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明星代言需谨慎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明星代言需谨慎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需负连带责任。新修订的广告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表示,法律作出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儿童属于无完全行为能力者,进行广告代言既违背了广告的真实性原则,也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
近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今后,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将负有连带责任,工商部门可依据新《广告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未满10岁小童星不得做“代言”。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需负连带责任
之前,一些明星、专家、社会知名人士做某产品的推荐和代言,被证明是虚假广告后,根据《广告法》没有处罚依据,是否需担责、需担什么责任都曾引发争议。
此次《广告法》修订当中,对明星代言新增加了法律责任规定。“明星代言是要收费的,有的代言收费还很高,不能只收钱、只有利而不承担责任。”工商部门介绍,新《广告法》规定,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同样负有连带责任。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表示,名人、明星等在代言广告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广告代言人将受到行政处罚,三年内不能再代言广告。
按照新的《广告法》,不只是工商会对其进行查处,如果附带民事责任,明星需进行民事赔偿。
未满10岁小童星不得做“代言”
真人秀节目“爸爸去哪儿”带火了天天、KIMI、森碟、王诗龄等一大批小童星,电视广告上到处都能看见他们的身影。
张国华解释说:“10周岁以下的儿童,按照我国的《民法》规定,他是无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对事物的认知能力有限。根据广告真实性 的原则,一个对社会认知能力有限的人做广告,那就违背了广告真实性的原则。”所以,新《广告法》规定,不允许10周岁以下儿童做广告代言人。
但这不是说10岁以下儿童不能出现在广告中,如果只是表演性质、展示等并不限制。“下一步会出释法细则,对广告表演和代言如何界定做进一步说明。”张国华表示。
违法发布广告最高可罚200万元
据介绍,今年4月28日,工商系统数据中心启用之后,全国一张网的大数据可以看到哪个虚假广告跨的地域多、时间比较长,这样就可重点作为工商部门查办的线索。
新法正式实施后,对广告监测中心监测到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一律停播并立案查处。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较为严重的媒体,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要定期公示,加大曝光力度。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广告违法问题屡查屡犯的媒体,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并通报有关部门。
新《广告法》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设定较重的法律责任,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可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如发布虚假广 告、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等,可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增加了行政处 罚种类,包括增加了资格罚,对情节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增加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的处罚;增加了信用惩戒,规定有关违法行为信息要记入信用档 案。
微信广告已纳入工商监管
张国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微信的运营主体是腾讯公司,其自己发布的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肯定是被纳入工商监管范围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广告,也已纳入监管视野,如果网友发现虚假广告可举报。”
张国华坦言,对于朋友圈和个人公众号上发布的广告,还无法通过工商系统的抓取等功能主动监管,但如果网友举报工商可有针对性进行调查。
此外,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明星代言不能再任性
自从《爸爸去哪儿》《爸爸回来了》火了之后,天天、KIMI、森碟、王诗龄等小童星大热,电视上一天能见好几回。但9月1日之后,电视、网络等广告 中将难见到不满10岁的童星代言人;各类明星也将告别“任性代言”,接广告代言需使用过该产品;广告代言人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三年内不能再代 言广告……记者了解到,新广告法今年9月1日起将开始施行,而这也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明星代言各类生活用品、男星代言女性用品、童星代言 药品……在新《广告法》中这些情形将受到限制。
王诗龄、Kimi人气旺身价逼近二线演员
《爸爸去哪儿》大火之后,观众立刻纷纷拜倒在萌娃的石榴裙下。由于幼儿产品市场 需求大,需要与其产品形象定位符合的童星进行代言,广告商更是四处搜罗萌娃。尽管田亮多次声称不希望女儿进入娱乐圈,但是广告商怎么肯放过人气超高的森 碟,有传言她的广告代言费已经超过了老爸田亮。而“天天”张悦轩性格开朗可爱,“暖男”的性格深入人心。有着一双大长腿的他,走起T台秀来有模有样。他不 仅是某童装代言人,还和爸爸一起代言了某厨具。
