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雪原读后感300字400字500字600字1000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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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海雪原读后感一:

初次接触《林海雪原》,被那惨绝人寰的杀戮场面给震撼了,觉得这本书似乎充满了血腥,甚至让我失去了继续读的兴趣。但是当我读到少剑波受命、杨子荣智识小炉匠之后,我的兴趣又被重新激发出来,接下来的一个个战斗故事更是让我无法自拔,我沉浸在小分队战斗组的每一场战斗中,沉浸在每个人的个性中,佩服他们的勇气,佩服他们的智谋,佩服他们每一个人的忠诚。

五虎将的出现,让我看到了不同的人物,英勇俊俏的少剑波有胆有谋的杨子荣,骁勇威猛的刘勋苍,粗俗诙谐的栾超家,坚韧忠诚的孙达得,这五个人物虽然各有各的特点,但他们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忠诚,对于党的忠诚,对于人民的忠诚,他们一切行动都服从命令和组织的安排,考虑问题从大局出发,少剑波在自己的亲人被杀害后强忍住内心的悲痛,将它化为愤怒,服从党的安排;杨子荣只身一人进入匪窝,献礼座山雕时,想的是如何通知首长,如何不被发现;攀爬能手栾超家跨越涧谷时,想的最多的仍是怕自己的失误会造成剿匪的失败每个人都让自己的特长成为战斗中最有力的武器,他们的所思所想体现的都是一种奉献与军人精神。这里面还有甜美热情的白茹,为民牺牲的高波,机智聪颖的董中松个个都是英雄。

在这众多的角色中,少剑波给我印象最深,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小分队的领导者,是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更因为作者塑造的这一人物形象的性格,他的魅力在剿匪的全过程中显露无遗。他作为一名年轻的首长,英勇俊俏,多才多谋,对于每一次战斗计划的有条不紊,任务的分配恰到好处,用人也因人能力而用。他的幽默感给每位战士带来了斗志,使整个小组融为一体;他在面对困境时的沉着、冷静让他反败为胜,在敌人面前保住了实力。他与战士相处,细心、周到,时刻把战友的安危记挂在心上,与人民相处时平易近人、亲切,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拥护。他严格要求自己,一丝不苟,在苦练滑雪时丝毫不摆首长架子。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感情细腻的人,对姐姐的爱,对白茹的爱,都体现得淋漓尽致。

但是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有自己的缺陷,他的年少轻狂,他的桀骜不驯,使他错误的估计了胜利的形势,疏忽大意让夹皮沟的火车遭受重创,高波等十三人牺牲了他们年轻的生命。他作为一名军官,也压制了自己的情感,把对白茹的爱保留在心底。

虽然少剑波以近乎完美的形象出现,但是我们不应该将他作为现实生活中人的评价标准,他毕竟是英雄传奇小说的主角,他的形象被扩大化、夸张化、神奇化了,现实中没有如此完美的人物,我们也应该正确的对待他。

林海雪原读后感二:

怀着股澎湃的激情读完了全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似乎是由火热的血所凝成的,衬着封面上的皑皑白雪,显得更加地艳,更加红了。在那上面,我仿佛看到了一位位亲切和蔼的解放军战士,为着自己的理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共产主义事业,在深山老林中奋斗的身影。此时的学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

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

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或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那高高在上的理想,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绝顶》中的肖顿河,都为着自己心的理想而前进,虽然他们最终都失败了,都只在这茫茫大千世界中留下一副白骨或几行轻轻的痕迹,但在任何人眼里,他们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击倒的。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若表面不是,在内心深处也是脆弱的,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更因为他们毫不明白倾尽自己一生去追求的感觉,也更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气魄,没有这种理想。邓小平也说过: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要有理想。一个没有理想的,便对自己的前途自己要走的路感到茫然,也许,在徘徊上便像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

若没有理想,莱特兄弟不会发明飞机,圆了人类飞向蓝天的梦;若没有理想,袁隆平不可能养殖出杂交水稻,解决中国人多粮少的难题;若没有理想,又哪来中国几千年的悠远文化;若没有理想,中国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夺回自己的领土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时为了它,历经几多沧桑几多岁月。中国的20xx申奥,世界梦想和平,祈求人性的完美,众里寻她千百度,圆了与未圆,又有什么区别,总有下一代继续追寻。

读《林海雪原》经常会感觉到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集体。文中的人物,如少剑波杨荣等,张口闭口不离集体,可谓已经深入骨髓,同自己的生命融为体了,风里来,雪里去,是记忆拼搏下的一点一滴。集体这个词,更相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的意境已将不可计数的心融为一体,有着强烈的集体思维的人,头可断,血可留,此志不可改,永远把集体利益摆在第位,这似乎是个很奇怪的特性。

参加过合唱活动的人都应该体会过,其好处便是,你在歌唱中可以发出声音也可以不发出声音,但怕的是你旁边的人也会这么做。细品一番,它的讽刺意味也是蛮强的,对于那种别人回去干的依赖集体思想刻画得入木三分。也许,在所有的声音都停止,沉默中,导师诧异的目光中,彼此低垂的头下,有分难以言传的尴尬,在集体两字间幽幽穿梭。

毛泽东同志写的《为人民服务》,其中详尽地阐述了有关与集体的一些思想,其实,不仅仅是当时需传播集体思想,在现今,也更需要它来作为强大的动力,促进我国改革开放,走向世界的宏图快步发展。唯有将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奋斗,以为全国这个集体而奋斗的精神,现代化建设的光荣任务,才是我国快速发展的途径。

汉朝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集体而死,必是重于泰山,小高波正是为着这座泰山而永生。生与死,千百年来有人歌颂有人笑,更有人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其实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便是有气与无气。有人死得气壮山河,那种人,以着另外一种方式存活,可得其所:有人死了,遭千古唾骂,万人践踏,那种人,为求一丝生机拼命乞怜,却终为土灰。不必太看重生死,该来的时候会来,该去的时候会去,无愧于自己的生命,更无愧于自己在世界上存活,又何必执着于一个想法或一个将来的结果。关天培身上的刀疤,黄继光胸膛的枪洞,都一次次地说明了这个道理。美国作家海明威生前为自己撰写的墓志铭仅有一句话:恕我不起来了。对于他的写作我不熟悉,但这位作家一如此诙谐的态度看待生死,确实让人佩服至级,对于一个黑暗的坟墓,如同给自己安眠的暖床,又有什么放不开胸怀去面对的?至今不明,他威吓会以一颗弹结束自己的生命,思前想后,也许,他认为自己已经活够了,对这个世界不复再有贡献,且无愧与这个过程。人的思想总是互相矛盾,何况在生与死的本质间,原是一个矛盾,依旧认为,死得其所,便今生无憾。

《林海雪原》中,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初期的剿匪斗争,它所表现出的更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一分人性的美,融合为人类近乎完美的形象,成为一个世界的缩影,化为一片蓝天。

林海雪原读后感三:

暑期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青春之歌》、《铁道游击队》、《林海雪原》这些红书中,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林海雪原》这本书,也许是因为我曾经看过这部电视连续剧的原因吧,带着回忆我翻开了书。

在一个冰天雪地的东北大平原,这里有一支东北人民解放军小分队,他们要深入林海雪原进行剿匪任务。这些匪徒都是国民党的败兵,所以流窜到军队后方。杨子荣大胆地提出了一个设想:打进山内部,侦查敌情,和小分队一起击杀匪徒。一场惊险的故事就这样展开了战士们忍辱负重,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来来往往,与敌人战斗一次又一次。在战斗中,战士们充分发挥了平时坚强不屈的精神,跨越了一个又一个障碍,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他们在这千里雪原上,侦察、策略、袭击、斗智斗勇,情节一段接一段,精彩连绵不断,我越看越入迷,恍如身临其境:跟着他们一同跨山谷,越深涧

妈妈叫了我好几声了,我却仍然沉浸在书里,直到妈妈过来拍了我一下,我才回到现实世界中。

看了书后,让我敬佩的不仅是战士们的智慧,更是他们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和顽强的精神。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学生,一定要有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而认真地去做,不放弃、不气馁、向着自己设定的目标不断努力,才有可能达到自己理想中的完美目标。

林海雪原读后感四: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同志!这是林海雪原全书的第一句,直接阐述本书的主旨内容。

《林海雪原》是根据曲波自己的经历创作的长篇小说。生动的描写了我军小分队战士与国民党残余势力与土匪流寇周旋作战、斗智斗勇的全过程。1946年冬天,国民党的主力重兵压向东北,更在北满收罗伪满官吏、警察、宪兵以及惯匪、地主等土匪武装中央先遣挺进军在我后方作乱,我拒绝呢不得不抽出一部分主力,到北满肃清匪患,巩固后方。我军战士便数度深入林海雪原,和匪患周旋作战。

书中人物性格饱满,鲜活,少剑波的沉着冷静,杨子荣的聪明勇敢,让人油生敬意,小炉匠的诡计多端,座山雕的残忍狡诈,让人咬牙切齿,满心愤恨。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从鞠县长率领的工作队正在杉岗站开展土改,深夜遭到奶牛山匪许大马棒的突袭,到奇袭奶牛山,踏平匪窝,到帮助夹皮沟群众生产自救,到运输物资的小火车遭劫,高波同志遇害,到杨子荣深陷威虎山与座山雕斗志斗勇,最终一举歼灭匪寇,活捉匪首座山雕等等,扣人心弦,让人欲罢不能。

《林海雪原》,智取威虎山,是一个全国人民都耳熟能详的故事,它没有华丽的词藻就像一条清澈的小溪,一直流过我的心间,如林海雪原中的雪那样纯洁,没有一丝杂质和尘埃,珍存在我心中一个温暖而特殊的角落。让我记得:火红的岁月里,有那么一群可爱单纯,执着勇敢的战士为了信念快乐地奋斗;如今的我们,是不是也应如此?不要被现在社会中的紫醉金迷所迷惑,要为了自己的信念与理想永往直前。正如书中所说:这一切,杨子荣同志和高波同志没有看到,更没有享受到,他们正是为了我们几天所享受的这些,度过了艰苦的岁月,献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个革命先辈用血肉喊来的,我们不仅要倍加珍惜,更要用自己这一辈的努力,去完成先辈们未竟的事业。

