;就是国家计生委统一颁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开证明。20xx年,国家卫计委已经全面推开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有了电子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在外出时就无需再携带纸质证明,对流动人口来说非常方便。

  那未婚人士到底应该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申请流程如下: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

  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并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办理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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