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强制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如果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也会被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2.如果税务局找上门说今年应税销售额已经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该在明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如果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局就要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给他计算应纳税额,而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说,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是件好事。即使办下来以后,还要接受严格的年检,不符合要求要被取消资格。很多纳税人由于无法取得和失去一般纳税人资格深感苦恼。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虽然税收负担不低,但是尚可生存。而如果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要依17%的税率,按照销项减进项的方式来计算增值税,这样计算出来的增值税税额将占到企业营业收入的13%左右,比作小规模纳税人时的税负提高了一倍还多。对于一个还处于成长初期的私营企业来讲,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04号)文件规定,生产销售电力的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企业,生产建筑用和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的企业,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砖、瓦、石灰的企业等,可以选择作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的来说,如果你已成为或将要成为一般纳税人时,那么主要得看你进项即供应方,如果他们主要是小规模纳税人,从这些供货方进货只能取得4%或6%的进项发票,而销项却要按照17%的税率征税,从而就会导致税负偏高。如果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要承受很高的税负;如果不认定,按规定则是按营业额依照17%计算增值税,而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你所说补交的情况应该不会发生。是否成为一般纳税人,看对你公司自己的发展是否有利了。如果不考虑税负的因素,还是应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因为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小规模的身份与企业的实力明显不符,已经影响到了企业的市场形象;其次,由于不能出具17%的增值税发票,在一些业务洽谈中也经常碰壁。如果有出口业务,而如果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话就无法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根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1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另外,根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2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营改增后强制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几种情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含)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实际也就是规定,达到此标准的,将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出于种种原因,在这次新增的营改增纳税人中,有不少纳税人或许不想成为纳税人。而看了上述文件规定,很多人可能心想,会以5月1日开始往后12个月,按连续12个月取得的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的销售额是否达到500万元来作为必须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但是本人却不这样认为,对于这次营改增新增的增值税纳税人,很可能仍将以该纳税人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的营业额来作为标准。很可能会按以下几条:

  一、本次营改增前,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自然成为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营业税税率)

  按照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全额计算。

  例1:A企业经营住宿业务,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的营业税的营业额是525万元,那么换算出他营改增后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500万元(525÷105%),A企业2016年5月份开始,必须按一般纳税人计税。

  二、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如销售货物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前几次营改增试点的设计、广告、仓储等一般纳税人)并兼有本次营改增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自然属于一般纳税人。

  例2:甲、乙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甲企业以销售货物为主,同时经营本次营改增的餐饮服务;乙企业以广告业务为主,同时经营本次营改增的商务业务。那么这次营改增后(2016年5月开始)甲企业的餐饮服务,乙企业的商务业务,都要按一般纳税人计税。

  三、营改增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历次和本次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无形资产、不动产)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例3:丙企业连续12个月取得装饰服务销售额400万元,同期还取得设计服务的销售额80万元,取得货物的销售额40万元,那么,丙企业营改增的应税服务销售额是480万元,销售货物销售额是40万元,两项不相加计算,仍然可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税。

  例4:C企业连续12个月取得装饰服务销售额400万元,同期还取得设计服务的销售额80万元,取得货物的销售额40万元,取得工业性加工修理劳务销售额52万元,那么,C企业营改增的应税服务销售额是480万元,销售货物销售额是40万元,但是工业性加工修理销售额超过了50万元的标准,因此,C企业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从此,C企业经营装饰、设计、销售货物、加工修理等所有的项目都将按一般纳税人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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