雪原上、林海中,一个个白色的身影如风般呼啸而去,如一道道白色的闪电,那是我们的战士,在奔向剿匪的路上,也是在奔向幸福的方向

林海雪原读后感五:

最近陪着家人一起观看了电影《智取威虎山》,杨子荣打虎上山,迷惑座山雕里应外合巧妙歼敌的情节紧扣心弦,《林海雪原》的一幕幕在眼前一一重现。

杨子荣智识小炉匠,刘勋苍猛擒刁占一,小分队巧借奶头山天险活捉许大马棒;杨子荣献礼,舌战小炉匠,巧擒座山雕;还有林海雪原大周旋,枪毙匪首马希山每一个情节都深深吸引着我,环环相扣,引入入胜。

故事并非虚构,而是抗战时期情景的真实再现。我不得不对英勇的解放军战士心生敬佩。歹徒残忍地血洗乡镇,用尽狠毒的手段折磨无辜的村民,其行径令人发指。人民解放军挺身而出,一次次同匪徒斗智斗勇,在茫茫无际的雪原展开战斗,经历了饥寒交迫,领略了地势险恶,识破了敌人奸计,最终获得了全面胜利。作者的态度让我十分欣赏,他自谦不自傲,文笔读来极富韵味,人物形象刻画地十分传神,真实贴切。在林彪、四人帮横行的十年里,他遭受了各种打击迫害,身心被严重摧残,但他仍然坚持文学创作,并写了二十多万的自传。书里、书外都给人能量。灯红酒绿容易催生一颗浮躁的心,书里引导的情感,向着真实摸索。如果此时身在困境,不妨向书中的人物看齐,用开朗智慧的头脑开辟新的天地。

林海雪原读后感六:

怀着股澎湃的激情读完了全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似乎是由火热的血所凝成的,衬着封面上的皑皑白雪,显得更加地艳,更加红了。在那上面,我仿佛看到了一位位亲切和蔼的解放军战士,为着自己的理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共产主义事业,在深山老林中奋斗的身影。此时的学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子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或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那高高在上的理想,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绝顶》中的肖顿河,都为着自己心爱的理想而前进,虽然他们最终都失败了,都只在这茫茫大千世界中留下一副白骨或几行轻轻的痕迹,但在任何人眼里,他们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击倒的。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若表面不是,在内心深处也是脆弱的,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更因为他们毫不明白倾尽自己一生去追求的感觉,也更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气魄,没有这种理想。邓小平也说过: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要有理想。一个没有理想的,便对自己的前途自己要走的路感到茫然,也许,在徘徊上便像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若没有理想,莱特兄弟不会发明飞机,圆了人类飞向蓝天的梦;若没有理想,袁隆平不可能养殖出杂交水稻,解决中国人多粮少的难题;若没有理想,又哪来中国几千年的悠远文化;若没有理想,中国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夺回自己的领土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时为了它,历经几多沧桑几多岁月。中国的20xx申奥,世界梦想和平,祈求人性的完美,众里寻她千百度,圆了与未圆,又有什么区别,总有下一代继续追寻。读《林海雪原》经常会感觉到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集体。文中的人物,如少剑波杨子荣等,张口闭口不离集体,可谓已经深入骨髓,同自己的生命融为体了,风里来,雪里去,是记忆拼搏下的一点一滴。集体这个词,更相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的意境已将不可计数的心融为一体,有着强烈的集体思维的人,头可断,血可留,此志不可改,永远把集体利益摆在第位,这似乎是个很奇怪的特性。参加过合唱活动的人都应该体会过,其好处便是,你在歌唱中可以发出声音也可以不发出声音,但怕的是你旁边的人也会这么做。细品一番,它的讽刺意味也是蛮强的,对于那种别人回去干的依赖集体思想刻画得入木三分。也许,在所有的声音都停止,沉默中,导师诧异的目光中,彼此低垂的头下,有分难以言传的尴尬,在集体两字间幽幽穿梭。毛泽东同志写的《为人民服务》,其中详尽地阐述了有关与集体的一些思想,其实,不仅仅是当时需传播集体思想,在现今,也更需要它来作为强大的动力,促进我国改革开放,走向世界的宏图快步发展。唯有将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奋斗,以为全国这个集体而奋斗的精神,现代化建设的光荣任务,才是我国快速发展的途径。汉朝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集体而死,必是重于泰山,小高波正是为着这座泰山而永生。生与死,千百年来有人歌颂有人笑,更有人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其实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便是有气与无气。有人死得气壮山河,那种人,以着另外一种方式存活,可得其所:有人死了,遭千古唾骂,万人践踏,那种人,为求一丝生机拼命乞怜,却终为土灰。不必太看重生死,该来的时候会来,该去的时候会去,无愧于自己的生命,更无愧于自己在世界上存活,又何必执着于一个想法或一个将来的结果。关天培身上的刀疤,黄继光胸膛的枪洞,都一次次地说明了这个道理。美国作家海明威生前为自己撰写的墓志铭仅有一句话:恕我不起来了。对于他的写作我不熟悉,但这位作家一如此诙谐的态度看待生死,确实让人佩服至级,对于一个黑暗的坟墓,如同给自己安眠的暖床,又有什么放不开胸怀去面对的?至今不明,他威吓会以一颗子弹结束自己的生命,思前想后,也许,他认为自己已经活够了,对这个世界不复再有贡献,且无愧与这个过程。人的思想总是互相矛盾,何况在生与死的本质间,原是一个矛盾,依旧认为,死得其所,便今生无憾。《林海雪原》中,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初期的剿匪斗争,它所表现出的更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一分人性的美,融合为人类近乎完美的形象,成为一个世界的缩影,化为一片蓝天。尽管有时,乌云阻挡了阳光,但在一阵甘霖的挥洒后,清流依旧,白鸽挂着风铃远翔,叶更绿,天更蓝,阳光在露珠上闪烁。世界的循环不停,美不停。依稀间,昨天也是今天的导航。

2、《林海雪原》是一本中国当代长篇小说,作者曲波。寒假里我认真拜读了。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全书的第一句,也是作者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作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出了战士们在茫茫的林海雪原里跨谷飞岩,攀岩跳壁,突破神话般的天险,通过飞跃绝壁岩。奇袭奶头山。智取威虎山等战斗,充分体现出了战士们发挥了大智大勇。孤胆作战的奇能。少剑波带领的小分队队员个个英勇无比,他们脚踏雪橇,滑遍了整个林海雪原,消灭了土匪,真是功不可没!

在《林海雪原》的无数英雄中,我最佩服的人非杨子荣莫属。因为他年纪轻轻,却深谋远虑,屡次立功:杨子荣智识小炉匠。杨子荣献礼。杨子荣盛布酒肉兵。活捉匪首座山雕等事例,都体现出了杨子荣的足智多谋。杨子荣也非常英勇,任何龙潭虎穴,他都敢去闯一闯;遇到危险时,他能随机应变,想办法脱离困境。但是,杨子荣在林海雪原最后的斗争里,在捕捉四大部长的战斗中,中了匪徒的无声枪而光荣牺牲了。

杨子荣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怕苦,与他相比,自己真是惭愧。学习中,一遇到稍难的数学题,心里就叫苦,努力了几次,没有结果后,我更是着急,脑子里一片混乱,只能胡思乱想,瞎蒙。瞎猜。有时,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差了,别人一下子就能迎刃而解的问题,但我却感到那么费劲。现在想想是自己还不够吃苦,缺少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

著名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曾经说过: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杨子荣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能使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抛头颅,洒热血,他的死重于泰山,死得可惜,死得壮烈!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那些千千万万的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要饮水思源,要懂得珍惜,并继承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使自己将来能肩负起建设四化的重任。

林海雪原读后感七:

在众多红书中,最先吸引住我的目光的是《林海雪原》,我怀着兴奋的心情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开始,它就把我带进了一个冰天雪地的林海里,在这幅画上画了一位年轻的团参谋长,他军容整齐,腰间的橙色带上配上了一支玲珑的手枪,他就是少建波。在他的率领下,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这股匪徒是原国民党的败兵。侦查英雄杨子荣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打进威虎山内部,一场斗智斗勇的故事展开了。

战士们团结一心,吃苦耐劳,克服了许多困难,情节一环扣着一环,让我看的浮想联翩、爱不释手。

那些可恶的匪徒,见到村落就抢,杀人放火,十分猖狂放肆。可在少剑波的率领下,一次又一次取得了胜利,使那些土匪收敛了些,让老百姓们过上了幸福安宁的日子,他们多么伟大啊!

在这里面最令我佩服的是少剑波,他的沉着冷静、不骄不躁、英勇善战、足智多谋都令我十分佩服,他总是能为老百姓分忧,他总是能让同志们团结起来,英雄一词来形容他是在适合不过了。

死,对他们来说并不可怕,鲜血更是为了他们深爱的土地和可亲的老百姓流的,比起他们我们现在谁还会有这种奉献、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精神呢?

细细品味《林海雪原》这一本书,发现它着迷的不仅仅是战后剿匪的斗争,它所表现的更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使我对人生有了新的感悟。

林海雪原读后感八:

这一周,我怀着崇敬的心情阅读了《林海草原》这本书,十分感动。

《林海草原》主要讲述了少建波带领的小分队冒着零下三四十度的低温严寒,在东北的林海雪原作战,虽然许多战士牺牲了,但是他们消灭了千余名狡猾凶狠的国民党顽匪。抒写了一曲激情澎湃的理想赞歌。

对战士们来说,死,并不可怕。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为了自己深爱的老百姓,宁愿捐出自己的躯体。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集体而死,必是重于泰山。有人死得气壮山河,那种人,以另外一种方式存活,可得其所;有人死了,遭千古唾骂,万人践踏,那种人,为求一丝生机拼命乞怜,却终为土灰。我们要无愧于自己的生命,无愧于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乐观地看待生命,生命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你在活着的时候都做了哪些有意义的事,像战士一样,有些英年因打仗而光荣牺牲,但他们是因为保卫国家,保护人民才牺牲的,我依旧认为,死的其所,便今生无憾。

细细品味《林海雪原》这本书,发现它讲述的不仅仅是战争,它表现的更多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让我们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从小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贡献。

林海雪原读后感九: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再次阅读了《林海雪原》,这次,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见解。林海雪原这四个大字是战士们用鲜血凝成的,它们在我心目中更加得辉煌,更加得耀眼了。

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位智勇双全的解放军战士。他们为自己的理想,更为祖国的伟大事业奋斗着。面对天险、穷凶极恶的匪徒旅长他们都从不惧怕。多谋善断的少剑波,有胆有谋的杨子荣,骁勇威猛的刘勋苍,坚韧忠诚的孙达得,粗俗诙谐的栾超家,忘我拼杀的高波,甜美热情的白茹,机智聪颖的董中松在书中,战士们勇气十足,有谋有勇,在冰天雪地里与敌人斗智斗勇。他们抓获了匪首马西山、侯殿坤、李德林,枪毙了一百多名匪徒,活捉了二百多名匪徒,功绩巨大!