据说土豪家族的`王诗龄早在参加节目之前就已经有商家开出了七位数邀其代言,而节目播出之后,王诗龄人气爆棚,星爸王岳伦和星妈李湘关注度增加,王诗 龄代言了包括某著名品牌洗手液在内的多个广告。同样,Kimi也早已是众多商家追逐的对象,他与爸爸林志颖刚刚以高价代言了某知名的牛奶饮品。“爸比,我 们去哪里呀”“我要喝nainai”等节目中的经典语句也在广告中重现,二人还为某旅游网站做了代言广告。
相比之下,“石头”郭子睿是第一季《爸爸去哪儿》五个孩子中年纪最大的,也是最低调的,尽管如此,郭涛和石头也代言了某积木的广告。有消息称,这几个萌娃的身价已经直逼二线演员。
此前,网络上曝光一份当红童星身价排行榜,其中王诗龄一家代言费每年1500万元位列第一,陈建斌、蒋勤勤、陈谱一家则以800万元一年位列次席。 一众影视综艺童星的身价暴涨,看得网友感叹“一年赚的钱还不如一个5岁小孩一天赚的多”。想代言整形得先“动刀”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也不能有
除了萌娃,新《广告法》还涉及代言保健食品的明星。曾几何时,张铁林代言了“第二天舒服一点”,姜文则是“随时二粒,倍添活力”,黄日华一如既往深 情款款,“心好,一切都好”,还有陈佩斯、陶大宇……一时间,荧屏上群星纷呈,争奇斗艳,好不热闹。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 告不允许代言。因为这些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由于人体的独特性,作用于某个人有效并不代表对他人有效,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本 身不具有科学性。
此外,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以后,某些女性用品企业是坚决不能聘请男明星为广告代言人了。
记者发现,代言过女性用品的男明星为数不少,其中最为深入人心的就是与太太任静一起代言的付笛生。而罗志祥、汪东城、陈柏霖等知名男艺人也都曾为卫 生巾品牌做过代言,何润东则代言过女性内衣。9月1日以后,这些广告必须进行修改,否则就涉嫌违法,“大姨夫”们江湖难见了。此外,如代言山东蓝翔技校的 唐国强、代言过某整形医院的温碧霞等艺人,除非能举例说明自己曾经在代言机构学习过或整容过,否则这种代言也是违法的。如果广告被认定为虚假,而广告代言 人明知或者应知其为虚假,就要承担连带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代言虚假广告要承担责任网友拍手称快
新《广告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其中针对未成年人代言、明星代言、医疗保健用品广告等都作出了严格规定。这下明星代言终于有法可依了, 大家都怎么看?有网友认为,禁止10岁以下童星代言,一方面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也因为童星欠缺独立判断事物的能力。但也有网友表示,儿童 用品总不能找大人来代言吧,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前段时间掀起的明星代言有问题产品风波一度引发网友不满,郭德纲代言某排油茶广告为之进行虚假宣传,李宇春代言涉嫌欺诈的某品牌电脑,葛优代言某公 司,被定性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陈小艺母子代言某口服液,终以欺诈消费者等原因而遭到停播等等。明星代言不合格有问题的产品案例不胜枚举,众 多明星事发后大多以“自己不清楚”、“自己用着效果很好”、“自身也是受害者”等来回应,让粉丝情何以堪?从网友的评论来看,新《广告法》的问世还是让大 家拍手称快,因为未使用过产品不允许做代言,代言虚假广告要承担责任,每一条规定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有网友表示,“铺天盖地的广告充斥着人们的生 活,无论是电视还是网络,随处可见那些浮夸低俗的广告,而人们好像也对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广告习以为常,偌大的广告行业是时候需要一个更严苛的准则、更准 确的标尺了,来对这个领域进行规范和约束。
如今,铺天盖地的广告充斥着人们的生活,无论是电视还是网络,随处可见那些浮夸低俗的广告,而人们好像也对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广告习以为常,可是否有人想过,偌大的广告行业是否也应该有一个更严苛的准则,更准确的标尺,对这个领域进行规范和约束。
新《广告法》的问世让民众拍手称快,未使用过产品不允许做代言,代言虚假广告要承担责任,每一条规定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中国是一个法治国 家,国民遵纪守法的前提就是有法可依,如今有了广告业更为严格的行为准则,用法律来对广告业进行规范,从今以后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大幅提升,从源头上禁 止了虚假广告,这无疑是广告业发展的一次飞跃。
在过去,“一试就灵”“引进国外高端顶尖科技”“在国内外获取几十项专利”等产品广告噱头使得老百姓晕头转向,难辨真假,而原《广告法》中虽然明确 规定了不允许发布虚假广告,但却对虚假广告没有明确的的定义。新《广告法》中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范了虚假广告的定义: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商品的性能、 功能、产地等,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曾获荣誉等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及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证明材料,虚构使 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等五类情况,将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此项规定打消了无数商家打擦边球或者夸大其词的念头,从根本上杜绝了虚假广告的产生。
新《广告法》被认定为“史上最严广告法”,这是一把红色利刃,斩虚假,破夸大,给媒体创一方净土,还百姓一个阳光透明的广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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