我最喜欢外号是坦克的刘勋苍。他是个大学生,二三百分的高考题,只考了七十几分,但体育无所不精:滑板、自行车、滑雪、足球、篮球、乒乓球、保龄球、排球样样在行,他的体育真让人羡慕!侦查员杨子荣在一次任务中扮演惯匪胡彪,闯进三旅旅长座山雕的旅中探情报,他机智过人,装得很像。他和座山雕手下用黑话对话,匪徒说:蘑菇,溜哪路?什么价?杨子荣直起身来:嘿,想啥来啥,想吃奶,就来了妈妈。想娘家的人,小孩他舅舅就来了。杨子荣又问:紧三天,慢三天,怎么看不见天王山?匪徒道:野鸡闷头钻,哪能上天王山?杨子荣把大皮帽子一摘,在头上画了一个圈又戴上,把暗号发完了。

作为一名小学生,要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和理想,并具备坚定的意志、勇于拼搏的气概,有韧性、聪明机智的品质和决不放弃的信念,才不会因失败而放弃自己的理想。有了理想,我们就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

《林海雪原》讲述的不仅仅是解放战争时期的斗争,更是战士们的一种智慧,一股勇气。

林海雪原读后感十:

最近我们的现当代老师讲到建国后的红色经典作品,我就兴致勃勃的到图书馆借了本我喜欢看的战斗类型的小说《林海雪原》。看完这本书后我心中激情澎湃至今。一回想起林海雪原,整本书似乎是由火热的血所凝成的,那样炽热,一颗颗火红的心感动着我们,激励我们为了祖国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番贡献。

当我看到书的头几章,看到国名党残余势力对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血洗手段之残忍,完全不顾这些百姓也是同胞也是人,及其残酷的杀害了他们,甚至连老人还有刚出生的孩子也不放过,活活烧死他们或摔死孩子。我仿佛看到了那个可怕的惨景,血肉模糊的尸体、革命干部的肠子、孩子的脑袋鲜血直流、老人的尸体一半倒在火力等等。这些激起我对国名党的愤恨,我恨不得自己就是少建波团长的手下,跟着他们一起把坏人通通消灭,为无辜的百姓报仇雪恨。我想少建波团长内心是最痛苦的吧,自己的最爱的亲人死在敌人的刀下,他的愤恨想手刃敌人的决心坚定。

接下来整部书的篇幅基本是描写追击敌人,直捣摧毁敌人老窝,抓出他们让党、老百姓审判他们。这些篇章写出了我们解放军的聪明机智、不怕危险、为了百姓愿意贡献自己的生命。我印象最深的是可爱的战士们为了能够战胜雪原,有能力与敌人作战,大家辛苦的学习在雪上滑行的技能,大家不怕辛苦,摔倒继续爬起来的精神鼓舞着我。我是一个怕苦的人,读书没一会,就觉得腰酸腿痛的,没毅力继续读书。看到他们这样的精神,我特别的惭愧。小白鸽一小小的女孩子都坚持下去,并且做的很好。我怎么会不行呢?!我要学习大家的这种精神,不怕吃苦,敢拼命!

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对于我们现在的人们来说,让我们面度死亡我们没有那样的心理素质。但是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

很多人对于死都有自己的看法,比如汉朝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了民族而死必是重于泰山,高波等为了人民的利益与生命而死,这是比泰山还重要的。生与死,自古以来就有人对这感慨万千,有人高喊生死有命啊。但是,其实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就像《双城记》中的卡顿平时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他是一个不得志的年轻人。对于自己的未来他也失去了信心。但是他为了自己爱的人是那么的无私,甚至为她牺牲生命。最后夏尔生命危在旦夕,是他自己挺身而出,救了夏尔及夏尔的家庭。这种人是死得气壮山河,死的有意义。但是有种人,以着另外一种方式存活,他们苟且偷生,以伤害别人的生命换取自己的利益。但是我相信这种人终究是要归于地狱的,比如《双城记》中的大人侯爵们,平时他们为非作歹,压榨百姓,但是到了最后百姓们奋起时他们却躲到了英国。可有些人终究还是会被正义的人们处死。所以我们活着要顶天立地,哪怕死了,也要死得其所。

《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为着自己心的理想而前进,不怕风吹雨打,毅力下海战斗。虽然在这茫茫大千世界中留下一副白骨或几行轻轻的痕迹,但在任何人眼里,他们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击倒的,他们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他们对自己人生的意义,执着的追求,不畏层层险阻,因为在他们的心中只有为了理想而奋斗才是世界最有意义的事情。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要尽自己的能力柳暗花明又一村,或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那高高在上的理想,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

读完《林海雪原》,我有个感觉,那便是集体是最重要的。没有集体,就没有胜利。集体是胜利的保证。集体这个词,它的意境已将不可计数的心融为一体,有着强烈的集体思维的人,头可断,血可留,此志不可改,永远把集体利益摆在第位,这似乎是个很奇怪的特性。但是这却是实在的,比如《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抗洪的一段,所以的人齐心协力,共同抗洪,最近克制住向前翻滚的洪水,救了全村人的生命。

《林海雪原》是一部励志的书,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初期的剿匪斗争,它所表现出的更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为了祖国贡献自己的一切精神!这种精神永远值得我们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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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300字400字500字600字800字十篇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一:

读过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之后。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深深地动了我,还有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泼但野性十足有聪还明活,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十九世纪末,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慢慢的在许多人的思想中就有白人贵,黑人贱的想法,慢慢演变成种族歧视。

书中讲述了黑人奴隶的忠诚与智慧,黑奴贩卖者的奸诈与对人性的麻木。展望漫漫的人类历史,各大洲的先民们都创造了辉煌的人类文明。书中的黑奴乔治发明了一种机器为奴隶主带来了巨大的利润。

人,都有怜悯之心,廉耻之心,都是人生父母养的。文中这样说道。人都有感情,都有智慧,都有父母,兄弟。既然大家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要分成自由人和仆人呢?人不是动物,不能进行牲畜式的交易,更不能限制人的自由。外国人一直在追求自由,他们有句话叫不自由毋宁死。难道他们只要自己自由,而去限制别人的自由吗?马拉默得说过自由的目的是为他人创造自由。他们的行为也违背了他们追崇的上帝的教导。

看着书中的以汤姆叔叔为首的黑奴被奴隶主压迫,过着畜生似的生活。奴隶制是低级的制度,原始的中国也废弃的制度,不该出现在现在的社会里。让我们高呼自由万岁,追求平等。

汤姆为人正直,心地善良,镀锌宗教,但也是逆来顺受的典型。对主人忠贞不二,却更助长了奴隶贩子的肆虐行为。写出了黑奴的悲惨状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都非常乐于助人,而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还任劳任恕地替主人管理庄园。

作者旨在唤醒美国白人的同情,借此推翻奴隶制。汤姆是一个很好的典型。或许,小说里最感人的不是汤姆,而是小小的伊娃,那个被当做天使的小姑娘。她出生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带给大家欢乐和爱,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将爱植入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以极大的热忱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分彼此,部分敌我。善良的父亲、可怜的汤姆、无理的母亲、艰苦的奶娘。在她旅程结束前的那一刻,她说:我看见了爱欢乐宁静平安。她的爱,从生命萌芽的伊始到结束的刹那却得到永生。

如今奴隶制已离我们远去,但是书中所描写的人物:汤姆,伊娃。托普西等。他们的爱,信仰,善良永远在我们心中。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二: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汤姆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哈利,他的母亲伊丽莎不是一个听主人任意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

《汤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使我感到既愤怒又怜惜。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因此,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充满阳光的幸福日子,愿像汤姆叔叔那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三:

读了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很同情黑奴,同时,我也痛恨奴隶主。十九世纪初时,肯塔基州的农场主谢尔比先生由于经商失败,被迫出售黑奴汤姆和小哈里偿还债务,乔治哈里斯、妻子伊利莎和儿子小哈里分别向北方加拿大逃亡,历经波折,终于相会并安全到达目的的,过上了真正自由人的生活。老实的汤姆叔叔得到新主人圣克莱尔和他的女儿伊娃的喜爱,但不幸的是伊娃病重而死,而圣克莱尔先生也在没办理完手续时被人杀害。汤姆被卖给了烈格雷,最后因鞭打而死。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对黑奴产生了同情。这些好孩子,一出生就远离母亲,挨打挨骂,使他们养成了坏习惯。因为他们有这个坏习惯,所以奴隶主打他们,讨厌他们。他们也不想想,这是谁造成的。人们都宣扬人人平等,可是,黑奴和奴隶主同样都是人,为什么要有三六九等之分呢?只因为民族落后,人们就可以把黑奴当物品一样买来买去吗?虽然有些奴隶主是善良的,但是,毕竟还是有很多奴隶主是凶狠的。

我也被伊利莎的勇气和毅力感动。她为了自己的孩子使劲地跑,摆脱敌人,她可以为了孩子,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彼岸。这很令人敬佩,母亲为了儿子,可以忍受这么多的苦,可见,黑奴也有感情,也有一颗爱孩子的心,可见,母爱是多伟大呀!可是,那些奴隶贩子为了钱,竟要活生生的拆散那些幸福的家庭,这亲人离别的场景是多痛苦呀!可是这些奴隶贩子,天天看这些令人心碎的场景,竟然无动于衷,还觉得这是家常便饭,他们还有没有同情心,还有没有人性?这些悲剧都是他们那些奴隶贩子们和社会制度造成的。他们不应该买卖奴隶,不应该让他们家破人亡,不应该看着这些无动于衷。

汤姆叔叔对主人要卖掉他毫无怨言,他还为新主人祈祷,为新主人卖力,它是多么善良呀!这个主人去世了,他落到了凶狠残暴的主人手里,可他就是不逃,他甘愿受鞭打。所以,汤姆最后难逃死亡的命运。但是,汤姆是个好人。他为了让别人多休息一会儿,把自己的劳动成果给别人,自己多干些活,他不想伤害那些无辜的黑奴,宁愿自己受罚,也不愿让他人受苦。他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了解了十九世纪时黑奴的生活是多么痛苦,比起他们我们真是太幸福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们有时还抱怨这样舒服的生活,想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伊娃是个善良的小女孩,她要是见到那些可怜的孩子,伊娃都会用一颗宽容、博爱的心去爱他们,让他们走上正途,让他们感受到爱的力量。我很敬佩伊娃。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四: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着《汤姆叔叔的小屋》。看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汤姆,他一直都是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的利益。另一个就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终于成功地到达加拿大。

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没有逃跑。他从小就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车。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后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是他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之前的主人来买汤姆,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还有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五: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出自 )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六:

十九世纪末叶,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

这个故事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满了许多温馨感人的情节!好了,不多说,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令人感动、愉快、悲哀的故事吧!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的故事述说著黑人悲惨的命运,但汤姆叔叔可以算是一位幸运的黑奴,他曾有过两位好心的主人,以及许多天真善良的小主人;他也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主人们更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分子,因此,对於一些恶毒的主人,他也从不愿恨他们,因为,他善良,经过了那麼多个家庭和主人,他相信人性是本善的;而他舍己为人的慈悲心肠则让他为了帮助别人,而不顾自己的安危,甚至和他人处在相同的劣境中,也能将自己维生的东西(如食物、水)与他人分享,就算是整个让出去也没关系,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幸福过了,而那些人说不定打从出生以来,就过著不是人的惨痛生活。而那些对他好或是有恩於他的人,他都会以「两肋插刀」、「出生入死,在所不辞」的精神,对他及他的朋友、家人无条件的付出、回报,但他因为这样而被破产的主人卖掉时,还觉得自己欠主人太多,这种「受人点滴,泉涌以报」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七: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八:

近期,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这是一部160年前写的书,出版之后,经久不衰,使汤姆叔叔成为美国的一个象征。汤姆叔叔与其说是本书的主角,倒不如说是本书的主要线索,通过他贯穿于全书的经历,使我们认识了生活在当时美国奴隶制下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文章中有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汤姆和哈里斯。两个人都是优秀忠诚的黑奴,但汤姆选择了顺从,而哈里斯选择了反抗。最后的结局也是天壤之别。汤姆最后的死令我很难过,但想想这也是必然的,因为他的思想被宗教禁锢,即使让他离开这个世界,他也认为这是上帝的旨意,欣然接受。没有对于死亡的恐惧,期盼末日审判的到来。其实全书对于宗教的描写和阐述是十分透彻的,使我也感到美国其实是一个宗教意识很强的国家。在悲伤之余,我觉得汤姆是幸福的,因为他有自己虔诚的信仰,这使他在面对困难时,很坦然,在辗转未知的人生路途中,能够随遇而安。这比起那些没有信仰或假教徒来说,内心的幸福是他们望尘莫及的。

读了这本书,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黑奴制度,为什么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人类自产生之后,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于部分国家)。但这几种社会类型中,绝对的平等都是没有的。我想这源于人类总有一种自身的优越感所致。并通过人的肤色、出身、经济状况等一些硬性指标再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以便对自己等级之下的人进行欺压与蔑视,来满足人的虚荣心。人为什么不能平等相待,互爱互敬,真诚和谐,其实每个人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而通过对不如自己的人进行压迫,是可以暂时满足自己的虚荣,但随之而来的还是空虚。空虚象一个幽灵一样折磨着那些自视清高的人,高傲并没有给他带来永久的快乐,有的只是自私、贪婪以致最后的变态和精神崩溃。放眼全球,人类已经是世界的主宰,但人类之间矛盾重重,为利益分配斤斤计较,对于动植物,环境更是无情的破坏与毁灭,因为人类认为自己是最高贵的,是万物之主,所以为所欲为。为攫取更大的利益,轻而易举的发动战争,为经济高速发展,不惜破坏环境。都是为了表明人类与众不同,满足少数人的占有欲。当科学家警告我们,如果继续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白色的北极将变成绿色,海平面上涨,很多国家和地区将沉入海底,在地图上消失。人类不得不聚集在南非德班,讨论人类的未来。但在讨论中,国家之间的利益被摆在了首位,没有人愿意为人类的未来买单,大家都在博弈,期望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以便自己在未来发展的更快,这样就可以占据未来的主导权,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进而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德班会议开得异常的艰难,大家都只想更进一步,没有人愿意退一步,因为我们都想成为人上人。真正着急的还是科学家以及那些将要消亡地区的人民。中国有句俗话: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当看见我们人类的同胞由于气候变化而无家可归时,我们是否还有那么多功利的心思,而且我们的正常生活必定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最后没有谁输谁赢,只有两败俱伤,地球最终的毁灭,我们任何人都逃不过。希望这次德班会议早点达成协议,让我们为地球的未来多尽一份力,倾听民众的声音,而不要受银行家和政客的蛊惑。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种感受,就是汤姆一直感觉很幸福,这种幸福不是表面的,是源自心里的幸福。无论是在谢比尔庄园还是被卖到任何地方,他都抱着感恩的心情去生活,即使在残暴的雷格里的种植园,他依旧内心充实的去生活。他从不抱怨生活,埋怨他人,而是一如既往的认真工作。虽然他目不识丁,但他却虔诚的祷告,圣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一定层面上,我们认为汤姆是宗教的牺牲品,他应该像哈里斯一样勇于反抗,追求自由。但我们也同样可以清晰的看到,人应该有自己虔诚的信仰,这样生活才会有方向。回顾中国革命历史,很多革命先辈正是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抛头颅,洒热血,献出生命在所不辞;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广大党员干部,都希望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去工作,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奉献,他们不讲条件,甘心奉献,为国家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现在的年轻人从各方面的条件来看,都强于他们的先辈,但很多人感到迷茫,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在众多的选择面前,犹豫不前,患得患失,错失机会。有的由于受社会不良思潮影响,成为拜金主义者,凡事讲条件,付出就要马上看到成效。我们的GDp在逐年增加,可百姓的幸福指数却在不断下降,除了生活节奏变化快,人与人之间沟通较少外,在社会转型时期,各方思潮发生严重的对撞,使人失去了原有的正确的信仰,而新的信仰又没有建立,导致现在中国人信仰缺失。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宗教与哲学是人类的两条腿。没有正确信仰的人,即使生活在科技相对发达的时代,物质极大丰富,也不会弥补心灵的空虚,不会有幸福感和充实感。

这就是我的两点感受,人类需要幸福平等的发展空间与正确的信仰,这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相互谅解、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九:

人生在世不容易,真的不容易,今天的常人不容易,那个黑暗时代的黑人们更是不容易。所以,今天的我们应该热爱生活,一路高歌,活出人生的风采。这些,是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想到的。

寒假期间,我细细品味了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描写了黑奴们的悲惨生活,讲述了一群美国的黑人,在黑人奴隶制度下,惨遭侮辱、迫害。甚至成了白人赚钱的工具,戏弄的玩偶,不要命地干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善良、能干、乐于助人的汤姆叔叔,也受到了同样的遭遇。开始他有一个很好的东家,但是后来他的东家为了还债被迫卖掉汤姆,结果汤姆被一位绅士买走。这位绅士对汤姆叔叔很好,甚至把他当成最得力的助手。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这位绅士去世了。他去世后,他的妻子把汤姆等一群人,放到黑奴交易市场,进行拍卖。最后他被一个叫雷戈里的人买去。从那以后,他忍受着那似乎无穷无尽的责骂与鞭打,过着人狗不如的生活。最终,他在两位监工的野蛮殴打下,去世了。但坚忍的性格让他相信,上帝会公平的对待一切,爱能消除自己肉体上受到的所有伤害。最终,他在垂死时宽恕了那两位监工,并怀着无比平和的心情进入了天堂。

虽然他永远走了,但是他那博大的心胸和没有仇恨的信念永远激励着我,永存在我的心中。永远都是一把圣器,不断敲击着那些残暴统治者的心灵!我觉得汤姆是一位高贵的英雄。他历尽挫折,受到非人的虐待,完全可以逃走、反抗,但他没有这么做。同时,我又觉得世界并不是到处充满阳光,也有阴暗的一面。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将心比心、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无论你做什么工作,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有多少金钱,都是一样的。在这个世界中没有什么高贵和低贱,最好和最差,人人都是平等的。

这本小说对我的心灵是一个极大的震撼。我想,今非昔比,我们所处的时代和那个时候相比已经是天壤之别,但是,时光轮回,汤姆的精神是不朽的,是人世间美丽的光环。我们今天过着幸福的生活,应有尽有,已经没人压迫你,逼迫你,剥削你,难道我们不应该为我们的时代大唱赞歌吗?难道不应该笑口常开吗?诚然,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如意,也有着阴暗面,难免带给我们心理上、精神上的阴霾,但是我们想一想汤姆叔叔,一切就都烟消云散了。所以,我们要热爱生活,笑口常开,正像一位诗人所说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是的,汤姆给了我们一双带笑的眼睛。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十:

早就听同学介绍过《汤姆叔叔的小屋》了,直到今年暑假才开始翻看这本书。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写的,这是一部关于反奴隶制的书,看完之后感慨万分,更为当时那些受压迫的黑人们表示同情。

书中的汤姆叔叔是一个善良,正直,忠诚的纯种黑人,而且也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基督教徒,但他的命运是悲惨的:在他的小主人乔治谢尔比要买回他之前就死了。

汤姆叔叔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在小说中,汤姆叔叔最终也没有选择背叛而逃跑,但却有着对基督教的信仰和一颗不想伤害别人的心,致使他不听从最后一个主人莱特利的命令而遭受着非人的折磨。汤姆叔叔是一个特别忠诚的人,他有着两次可以逃跑的机会,但都为了他的主人和替别人着想选择放弃。也许会有人认为汤姆叔叔是绝对服从,这是一种懦弱,愚忠的表现。但仔细想想,他这样做是为了帮助他人。在我看来,汤姆叔叔是一个牺牲了自己而成全他人的真正的基督教徒,我反倒佩服他的这种勇气。

在汤姆的一生中,不缺少着这样一群好人,他们虽然是奴隶主,但却对奴隶特别好。汤姆的一生中就有这样两个主人,还有两个小主人,这让汤姆叔叔的一生中有着这么美好的两段时光。汤姆叔叔是一个精明能干的人,所以他的主人谢尔比也不希望他离开。汤姆叔叔被卖是因为谢尔比家庭的债务问题。让我可惜的是第二个主人,本来他已经决定还汤姆自由,却遭遇横祸。他们都是仁慈,善良的主人,但汤姆叔叔这个悲情的结局还是源于奴隶制度,奴隶制度的存在让汤姆叔叔这样的黑人没有了自由,犹如货物一样,任由人买卖。

让我心中有一股暖流的还有两个小孩,他们虽小,却比一般的奴隶主更有人性,他们把奴隶当人看。乔治谢尔比因为汤姆的死让他的奴隶重获自由。还有伊娃,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如天使般给了人们温暖。汤姆叔叔救了她,而自己也有了几年较好的日子。伊娃还让固执的托普西明白她也可以得到爱。伊娃有着一颗悲天悯人的心,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一丝光明。

我觉得伊莉莎是一个勇敢的女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母性的伟大,她的勇于反抗,让她逃离了这个没有自由的国家,在加拿大与自己的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她的行动告诉我们要学会反抗,去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我看到了奴隶制的可怕,黑人的悲惨以及敢于反抗后的幸福,所以斯托夫人的这部小说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美国内战的地区局部冲突。

斯托夫人向我们诉说了黑人的苦难。同样是人,为什么肤色的差异让两种人的生活截然不同:白人高高在上,享受主人的权利;黑人如生活在地狱般,时刻担心遭到奴隶主的鞭打。在当时那个有压迫的国家中黑人的生活很苦。文中也提到了对基督教的信仰,也许是一种自我安慰,祈祷自由的到来。但我认为汤姆叔叔是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他纯朴,善良,乐于助人,他精明能干,忠诚。他深知作为奴隶的苦痛,因此不想服从莱格利的命令而把痛苦加到别人身上。我感到方程痛心的还有一些黑人对这种现象已经麻木,真不知他们曾经遭受了什么

在奴隶制的压迫下,很多黑人妻离子散,包括汤姆叔叔,他们没有人权。感到庆幸的是这种制度已经废除,人们获得自由,但不可承认的是奴隶制曾经存在,想起黑人们被鞭打的场景,不知如何表达心中的感受。希望大家都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昔日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内不也曾经充满着欢声笑语。从这本书中,我也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我会珍惜现在美好的日子。自由,真好!

天狼读后感300字600字10篇



 天狼读后感一:

一本好书,能影响人的一生;一个故事;能开启人的思想。今年寒假,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好书,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它所表达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带给我深深的人生启迪。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只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这个故事让我又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曾经有位小伙子,他与一位老爷爷相交甚欢,每天都去找他。但是有一天,老爷爷突然心脏病发作,小伙子连忙找出药来,但是瓶子里却空空如也,此时的老爷爷痛不欲生,见此情况,小伙子马不停蹄的背着老爷爷跑向医院,但是就在途中有一伙不良少年截住了他,将他身上的钱财一劫而空,就这样,老爷爷因为一伙不良少年而重病发作死亡了,小伙子心有不平,他发誓要为老爷爷报仇!无论前路多么艰辛!路途多么遥远!都要努力克服!于是他努力锻炼,好好学习,最终以自己的力量报仇雪恨了!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天狼读后感二: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

贯穿全书的有三条线索-人、狗、狼。

小山村里的一家人,善良、淳朴、勇敢,在他们身上展现出的是原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值得我们去学习。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么忠实,那么勇敢,他们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全力保护主人的安全,正是因为他们的顽强与勇猛,才使得狼类的一次次复仇未能得逞。

狼的霸主思想在书中一览无余,它们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王,母狼为了复仇不惜将自己变成独眼,体现了狼的残酷,对自己也不例外,当然,狼也是有爱的。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在想:狼、狗、人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如果人类不捕杀狼类,是不是人和狼也能和睦相处呢?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狗性的忠诚和狼性的原始,但各自都有各自的爱,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三:

暑假中我读的第二本书是《天狼》,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学林,刘学林作家为我们讲述了一段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

这段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这本书的大意是:一个来自看管鬼跳崖监狱的警犬雪虎,为了救已经困在监狱中的老主人杜伯,犯下了大错。它明白:自己如果不逃出鬼跳崖的话,就一定会死路一条。

于是,自己就和和老主人跑到了一个山林中,中途分手了,他们依依不舍得离开后,雪虎又在路中遇到了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这只母狼凶猛无比,雪虎用尽了在警犬学院中学到的一切,也未能打败这匹狼。

最终它们打了个平手,雪虎由于筋疲力尽,所以渐渐的晕倒在了雪地上,幸运的是被一个叫杜仲的好心人留了下来

可是,这个名叫杜仲的猎人杀害了珍珍的母亲和外祖母,所以,珍珍为了报仇,常常到杜仲家骚扰,因为狗的职责就是保护主人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就这样一场狗与狼的大战就开始了

虽然,这本书讲的虽是狼与狗的战争,但是,流露出的感情,流淌出的情感却是爱,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这个世界上处处都充满爱,每个角落都充满爱,说也说不完,讲也讲不尽,这本书中讲到爱的就有:对子女的母爱、对主人的忠爱、对同类的关爱、对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有爱才能化解一切。还因为,这本书作者完全拟人化了,把它们动物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把它当作人写,十分贴近小学生的心灵。并且,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融进这本书一样,越看越想往下接着看,也许这儿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最深记忆的一个内容就是鬼跳崖救主,这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雪虎是一名警犬,毕业后被调到鬼跳崖去看管犯人,在鬼跳崖里看管时,雪虎居然找到了自己失散已久的老主人杜伯。老主人在干活的时候,老是和周围的人说话,说的居然还是一些关于怎样逃出鬼跳崖的话。按说,雪虎作为一名警犬应该及时向上报告情况。可是,它没有,可能是出自以前的养育之恩,才没有及时制止吧

在一个寒风瑟瑟的雪天,雪虎的老主人杜伯见这是一个逃跑的好时机,就撒开双腿往鬼跳崖外跑。雪虎发现了老主人要逃跑,作为一只警犬一定会把犯人捉回来,可是,雪虎不仅没有追捕,并且还帮助老主人一起逃跑,对于雪虎来说逃出鬼跳崖并不难。可是,如果自己帮助犯人一起逃跑的话,就一定会被定为死罪。于是雪虎准备和老主人一起逃跑。他们虽然轻松的跑出了鬼跳崖,但是,如果再被抓回来,就一定会定死刑,立刻处斩

虽然这个故事很简短,但是却充分的体现了狗类的忠诚,是啊!忠诚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品德啊!为了自己的老主人,不惜一些。

忠诚其实也是一种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于其他爱,忠诚往往表现在狗对人的养育之恩作为报答。

但是,忠诚也是一种人类所应该具有的品质,不应该像我们所说的那样:过河拆桥、忘恩负义

是啊,难道别人帮助了你,你就不应该忠诚的去回报别人,感激别人吗?

希望我们都能够做一个忠诚的人。

希望我们都能够拥有这种高尚的品质。

希望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处处都充满爱

这是我在书香暑假中读的其中一本书。你又读了哪些好书哪?和我共同分享一下吧!

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快乐!

天狼读后感四: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刘学林编写的《天狼》。

这是一部动物小说,讲述的是关于狗类、狼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全身白色名叫雪玉(原叫雪虎)的母狗,雪玉以前原在鬼跳崖监狱里看守烦人,后来它的老主人杜伯也被关进监狱,为了帮助老主人越狱,自己也变成了一个逃犯。和主人分别后无处可去却碰上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角独眼狼(原名珍珍),他们大战了一场,不分胜负。雪玉醒来的时候被他的新主人杜仲一家收留,后来还有了它自己的孩子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小斑点由于长的弱小被雪玉最后咬断耳朵赶出家门,为了保护杜仲一家和狼群展开激烈的斗争,最后只剩下雪玉和白脖。

独眼狼的家人为了吃掉杜仲他们却被杜仲杀死,独眼狼发誓报仇,率领自己的孩子灰云、黄风、山妖、和血杜鹃时时偷袭兰花坳。最后只剩下山妖,独眼狼临死时要山妖一定要当上狼王为自己报仇。山妖永记母亲的话只要战胜自己就能当上狼王,经过努力终于当上狼王,带领狼群再一次冲向兰花坳。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狗类的忠诚与善良,和狼类的狠毒与邪恶。如果我们人类不霸占它们的领地和它们和睦相处,也许就不会有这种战争。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五:

利用这个假期的时间,我读了刘学林的《天狼》。最初是被它的题目所吸引,而读过之后,却让我感触颇深。

本书围绕着人、狼和狗展开了一段曲折生动,荡气回肠的故事。

它讲述的是狼族祖孙三代被一个叫杜仲的猎人杀死了,有一只叫珍珍的母狼逃走了,并誓死要为其报仇。但是杜仲家有一只叫雪玉的狗,它一直保护着自己的主人,但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和独眼狼最后一次斗争中独眼狼大败,但独眼狼的儿子山妖逃走了,后来山妖当上了狼王,于是它带领着众狼杀向仇人的村庄为自己的母亲独眼狼报仇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反复上演。

这本书最有趣的地方就在于他并没有谁对谁错,无论是从哪一个角度去看,不管是谁的行为,都没有很明显的错误。

杜仲的本职工作就是一个猎人,为了自己的生计,杀狼也并不为过。之后,他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狗;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难道这算坏人吗?就应该被杀吗?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而且它们能明辨是非,面对背叛,可以毫不犹豫地将同类咬死。它们的忠诚又有错吗?

狼,我对它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想想一个杀死全家祖孙三代的仇人,它的做法也是能被理解的。

既然没有谁对谁错,那狼、狗和杜仲一家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我认为,问题出在人类上,人类是贪婪与自私的,他们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他们想统治整个地球,于是他们残暴的驯服了和狼本是一家的狗,接下来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于是,才会发生那一幕惨剧。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但是人类没有做到。

所以,在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最大的感触就是我们人类要改变自身的想法,与动物们和谐相处,其实,我们本是一家。

天狼读后感六:

我叫齐浩杉,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天狼》这本书是让我饱含着急切,渴望的心情读的,它真的很感人,下面我讲一下。《天狼》读后感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狗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还有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很有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所付出应有的代价!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人,犬,狼三点一线,拥有着共同的情感,与多彩的生活。

天狼读后感七:

今年暑假,曹老师给了我们一张推荐书目,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课外书,读过之后我很受感动。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故事。这故事很长,曲折动人,荡气回肠。狼族祖孙三代独眼狼被一个叫杜仲的猎人杀死了,有一只叫珍珍的母狼逃走了,珍珍的脑里只有报仇。但是杜仲家有一只狗叫雪玉,它和独眼狼打斗过无数次,保护着主人的生命。可后来它们不在家时,男主人还是被干掉了。在和独眼狼最后一次斗争中独眼狼大败,但独眼狼的儿子山妖逃走了,后来山妖当上了狼王,于是它带领着众狼杀向仇人的村庄为自己的母亲独眼狼报仇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一只狗和狼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狼姓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狼把狗看作是仇敌,并不断的进攻人类,想把人类和狗一同消灭。那只名叫雪玉的狗,为了要给主人报仇,保护人类朋友,决心攻进独眼狼珍珍的老窝,它经受住了痛苦和折磨,向着狼的老窝前进,终于为主人抱了仇,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但是狼对人类和狗的仇恨并没有结束。

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雪玉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

天狼读后感八:

今天我读了《天狼》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是很适合我们初中生读的,书中就是写狼、狗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生动形象的写出了狗的机智,同时也写出了狼的狡猾,几只狼和几只狗的故事,表面上没有任何启示,可是,细细的读了之后,才发现它讲述的是狼族祖孙三代独眼狼被一个叫杜仲的猎人杀死了,有一只叫珍珍的母狼逃走了,珍珍的脑里只有报仇。但是杜仲家有一只狗叫雪玉,它和独眼狼打斗过无数次保护着主人的生命,可后来它们不在家时,男主人还是被干掉了。在和独眼狼最后一次斗争中独眼狼大败,但独眼狼的儿子山妖逃走了,后来山妖当上了狼王,于是它带领着众狼杀向仇人的村庄为自己的母亲独眼狼报仇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一只狗和狼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狼姓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射箭,别人欺负他,打了他并且抢了他的弓,小孩很生气想:哼!我一定要拿回我的弓。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要坚持到底。小孩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我读了很多遍都感觉不过瘾,特别是雪玉的勇敢和机智,还有遵守狗的尊严而处决了喜欢上狼的侠客,侠客是一只狗,可能是脑子有毛病了。

天狼读后感九:

冤冤相报何时了,世间的爱与恨,谁能解释得了?这怕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了,一切情感皆源于此。

于是,前不久,我阅读了《天狼》这本书。该书以细腻的笔法,叙述了一个有关狼、狗和人的故事,探讨并揭示了爱与恨的主题。

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白狗雪玉原是一匹优秀的警犬,但当它的主人杜伯犯罪被抓后,它毅然选择帮助杜伯逃跑。逃跑途中,雪玉和母狼珍珍恶战一场,逃到一个小山庄,被好心人杜仲一家收留。然而杜仲和珍珍有不共戴天之仇。杜仲杀了珍珍的母亲和许多亲人,自己也被狼弄残了一条腿。此后,人、狗和狼之间经常爆发恶战,雪玉和珍珍的子女都接二连三地在战争中死去,连杜仲也死在狼的爪下。杜仲的弟弟,雪玉的老主人杜伯回来带着雪玉展开复仇,杀了珍珍和它的子女,只有唯一的山妖幸存下来,并当上了狼王,率领狼群杀向了小山村

合上书,我依然清晰地感受到狼眼中阴冷、仇恨的目光;依然体会到狗的忠诚勇敢;依然感触到人性的光明磊落。虽然狼与狗是主角,但其中的那种深仇大恨,那种浓烈的爱,即使是最美的语言也苍白无力。母狼珍珍,包括母亲在内的所有亲人都死在人类的枪口下,自己的子女也大部分死去,保守丧亲之痛。可想而知,它对人类的恨,是多么的强烈。我想,假设一个人遭受了这么多的打击,他还有坚持活下去的勇气吗?可是狼有,它不但没被击倒,反而还顽强的站了起来,愈发坚强,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啊!生活中,人类总是缺乏坚强的意志。在挫折面前,许多人都选择了胆小鬼的方式逃避。这也许诠释了成功者为什么这么少,因为他们汇集了狼的坚韧不拔,狗的仁义勇敢,人的光明、纯朴。在这一切的光辉品质之上的,就是亲情,浓浓的爱。不论是狼,狗还是人,他们正是有对亲人的爱,对主人的爱,他们才会不惜一切地复仇。爱,是支撑这个故事的最大力量,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不可战胜的力量。这正是本书想告诉我们的道理。

但或许,正因为狼和狗具备了人的理智和情感,才会交织出如此强烈的爱憎。他们对亲人的爱演化成了对敌人的恨,一道道仇恨缔造了一条无法逾越的横沟。于是,复仇就展开了。以怨对冤,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这样的结果,只能是狼、狗和人在大战中共同毁灭。

这就是《天狼》。

天狼读后感十:

《天狼》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一个小山村的古老的故事,说明了凶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辉煌的人性。

这个故事是小山村一家子,一只叫雪玉的狗和它的子女,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和它的子女共同演绎的故事。

书中这几匹狼很讲义气小山村的人杀掉了珍珍的母亲、奶奶,珍珍就要报仇,因为她母亲、奶奶。他们很凶残,杀人不眨眼,他们很狡猾,有三个家来迷惑敌人。

这几匹狗也很讲义气,因为狼是狗的祖先吗,不过,原来的凶残退化掉了,变成了与凶残截然不同的忠诚。

这两个种族讲述着同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狼类是一个很大的王国,其中里面有两个大部落,一个是癸姓狼部落,一个是犬姓狼部落,它们想偷习人类,老狼王计划让癸姓狼部落和犬姓狼部落用突然袭击的办法,给人类来乙,次毁灭性的围歼,犬姓狼部落拒绝向人来发起进攻,癸姓狼家族就以为犬姓狼家族胆小如鼠,怕人类的武器,而犬姓狼家族自己明白是狼打不过人才这样,是从狼的利益上想的。缺少了犬姓狼部落,所以狼大败,万狼大军只剩下四千多只了。因为癸姓狼部落性格坚韧,所以经过几百年的繁殖,终于复兴了,为了报复犬姓狼部落,他们在山谷里开了一场大战。犬姓狼部落被打得所剩无几,去投靠了人类,变成了狗。

我觉得,当时犬姓狼部落参战的话,人类一定大败。

我们要学习狗的忠诚,狼的信仰。

我的大学高尔基读后感300字500字600字1000字十篇



 我的大学读后感一:

《童年》,《我的大学》,《在人间》是高尔基作品的三部曲。这三部曲讲述了阿廖沙的一生,他的那段生活,仿佛就是在听一个善良而极端的天才在讲述一个悲惨的童话。然而,使我感触最大的莫过于高尔基的《我的大学》。《我的大学》讲述的是阿廖沙在社会外出谋生的经历。他备受生活煎熬,做过工役,受过欺凌,侮辱,戏弄,甚至还遭受过陷害和毒打,体验了社会底层人们的艰辛,认识到了人性的丑恶。但他并没有因为生活的艰辛而自暴自弃,相反,他积极面对,正是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打动我,直达我的灵魂深处。

高尔基三部曲的出版不仅使我们对高尔基的一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他们更能使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在沙皇的统治下,人们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以及当时人们的残酷和冷漠无情。特别是每次当我读完《我的大学》和《在人间》,我都会忍不住对当时的人们的悲惨生活而感到痛心,对于那些残酷的统治者的痛恨以及对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而感到悲哀。读完这三部曲后,我想每个人都会对现在的幸福生活感到满足和更加珍惜。

在《我的大学》中,我们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当时的阿廖沙是多么的渴望能够到大学进行高等的教育。但由于现实的残酷,他并没有如愿以偿。在一开始看到阿廖沙的愿望破灭时,我满以为他会放弃那个在那时看来是多么奢侈而不切实际的愿望,老老实实地做社会的底层,一直碌碌无为。但出乎我的意料,他竟将贫民区和码头作为它的社会大学。在那里,他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包括大学生,初中生以及一些革命者,学到了在正规大学里面永远无法学到的知识,扩展了它的见识面的同时,也使他的思想发生了改变。也许,正是阿廖沙的那种坚强以及不畏艰难,勇于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造就了他成就,使他异于其他那些碌碌无为,自暴自弃的人们。

阿廖沙对于他的未来有很清晰的规划他对未来充满希望;在当下,他脚踏实地,永不放弃,勤奋学习,勤奋思考,持之以恒;对过去,他无怨无悔,因为他曾经努力过并为此而争取过。他曾经在书中写过这样的一句话,使我感触良多:苦难的日子使我变得更加坚强,我不奢求别人的施舍,也不苛刻偶玩好运的降临,愈是艰难,愈能磨练人的意志,增长人的智慧。是呀,愈是艰难,愈能磨练人的意志,在阿廖沙的身上,我清楚的明白,在任何恶劣的环境,在任何困难面前,我们都不能轻言放弃,只要不放弃,就证明我们还有机会,还能实现我们的梦想。但是,一旦我们放弃了,我们就与成功擦身而过,失之交臂了。

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且不说我们有机会就读大学,单是从我们的现在的自由和自由来说,我们就比他们幸福很多。因此,我们更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努力奋斗,以回报一直对我们怀有期望的家长,老师和朋友们。阿廖沙教会了我永不放弃,脚踏实地,努力奋斗,勇于面对艰难,发挥我们大学生的精神,做新社会的新新人类。奋斗吧!为了我们的美好未来,奋斗吧!想阿廖沙所在的黑暗世界,他都尚且能够做到,我们又为何不可呢!加油吧!奋斗吧!

我的大学读后感二:

小说叙述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但他的大学梦很快就破灭了。不久就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贫苦的生活使他在伏尔加河流浪,和搬运工人、小偷、乞丐生活在一起,向工人们传播革命理想,参加了大学生的秘密组织,鼓励工人罢工等,这所所特殊的大学―社会大学为他展现出一个越来越广阔的世界。作者是一个孤儿,没有人给他呵护,没有人给他引导,独自成长在一个底层世界,他大敞着年幼的心,睁大眼睛观察周围的一切。他的观察不成体系,甚至杂乱无章,但就是这样的观察使他倔强地成长了起来。作者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一个贫困中学生家里。他会很早发现这位可怜的妈妈的厨房哲学,分给他的每一块面包,在他心中都如岩石般沉重,由此他决定出去找点活儿干,自个儿养活自个儿。在暴风骤雨的日子里,躲在废墟底下的大地洞里,他顿悟上大学――美梦而已,而他又动情地写道:这个地方令我永生难忘,它是我的第一所大学。这是他在喀山的第一个成长片段。面对苦难的生活,他没有一点抱怨,他的善良的心充满了感恩和希望。他知道苦难的日子很漫长,他对自己说: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了,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救渡,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年少单纯,在苦难面前,他更深切地觉察出的是苦难带来的无与伦比的财富!

作者从小渴求新知,追求自由,立志拯救受苦受难的人民,为了追求他心中那个不太清晰却十分美好的前程,他迈力地积极探索。但成长中的人的招架能力毕竟有限,各种各样的思潮向他涌来,而他也越来越发现真正的生活现实。浩浩人流中的大多数人都遵循着狭隘的生活准则,先进分子的努力甚至不堪被卷入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的纠缠中,他在这个旋涡里情绪波动,惊恐莫名。纷繁的意念冲撞着他,无论如何也抓不到真正的要点,他觉得我就像被什么人拖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让我饱览了大千世界的假、丑、恶,我受够了。这种混乱竟让他下了自杀的决心――也许永远的退出是最好的解脱――但他没有成功,他还要活下去,并且要好好地活。几乎每个人都有陷入混乱甚至濒于崩溃的时候,告诉自己,这决不是终点,耐心坚持,耐心同周围的环境交流,总会找到突围的出口。没有不止息的风,就看自己能不能顶风前行。穿过这段恶劣的天气,就迈上了成长高楼的新一层。

《我的大学》作为回忆性的自传体小说,故事情节简单,并且很明显,小说的内容和结构的组织与安排亦没有经过谨慎细致的构思揣摩,仿佛缺乏一定的有机性和完整性,然而,正是这些看上去存在的缺陷焕发着强烈的感染力,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作者用简洁优美的言语勾勒他的成长片段,在其中我们感到浓浓的真实和那些在灰色的环境中闪耀出的感人的光辉。

我的大学读后感三: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一部有着深刻教育意义和巨大艺术魅力的作品,也是世界无产阶级的宝贵财富。

本书描述了主人公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从此喀山的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他无处栖身,与人共用一张床板,在码头,杂货店等四处做工。后来,因接触大学生和秘密团体的成员以及西伯利亚流放回来的革命者,思想也发生了变化。他阅读革命民主主义和马克思民主主义著作,甚至参加革命活动,在革命者的引导下,摆脱了自杀的精神危机。十年他在思想;学识;社会经验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看完这本书,不禁使我想起上高中以来所遇到的困境,无数的压力使我的心情曾一度陷入焦虑中。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死撑着说:自己选的路,爬着也要走完。现在想想,我的经历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是平凡人,而他却能在那个不平凡的年代,表现的那般不平凡,他树立了坚定的信念,他学会了正视自己,学习了他人之长,磨砺了不可摧毁的意志。

对未来,他有清晰的打算,对当下,他脚踏实地的勤奋学习;勤于思考;持之以恒。对过去,他无怨无悔,因为他曾全力以赴。面对艰难的生活,他在书中写到: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施舍,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对话。的确如此,这本书让我知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放弃就等于失去。

我的大学读后感四: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之一,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它问世之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鼓舞着无数渴望光明和知识的年轻人勇敢前进。作品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那里学到了在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痛苦的思想探索,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我的大学》至今仍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激励了几代人从高尔基的作品中汲取追求光明的勇气和信念。

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主人公那种顽强的学习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我的大学读后感五:

《童年》、《我的大学》和《在人间》是苏联伟大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著名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作者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生活和命运的描写,生动真实地再现了我们上一代人的成长。作者生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俄国,沙俄专制下的黑暗与罪恶是他成长的独特的社会背景,也铸造了他独特的成长方式。

《我的大学》是这三部曲中最后完成的一部,主要描述了作者在喀山时期的生活。16岁的他满怀希望的来到喀山想进大学读书,但他的大学梦很快就破灭了。他开始为生活奔波忙碌,他在那儿上了一所特殊的大学社会大学。在这所大学里他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接受方方面面的生活考验,受到各种思想的启迪和教育,对人生的意义和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初步探索,这所大学为他展现出一个越来越广阔的世界。

作者是一个孤儿,没有人给他呵护,没有人给他引导,独自成长在一个底层世界,他大敞着年幼的心,睁大眼睛观察周围的一切。他的观察不成体系,甚至杂乱无章,但就是这样的观察使他倔强地成长了起来。作者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一个贫困中学生家里。他会很早发现这位可怜的妈妈的厨房哲学,分给他的每一块面包,在他心中都如岩石般沉重,由此他决定出去找点活儿干,自个儿养活自个儿。在暴风骤雨的日子里,躲在废墟底下的大地洞里,他顿悟上大学美梦而已,而他又动情地写道:这个地方令我永生难忘,它是我的第一所大学。这是他在喀山的第一个成长片段。面对苦难的生活,他没有一点抱怨,他的善良的心充满了感恩和希望。他知道苦难的日子很漫长,他对自己说: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了,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救渡,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年少单纯,在苦难面前,他更深切地觉察出的是苦难带来的无与伦比的财富!

他生活在沙皇专制的时代,他那双敏锐的眼睛见证了当时俄罗斯民众的生活及思想真实底层民众庸俗、空虚、无奈、亵渎,同时又具有在苦难的洗礼中积淀出的善良、乐观、吃苦等美好的人性。他们的丑陋与美好无掩无余地裸露在作者观察的眼睛里,对于人们那些粗俗甚至低级下流的举止,他流露出淡淡的悲伤和无奈,但他富有同情心,他满眼都是善,所以,那些丑陋甚至不显得肮脏;他极力赞美人们的美好,美好的思想,美好的歌声,甚至是一点点美好的流露,在他眼里,这些美好闪烁着高贵的纯净的光泽他几乎用欣赏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人和事。一讲到女人,他就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情绪激昂,从他那被打得残疾的身体里发出一种令人作呕的痉挛。即使如此,我依然全神贯注地听他讲话,凭直觉我知道他的语言很美;他的声音并不美妙,还略带沙哑,但语言十分动人,真像夜莺在歌唱;在他眼里,劳动是一种心旷神怡的战斗,我真想跑上去这两条腿的动物,亲吻他们,他们干活时那么机智灵活,真让我心驰神往,在简单的纯净的心里,他学不会去在意生活的艰辛,更多的他会直接发现苦难中的美丽,感恩它,赞美它,并在这些荡漾在苦难的河流中的真、善、美中寻找成长的底气。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都只是一只空空的口袋里面没有善,同样也没有恶。成长的过程就是充实这只口袋的过程。当还不会辨是非的时候,我们甚至会把恶当作宝贝珍藏。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直接发现并深刻地记住善。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听到重重叠叠的抱怨,那是因为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变得成熟起来,不安分的心积极地追求如同世界般的复杂。当遇到麻烦甚至苦难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是为苦难所累,而是为我们面对苦难的态度所累。纵使世界万般复杂,我们时常会身不由己,但我们仍需要保持一份浓郁率真的心气,成长从这里开始,也必将在这附近达到它的极致。如果成长照应这个回环,我们会活得更洒脱而有意义。

作者从小渴求新知,追求自由,立志拯救受苦受难的人民,为了追求他心中那个不太清晰却十分美好的前程,他迈力地积极探索。但成长中的人的招架能力毕竟有限,各种各样的思潮向他涌来,而他也越来越发现真正的生活现实。浩浩人流中的大多数人都遵循着狭隘的生活准则,先进分子的努力甚至不堪一击,他被卷入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的纠缠中,他在这个旋涡里情绪波动,惊恐莫名。纷繁的意念冲撞着他,无论如何也抓不到真正的要点,他觉得我就像被什么人拖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让我饱览了大千世界的假、丑、恶,我受够了。这种混乱竟让他下了自杀的决心也许永远的退出是最好的解脱但他没有成功,他还要活下去,并且要好好地活。几乎每个人都有陷入混乱甚至濒于崩溃的时候,告诉自己,这决不是终点,耐心坚持,耐心同周围的环境交流,总会找到突围的出口。没有不止息的风,就看自己能不能顶风前行。穿过这段恶劣的天气,就迈上了成长高楼的新一层。

《我的大学》作为回忆性的自传体小说,故事情节简单,并且很明显,小说的内容和结构的组织与安排亦没有经过谨慎细致的构思揣摩,仿佛缺乏一定的有机性和完整性,然而,正是这些看上去存在的缺陷焕发着强烈的感染力,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作者用简洁优美的言语勾勒他的成长片段,在其中我们感到浓浓的真实和那些在灰色的环境中闪耀出的感人的光辉。

成长的过程不是像白杨一样由时间直直地拉离地面,也不像瀑布一样清清爽爽地径奔幽深的潭底。如果说人的思维是草,那么,成长就是这株草的幼芽在时间与空间里蜿蜒招展的结晶。成长在短时期内真的不具有有机性和完整性,尽管理想是牵引成长的一条线,它存在,但不清晰,甚至辽远而迷茫,有好多闪光的片段散落在这条线之外。只有当回首时,在得与失、喜与忧的反复回味中,我们才会真真切切地听到自己拔节的声响,仿佛一条绳子自然而然地拉直。

这部书是1923年完成的,此时作者已55岁。对于一个投身革命且年过半百的人,用笔真切地再现少年时代的生活,他笔下流出的全是记忆的精华,含着倔强而又谦诚率真充满智慧的气度。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心总被某种东西激荡着,思维的火花一次比一次闪亮,我不能抑制自己,我要留住这些火花这些成长的箴言。《我的大学》我的大学!我感到很幸运在上大学之前接触了这部书,又在大学的实际生活里反复地体会其中的意味。它们对我是如此地重要,我要赶快留住它们,并把它们献给同我一路成长的人。

我的大学读后感六:

《我的大学》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它记载着高尔基在大学中的生活。不管在苦难和幸福面前他总是那么的执着。

高尔基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分享给他的玛亚戈。玛亚戈这个人物对高尔基的影响很大。正是因为她,他更喜欢读书,他的胆子越来越大,能与一切邪恶作斗争。最主要的是他热爱学习,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同时他也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有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

高尔基生活在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见一些警察们到这里来翻这翻那,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再看禁书。不久,高尔基的一位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开杂货铺的老板,名叫捷林柯夫。当他看到那满密室的藏书,高尔基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他经常在这里如饥似渴的读书,而且结交了许多朋友。这让他感到万分高兴。

少年的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铺的伙计。而在如此生活的艰苦中,他还能够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升自己,这怎能不令人佩服?

读了这本书使我对高尔基大学生活的苦难,感到万分同情。我从内心佩服高尔基,佩服他所拥有的坚定革命理想,敬佩他人格与信念,特别是在他自己苦难的大学生活中,实在令人赞叹不已。

我的大学读后感七:

少年的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店伙计。而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他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怎能不令人敬佩?

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耍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

当时在沙俄统治的黑暗时代,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根本谈不上救国救民。知识文化是革命胜利的保障啊不然,就像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由一个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农民来主持,肯定会失败的!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禁书。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禁书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禁书,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了解了革命的重要,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在高尔基以后的艰苦岁月之中,他努力革命,有很大的成就。书来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就,让很多的人民有了好生活可以过可见而知,书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啊!它的确让社会进步类进步了!

我的大学读后感八:

当初看上这本书,吸引我的,是它页面的这句话:风靡欧美白领阶层,纽约时报新时代都市人消除浮躁必读经典。当时我就想,都市人的浮躁确实是个严重的问题。尽管自己还是一个学生,可是素质和修养的提高是可以引导一个人的生活态度的。所以,我婷下了脚步,翻开页面看了一下。感触很深,就决定,为自己的书柜增添一味书香

正如,书本所反问的那样:现在的我们大多觉得很累,不堪重负。为什么社会在不断进步,而人的负荷却更重,精神越发空虚,思想异常浮躁?

因为,我们以牺牲自我为代价,其结果却是陷于世俗的泥淖而无所自拔,追逐虚荣与物质而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那我们因该则呢么做嗯?

答案:想得开,放得下,不纠结,不浮躁。学会放下烦恼与压力,收获一颗淡定的平常心。

是的,就个人而言,里面的相当一些句子,给我的震撼是很大的。比如说:男人的帅不在脸蛋,而在岁月积淀下来的睿智与淡定。这是杨澜的话,也是我的感慨。一直觉得,30岁的男人慢慢成熟,开始在很多事上,变得淡定。于是乎,这时候的男人是吸引人的。所以,对于很多长辈,或者是说老一辈的话,我比较喜欢听,因为他们经历了世俗的洗礼之后,沉淀下了人生的精髓。如那句话而言:中年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待到老来时,看山又是山了,看水又是水了。这就是淡定了。

我没有在很小时就接受很好的学习,修养很深,为人淡定,毕竟,红尘的多姿、世界的多彩令我砰然心动,而名利皆是我所欲,让我做到心如止水,谈何容易?可是,至少,我不要迷失了自己。我们大学生可以追逐目标,但不能急功近利。遇到挫折,不能轻易气馁。只有不气馁,从容不迫地奔向目标积极主动,便与梦想更近一步。说到这,我就想起自己之前,也许是少不更事。也缺乏正确的引导。很多事就这样放弃了。现在想来,年轻时的愿望,目标,流失在岁月的梦里。可如今不一样了。大学生了,淡定的心态,清晰的目标。我的生活和未来应该由我来主宰。

想来自己之前一直不淡定,很多事情容易生自己的气,原因就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书中有这么几句话,我很感慨:现在的大学生也是如此,他们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更不了解自己真正想做什么。一开始是雄心勃勃,有很多梦想;但是,若在30岁之后依然一事无成,就会变得沮丧、颓废,甚至对生活漠不关心。这段话,对我们大学生而言,无疑使很好的警醒。对生活漠不关心了,何来淡定的心态嗯。

事实上,这本书属于心理学。它很好的打开了我的心结。

我懂了,不生气,逆势胜出就靠好心态。

我懂了,放宽心,别让坏情绪搞垮未来。

我懂了,不气馁,从容不迫奔向目标。

我明白,别悲观,成功就在当下。

我明白,不冲动,理智是最好的选择。

我明白,生活中,脾气走了,福气才能来。

于是,淡定是一门艺术了。互动良好,可以让人人都变得淡定。放宽心,在细节处管好脾气,学会淡定地处理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当然的,为人处事如此,可以活得更快乐,感情也是如此-淡定的爱筑就幸福。所以,少生气,对生活多带一点感激,让生活充实,让生命健康。

我的大学读后感九:

在图书馆注意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眼睛是落在我的大学四个字上的。

它的封面上是一个小孩,黑白照。我猜他是一个小男孩,注意他的眼神,说不出来的精神,如果猛一看肯定会被吓到以为是恐怖系列的。难道这是你吗?高尔基。

我决定看下去,因为此刻我已经在脑海里浮现出我的大学四年的生活了。

看来跟我所理解的并不一样,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所谓的他的大学,没有我以为的美丽建筑物,没有我以为的博学的老师,更没有我以为的可爱的同学。

他的大学在喀山。在我看来只是在我们所谓的读大学的年纪里。

高尔基的世界是大的,男人的世界是大的。作为女性相比之下我们的思维方式显得幼稚嬉皮了一点,他是果断的,是坚毅的,我无法理解大革命的热情,但是却也能感受到里面存在的强烈精神。

高尔基的语言是丰富多彩的,借着他的词句,脑中的浮想联翩都让我兴奋不已,我迫不及待的想去了解更多他所说的景象,所说的生活。原谅我现在有如此多的想法,诸如不切实际的想法。诸如游行僧似的想法。

我现在所说的话,所用的词,每一个都是有意义的,并非是在哪本书里撬来的,是我,在当下,脑袋里面就是这么想的,内心里面就是这样感受的,就比如刚刚看到浊泪二字,为什么不是眼泪呢,我知道浊泪,了解浊泪,那是我奶奶的泪。还有别人也了解浊泪,所以他们也使用它。我无法禁止别人使用任何文字,所以文字最大度最善良,因为它允许任何人,在任何场合使用它,只要你愿意。

我现在是不敢轻易拿起一本书的,我怕它让我胡思乱想。我不怕胡思乱想,我怕的是胡思乱想的时候手头却没有一支笔,我无法忍受自己的想法不能在笔杆上停留,就像我无法忍受自己看着自己脚边掉落的大面额人民币而不去拾起一样。只不过前者的精神后遗症更为严重。

《我的大学》里面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我是无法想象的,书中深刻的揭示了农民的愚昧。我很生气,谈不上更多地同情,他所描绘的农民的所作所为让我难以跟平日里我所了解的农民那质朴的形象融合在一起。凶狠,即是愚昧。罗马斯不生气,但是高尔基生气而且失望。在他笔下,让我觉得农民自私自利,欺软怕硬,可怕的愚昧让同伴丧生在自己手中。更可怕的是让同伴丧生的原因却是因为大家都不正直,所以他的正直显得大家有多不正直似的。荒谬不可思议的心态。他歌颂城市人的积极热情,善良大方,却对农民失望,他更甚至于苦恼绝望到自杀。自杀未遂后去到农村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普遍农民放火,杀人,将他们视为敌人一样的想打击消灭掉。

看得出来高尔基在这篇文章中的悲观多过于乐观,对革命的光明也没有那么坚定向往。但是不影响我们看到当时的社会背景和革命的艰巨。

在这样的环境下,是得有多宽广的胸怀,是要经历过多大的事件才能让那些革命分子从内心里不去仇恨他们,不得不说的是我尤其热爱里面的蠖蠖儿,他的心态,他的作为,是真正值得我崇敬的,伟大战士!他总是一语让我震惊。

我没有那么多空闲时间去对每一件蠢事都生气。

不计较后果的头脑是不能够存活的。

别人的教训常常很粗暴,比自己学习要来得痛苦一些,但是从他们那里所受的教益更能使人铭记不忘。

很多很多。感谢感谢。

我的大学读后感十:

《我的大学》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他记载着高尔基在大学中的生活。不管在苦难和幸福面前他总是那么的执着。

高尔基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分享给他的玛亚戈,玛亚戈这个人物对高尔基的影响很大。正是因为她,他更喜欢读书,他的胆子越来越大,能与一切邪恶作斗争。最主要的是他热爱学习,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在那时候,有些都人都相信上帝,唯有他一点也不相信上帝,同时他也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有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

高尔基生活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见一些警察们到这里来翻这翻那,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再看禁书。不久,高尔基的一位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开杂货铺的老板,名叫捷林柯夫。当他看到那满密室的藏书,高尔基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他经常在这里如饥似渴的读书,所以他结了许多的朋友。这让他感到高兴万分。

高尔基抱着上大学的念头来到喀山,但他很快明白穷人上大学是无法实现的。他住在贫民窑里,为了谋生,他去当码头工人,又在面包作坊里干活。这使青年年代的高尔基更多地接近了搬运工人和其他劳动者,密切了和他们的联系,更深切的体会到受剥削。受压迫的痛苦,增强了争取解放的革命欲望。他读马克思的书,接受革命理论。他还不断地发动工人与剥削阶级进行斗争。虽然在这个时代中,由于反动势力的猖狂,革命斗争常常遭到失败和挫折,使得高尔基有时悲观失望。但是,在和工人群众的共同斗争中,高尔基受到了锻炼,革命思想日已形成。高尔基就在这样的大学中,成长起来了。

高尔基从小就受苦,但是他没有放弃。面对苦难的生活,他没有一点抱怨,他善良的心充满了感恩和希望。他知道苦难的日子很漫长,他对自己说: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了,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救渡,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坦然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读了这本书使我对高尔基大学生活的苦难,感到万分同情。我从内心佩服高尔基,佩服他所拥有的坚定革命理想,敬佩他人格与信念,特别是在他自己苦难的大学生活中,实在令人赞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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